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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穿到清朝当戏子-第18部分

小说: 穿到清朝当戏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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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承俊嘴角含笑,“可惜了这般倾姿绝色,苏老板怕是还未尝过世间欢爱滋味吧,每日这慢慢长夜,苏老板就不觉得寂寞难耐么?”
苏倾池一声冷笑,“呵,三少爷出来,就不怕路边野狗惦记着?”
商承俊弯了眼角,低头近距离嗅着苏倾池身上的味道,“苏老板此话怎讲?”
苏倾池一笑,“三少爷两腿间的孽根也不怕哪天被狗叼了去。”
“这不是给苏老板留着么。”
说罢,嘴角勾起一抹邪笑,把苏倾池推到一旁的墙上,欺身便压上去,“宝贝儿,你可想死我了。”
商承俊单腿挤进苏倾池两腿之间,膝盖暧昧地在苏倾池腿间按压。
苏倾池细长的眼眸微微眯了起来,一道精光闪过。

青山依旧

“叮”
一声轻微的闷响,金属穿透木头。
两人一转头,一根尾端插着鸡毛的箭直直地穿透实木柱子,箭杆带着方才凛冽的气势,微微颤动。
一滴血沿着挺翘的鼻梁滑下,在鼻尖凝成一粒血珠子。
雪白的肌肤,艳红的血珠,实在动人。
“哎呀,偏了。”一旁有人不合时宜地开口,语气懊恼,嘴角却含着笑。
商承俊伸手抹了鼻尖的血,一个眼角斜过去,“这不是宝珍班的花老板么?”
“非也,非也。”花景昭一副浪荡子弟模样,走过来一把揽住苏倾池,不忘噘嘴在苏倾池脸上啾一口,“花某早就是苏老板的人了,倾池,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苏倾池垂下眼眸,浅浅一个弧度横斜过去,显然已经懒得理睬他了。
商承俊视线在两人之间来回,忽道,“原来如此。”
退后一步展开扇子,形态潇洒,挑眉道,“方才是商某失态了,花老板可别见怪。”
“好说好说,倾池本就是招狼的体质,也怪不得三少爷,哈哈哈。”
商承俊似笑非笑,瞥了眼苏倾池,笑道,“那么在下先告辞了。”
“不送不送,好走,哈哈。”
商承俊复又看了眼苏倾池,嘴角的弧度不明意味,撩袍子掀起帘子出了后台。
“唉,可惜了,一段时日未练箭,靶心都拿不准了。”花景昭敲着脑门懊悔,“怎么就射着那么一点呢?明明那么大一颗脑袋……”
苏倾池瞥了眼帘外,又将视线收回来,“你那箭上的鸡毛哪儿来的?”
花景昭立刻哈哈哈干笑着跳到三尺之外。
苏倾池眯了下眼睛,“再敢拔一根,我揭了你的皮。”
花景昭又跳回来,揽着苏倾池的肩膀,“哎呀,好啦好啦,你还当真一毛不拔不成,回头我再给那鸡插上去就不就得了。”
日落西山,外头的景色也变得醉蒙蒙的,萧瑟地晕染着细窄冗长的胡同。
虽已入秋,庭院一角的藤萝依旧繁茂旺盛,千百条褐色枝蔓争相攀缠,硕大的花穗瀑布般垂泄于竹架之上,色彩艳丽,灿若云霞。
四合小院儿之内,几人围坐在一起,一人一碗鸡汤,喝得正香。
“我先前还奇怪,怎么一回来,咱家养的那只毛鸡成了秃鸡。”苏宝儿翻了花景昭一眼,“我看你是早惦记着人家的肉了吧。”
花景昭看了眼自己手里的鸡爪,低头用筷子搅了搅碗里头的鸡头和鸡屁股,抬头眼巴巴地瞅着苏倾池和苏宝儿碗里的鸡肉,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我可不就是惦记着它的肉。”
苏倾池举着一只鸡腿,吃得慢条斯理,苏宝儿则直接端着碗跑到一边蹲着吃了。
花景昭险些咬断一根筷子。
这个时节的菊花极盛。
菊花又名九花,在京城每至重阳,文人骚客便共邀食蟹赏菊,寻常百姓人家吃不起螃蟹,便提壶去城外真觉寺登高野炊,吃重阳糕,饮菊花酒,这般倒也应景。
菊花名目繁多,桃花扇、玉楼春晓、杨妃醉舞、秋水芙蓉、西施晓妆,光是这般雅致的名字便已醉人,也有那些名字虽俗气,却不乏形象者,如金边大红、粉牡丹、墨虎须之类。
与汉人习俗不同,这种时候的八旗男儿多半在围场巡狩,立帐饮酒,生切兽肉拌酱而食,当然,这来自关外习俗。
更待菊黄家酿熟,与君一醉一陶然。
苏倾池素来喜爱菊花,原本打算趁着重阳去陶然亭,学那些文人墨客附庸风雅一番,无奈花景昭和苏宝儿这一大一小吵着嚷着要去山上野炊,苏倾池被他们磨得没了法子,便也只好点头,随他们去了。
红顶飞檐的木亭,几人围坐在石桌之上,花景昭早些时候就备好了上等的陈年花雕。
几人来的时候租了马车,故而此次登山远足带了不少东西,说是不少东西,苏倾池真怀疑这一大一小把家都搬空了。
天气虽然凉爽,却因为在山顶,故而凉风中夹杂着些寒意,也亏得花景昭想的周到,临行前,特意携了个小铜炉过来。
石桌之上,摆了四五道精致菜肴,一碟重阳糕,一碟蟹黄酥,中间一个扁圆的铜炉正燃着小火,炉上铜盘之内加了三成水,水中放着一个素白瓷的酒壶,小火微醺,一时之间,酒香四溢。
苏倾池掩袖打了个呵欠,眼看四周还未亮透,实在不晓得这花景昭发什么疯,天还没亮就把他拖到这山上来。
冷风吹来,炉火忽闪了几下,簇簇地燃着,苏倾池实在有些困,抱着手臂搓了几下。
花景昭从一旁的竹编箱子里取出一件斗篷给他披上。
那斗篷,皮毛衬里,绸缎面子,披上倒也暖和。
苏倾池转头看花景昭,见对方神色柔和,目光似水,直觉自己眼花了。
靠着花景昭小憩了那么一会儿,睁眼,已经是破晓时分,石台上,铜盘之内的水已沸腾,正扑扑扑地冒着泡子,然而这亭子之内只剩他一人。
苏倾池起身,肩上的斗篷滑落至地上,他才忆起方才是花景昭给他披上的,拾起斗篷放于竹箱之上,苏倾池站在亭子里四处寻找,依旧没见着一个人影。
正疑惑间,远处传来两个人的嬉笑声,苏倾池转身往那边一看,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向这边走来,手上还提着两个圆筒一般的纸灯笼,亮光微弱,泛着黄莹莹的光,在这朦胧青山之色中,却也醒目异常。
两人身上还沾着露水,心情却极好。
“哥,你醒啦。”苏宝儿进了亭子,放下灯笼便跑过来抱着他的腰,小猫一样蹭了两下。
大约是刚睡醒的缘故,苏倾池竟没有如往日般踹开他,只是有些茫然地看着这两人。
惺忪的醉眼带着一丝媚意横生的水漾朦胧,褪去了往日谨慎的提防,精明的算计,只剩一副柔体媚骨,一张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脸颊,尖细的下巴,细腻如画的五官,尤其那一张天生让男人有轻薄欲望的薄唇,只是这般抿着,也能勾尽人的心魄。
“怎么?在等我?”花景昭捏着那纤细的下巴,凑上去。
两根纤白如葱段的手指忽而挡在他唇间。
“你们搞什么鬼?”
花景昭遗憾地退开身子,明明长得这般招人疼,怎么就这么不知趣儿呢。
唉……
“哥,我们本来想叫醒你的,可是你睡得太沉了。”苏宝儿用下巴指了指四周,“你早些醒就好了,你看,这些灯笼都不怎么亮了,亏得花大哥费了那么多心思。”
苏倾池顺着苏宝儿的视线,往周围一扫,瞬间屏了呼吸。
方才他竟然没注意到,这亭子四角的柱子上挂满了五色的灯笼,轻透的薄纸透出里边短小的蜡烛,五光十色,不细看,还当是彩色的琉璃珠子。
“喜欢么?”花景昭附耳轻问。
苏倾池嘴角溢出一抹笑意,“不错。”
不过一句真心的赞赏,让身旁两个人愣了半晌。
“怎么了?”苏倾池转头。
花景昭嘴边笑意渐浓,伸手摸着苏倾池的嘴角,“第一次见你笑得这么美,我都看呆了。”
“真好看。”苏宝儿也呆呆地说。
烫好的陈年花雕,酒香馥郁,酒味甘醇,比起那竹叶青和烧刀子这类的烈酒,可以算是酒性温和了。
花景昭给苏倾池斟了一杯,又给苏宝儿倒了浅浅一小碟,说什么是男子汉的都得喝酒,今日要不醉不归,弄得苏宝儿也热血豪情起来,学着花景昭,倒了满满一杯,看模样竟是要牛饮。
苏倾池还未来得及阻止,满满一杯酒已经入了苏宝儿的肚,不知是辣是烫,直吐着舌头,一张脸皱巴得不成模样。
“活该。”苏倾池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复又斜了眼花景昭。
花景昭喝了些酒,面色有些红润,此时正托着下巴,歪头瞅着苏倾池,带着些许的醉迷。
“倾池,我这袖怕是断定了。”
花景昭拇指上厚实的老茧摩擦着苏倾池手背上细腻的肌肤,有些玩味,有些沉醉。
苏倾池抽回手,拢了袖子,轻薄的眼皮微微垂了一下,复又斜挑起来,“断与不断,怕也只有那相公堂子里的小相公知道。”
花景昭平日里并没有少去那些个相公堂子,早是那条风月街的熟客了,不过近日却只进那君子堂。
这事苏倾池晓得,他听花景昭说过,说是看上君子堂里边一个小相公,见不着总想着,丢也丢不下,怕是上了心了。
苏倾池没当一回事儿,只随口丢下一句,仔细染了不干净的病来,花景昭也只是摇着扇子笑。
不过自那之后,花景昭隔三差五便去会那叫可卿的小相公。
即便如此,却从未在堂子里留宿过。
花景昭并没有讲话,趴在台子上,似是真醉了一般,半眯着眼睛看苏倾池。
苏倾池素来被他看惯了,此时却觉得这眼神灼人得紧,正要寻话题,就听花景昭开口了。
“倾池,你可知今日我为什么趁着天没亮就拉了你出来?”
这个问题,便是他不说,苏倾池也是要问的,此时只瞪了他一眼。
花景昭坐起身,伸了个懒腰,然后单手托着下巴,笑道,“我若是不早一步,就被姓商的抢了先。”
花景昭口中姓商的不用说,自然是商承德。
苏倾池无奈扫了他一眼,嘴角微撇,“你与他计较什么?”
“是啊,我与他计较什么,反正你都是我的人了,哈哈哈……”花景昭又不正经起来。
“疯子。”苏倾池淡淡地低骂一句。
苏宝儿早靠着柱子歪倒在一边了,如今只剩两人四目相对,不由得生起些异样的气氛来,苏倾池便起身借口在山上四处走走,这回花景昭却没有跟过来,苏倾池倒得了些自在。
远处青山飘渺如画,重叠的山峦堆积,浅青叠着墨蓝,像是泼墨在宣纸之上层层渲染而开一般,迎面微风吹来,带着空辽旷远的气息,轻轻浅浅地勾起了苏倾池的遐思。
十多年前,却又是两百多年之后,这样的事,怕是没人能解释的通。
历史烟云变幻,时代更迭,人的一辈子,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最后留下的,或者是别人脑海中残存的一丝记忆,或者是旁人生命中一个匆忙过客留下的片段身影,除此之外还剩什么?
也许前世在他脑海中留下的始终只有一句话。
曾经有人跟他说,“苏阳,我喜欢你。”这也许算是那人对他说过最肉麻的一句话。
却也是最后一句话。
他依稀记得两人同居过的小屋,简陋不堪,下雨的时候需要在地上床上摆满脸盆,没有脸盆就摆水桶,甚至漏得厉害的时候,连吃饭的碗都能用上。
他记得,女房东很凶,总穿着大花的睡裙,露出肩膀上两根内衣带,脚上趿拉着拖鞋,脚趾甲涂着斑斑驳驳的大红指甲油,一张脸扑满白粉,话说不到两句就扯着嗓门咋呼,非扰得所有人都睡不着觉,她才爽快。
她晾晒在外边的内衣丢了,就会说是他们偷的,还说他们是变态,在外头打工多少年没碰女人,所以变态了,偷了她的内衣回去穿。
这些他们都没有计较,毕竟在那一片,她收的房租是最便宜的,虽然房子也是最简陋的。
那时候他最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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