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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重生之蜡香满园-第42部分

小说: 重生之蜡香满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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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柳氏看看那碗油渣,又看看阿喜,说:“阿喜才回家来,不如让她歇息一会,我反正也没事,不如来帮帮烧烧火。”

    王张氏想想,也是,女儿多辛苦!不如就让王柳氏来烧火。反正一会她要在家吃饭,干点活也不亏。

    阿喜便起了身,将烧火的地方让出来,这时阿翠端着盆子进来了。

    “奶奶要热水。”阿翠大声宣布。

    阿喜将灶前那个瓦罐用布包着端起,将已经烧热的水放进盆里,问阿翠:“奶为什么要热水啊,跟你说没有?”

    阿翠摇摇头,正要端盆,阿喜抢过端起来。她已经猜到一点了,所以心里面也很难受,只好用行动来尽尽孝。

    王柳氏却边烧火边喊阿喜:“阿喜,你反正没什么事情做,不如帮婶子一个忙呀,去我家把黑蛋叫过来啊!我打他有事!”

    找他能有什么事?还不就是来吃饭?不过黑蛋最早找到她的,按理是应该请他吃饭。

    还有,村子里那么多人都帮了忙,今天人家都讲面子,没有过来,明天是不是应该上门去请?不然,别人该说王世安一家都不懂事了。(未完待续)

 第50章 小脚

    可是,她看看手里这盆水,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呢,谁耐烦去叫个小屁孩!

    看到一旁站着的阿翠,阿喜灵机一动,就将阿翠叫了出去,跟阿翠一说,果然阿翠不高兴了:“为什么要我去啊?我才不去呢!”她挺讨厌黑蛋那小子了,长得又黑又丑,又笨笨的,一点也不好玩!

    阿喜手一翻,拿出一块油渣来,那香味吸引得阿翠的眼睛都直了,眼睛随着她的手动作,转来转去。

    “想不想吃啊?”阿喜问妹妹。

    “想。”阿翠非常老实地承认她的馋念。

    “别老说我有东西只给阿辉,这个阿辉还没见过呢……不过,如果你不肯帮忙,那我只好让阿辉跑一趟了,那这块油渣,也只好给阿辉喽!”阿喜故意说。

    阿喜果然如愿看到阿翠急了,连声说:“愿意愿意!我愿意去!”

    阿喜将这块肥油渣交给她,阿翠往嘴里一包,便起跑去叫黑蛋,好像生怕姐姐反悔一样。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一点点好吃的就能收买了。阿喜轻笑摇头。可是她也不想想自己,这样长时间以来的辛苦,还不是为了能吃好点,又比阿翠强到哪里去?

    阿喜端着那盆热水进了奶奶的房间,果然奶奶已经将她的裹脚布都解了下来,长长的布带子摊得床上到处都是。

    阿喜以前一直觉得,小脚的裹脚布一定很臭。因为有一个很著名的歇后语就是:王母娘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所以想当然的,她就觉得裹脚布应该是很臭的。

    可是现在一看。长倒真的是很长,可是臭……却没有闻到。反而有一种淡淡的清香味,好像是因为经常洗而发出的那种味道。

    王周氏已经将所有的裹脚布全部解了下来,那双小脚的样子,吓得阿喜小心肝一跳一跳的——天哪,那哪里还是一双脚?硬生生地从脚背处折断,又将除了大脚趾外的另四个脚趾头全部向里折到大脚趾的下面……从上面看。便只能看到大脚趾一个趾头了,自然是又小又细。

    可是,若从旁边一看,便可以看到。整个脚弓都被折断,脚底就这样紧紧地贴在了一起……而那个脚后跟,完全变形,就像……就像高跟鞋的那个鞋跟!

    一个一米六左右的成年人,却只有一双长度不超过三寸的脚……这是怎样的一种触目惊心?

    阿喜以前从来没见过王周氏解开裹脚布的样子,现在见到了,吓得端着盆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阿弥陀佛,老天保佑,幸好她重生的这个女孩是一个天足!真是谢天谢地!

    王周氏正在揉着她那双小脚。见阿喜来了,便叫她:“把水放在床前,奶奶泡泡脚,舒服一些。”

    阿喜赶紧将盆端过去,王周氏将脚伸进热水里,舒服得眯上了眼。

    阿喜看着热水里的那双脚,那上面,有不少的血。就包括床上扔的那些布条,上面也有不少的血迹。

    到底是哪个祖宗啊。发明这样变态的审美,折磨了多少后人!也让后世中国人的体质越来越差!直到最后,成为“东亚病夫”!

    阿喜是学生物的,自然知道,母体的身体素质,对于后代的影响。可能一代人还不太明显,两代人也看不出来什么区别,可是若是一代代积累下来,几百年,上千年……那这样累积的效果就很惊人了。唐朝时期,波斯人到长安,惊吧唐人身高,波斯女人对高大健壮的唐人男子爱得不行,纷纷示爱,以求改善种族基因,据考证,汉人唐人,平均身高是现代尺寸的一米八左右。

    而到了乾隆年间,来中国传教的外国教士,在日记中写道:“这是一个矮小的民族,街上走的人矮小如同猴子。”而乾隆年间人们的平均身高,已经只有一米六了(指男人)。

    这里面的区别,当然也有营养的问题,但更大的方面,却是一千多年因母亲体质太弱,而一代一代积攒下来的效果,终于到了清朝,一举暴发了。

    革命后,革命党人们努力废除了小脚,女性的体质渐渐好转,再加上营养也有好转,到了阿喜穿越的那个年代,中国男人的平均身高,已经有一米六八接近一米七了。这离放脚,不过才一百年时间。

    所以,阿喜以一种很同情地眼光看着王周氏那畸形的小脚。可是,王周氏也用一种同情地目光,在看着阿喜的天足。

    还好,阿喜是农村姑娘,农村姑娘大脚也不怕。王周氏轻轻碰了碰脚,痛得呼出了声。

    “奶,我帮你洗。”阿喜赶紧说。她蹲下来,细心地帮着王周氏洗着她的脚。王周氏也坐正身子,享受着孙女的孝顺。

    “可惜了,可惜了。”王周氏说,“以前我都没时间顾上,现在也迟了。”

    “怎么了,奶?”阿喜奇怪地抬头问。

    “你的脚啊。”王周氏怜惜地看着阿喜那双大脚,“现在你年纪实在大了一点,如果再裹的话,受的罪太大了……倒是阿翠还来得及……”

    阿喜吓得寒毛都起来了。什么,奶要给阿翠裹小脚?那可不行!这样摧残人性、摧残女性身体的事情,她是绝对不会让它发生在她眼前的!

    “不!”阿喜尖叫起来。

    “裹脚是好事,女儿家裹一双好脚,才能嫁得好人家。”王周氏奇怪地看着阿喜说。她当然知道裹脚疼了,可是疼也得裹啊,若是城里人家,哪个当娘的心疼女儿,不舍得给女儿裹脚,会被骂“慈母多败儿”的。不过庄户人家,也是没有这么多讲究。可是现在王周氏的心越来越松动,她想,也许该狠狠心,给孩子裹上,让她们以后有个好前程。

    “裹脚不好,裹脚……”阿喜一肚子话,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后世批判小脚的那些言论,现在却是没有办法说的,否则一定会被视为大逆不道。她灵机一动,想了出来,“裹脚好臭!”

    “也不一定。”王周氏笑了,“只是懒婆娘的裹脚布才会臭的,那是因为她懒得换,懒得洗。像有些讲究的人家,一天一洗不说,裹脚的时候,还要往里面洒香料,又怎么会臭呢!

    难怪她看过的有些小说里,有些变态喜欢用妓女的鞋子盛酒喝,原来还是香的啊!

    可是即使天天洗,即使放了香料,那也是鞋子啊,那些变态佬就是变态佬!

    ”裹了脚走不了路,遇事干着急。走多了路还出血。“阿喜又想出来一点。

    “这倒是。”王周氏心有同感的点点头,“可是啊,这样的时候能有多少呢?大部分时候,都是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

    阿喜轻轻将王周氏的小脚扳开,清洗着夹缝里面,突然想起,民国刚成立的时候,不是给很多小脚妇女放脚吗?也许奶奶也可以放脚?

    她试着将那已经变了形的脚慢慢扳回原来的样子。因为几十年了,这双脚从她几岁的时候,就被折成了这个样子,阿喜发现,要完全恢复脚原本的样子,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扳开了,脚还是要大一些的,走起路来,也要轻松一些,再也不会因为,多走几步路,脚就累出血了。

    “你在干什么呢?”王周氏惊奇地看着正在给她洗脚的孙女,却将她的脚摊开了。

    “奶奶,你有没有想过放脚,不再裹小脚了?”阿喜问。

    这孩子,不但不肯裹小脚,还要将她的脚也放了?她这样大年纪了,还做这个干什么?

    “没有想过。”王周氏摇摇头,“你啊,整天想着些什么啊,奶都裹了几十年了的脚了,再放着,倒不得劲了。”

    阿喜轻轻叹气。慢慢地吧,她一定要劝得奶奶将脚放了。她一直就觉得小脚不好,今天看到奶奶走路走得出了血,就更加坚定了她的看法。

    脚洗完了,阿喜拿出一块干布,小心地将上面的水珠都吸干,王周氏又翻出一个小小的布包,层层打开来,里面包着的,是一些白色的粉末。

    王周氏捏了一些这种粉末,洒到脚的各个夹缝,再将脚一点一点叠好,又用布紧紧裹上。

    “奶,这就是香料吗?”阿喜闻着这种粉末,有一种淡淡的香味,还蛮好闻的。

    “不,这是最普通的香脚粉。要经常擦这个,脚才不会臭。”王周氏嘴上说着,手上也没有停。

    “奶,你看小脚多麻烦。大脚洗起来容易,不用洒这种粉末,还不用缠这样半天。”阿喜也帮着王周氏的忙,颇有感触地说。

    王周氏一愣,笑了。唉,孙女不想裹脚,算了,不强求。她年纪确实太了,强裹,也怕出事。

    “阿喜啊,奶奶要跟你说个事。”王周氏思量了一番,开口道。

    什么事?阿喜很警觉地抬起头,奶奶不会还想给她裹脚吧?

    “你这出去一趟,多少人家都会好奇,你出去到底做什么了,所以怎么也是要挨一顿打的,这有这样,你爹娘在外面说的那些借口,才可能让人相信。”王周氏慢慢地说。

    阿喜怕打啊!刚才那副样子,她都看见了,可是,如果小孩跑出去这么久不挨顿打,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所以这顿打,阿喜是逃不掉了。(未完待续)

 第51章 好酒

    阿喜苦起了脸,皱起了眉头。不是吧,还是得挨打啊?

    王世安与王张氏商量了很久的说法是,阿喜因为听她爹说城里蟋蟀能卖钱,就跑去捉蟋蟀,一时得了意,忘了形,结果越走越山里面,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走出来的。

    这个时节,确实是捉蟋蟀最好的时候,如果运气好,捉几个黑背、大牙、大将军什么的,可是比养蜡虫强多了。不过那玩意可遇不可求,所以王家村人也没有打过它的心思。倒是现在王世安拿出这个说法来,倒真是触动了一些人的心思。加上现在,地里的活基本都忙完了,于是每天晚饭后,还真有不少人,拿着竹筒,打着灯笼,去山林里捉蟋蟀去了。

    也真有人的运气好,捉到一只相当威猛的大蟋蟀,第二天一大早,就拿到镇里去卖。镇里的价钱虽然没有县城里高,但路近,又安全。不像去县城,水路也得快一天,要是遇上水匪,命都没有了,再多钱也享受不了。

    结果那天傍晚那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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