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下华灯初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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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滴心
序 回望天桥 灯火阑珊
傍晚的城市,车流在满是拥挤的城市街道上“流淌”,每每在这个时候,我喜欢在天桥上静静的凝望晚归的车和人,看万家灯火,看霓虹闪烁,看车水马龙,同时也看自己的落寞。
没有想过我有幸会成为某部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更让我高兴的是这部小说的作品是我曾经教过的学生,虽然我教的不是写作,但是我的内心仍然是十分的骄傲和自豪,这种骄傲我想当过教师的人定会深有体会。
《天桥》是一部表面上读起来轻松,但是实际却让人心酸的作品,可以说主人公就是水滴心的一个缩影,在主人公身上可以找到“水滴心”太多太多的影子,往往在品读的过程中我也不禁产生了这是真实世界的“水滴心”还是戏中的“我”呢这样的想法。在情节的过往中总是能品味到苦涩的滋味,水滴心在《天桥》中实际是在圆一个自己永远无法圆的梦,当然,有些梦是不能圆的,真的圆了就不是梦了。只是在小说中水滴心把主人公的构建成了一个开心快乐的孩子,能把很多的事情放下,能走过曾经的过往,开始新的生活,当然,也有令我们所有人关注的圆满结局。当然,我也希望作者能这样。可是,有些事情毕竟是我们梦想的东西,梦想是什么呢?或许它就是那些我们无法实现的无可奈何吧!现实生活就是这样,虽然这很残酷,其实你我都不想,只是戏梦人生,真情过往,你亦如何,我亦如何?
生活在继续,我只是希望你的梦同样能继续!
夜幕。
天桥。
华灯。
梦归人。
第一章 所谓前生
~~~~~~~~~~~~~~~~~~~~~~~~~~~~~~~~~~~卡车的车轮碾过,我不敢去形容自己死时的样子。只能说,颈上的那块月牙形的小玉,已经被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身体里。
我闭上眼睛前见到的最后一幅画面,是主人的那张忧伤的挂满泪水的脸。~~~~~~~~~~~~~~~~~~~~~~~~~~~~~~~~~~~~
秋日晌午,我熟练地跃上他的桌面,踏着骄傲的步子,悠然轻灵地游走于他眼前。
从窗口闯入的风,凌乱了我最自豪的洁白毛发。我有些不耐烦,索性趴在他的书桌上,在他旁边舔着爪子,慵懒地整理着自己的毛发。
我喜欢看他写作时认真的模样,目光深邃而温暖。或许,这是那时的我唯一喜欢他的地方吧。因为,我是一只骄傲的白猫,一只十分不恋家,也不恋主人的白猫。
尽管他对我是十分地纵容宠溺,但他每次伸出手来想抚摸一下我的毛发时,我都会飞快地蹿得老远。我不喜欢太过亲昵的举动。我只喜欢在他安安静静的时候,自己也安安静静地趴在他旁边。再之后,呼呼大睡……
我叫月亮,每每照镜子时,看见自己这被他养得圆滚滚的身材,想到他还给我取名叫月亮,是在讽刺我的形状吗?
我并没有像其他家猫一样,脖子上拴个铜铃铛。他在我颈上系的,是一块月牙形的小玉。可见他对我有多宝贝。
他喜欢熬夜写作。点着台灯,弄得我也睡不安稳。所以,我便以在他的稿件上用爪子盖上“梅花章”作为报复。但他却从未怪过我,还笑着说:“这篇稿子我一定要交给主编,因为这上面也有我家月亮的作品,哈哈……”
喵,此时,我只会摇晃着我那扫帚般的大尾巴,跟什么事都没做过似的,从他的纸上溜达到桌边,然后,趴着。我当时还想,如果若干年后,人们不再用纸写文章,而是用了另一种高端的东西取代,那我又该如何给他捣乱呢?
我趴在那里用后爪挠着痒,他就伸手过来想抱我,却被我轻盈地躲开。他说:“坏猫!下辈子,腻一个会做一个喜欢我的女人,追着我,粘着我,到时,我一定不理你!”
喵,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心里想着,这辈子欠下的情,下辈子一定会去还吗?但不知为什么当时我的心里却很肯定,你,下辈子还会对我好的,你是舍不得我的,不会不理我的。
主人有时是个忧伤深沉的男人,我常常跟着他去天桥上。之后,我来来回回地在栏杆上踱着步,看着他呆呆地望向远方。他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味,清凉却略带忧伤。
而最终,我的生命也是结束在了那座天桥下。谁说猫有九条命的?胡扯。不然,我怎会被车轮碾了一下就挂了?
每次去天桥的时候,我都会在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头中,注意着一个小男孩。
他的妈妈叫他小杰。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喜欢着他那单单纯纯的样子,十分干净。
那天,仍然是秋季,浓浓的秋日,浓浓的红叶。小杰的妈妈没有来接他放学,看着他自己过马路时笨笨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
可是,小朋友,那你也应该看着点车啊!车!一辆卡车恰巧从转弯处冲了过来,拥挤的交通使司机没注意到那个小小的他。
我想都没想,就从天桥上一跃而下。从树枝,到栏杆,再到他的肩上。全然不顾身后主人急切地呼唤。
我拼命地撕扯小杰的衣裳,大声尖厉地叫着。他吓得落荒而逃,而我则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卡车的车轮碾过,我不敢去形容自己死时的样子。只能说,颈上的那块月牙形的小玉,已经被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身体。
我闭上眼睛前见到的最后一幅画面,是主人的那张忧伤的挂满泪水的脸。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对他很抱歉。我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付出了生命,却让如此疼爱我的他那般伤心。
主人,不要难过,下辈子,我们一定会再遇见。就按你说的,下辈子我就做个喜欢着你的人,整天粘着你,可是,到时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
第二章 我叫楚思瑶
~~~~~~~~~~~~~~~~~~~~~~~~~~~~~~~~那人却很不客气地先来一句:“以后弄清楚了再说,好不好?现在的女孩怎么都这么吓人?”
这句话说把我的歉意都给冲没了,冲口而出:“我们吓人?像你这种油头粉面的小白脸更吓人呢!”
“我油头粉面?你也不看看你?穿得跟盘苜蓿柿子似的就出来了!”~~~~~~~~~~~~~~~~~~~~~~~~~~~~~~~~~~~~~~
我叫楚思瑶。听说是因为妈妈的名字叫付瑶,父亲为了寄托对她的思念,便给我取名叫思瑶。
至于父亲为什么会那么思念母亲,大概也有我的过错吧。母亲生我的时候难产,之后就去世了。父亲在醉酒后会经常骂我,说我是个害人精。或许吧,是我固执地要出世,而夺走了他妻子的生命……
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留了一个叫做《我的母亲》的作文。我摇晃着当时的那个发育不良的西瓜脑袋,还真不知道怎么写。最后,我写到:我的妈妈是一个在相框里的漂亮女人,永永远远一个动作,永永远远一个表情,我能感到的就只有这些……
结果,老师看了作文第二天就去我家家访,对我的状况表示关心。而给我带来的“好处”就是父亲的一顿胖揍,他怪我在作文里乱说。更讽刺的是,一周后留的作文题目是《父亲的爱》。其实父亲是很少理我的吧,每天出去蹬三轮,回来就喝酒,心情不好时还会骂人。为了少挨顿揍,这回还是保持沉默的好,嗯嗯,所以我压根就没写。
这就是我那“多彩”,准确地说是“多挂彩”的童年。
后来,我遇到了方小小。才发觉生活有时也可以很快乐。那些灰色的成长历程里,因为有了她陪我一起走过,才不觉太过苦涩。
方小小是初二时转到我班上的。其实,她的名字对她的身材还真是个讽刺。有时我就会想她老爹怎么想的呢?这么圆润丰盈,雄伟健硕的,怎么会叫小小呢?她也和我解释过,她刚出生的时候,还不到五斤,真是小巧玲珑的。可是,以后也不知怎么长的,就跟吹气球似的,倏地就那么大个儿了。不过,胖虽胖,她长得的确很是漂亮,这要是在唐代,早把杨贵妃给挤走了吧。
小小的老爸是法院院长。其实,挺传奇的。我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把一个高官家千金与一个车老板家的女儿联系在一起,而且,一拴就是八年。初中,高中,之后是大学。我俩还真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蹦跶蹦跶,可能步伐不同,可能难度系数也不同,但最终我们的轨迹仍是一样的。这份感情,是我非常珍惜的。她是那样的了解我,甚至胜过了我自己对自己的了解。
跟小小一比,其实我还真是“小小”。我的具体形象到底是什么样呢。这么说吧,从小学到初中时,我的男生缘还很是不错呢,追我的人凑吧凑吧也能来场篮球赛吧。可上了高中后,个头就没怎么长。高考前体检时,我惊奇地发现,高中三年我还是光荣地长了1厘米的。从157长到158,所以呢,我也只好接受了被扔在矬子行列里的命运。
大概是外形小巧的缘故,小小总说我像猫,而且还说不仅外表像猫,习性也像猫。但我觉得,像猫没什么不好的。轻灵,神秘,可以游走于别人的欢喜与悲伤之外,也是一种逍遥,最完美的就是可以晒着暖暖的太阳睡午觉。可是,我毕竟不是一只真正的猫,有的更多的是人类的烦恼吧。
转眼,我和小小已经来到虹市的南厦大学两年了。在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里。总的来说,这两年除了我失了回恋,小小一次没恋,其他的都挺好的。
直到遇见他。其实,第一次遇到他时很平静,真的很平静……
根据教育部规定,或是什么潮流什么趋势,再或是因为当时的一个相当出名的“寝室血案”事件。总之,那个时候人们突然发现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尤其是学生们的心理,所以所有学校重点抓心理健康教育。南厦大学里除了大四学生要忙着实习,可以例外,其他所有的学生都要开心理健康课。
这还是后来小小跟我说的。当时我正忙着睡午觉,她就鬼哭狼嚎地将我叫了起来,说是有课。我迷迷瞪瞪爬起来,听她津津有味地介绍那位新来的心理老师,是多么的英俊潇洒,多么的温文儒雅,多么的可爱,又多么的多金,总之就是个钻石王老五就对了。在她吐沫横飞的讲述中,我勉强是听明白了,就是虹市的龙头企业白虹公司家的大公子来大学当老师了嘛。
不知是我起床慢了,还是她“演讲”太长了,总之,我俩是迟到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如此地“正式”。我很正式地说“对不起,迟到了”,他也很正式地说“没关系”。
那时,他就站在讲台上,离我不到两米的距离。衣着干净而整齐,白衬衫,深灰色西裤,锃亮的皮鞋。笑容明媚,温文尔雅。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很喜欢他的这种笑容。
不知怎的,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我对小小说,我感觉这位心理老师很眼熟。小小撇撇嘴,说“切!你不要看见帅哥就眼熟好不好?”
我想想也是,我这的确是第一次见到他,怎么会眼熟呢?
后来发生的事情是我始料未及的。当时,我只是认为他只是我的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师。教我们一学期,之后便以友好又有点不舍的气氛说拜拜。大学里年轻帅气的讲师其实也是很多的,他也不算太过特别。可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