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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阴阳警察俏女鬼-第1部分

小说: 阴阳警察俏女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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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上君子

【由文,】

☆、写在第三卷《大漠迷城,万年神书》之前的话

《阴阳警察俏女鬼》第三卷沙漠迷城,万年神书,将为各位读者展现出一幅大漠茫茫风沙中的风情画卷。

探险、迷宫、宝藏、人性的贪婪、生死搏杀将一一呈现在各位的眼前。

大漠风情迷人,大漠的迷宫惊人心魄,我、田鸡、关婷婷能顺利的找到古秦帝国遗址,得到那部可以让秦素儿复活的无字天书吗?

我一一为大家揭开谜底。

第三卷开始可能有点慢热,请大家关注,后面的章节更精彩。

喜欢的请随手收藏、推荐,水上君子叩谢各位新老读者……

☆、第一章 百年老宅

刚在新单位报了到,我就找周队请了三天假,回老宅打扫卫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头子提前打了招呼的缘故,周队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说句实话,对于老头子这次的安排,我心里有满腹的怨气。老头子在深圳市内拥有一家资产上亿的上市公司,我虽然是警校毕业,学的不是什么金融之类的专业,可是,他也不能把我往老家赶啊?何况,我又是他的独子,娘死得早,老头子从小就把我带在身边,在外打拼。我跟着他睡过窝棚、蹲过桥洞,没想到现在条件好了,反而不管我了。

老头子没有将我留在他的身边工作,通过种种渠道,硬是将我安排到了老家所在的县公安局刑警队。并且一再的嘱咐我,不能住单位,必须回老宅居住。说什么祖业不可丢,他能有今日全是祖人保佑,宅基地兴旺的结果。

老头子啰里啰嗦的说了一大通,说得我耳朵起了茧。看着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年轻后妈靠着老头子的肩膀,对着我挤眉弄眼的一顿媚笑,我心里就起鸡皮疙瘩:靠……老头子只顾着和你风流快活,就不管我的死活了。

但老头子的话就是权威,这个家还是他说了算,我开着老头子送给我的那辆半新半旧的宝马回到了老家……湖南凤凰。

读过沈从文小说《边城》的人都知道凤凰是一座美丽的古城,这里有沱江、有小翠凄美的爱情故事、有白塔、有老黄狗、有老船夫……在沈丛文笔下的边城凤凰很唯美,很恬静,像一幅山水画卷。可是在我的眼里,这哪里又能跟霓虹闪烁、日新月异的沿海城市相比?

甚至我此刻从刑警队开着车出来的这一刻,我对老头子还心存怨念。

我家的老宅在离县城不远的一个镇上,这个镇子叫做山江镇。长成这么大,二十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回老家。

我将车开到镇子最东头的一个小山包前面从车厢里钻了出来。就是这里了;这里便是我的老宅;也是我家的祖业。

我不知道爷爷当年为什么会选择在这样偏僻的地方建造一座这样古朴而华丽的院落,但能修一座如此大的别院落,那么爷爷当年不是地主就是土豪,爷爷去世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所以并不知道当年的事情。

在下车的这一刻我忽然感到了一种压抑,一种莫名奇妙的压抑。

我仔细的盯着面这这座庞大的建筑物;发现这是个类似与十九世纪古堡风格的院落。整栋建筑物显得历尽沧桑,古朴陈旧,墙院和门窗上爬满了爬墙虎,映衬得屋顶上的天空也泛出了青灰色的光泽。

我深深的呼了一口气;朝它紧闭的铁门走去。

铁门上的装饰很奇怪;我很少见到有豪宅用这么诡异的花纹,一个个大的圆圈内竟然是一个个很小的八卦图案,诡异之下感觉很魅惑。

铁门上的大锁锈迹斑斑,但依然把守着大门,我从口袋里掏出老头子给我的那串钥匙,打开了铁门,提著行李侧身走进园子。

进去后才发现这个园子大得离谱;竟然一眼忘不到头。古旧的砖砌台阶残破了,衍出黑色的水迹,覆盖着深色的苍苔,苍苔里居然开出一星星鲜黄的小花。

参天的碧树中梧桐树是最多的,还有那爬满墙檐的常春藤,爬墙虎,阴郁中和着浓密;象极了女人的头发;纠结着哀怨和寂寞。

我顺着青石小径;一步一步的向园子的深处走去。

终于;走到了院子中主体建筑屋子的前面,从前门进去便是屋子的大厅。我打开大厅的大门,但见大厅很空旷;摆放着几张仿古风格的沙发;还有一张奇形怪状的茶几。大厅的四周全部是落地的玻璃窗,没有墙壁。透过玻璃窗厚重的窗帘;反射出的是穿过树林痕迹班驳的阳光。

我靠近窗前;用手拉开厚重的窗帘,点燃一根香烟;观察周围的环境。

说实话;我觉得老家这个园子太过于压抑和沉闷;但不可否认的是它这种半世纪前的情调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

大厅里到处都是飞尘、蛛网。我在大厅里环绕转了一圈后发现;这个园子的左面竟然有一个月牙型的人工湖。湖的位置背对着阳光;看上去格外的阴冷。靠近湖的岸边有一座小木楼,那座木楼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弄熄手中的香烟,提着行李往楼上走。

楼梯很长;一级一级的回旋,木制的阶梯发出沈闷的响声,我数著声响;朝二楼前进。

走到一半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巨大的钟声,我被吓了一跳。惊诧地回头,看到客厅落地窗前那个古老的钟架不停的晃动,我仔细看向钟面;竟然已是下午三点了。原来,老头子离家这么久,可这时钟的声音却一直没有停过……

我轻声失笑,再次拖著行李朝二楼爬去。

走上二楼;我被我老家这个屋子精巧的布局惊住了。二楼的走廊是弧形的;弯弯曲曲中不知道隐藏了多少个房间。更难得的是;虽然是弧形的设计,光线却并不暗淡。沿途的走廊隔几步就配置了一个水晶吊灯,脚下铺着厚实精致的地毯,上面的图案是盛开着的牟丹。看得出来,这些灯和地毯都决非次品;而是上上之品。

看到老宅子这个样子,我的眼前甚至能想到当年盛极一时的情景。我有些忘乎所以的在这走廊里来回的走了几遍;把每个房间的门都打开瞧了一眼,最后我选中了最中间的一个房子作为我的卧室。按照老头子的意思,我会在这老宅住到等他回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

这间房子靠近那月牙形的人工湖;空气特别好,打开窗子;可以看到整个园子里的风景,我将行李放到房子的地毯上,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么大的房子,这么宽的园子,不知道要搞多久的卫生才能将它搞干净?

没有办法,今晚还得在这里睡,就先将这间房子的卫生搞干净吧……

我用手试了试门口墙壁上的电灯开关,轻轻的一按,竟然亮了。看来,这房子虽然几十年每人居住,电路居然还通,我就放心了。说句实话,我虽然是警校毕业,可我从小就害怕黑暗这件事情却从来没有改变过。

我从二楼的卫生间里用盆子打来一盆水,在房间里找到一块破布,开始搞房间的卫生。

这间卧室里有一个书架,摆满满满一架子的书。我在整理那些书的时候,发现了一本样式很奇怪的记事本,我好奇的翻了开来。

翻开首页,看到了一行诗:“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冬雷震震,夏雨雪,江水枯竭。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我知道,这是古代的一首情诗,说的是一个女子对幸福爱情的无限追求。谁会将这行诗写在这个记事簿的首页呢?

我摇头微笑,翻到了最後一页看到了主人的落款。

若无;原来她叫若无,字迹清秀而有力;略微带有男儿风骨又不失女子的秀美。这个若无到底是谁,究竟是男的还是女的,父亲从来没有对我提起过。我揣测着;忽然听到大厅里那落地钟又传来几声钟响,靠!应该是快五点了,得抓紧时间把房间卫生搞完。等会去镇上吃个晚餐,回来睡就好了,其余的卫生明天再弄吧……

我顾不得好奇,将那本记事薄重又放回书架,专心的搞起卫生来。收拾完所有的东西,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经是快六点了。尼玛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吃饭去。

我迅速的走出园子,锁好那扇锈迹斑斑的大铁门,开着宝马车往镇子里而去。

☆、第二章 诡异的木楼

我的车子开到镇上的田家餐馆门口停了下来,随即招来很多人艳羡的目光。我知道,我的这辆坐骑虽说已经被老头子用得半新半旧,可是,在这个偏僻的小县城,这个偏僻的小镇上,还足够引起轰动。我微微一笑,走进店内。

这里虽然是我的老家,我的根,却没有一个人认识我。

饭店的老板身材微胖,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年纪,满脸堆着笑容向我走了过来:“老板,可是要吃饭?”

我点了点头:“是的,给我炒一份腊肉,一份排骨冬瓜汤,外加一壶好酒。”

我喜欢喝酒,尤其是比较烈性的酒,这次从深圳回来的时候,我特意从老头子那里带回来十瓶白兰地。饭店老板屁颠屁颠的进厨房炒菜去了。

我随手倒了一杯茶,一边喝一边打量着这间田家饭店。饭店并不大,到处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腊肉,熏香逼人,客人不多,只零星的坐着几个,他们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这个衣着光鲜,看上去象一个公子哥儿的陌生人。

靠!被人仰慕的感觉还真好,我悠然自得的将脚架在一张椅子上,晃动着。

饭店老板姓田,叫田大榜。当他把名字告诉我的时候,我差些就将嘴里的酒喷了出来。田大榜,不就是电视剧《乌龙山剿匪记》里面那个能追得上狗的土匪头子吗?我强忍着才没有笑出声来。

吃过饭付了钱,临出门的时候,我想到一个问题。我问饭店老板田大榜:“田大爷,我想在镇上找一个年轻的人帮我家搞卫生,你能帮我找得到吗?”

田大榜怔了一怔:“你家?你是说你的家在这里?”

我点了点头,回答:“是的,我叫沈上玉,是沈毓钟的儿子,今天刚从深圳回来,就住在沈家老宅。”

田大榜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狐疑的神色:“你……你是说,你就是我们镇上出的最大富翁沈毓钟的儿子?”

我再一次肯定的回答:“田老板,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田大榜呐呐的说道:“没有……没有……什么问题,我帮你找找看,如果找到了,我就要那个人明天一大早来沈家老宅找你……”

我没有注意到田大榜眼中的异常神色,谢过他,开着车子回了老宅。

我回到那间已经收拾干净的房子里,已经是晚上七点。打开电灯,昏黄的灯光就在房中铺设开来。

看着这间陌生的房子,我用眼光仔细的盘寻着房间里的陈设,我希望可以有意外的发现。

果不其然,我在衣柜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台样式非常古老的留声机,这种东西现在可以算是古董了,可不多见。我异常兴奋的将它拖出来;仔细的抹去了上面的灰尘。

在留声机的底部发现了一行字:送给我最爱的若无……爱你的邪。

看来这个房间曾经有一个叫做若无的人住过,这个若无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她为何又在我沈家老宅住过?她是怎样的人;又有著怎样的过去?还有那个邪又是谁?我的心中虽然充满好奇,却无法知道答案。

我将那台留声机插上电源,意外地发现这个老得掉牙的东西居然还能用。我轻轻的放下按键;邓丽君的歌声流泻而出。是首经典老歌:……美酒加咖啡,一杯又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第二杯……

伤感的旋律中我倒了一杯白兰地端在手上。我喜欢喝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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