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第2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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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万年前不同的是,在奈何桥上多了一只白色的小猫,眯缝着圆圆的眼睛,一脸臭屁样,对站在他身边的一众萌化了的雌性生幽魂爱答不理。
林晨初走了过去,那小猫抬起了眼睛看了他一眼,然后又闭了起来,继续打盹。那些幽魂见这个红衣绝美男人身上华光团团,知道是不能得罪的人,立刻赶紧离开,但还是忍不住好奇,隔了老远扎作一团,不停的往这边张望着。
他抱起了那只软绵绵的小猫,用鼻尖在他的额头上蹭了蹭道,笑道:“……从此,奈何桥上又多了一尊望夫石。”
小猫顿时从他怀里跳了出来,瞬间变作了一个英姿潇洒的俊美青年。钟磐寂一把扯过林晨初,狠狠的在他唇上亲了一口,直到把他的嘴亲的红如滴血,直到把旁边围观的幽魂看的窒息,才就此罢了。
“走,去地球接回紫微和青龙!”
两人走在去往地球的通道上,林晨初眸色淡淡,笑容如初升的朝阳,看的钟磐寂一阵心猿意马。朝思暮想的人站就在身边,一身红衣衬得肤色如雪,墨色的头发如同绸缎,刚才被自己亲咬过得唇还红着。
整整三万年没有见面,两人之间多了几份陌生,可他却越发的迷人,钟磐寂控制不住满脑子暴虐的想法——撕碎旁边这人身上所有的丝织品,扯着他的头发逼他与自己接吻,然后分开他的两条腿,把自己狠狠送到他的身体里,厮磨着用力的要他。咬着他胸前的两点红晕,看他冰冷的长发流泻道自己身上,听他呜咽着哭的很惨,然后逼着他说些很羞耻的话,才让他颤抖的释放出来,紧接着继续没日没夜的欺负他,直到他在山呼海啸般的快感里尖叫着昏过去……
“咳咳,”林晨初虚着眼睛狠拍了他一巴掌:“收敛点,少儿不宜的事情等到了地方再做,这条通道是女娲开的。”
钟磐寂哀怨的看着他,似乎是要把他吃下肚子。
作为一个在上古时期就热衷于对观看活春宫的彪悍的女性,女娲让两人都觉得亚历山大,香艳的东西还是藏脑子里或是结界里最合适。
钟磐寂在千般无奈中不亦乐乎的幻想着,好在通道不长,他痛并快乐的煎熬也就此结束。
两人一出来通道,便是站在一个方形的金属空间中,这个金属空间大概也就能容纳下二十个人左右的样子,左边是“做人流就来xx”的广告,右边是“建设和谐城市,构建文明之都” 的标榜语,身后是沾了大鼻涕的脏镜子,前面是一扇呼呼冒风的伸缩门和一排掉了漆的小按钮。
“这是什么地方,为何这间屋子还在移动?”钟磐寂好奇的看着哪门:“动的真慢,我去砸开它!”
“哎别别别!”林晨初急忙阻拦道:“这是电梯,不能砸的!”
正在这时,大门忽开,一个穿着松垮道袍,睡眼惺忪的青年男子站在他们眼前,他抓了抓一头乱发,慢悠悠:“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两位光临指导啊……”
林晨初惊喜道:“弥华!玄武说的那个修成神的就是你!”
青年男子露出了一口白牙:“当初指点你们一番,我攒了千百年的业障就还完了,自然而然的就得了神格。”他上前想要搭住林晨初的肩:“话说小晨,你到底还是被钟大喵给泡走了啊……”
钟磐寂哼哼一声,王诩的手立刻被弹开,他冷道:“给我保持距离!”
两人从鬼谷子换了一套现代离开,走到了繁华的大街上,钟磐寂看着满街的汽车,闻着漫天的雾霾,看着走在大街上穿着暴路的男女,指着一辆飞驰而过的宝马惊喜道:“魑魅魍魉!”
林晨初笑道:“那个叫车,是死物。魑魅魍魉是坐在里面的那个。”
他们走在街上,一对俊美无俦的帅哥回头率是很高的,尤其是两人之间亲密的气氛更是引人侧目,不少人“啪啪”的拍了几张照,附赠高深莫测的文字一句:“哼,死簊佬。”
林晨初带着钟磐寂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像给孩子讲故事一样给钟磐寂介绍着,他们路过了华人最大的土豪的家——周大福,林晨初突然道:“你等等!”
钟磐寂愣在原地,看着林晨初兴冲冲的跑了进去,然后又兴冲冲的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对漂亮的红盒子,他打开盒子,从里面挑出一款男式戒指,众目睽睽之下把它带到了钟磐寂的无名指上,得意的笑着说:“貌似我还没有给你一个名分,当着满大街所有人的面,现在我问你,你愿意嫁给我么?”
钟磐寂愣愣的。
旁边一个女孩兴奋道:“啊啊太浪漫了!你的呢?你的戒指呢!”
林晨初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带上戒指,连忙打开了另外一个盒子,顿时愣住了:“不对啊!我明明要的是两个男式婚戒啊,怎么给我装了个女式的!”
他立马气急败坏的往回跑,钟磐寂突然迈步过来,一把把他抱在怀里,低头贴着他的耳朵轻轻说了三个字:
“弄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
有妹子应该已经看到我专栏里的新文了,没错,那篇文是个万年大坑,暂时不准备去填它,有空再说。透剧一下,新文写的是青龙和紫微的故事,鬼谷子万年男配,林晨初和钟磐寂可能会在后期打个酱油神马的都说不定——哇哈哈哈,我终于把魔掌伸向都市异能了!
这篇修真文设定过大,作为万年男频文读者,硕鼠从没想过写的第一篇文会投到女频,当然,受众群体不同,写起来是十分吃力的,原本大篇幅的升级被缩略,增加了情感的戏份。
男主角不是其他文中那种心思细腻的家伙,他如同我们身边的朋友,大条、诙谐、粗神经,却也十分敏感,这样的人物的内心很难把握,以至于我写成了一个精分。林晨初的设定源于我的生活,最开始是想要写一个悲惨小人物的欢喜历程,虽然现在小人物的已经成了大人物,可希望它依旧能给你欢喜。
我终究没有辜负各位,曾经有无数人言之凿凿的说我会烂尾会弃文,但我坚持了一年零一个半月,终于写完了这篇110多万的大长文,虽然文笔生涩稚嫩,可我依旧在各位的鼓励中不断更新,最后完结,虽然错别字依旧很多……
嗯,先说这么多,顺便提一句,目前网上有好几个版本(作者几次三番修文的结果),假如有看盗文的读者看到这里,请允许我说声抱歉,这篇文前段部分十分凌乱,我还是要修改一遍的,所以目前流传的那些虽然故事不变,但是精彩度可能不如修改后的文。
至于没看盗文的妹子,晋江的章节买入应该是永久性的,也就是说你买了三千字的一章,过段时间回来看,它依旧不用花钱,假如需要花钱,请进硕鼠的群,我们可以私相授受……
就说这么多。。。。
☆、第248章 番外
鸿蒙界神族你不知道的三十件事儿
1、朱雀君唱歌严重走调,当初制作一把凤箫就是为了掩饰他惊天动地的歌喉。
2、朱雀君第一次点亮太阳的心理活动是:。。。。
3、当年十只金乌感召神明之光出世,朱雀君想的是:“糟糕;我孵蛋了……”
4、朱雀君对白虎的第一印象是:“这家伙的是谁啊,脸好大……”
5、朱雀也曾经幻想过自己娶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生一窝唱歌走调的小鸟。但是后来;女娲义正言辞的阻止了他:“你这种想法太可怕了;女人都被杀;天道就该毁了。”
6、朱雀君是九千六百万岁的时候才学会骂人的;而且是在肚子里骂……他觉得应该有人给他颁发精神文明奖。
7、朱雀照镜子的时候会被自己美哭……但是他其实很喜欢有刑天那样男人味的长相和帅气的肌肉。可他发现就算是锻炼出了肌肉;他依旧是小白脸。
8、曾经有段时间朱雀曾经试图留胡子。但是每次在他留到满嘴胡茬时;某人就会一脸坏笑的来给他刮胡子……
9、朱雀更喜欢黑色的衣服,好洗。他经常穿白色衣服的原因是;白虎总是把自己的衣服改小送给他。
10、朱雀喜欢跟青龙玩的原因是;青龙除了比他犀利点,几乎跟他一模一样。
11、朱雀君其实很不爱惜自己的一身毛;有时候被白虎恶作剧;他也懒得去洗,出门飞的时候,下面经常有人喊:“快看!彩色的鸟啊!那是朱雀神君!”
12、朱雀速度很快,这所有人都知道,但是他从来没有躲过白虎,从来没有。
13、朱雀其实很喜欢白虎,尽管他咬它、拍他、把他当球一样滚来滚去……算了还是不要喜欢了。
14、第一个说白虎脸大的家伙被他给杀了。
15、第二个同上。
16、曾经有人被幼崽白虎萌到了,想把它献给首领做宠物。后来那个可怜的家伙……
17、白虎君有段时间很友善,直到他遇到了说他脸大的那个人。
18、白虎君很喜欢圆球,但他从来不照镜子,原因是怕爱上自己……
19、白虎小的时候身上没有黑纹,经常混在白泽幼崽里骗吃骗喝。
20、白虎君曾经掏鸟窝的时候,还以为自己长大以后也会下蛋……
21、白虎君第一次见到朱雀君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仨字:“……它好丑。”
22、推倒弱不禁风小朱雀,看着他圆润的滚两圈,然后很茫然的四处张望——是白虎最开心的娱乐项目。虽然长大后的朱雀不那么好推倒。
23、白虎不讨厌人族,甚至有些欣赏他们,但是这一就不能改变他们是群愚蠢的人类。
24、白虎讨厌玄武最主要的原因是,玄武曾经把朱雀当成女孩子追求过。
25、是白虎把玄武丢到地球去的,这直接导致玄武看见他就跑。
26、白虎许愿让天道赐给他一个跟女娲一样好看的媳妇,然后朱雀化形了……
27、东帝先前曾经派了一批人去十重天,妄图发动全面战争,呆在十重天和共工青龙打桥牌的紫微嫌烦,一个腾挪就把这群人都送到冥界去了。
28、青龙本来不胖,一是能吃,二是能睡,三是体质易胖,渐渐长成了个大胖子。
29、女娲和伏羲小时候在人间界跟两条恶蛇打了起来,后来跳进蛇肚子里刮开了它的胆汁,又从蛇口爬了出来——后来他们被说成了人身蛇尾的模样。
30、林晨初找到了巫族——它们现在依旧生活在森林里,还是原来那个臭脾气不过他们被高鼻子的人族命了新的,叫精灵……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也就先想出来这么多,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