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当婚 完结-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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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我想去上游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强尼烤了会火,觉得身上舒服多了,站起来说道。他总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什么问题,好好的鱼汤给泡汤了,他非得弄个清楚不可。
“坐下。”强森拉了一把自家弟弟,他却倔强的不肯动弹。
斯蒂芬看了他一眼,说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我们在这儿只是宿营一个晚上而已。”他总觉得,这件事情没这么简单。强尼只好怏怏的坐了回去,只听斯蒂芬继续说道:“我今天晚上加强警戒,你们六个人轮换,都打起精神来,弗里垭,从你先开始守夜吧”
弗里垭点头答应着,她知道安排她在最开始守夜,是照顾她是女孩子,虽然她并不喜欢这种“特殊”待遇。如果是从前,她大概会倔着性子和斯蒂芬争论,但现在,她并没有抗拒。
从前,她是为了引起斯蒂芬的注意,想让他知道,自己和别的女人是不一样的,她做不了他的妻子,但可以成为他最好的伙伴。然而现在,她忽然觉得,他会这样安排,并不是因为看不起她,或是她修为低的关系,而仅仅因为她是女子。
哪怕有一天自己的等级超过了他,比他还要强悍,他也依然会这样安排。
就像是那天强尼义无反顾的挡在宁无尘身前,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上了那个少年。她原本以为是他把宁无尘当成了弱者。但后来问过强尼才知道,他不是没有看出来那个少年的实力,而是觉得,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不上前阻拦,就对不起自己身为男人的身份。
哪怕明知道对方是贵族,哪怕明知道不是自己可以抵抗的人。
就算因此而丧命,他都不会觉得懊悔。
如果安格知道强尼他们的这种想法,一定会大摇其头。对修真者而言,抛开一切什么都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自己姓名。修仙,修的是长生,修的是成仙。命都没了,还谈什么长生,谈什么成仙成佛?所以,修真者都是惜命的。如果知道自己的修为远不如对方,第一个念头一定是遁走,而不是留下来找死。
可是,强尼他们却不同。对他们来说,武士和男人的骄傲高于一切,哪怕为之身死,他们也在所不惜。安格会敬佩他们这种精神,但却绝对不会效仿,俗世的古代有句古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人死如灯灭,死了可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她从来就不是什么君子。
“队长你不睡吗?”斯蒂芬身旁的巴顿怔了怔,说道。“要不然我跟你轮换,让他们五人轮换,这样也能坚持的下来的。”
斯蒂芬摇摇头:“你不用担心,我最近的状态很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我总觉得好像今晚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这里我修为最高,就由我负责警戒,你不要再说了。”
武士的直觉,有时候是判断危险的一种依据,所以巴顿也就不再坚持。
羡慕的看了斯蒂芬一眼,自从队长进阶七级之后,五感都敏锐了许多。
这让他对安格小姐拿出来的那种药剂,越发期待了起来。
134。弗里垭坦言旧事
“我们带的帐篷铺盖不够了。”入夜之后,就要开始安排帐篷,斯蒂芬他们一共带了两顶小型帐篷。原本是够用的,两个护卫一顶,弗里垭和安格挤在马车上。可是这会多出来个宁无尘,就有些难办了。斯蒂芬看着已经扎起来的两个帐篷,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种小型帐篷,两个睡还有富余,三人挤一挤也能行,但四个人是肯定睡不下的。安格和弗里垭是女孩子,她们本就谁在比帐篷还小的马车上,也就是安格还小,才不会太拥挤。
宁无尘也是一怔,他倒是没想过露宿的问题,事实上他从来没有在荒郊野外住过,这还是第一次。他本就是贵公子出身,别说是跟人挤帐篷了,连旅店都没下榻过。
他那辆豪华马车倒还是空着,可宁家的护卫压根没想起来为这位准备铺盖,虽说还是秋末,但晚上还是很冷的,难道让他在马车上将就一夜?
本来一夜不睡倒也没什么,但他前一晚赶路,本就精疲力竭了,哪里还能坚持的下去?
“把我们的床铺让给宁少爷吧”巴顿和强森商量了一下,转头对斯蒂芬说道:“我们的皮甲本就厚实,也不怕冻。”
只能这样了,斯蒂芬点了点头,拿着巴顿和强森贡献出来的铺盖朝宁无尘走去:“宁少爷,只能委屈您一晚上了,这垫子和被褥虽然旧了些,但都是干净的……”
宁无尘有些不好意思了,自己硬要跟来,给人家添了麻烦不说,连铺盖都要分出一份给自己……虽然他脸皮厚,又有洁癖,但这时哪里还好意思嫌弃?“不委屈,是我什么都没准备好,倒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倒是个能屈能伸的人,怪不得六大古族即便一直悄无声息还能超脱于世,如果六大古族的人,人人都有这份胸襟,倒是配得起他们的身份。
“宁少爷客气了,我们是粗人,睡一晚草地没什么。”斯蒂芬笑着说了两句,就辞了宁无尘坐到火堆边上,闭目养神去了,他今晚要守一整夜,虽然七级武士的体质比巴顿他们要好上数倍,但能节约一些体力是一些,明天他们还要继续赶路的。
宁无尘是真的困得厉害,匆匆跟安格说了两句,就抱着铺盖上了自己的马车。还来不及察觉铺盖上有些什么异味,沾上被子就睡了过去,发出轻轻的鼾声。
听着马车上传来平稳的呼吸声,安格莞尔一笑。
看来真是累惨了的。
她的被铺都是小号的,弗里垭也另有一套,只有铺在帐篷里的被子一半大小,两人等会各睡各的,毫无妨碍。小狐狸在坐垫上窝一晚就成,大脑袋被强尼拎了过去,少见的没有反抗。
“小子,你要是敢尿床,你就死定了。”强尼恶狠狠的瞪着小不点,幼稚的威胁。
清戈冲他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
强尼当没看见,直接把大脑袋扔进了帐篷里,冲他挥了挥拳头:“小孩子要早点睡。”
清戈嫌弃的闻了一下被子,皱巴着小脸掀开钻了进去。斯蒂芬他们还当他是西德偶然捡回来的小孩子,根本就没有多重视,也就是看安格对他还算看顾,长得可爱又没什么威胁,才会容他留在安格小姐身边。
话说,自从大脑袋来了之后,连安格小姐都开朗了许多,更像个孩子了。
很多时候,安格都是沉稳冷静的,在去往利比亚的路上,他们甚至没有见到安格小姐露出任何除了微笑以外的表情。她是很有礼貌,一点没有贵族女孩的骄纵,但时间长了,却总觉得那一成不变的笑容人人心里发寒。
一个小女孩,要有多大的毅力,才能忍住舟车劳顿,一句都不曾抱怨,还能保持这样的笑容?
大脑袋出现之后,他们才算见识了她各种各样的脸色,喜怒哀乐才仿佛重新回到了她的脸上,多了一份属于孩子的鲜活气。
跟一般孩子比,安格还是早熟的,但是跟她先前相比,却正常了不少。
斯蒂芬坐在火堆旁,擦拭着自己的佩剑,对于武士来说,武器是他们的第二生命,平时除了使用,也要好好保养。这柄佩剑跟了他有许多年了,到如今,还是十分锋利的。
弗里垭坐在对面,透过火光,一双秀美的眼眸不时偷偷瞥向他,目光里透着一丝迷惘的倾慕。
喜欢他,已经有足足六年了,这么长的时间,她都不曾改变过自己的心意。
“弗里垭,当年你为什么不愿意留在利比亚?”斯蒂芬忽然开口,吓了她一跳,连忙移开视线,心脏跳的快要从胸口蹦出来一样。
过了一会,她才转过头去看他,发觉他压根没有抬过头,心里不禁又升起了一抹失望之情。
淡淡的,却在胸口缠绕着,让人无奈。
“怎么不说话?”久久没听见对方回答,斯蒂芬才抬头看了她一眼,却见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知道再想什么。
“斯蒂芬队长……”似是感觉到他的目光,弗里垭抬起了头,直直的看向他,目光晦涩莫名:“你知道,当年你为什么会被安排到亚特兰蒂斯去吗?”
斯蒂芬一怔,目露深思。当年他是格兰芬多最年轻的四级武士,前途一片大好。按理说,是不会被分配到男爵大人的名下,还是如此偏远的区域小城。可当时的他并没有多想,自己没有后台,也没能力巴结讨好管事之人,为人处事也不够圆滑不知道收敛,被排挤也是正常的。
弗里垭突然这么问,难道其中有什么隐情?
目光轻闪,他忽然轻轻一笑:“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过去了就不要提了……”
“不……这件事情,放在我心里很久了。”弗里垭目光不闪不避地看了过去,面上有一丝坚定,“那个时候,我只有十八岁,但是我的天赋,却是家仆子女中最好的一个。当时,伯爵大人很看重我,我的父母也因此受到了伯爵大人的格外器重,甚至还把我父亲提拔成了管家……不过没过多久,你就进入了格兰芬多家族的护卫中……”
斯蒂芬的脸颊轻轻抽动。
“二十七岁的四级武士,而我那时,甚至还没有突破成为武士……也许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们这一批护卫中,有一个名额,可以拜入一位满级武师大人的名下。原本,武师大人是属意我的,但自从你出现之后,他似乎有了新的打算……”
他骤然抬起了头,眸中一片讶然,显然并不知道这件事。
一位武师大人,还是满级九级的武师,就差一点点,就可以成为奇迹武师的存在。如果能做这个人的弟子,对他的未来自然有许多的好处,然而这样的机会,却失之东隅。
饶是已经过去许多年,斯蒂芬一时心绪也十分不平静起来。努力压制着蒸腾的怒气,开口问道:“后来呢?”低哑的嗓音失了往日的稳重,沉郁而压抑。
弗里垭的眼睫颤了颤,心底有些慌乱,却还是定了定神,强自镇定的说道:“我父亲担心武师大人真的看上了你,他之前所做的一切都付诸流水,所以暗中在伯爵大人面前说了你不会少坏话,还利用职权,把你分到了亚特兰蒂斯伯德男爵的辖区之内……”
原以为他听了会暴怒而起,说不定还会揍她一顿,最少也要骂她几句出出气,弗里垭闭上眼睛等了许久也没听见他有什么动静,良久,才听他道:“然后呢?”
“……我,我一直很崇拜你,偶然听到父亲和母亲说起这件事情,当时就觉得很生气。我和家人大吵了一架……”弗里垭低下头,红着脸说道。
“但你终究因为那是你的父亲,不忍心向伯爵大人禀明原委。但心里过意不去,所以就自请去了亚特兰蒂斯,是吗?”斯蒂芬恍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对自己闪闪躲躲,从不肯正眼迎视。偶尔捕捉到她看向自己的目光中,也夹着丝丝晦涩难明的情绪。
“……是”弗里垭心下微颤,却终究没有勇气否认。
她喜欢他,不过是一己之私。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他,她也不会愤而出走,逃避婚事。如果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被排挤也就排挤了,关她何事?
他终究不明白,她也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