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完结-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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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阿紫临走时从背包里拿出一份请柬,“给你和贺兰老师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能来。”说罢摘下棒球帽扣在卷毛大金毛脑袋上,“这个送你!”
阿彻顶着棒球帽目视阿紫的背影消失在小径尽头,他衔着请柬回到家里,将请柬和棒球帽放在茶几上,看着阳光照射在粉色的请柬上,他不知道该不该去。去参加婚礼的大家都是人,只有他是一只狗。
大金毛耷拉着尾巴钻进沙发旁天蓝色屋顶的狗房子,他平常睡觉不在这里,但是这里放着他的圣物——一本相册,还有20X3年一月的《伟大遗产》杂志。
趴在狗屋里,下巴垫在爪子上,长久地凝视着那张杂志封面,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来看看这张封面,想象着那时秦修从背后抱住他,心里一下就平静踏实下来。
。
秦修坐在略微有些颠簸的巴士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一格格掠过,巴士上的乘客不多,司机哼着一首《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他虽然不记得这里的一草一木,但听着司机轻快的歌声,有那么一会儿,也会有一丝模糊的熟悉感。
巴士抵达终点站时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秦修单肩挎着背包下了车,抬头打量,终点站只有一块锈迹斑斑的站牌,在阳光下拉长了影子。
在他寻找记忆的这半年,所到之处都是日新月异,似乎只有这里,时间过得意外的缓慢。
灵犬镇,他的故乡,时隔十九年,他终于回来了。
小镇的房子都不高,小巷纵横阡陌,矮矮的围墙上探出树枝和花儿,听不见城市的嘈杂喧嚣,耳畔只余下偶尔的人声,还有远处学校的体育场上传来的奔跑呼喊声,小镇里的狗都是放养的,叫不出名字的小黑狗和大土狗在街边自由地追来追去。走在小镇的大街小巷,秦修只觉得全身心地放松下来,也许这就是家的魔力。举起相机拍下通往夕阳的长长石板道,他在心里笑着想,即使已经不记得了,但他本能地热爱这里。
穿出小巷,秦修意外地看见前方一家柯达相馆,照相馆外停着两辆小面包车,正有人从相馆里搬东西出来,大件小件鱼贯搬出。他走到门口,才发现这家相馆要关门歇业了。
这也不奇怪,当数码摄影成为主流,胶片摄影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在胶片相机的全盛时代曾经满大街可见的黄色店门和K字标志也早成为人们记忆中褪色的画面。
他怀着几分感慨走进这家即将不复存在的照相馆。柯达照相馆的规模都不大,不过这会儿里面已经快被搬空了,显得空荡荡的,台子被拆掉了,椅子被搬走了,只剩下墙上挂着的一排排相框和贴得密密麻麻的相片。
“您好,有什么需要吗?”照相馆的小妹有些疑惑地上前问这位在照片墙前驻足的俊美青年,见对方手上拿着相机,也猜到大概是一名摄影师。
“没什么,我就看看。”
照相馆小妹只好耐心站在一旁,虽然这已经是她当值的最后一天,女孩还是尽职地为进店的客人介绍道:“老板习惯把一些不错的底片多冲洗几张挂在这儿。”
秦修扫视着照片墙,这些胶片冲洗出来的照片,记录下许多美好的瞬间,毕业了,结婚了,喜得贵子或是全家出游,当然也有纯粹的风景照,甚至还有……
他的目光蓦地一定。在视野的最中央,是一张刚出生的金毛小狗崽的照片,小狗崽被一双手高高举起,它才只有巴掌大,连眼睛都没睁开,一身的小金毛打着卷。
照相馆小妹见年轻的摄影师突然伸手抓下那张照片,不禁吓了一跳。
秦修一眨不眨地盯着手中的照片,这照片很熟悉很熟悉,和去塞伦盖蒂或者黄石公园时都不同,他抓着这份如稻草般渺小却无比确凿的熟悉感不敢放过,照片里的小金毛在他情不自禁地紧握中一点点变皱,像是皱着脸嗷呜嗷呜哭了起来,而他紧绷的神经好像突然找到了一处龟裂口,原本一片灰色的记忆中闪过一丝斑驳的金色,脑海中响起一道哽咽的声音——
……酱油……酱油这个名字你还记得吗?
那声音透着无尽的委屈,他头痛欲裂地攥紧照片,只觉得那声音隔着什么听不真切,像是隔着……一道门?
“酱油……酱油到底是谁……”
年轻摄影师急切地喃喃自语,这反应让照相馆小妹颇有点手足无措,她低头看着摄影师手中快被攥得皱起的照片,小声道:“是这只小金毛的名字吗?”
女孩无意的一句话像一道闪电,秦修缠在手腕上的相机带簌簌地松开,昂贵的单反相机磅的一声砸落在地上,照相馆小妹吓了一跳:“……你还好吧?”
记忆排山倒海地涌来——在穆云山抢了他的裤子从窗口跳下去,拿着一份写满错别字的简历来应聘,把狗下巴搁在他的大腿上陪他伤心,去塞伦盖蒂,去黄石公园,去珠穆朗玛……他记起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这家柯达照相馆,第一次来的时候,这张照片就贴在这里。那时他抱着那只叫酱油的小金毛,他遇见过最聪明最懂他的小狗,生命中第一个知心朋友。照相馆的工作人员说这张照片拍摄于七年前,不可能是他的酱油。直到今天他终于知道,这的确就是酱油,那只送他第一台相机的酱油,做他第一个模特的酱油,追在他车子后的酱油,找了他不止七年,而是十六年的酱油……
阻隔着那道声音的白色门扉终于缓缓打开,有着亚麻色卷发,小麦色皮肤的年轻人站在门前,带着无可替代的灿烂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记忆里。
、129
——你真不记得了?七年前在海滩;你是不是救了一个人?
不是七年;明明是十六年!可恶,为什么骗我?!为什么离开我?!我眼睛复明到底是不是你搞的鬼?!秦修一路飞奔向灵犬山;被欺瞒的满腹怒火快要把他烧穿了。
在后山转来转去终于找到隐蔽在一片树林中的灵犬村;村子比他预料中还大,一栋栋独门独户的木屋,但却显得异常的安静;除了在学堂里朗朗读书的孩子们的声音,一点别的人声都听不到;他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位出门晒被子的大婶。
“沈彻?”被问到的胖婶愣了一下才恍然;“哦;你是说阿彻吧,他去参加婚礼了啊!”
秦修这才想起那张奇奇怪怪的请柬,一瞬间怒不可遏,混账东西,你居然要结婚了?!你居然还敢让我来参加你的婚礼?!
。
阿彻蹲坐在贺兰老师身边,脖子上系着个黑色的小领结。他们现在正在灵犬族的礼堂。阿紫去外面学成归来,连婚礼也要走西方那一套,长辈们自然不赞同,但是阿紫又拿出了小时候的任性劲,最后还是谁都拗不过她。这会儿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全坐在教堂式的一排排长椅上,阿彻听见身边有大叔大婶小声抱怨着“哎呀连瓜子都没得磕”。礼堂中央铺着长长的红毯,主持婚礼的长老站在红毯尽头的台子上,别扭地穿着一套黑色牧师装。
一身白色婚纱的阿紫和曾经的鼻涕虫阿宝在某部韩剧缠绵悱恻的主题曲中走向台子后的伪神父。
大叔大婶在底下偷偷剥着开心果,交头接耳着:“唱的什么呀,一句都听不懂……”
阿彻歪了歪脑袋,他也听不懂,不过好像听到熟悉的撒浪黑来着……
音乐停下,伪神父清了清嗓子,开始问两位新人:“阿宝,你是否愿意娶阿紫为……”
就在这时礼堂的大门“砰”地一声弹开,大叔大婶手里的开心果“哗啦”全撒在地上,在所有人始料未及之时,高挑俊美的青年如一道风一般闯入礼堂,人高腿长几步就奔至主持婚礼的台子前,偌大的礼堂里只听到一声无比霸道蛮横咬牙切齿的:
“你要结婚,对象只能是我!!”
那宣告一般的声音响彻整座礼堂,台下的来宾惊诧莫名,女孩子们更是激动异常,没想到会见到抢婚这么浪漫的一幕。阿紫吓了一跳,阿宝更是吓傻了,因为这位来抢婚的美男子正抓着他的手腕,那力道大得……手腕都快被扭断了。
他转向惊怔的阿紫:“……你不是说我是你的初恋吗?!”
阿紫一头雾水地摇头:“虽然长得很帅但我不认识他啊!”
秦修看到新郎的脸,这才发觉认错了人,静了几秒回过头,礼堂里的众人被他这么一瞪,全体鸦雀无声。他又回头看了看呆若木鸡的神父,把新郎的手塞给新娘,冷冷地说:“你们继续。”自己扭头走下红毯。
阿彻蹲坐在长椅上,完全呆住了,眼里只映着站在礼堂一侧,眼神急切地四处逡巡寻找他的秦修。
他不知道秦修是怎么想起自己的,但他知道他不该和秦修见面,他已经无法恢复人形,他应该立刻找个地方躲起来,哪怕是钻在凳子底下也要避开秦修。可是看着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此刻就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浑身却像被缚住一般无法动弹。
他着了魔一般看着秦修的视线缓缓移动着,移动着,某一刻终于停了下来。
明明不想被秦修发现,但当秦修的眼睛里框进自己时,却又觉得自己等这个瞬间好久好久了。
他蹲坐在长椅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秦修沿着红毯朝他走来,只觉得这个人走得披星戴月,走得披荆斩棘,浑身都是让人无法拒绝的力量。
主持台上,伪神父在忘了一会儿词儿以后终于大汗淋漓地想起来,再次清了清嗓子,无比郑重地问:“阿宝,你是否愿意娶阿紫为妻,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发现一切都是一场误会,新郎的语气更轻松也更坚定了,他发觉自己原来爱得比想象中还深。
“阿紫,你是否愿意嫁给阿宝为妻,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女孩看向身边人,狡黠地一笑:“我愿意一辈子欺负他。”
直到被秦修抱进怀里,阿彻才回过神,喉咙里难以抑制地一遍遍喊着秦修的名字,却又羞愧自己发出这样的声音,他已经无法说出对方能听懂的话语。
秦修似乎已经全明白了:“如果你以后都不能说话了,我就学你们的语言,给我两年时间我就能学会。”
贺兰霸看着身边依偎在一起的一人一狗,秦修单膝跪在地上,头埋在大金毛脖子上一圈暖融融的金毛里。他不明白秦修是怎么想起来的,但似乎……也不需要明白了。
“同志们好!!”
礼堂的大门突然又“砰”地一声弹开,众人不约而同回头,以为又有什么变故。在看见逆光站在门口,那个背着阿迪达斯运动包,戴着蛤蟆墨镜,穿着夏威夷花衬衫的山羊胡老头子时,整个礼堂都骤然沸腾了,所有人激动地站起来,连主持台上的伪牧师也慌慌张张戴上眼镜想要看清这位不速之客。
贺兰霸本来的注意力还在秦修和阿彻身上,这会儿也情不自禁站了起来,在外云游了十多年的老族长特么居然回来了?!
“还好赶上了!”老族长顺着红毯走上前,中途停在秦修和阿彻身边,也不知道是在问谁,“你收到我寄给你的请帖了?”
秦修半跪在地上抬头看着一下巴山羊胡还结着麻花辫的逗比老族长,一脸茫然:“您认识我?”
老头子抚着麻花辫的胡子:“有个人曾经让你在摄影和阿彻之间做一个选择,你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