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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后仪天下-第13部分

小说: 后仪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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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劳烦您了。”我扶着母亲,愤愤地说道,“把老夫人扶回我的寝殿,也把太医传到我的寝殿。”

经过太医的切脉问诊,母亲只是太过伤心,所以一时昏厥过去,过一会儿便能醒过来。送走了太医,我坐在母亲的床前,等待母亲苏醒。我的兄弟们已经得知消息,带着自己的夫人一起进宫,陪伴在旁。他们亦听说刘秀册封郭圣通为皇后,册封刘疆为太子的事,一个个都沉默着,不言不语。

我看见阴䜣站在最旁边,低着头,似是万分悲痛的样子。我冷笑,他让我不要伤害郭圣通,可是到头来,我们阴家的人却被郭氏母女给算计。不知阴䜣看到躺在床上的母亲会有何感想,就算他对我这个失去皇后位子的姐姐没有愧疚,对昏迷中的母亲也得有几分愧疚吧。

握着母亲的手,我在心里发誓,这口气总有一日我会还报在郭氏母女的身上。如今的我,一无所有,没有力量与她们抗衡,终归有一天,我要让她们知道,我们阴家的人不是好欺负的。

过了许久,母亲才醒过来。她睁开眼,也只是流泪,不说话,也不吃东西。我们劝了半日,她才肯喝几口粥。雪嫣坐在床边,喂她喝粥。

我走到阴䜣的身边,轻声地对他说:“弟弟,这下你放心了吧,我并没有伤害郭圣通。”

阴䜣垂着头,半响才说出一句话:“姐姐,对不起……你让我走吧。”

“我当然会让你走,我也已经跟皇上说过,皇上也答应让你辞官回乡。”我淡淡地说道,“不过,你大可放心,我没有伤害郭圣通,你不用担心,真的,一点都不用担心。”

“姐姐……”阴䜣低着头说道,“姐姐,我想带着母亲回到新野去。我会好好孝顺母亲,不会让她再受到惊吓。”

我回过头去望着母亲,她由阴识的夫人玉屏扶着,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雪嫣喂的粥。我不能让母亲因为我们这些孩子的原因而再次受到伤害。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我问道。

“明天。我早就开始收拾行李,明天就可以走了。”阴䜣说道。

“走吧,早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离开纷争,去过平静的日子。”我缓缓地说道,“或许,你也能够早日从混沌中清醒过来。”

阴䜣把母亲接回府,其他人也向我道别,出宫去了。这一夜,刘秀没有来,应该是去了郭圣通的寝宫。黑夜之中,我想起刘秀在朝堂之上那愤怒的眼神,不由得一阵害怕,他从未对我发过这么大的火。

这一夜,我翻来覆去,似睡非睡,天蒙蒙亮,便起身,梳妆更衣,对着铜镜坐了好一会儿。早膳吃不下,午膳用得也不香,待到下午,带着宦官和宫女们出宫,去给阴䜣一家以及母亲送行。

母亲的身体依旧虚弱,由人扶着上了牛车,还掀起车帘来看我。我朝着母亲挥手,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娘,好好照顾自己。皇上对我很好,您不用替我担心。如果有机会,我会回新野去看您。”母亲用帕子捂住嘴,失声痛哭。

雪嫣在上车前拉着我的手,流了几滴泪,我也替这个弟媳而感到难过,同样都是女子,我能体会她的心情。“雪嫣,相信阴䜣只是一时糊涂。”我安慰她说道,“回到新野,说不定他就会明白自己的错误。”雪嫣点了点头,哽咽着说道:“姐姐,谢谢你的关心。你也要好好的,皇宫里什么样的人都有,你自己要小心。”

阴䜣站在一旁,依旧是垂着头,一脸郁郁的神情,我不想与他说什么,他亦不敢再对我说什么。我看着雪嫣上了牛车,没有理睬阴䜣。阴䜣向我躬身行礼,然后骑上马。

牛车缓缓地前行,我站在原地,看着他们离去。母亲走了,她在新野必定比在京城要安全。阴䜣走了,希望他在新野可以收收自己的心,不要再让自己沉溺在不现实的爱情之中。雪嫣走了,新野是她的娘家,就算没有丈夫的爱,她至少还能见到自己的亲人。

“贵人,我们也该回宫了。”芷容躬身说道。

我点了点头,扶着她的手上了车。车轮压过地面,发出响声,缓缓地往皇宫行去。我靠在车厢壁上,觉得自己像是要回到一个牢笼之中,失去自由,万般不愿。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在那个牢笼之中有我所爱的人,我宁可深陷在牢笼之中,也不愿失去他。

可是,那个我所深爱的人,接连几日都没有来我的寝宫。过了几日,他让宦官带话给我,让我准备好第二日要穿的礼服,参加郭圣通册封皇后的典礼。

22 失后

 册封皇后的典礼,我没有资格参加,因为我的身份是贵人,是皇帝的妾。在自己的寝宫中等待,等着典礼结束,等着刘秀昭告天地,册封郭圣通为皇后。册封的礼仪应该很繁杂,我从清晨一直等到日暮,终于有宦官前来通知,让我去长秋宫给皇上和皇后请安。

洛阳的皇宫分为南宫和北宫。南宫在东汉以前就已经存在,最初的时候为新成周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此城封给吕不韦。经过吕不韦的精心经营,使得此城颇具规模。汉高祖刘邦初登基称帝后,最初建都洛阳,对其进行修葺,同年五月迁都长安。刘秀复汉,定都洛阳,但天下初定,未及重修宫殿。

长秋宫,这是皇后所居住的宫殿。长者久也,秋者万物成孰之初也,故以名焉。请立皇后,不敢指言,故以宫称之。又有传说,楚国时期一位叫长秋的女子,她知书达理,贤良淑德,却被楚王始乱终弃,郁郁而终,所以长秋也有知礼贤淑之意。

在前往长秋宫的路上,我想起刘秀曾对我说,若有朝一日我当上皇后,搬入长秋宫居住,他要在长秋宫的周围种满我最喜欢的牡丹花,他说这些牡丹花只为我一人而开。

可惜,如今的长秋宫不不是我的,长秋宫外的牡丹花也不是为我而开的。我对自己笑了笑,扶着芷容的手,走上长秋宫前的台阶。脱下木屐,跨入长秋宫的大殿,我看见刘秀与郭圣通并肩坐在那里,穿着典礼用的礼服,真像一对般配的夫妻。

“贵人阴氏,给皇帝陛下和皇后殿下请安。”我双手平举,抬至额前,下跪,弯腰,俯身,行长拜大礼。

“平身。”刘秀的说话声有些颤抖。

我抬起头,注视着刘秀与郭圣通。刘秀似乎有些不安,坐在那里,仿佛浑身都不舒服一般,脸上露出愧疚与难过的神情。郭圣通画着精致的妆容,得意洋洋地笑着,但她立刻就感觉到自己身边的刘秀坐立不安,她看了他一眼,见他的目光及其哀伤,她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当她再次把目光投向我的时候,那眼神不再是得意,而是憎恨。

给刘秀和郭圣通行过大礼,我便回到自己的宫中。因为皇后入主长秋宫,所以刘秀也给我换了寝宫,让我入住含章殿。含章殿比我原来住的地方要大得多,但宽敞的宫殿更加凸显了我的寂寞。

一个人在寝殿坐着,我让宦官和宫女们都退了下去。心里乱糟糟的,像是一团乱麻,我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满面愁容。此时此刻,刘秀应该正与新册封的皇后郭圣通在长秋宫温存吧。我苦笑了一下,站起来走到烛台边,准备吹熄蜡烛就寝。

“怎么这么安静?朕还以为你已经睡了呢。”

我转头一看,见刘秀站在寝殿的门口,微笑着看着我。“陛下。”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怎么来了?你不是该在长秋宫吗?”

“朕想念你,所以就来看你。”刘秀走过来,拉住我的手,把我拥入怀内,“难道你想不想念朕?”

我依偎在刘秀的怀中,鼻子一酸,几乎掉下泪来。“我当然想念陛下。你很久都没有来我的寝宫了,我还以为你生我的气呢。”

“朕的确是生你的气。”刘秀抚摸着我的长发,温柔地说道,“气你为什么要抛弃朕。”

“臣妾何曾抛弃陛下了?”我问道。

“你拒绝当朕的皇后,就是抛弃了朕。”刘秀说道,“朕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把皇后的位子让给圣通?”

“因为……因为臣妾没有儿子。”我轻轻地说道。

“没有儿子?”刘秀说道。

“是的。臣妾没有能够给陛下生一个儿子,臣妾甚感惭愧。”我说道,“疆儿是陛下唯一的孩子,理应立疆儿为太子,那疆儿的母亲自然是母凭子贵,应该册封为皇后。”

“丽华,你总是替别人着想,却每每都苦了自己。”刘秀说道,“朕知道,你受了很多的委屈,朕今后会加倍补偿你的。”

“臣妾不觉得委屈。”我微笑着说道,“只要陛下能够在臣妾身边,臣妾就已经很满足了,其他的,臣妾什么都不想要。”

“哦?你真的什么都不想要吗?连儿子都不想要?”刘秀打趣着说道。

“儿子……自然是想要的。”我羞红了脸。

“朕知道你想要儿子,朕会满足你的心愿。”刘秀低下头,轻轻地吻着我的唇。我能感受到他的呼吸,他离我这么近,我能够触摸到他,能够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味。

温存过后,刘秀沉沉地睡了。我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又渐渐地清醒过来。夜已经很深,寝殿里寂静无声,一扇窗打开着,清凉的月光像流水一般倾泻进来。

在朦胧的月光下,我看着刘秀的脸。他脸部的轮廓很美,鼻梁高耸,嘴唇的形状很柔美。我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脸,让自己的手指记住他的五官。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他的脸颊有些消瘦。我把头靠近他,依偎着他。

似乎,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来洛阳之前,我曾经在倾盆大雨之中跪在坟前发誓,我一定要杀死刘扬,为惨死的人报仇。傅俊替我杀了刘扬,我的仇也已经报了,便再也没有别的事忧扰我的心。入宫,与夫君刘秀重逢,即使他又娶了郭圣通,但他依旧是爱着我的。就算我失去了皇后的位子,也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我向来对这些虚无缥缈的头衔不感兴趣。弟弟阴䜣带着母亲回到故乡新野,他们远离京城,远离纷争,我也无须替他们担心。异母哥哥阴识,同母弟弟阴兴和阴就都已经成家,刘秀让他们入朝为官,也无须我替他们操心。

在这一刻,我躺在刘秀的身边,感受到他呼吸的气息,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暖暖的香味,似乎就可以这样过此一生,我只要拥有现在所拥有的便够了,不奢求更多的,我已经知足。因为我有他,我深爱多年的刘秀,只要能够在他的身边,我便感到满足。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我依旧记得,《诗经·卫风》中的《淇奥》,有匪君子,温润如玉,就像是刘秀。

23 记忆

 我仍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

我忽然来到这个世界,变成七岁的女童,一时间无法回过神来。待清醒过来,明白自己的处境,从前的记忆几乎完全丧失,便觉得茫然。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他。

春日的田野,他穿着粗布衣衫,挽着裤腿,站在水田里。这是插秧的时节,他弯着腰,将秧苗插入泥土。远远地看去,他与一般的农民无异。

我从农田旁边经过,恰巧他抬起头来,用胳膊擦了擦额上的汗珠。我看到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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