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庶女归来-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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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将一张雪白小脸毁得惨不忍睹……哪里是被火烤坏的?分明是让人用刀子划出来的!什么人这样大的胆子,敢拿刀子划花朱元璋女儿的脸!
何当归靠着右侧的墙壁做了个深呼吸,刚想再上去仔细看看伤疤下的那张脸跟自己有几分相似,恰在此时,她背后的墙壁却传来了一个让她汗毛竖起的声音,那是朱权的声音——
“真的……非杀她不可吗?我……不行,我下不了手。”
另一个声音接道:“她偷看了你与朱允炆的往来书函,又知道你当年在朱允炆和朱棣之间徘徊不定,待价而沽的旧事,连假装被朱棣绑架,顺势借兵给朱棣的主意,也是她帮你出的,一旦她生出丝毫的背叛之心,你将无力回天。难道王爷你要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女子,而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将王霸大业置于不确定的危机之中吗?”声音低浑沙哑,带着一种让人听上去很不舒服的卷舌音。
“可是,何嫔对王爷忠心耿耿,十年来未有一丝一毫的忤逆举动,何况如今,她还怀着王爷的孩子。”何当归听出这个是明月的声音,缓缓回身,入目的果然是朱权,明月,还有一个高大的黑衣男人。那男人带着一张透明的冰面具,面具虽然透明,不过紧贴着脸戴,将面部压得变了形,所以完全看不出本貌。
明月蹲在房间一角,整理着一地彩色弹珠,何当归知道那个是伍樱阁的情报珠,每一粒打开都有一条情报,根绝颜色和大小来区分情报类别和重要程度,最低级别是黄色,最高级别是紫红色,以前何当归也参与过情报集中与分发工作。明月手中搓着一颗弹珠,扭着头说:“女人生了孩子就像树扎了根,她已经变成王府的一棵树了,怎会对王爷有异心呢?高先生你说娘娘私会男人,却拿不出一点证据来,我看你就是挑拨离间嘛。”
黑衣男人嘶嘶笑道:“一个奴才,也配跟本相讲话,王爷,你宁王府的规矩去哪儿了。”
朱权哼了一声,摘下案上一株橘树的柑橘,问:“她除了在西街的悦来老店订房,还有其他异常举动吗?有男人去跟她私会吗?”
何当归打量这个朱权,听明月说她“怀着孩子”,那么,这就应该是她遇害半年前发生的事,此时的这个朱权非常年轻,与幻梦无香阁中见到的那个简直差了二十岁……可见无香阁中的那个中年朱权是假的,无香阁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假的。
黑衣男人再次发出难听的笑,高傲地说:“她是王爷的妾,不在房里绣花,却易容变装出府,还去客栈中包房间,这还不足够说明问题吗?本相也知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的道理,之所以没有做到那一步,只是为了顾全王爷你的颜面。王爷,凭你我的关系,凭本相的身份地位,你难道还信不过我吗?我与那女子无冤无仇,好端端地我冤枉她做什么。”
何当归蹙了眉,她怀孕的时候变装出府?去悦来老店包房间?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可那一回她是为了……
朱权抬手挥走角落中观望和支棱着耳朵倾听的明月,吩咐说:“我想跟宋先生喝茶下棋,你去九兰苑打点一下。”明月恋恋不舍地走了,口中嘀咕着,“宋先生死了好多年了,为什么常常要跟他喝茶下棋。”
何当归知道,他们口中的宋先生,是有着“赛陆羽”之称的当世第一茶艺大家宋友。当年朱权被封为宁王,去大宁赴任的时候也带上了受过膑刑而不能走路的宋友,将他安置在王府的九兰苑中,只要一有空就去找他品茶对弈。宋友是她的茶艺师父,教过她两年茶艺,后来在建文三年病逝。
他死之后,朱权大感惋惜,叹曰失一知己,何当归给朱权泡茶喝,朱权又叹曰,以后再也尝不到宋友那道云雾茶的味道了。何当归听说朱权常常跑去九兰苑缅怀宋友,一个人在那里下盲棋,她大感不服,所以日夜苦练茶艺棋艺,终于小有所成,能跟宋友比肩了。
不过,宋友是一个堪透红尘的苦行僧,他的棋和茶没有欲念,处处透着从容,而何当归虽然技法达到宋友的高度,却是失之尖锐锋利,争强好胜之心太重。这些评论都是何当归这一世重新研究茶与棋时得出来的,上一世的她被自己的心蒙蔽,还一直在为自己的高超棋艺而洋洋得意呢。
不管是琴棋书画,还是诗酒茶花,再高雅的东西,一旦沦为争宠和博取别人欢心的工具,就与哗众取宠的一般滥俗戏法也没什么区别了。棋下得再好,也不过是别人棋盘上的棋子罢了,生死都是别人一句话说了算。她望着墙上的人影讽刺一笑,朱权下不了手?他不忍心杀她?可最后杀起她来,他可一点都没有手软的意思哪。
明月走远后,朱权回身,对那黑衣男人说:“咱们先不谈何嫔了,她的事我会妥善处理,假如她真的失节或生出背叛之心,我第一个就不会放过她。高审君,你这次出海有什么收获?方其部的人马联络齐备了吗?”
“为什么不谈何嫔?我就是为何嫔的事来找你的,为什么不将此事处理明白?”黑衣男人冷哼道,“王爷,你可莫要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忘了我们蒙古人的骄傲,忘了国破家亡的耻辱,大好江山跟一个碍眼的女人比起来孰轻孰重,你都不会分了吗?”
☆、第278章 要何嫔的人头
何当归凤眸圆睁,那个黑衣男人说什么?莫要忘了“我们”蒙古人的骄傲,忘了国破家亡的耻辱!
他话中的意思莫不是,朱权也是一个蒙古人?怎么可能,朱权是朱元璋的儿子,这一点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吧,从他对朱元璋的那种复杂的感情,从他与朱元璋一般无二的狠辣无情,对女人极其蔑视,动辄就辣手摧花,这些都肖似了皇城中的那位九五之尊。|全手打小说|朱权怎么可能是蒙古人?
朱权皱眉说:“高审君你不要太过分,就算你是前朝旧臣,也要掂量好了再同本王讲话,江山和女人孰轻孰重本王三岁就会分了,用不着你在这里说教!”
那个叫“高审君”的男人冷笑道:“原来如此,王爷的翅膀硬了,用不着臣下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在临告老还乡之前想跟王爷讨一样东西,有了此物,臣下走也走得安心了。”
“什么东西?”朱权负手看着窗外问。
高审君亦负手看窗外,那里吊着一根金杆,上面拴着一只绿毛红嘴的鹦鹉,他沉声喝道:“何嫔的人头!臣下要何嫔的头!”
那鹦鹉是个聪明的学舌小东西,闻声立刻跟着叫唤:“要何嫔的头!要何嫔的头!”
朱权剑眉一紧,问:“为什么?你方才不是还说从来不认得她吗?为何现在又要她的人头呢?此事我自有定论,审君你无须插嘴多言,我也没有要将你置闲的意思,咱们的大业任重道远,本王还有很多地方要倚重于你呢。”
高审君的声音带着冷笑的意味:“王爷,说来说去你就是不肯杀何嫔,本相记得九年前,王爷还是一个行事果断,从不残留后患的狠角色。你的下属为了找到叛将而屠村,杀了不少老弱妇孺,你表面将他发落,暗地里却用别的死囚将他替换,并将他转移到伍樱阁,从此更加倚重。可见,你也是一个懂得杀伐决断,并且欣赏有杀伐决断气概之人的人,怎么现在反而对一个何嫔下不了手了呢?”
朱权默然半晌,答道:“她肚子里有我的孩子,虎毒不食子,因此我不能杀她和孩子。”
“孩子是不是你的还要另日观之,”高审君阴险地说,“瞧她的肚子也不小了,马上就快生了吧?那本相姑且在王府中多住几日,等王爷的何嫔生出孩子,再向王爷讨她的人头。”
此时,打鸡血一样的窗外鹦鹉还在叫嚣着:“嘎!嘎嘎!要何嫔的头!要何嫔的头!何嫔的人头!”
朱权慢吞吞地拒绝道:“孩子生出来要亲娘照顾才好长大,没人比亲娘照顾得更周到,因此她的头我不能给你。”感觉到身边男人身上迸发的怒意,朱权又转而说,“不过,倘若查出她真的背叛了本王,本王会铲除这个祸患,不让她坏了咱们的大计,到时保管让审君你满意就是,只要她的人头岂非便宜了她。”
“哦?”高审君好奇地问,“王爷有什么更好的刑罚?本相讨教两招,也好回锦衣卫府炫耀炫耀。”何当归眸心一抬,凝视这个冰面黑衣人,原来他是锦衣卫?
朱权把手中柑橘凑到鼻端上,轻嗅着说:“本王说了,孩子不能没有亲娘,因此她的命要暂且记下,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倘若她变心了,本王会用热炭烧坏她的嗓子,让她说不出话,不能将消息外泄;再用烟熏坏她的眼睛,让她不能读阅书信;最后,本王会亲自捏断她的手筋脚筋,让她从此不能执笔。这样,咱们的机密就不会外泄了。”
何当归听得心中发恨,那种热炭灌喉而过的痛楚再次涌现,让她发出一阵战栗。好狠毒的朱权,我为你出生入死,何曾有过半分对你不起的地方?!
而高审君却听得不甚满意,冷笑两声,道:“只是这样?我还以为王爷又什么新玩法呢,没想到都是本相用腻了的招数,忒叫人失望。王爷你的法子听上去无情,却对她处处留情,还留着她的花容月貌和温香软玉,还继续养在王府里,莫非你还想同她温存吗?本相就是要何嫔的人头,王爷给是不给!”
“要何嫔的人头!嘎嘎!要何嫔的人头!”窗外鹦鹉扇着翅膀,边跳边叫。
朱权眸心骤缩,手中柑橘扔出去,连空中的行进轨迹都未见,窗外的绿毛鹦鹉已然没了脑袋,从黄金架上掉下去,挂着细细的脚链在空中晃荡。朱权咬牙道:“你不要得寸进尺,忘了尊卑,你只是我母妃的一条狗,凭什么要我爱妾的人头!”
高审君发出尖锐的笑声,听起来就像某种动物的叫声,他点头道:“原来王爷还记得细叶郡主杨花,她背着‘水性杨花’之骂名抛弃她的夫君跟了朱元璋,又以倾国之姿侍奉朱元璋那个老混蛋,最后为了保全你而身首分家,把复国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到如今,难道她还比不上一个何嫔吗?”何当归眼睛圆睁,细叶郡主杨花?复国的希望?难道朱权的母妃杨妃是蒙古人?
朱权的上下牙齿打架,冷然道:“你没事提这些做什么?谁允许你对我母妃直呼其名的!”
“直呼其名算什么,”高审君笑道,“你的爱妾何嫔还做了布偶咒你娘地下不得安宁,这种毒妇,你居然将她宠上了天?细叶郡主的儿子真有孝心!”
朱权扑上去揪紧高审君的衣领,沉声喝道:“你胡说什么,何嫔根本没见过我母妃,跟她没有半分仇怨,她为什么要诅咒我母妃!明月说的不错,你就是在这里挑拨离间,破坏我们的夫妻感情,你究竟是何居心!谁派你来的!”
高审君夺回自己的衣领,一边抚平衣料,一边不紧不慢地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王爷你也不能免俗,真教人失望,如今你连你最亲信的人都不相信,反而维护一个出身卑贱的淫妇么……”他将一物掷到书案上,发出冷笑,“王爷你看看这是什么?”
朱权拿起细观,一个巫蛊布偶,针脚细密精致,很像何嫔的手艺,而上面写的生辰八字,赫然是他母妃杨花的八字,最叫人不可思议的是,那字迹分明就是……何嫔的字迹!
朱权一手拔起上面的几十根细银针,发功折断,再一用力捻成碎银屑。他抓着娃娃往门外走,边走边说:“我不信此物出自她手,我要亲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