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非得已-第6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等滕曼知道他们即将要去的地方,还有那个叫小燕子的女孩时,心里便只有一个想法,如果让她选,自然是来看看这个小女孩儿了!
温景之在路上跟她说了,小燕子,是汶川地震中,他们救出来的一个小女孩儿,当时她和她的母亲被压在几块楼板之下,已经三天了。
一堆乱屑中,她的妈妈将她牢牢地护在怀里,等营救她们的官兵赶到,千辛万苦将她们挖出来时,妈妈刚刚才断气,而小燕子,也因为双臂长时间受压,血液循环受阻,她的一双手臂,在救出来的时候,已经青的发黑了,最后,只能双双截掉……
可怜的孩子,那时,她才四岁。
有人说,在经历过那样毁天灭地的大灾难后,幸存下来的人,心理不是变得坚不可摧,就是变得阴暗沉默,没有安全感。
小燕子是属于前者,她明明那么小,可在失去了所有亲人和自己的一双手臂之后,以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乐观面对生活!
那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摆在她纯真的笑颜面前,几乎也沾染上一层光华!
“一场天灾,多少人流离失所,又有多少人家破人亡,能活下来的,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即便是我们这些见惯了流血场面的大老爷们儿,也止不住的心酸。”
温景之满脸沉痛,对于他来说,那段记忆,将永远的深埋在他的内心,时时刻刻的铭记。
滕曼不禁为之动容,那时候,她只是守在电视机前观看,都是看一次哭一场,更何况他是在现场经历呢?想必是相当震撼了!
小手缓缓的探过,轻轻覆在他停留在排挡上的手背,感觉他此刻因深沉悲痛而生出的僵硬。
滕曼几乎是一见到小燕子就喜欢上了她,倒不是她长得有多漂亮,就是一种莫名的心疼和喜欢。一张小脸巴掌大,一双杏核眼,乌亮乌亮的,闪着熠熠的光彩,只是个子不是太高,显得有些瘦小,两只袖管也是空荡荡的。
和她一起表演的,还有另一个小朋友,是缺了一条腿的小男孩儿。两个人合作了一段舞,男孩儿弹着钢琴,是那首感恩的心,小燕子伴舞,看着她在舞台上投入的旋转,甩着空空的袖管,看得滕曼一阵心酸。
偷偷的拭了好几次的泪水,温景之轻轻的将她环入胸口,安抚的拍着她的肩,“好了,不哭,我带你来,不是让你哭来着,看,小燕子多有自信,跳的多好,一会儿让她看见你哭了,她要不高兴的。”
温景之掏出手帕笨拙的替她擦眼泪,有谁能想象,他这样一个铁血男人,会温言软语的去哄着一个女人呢?
“这孩子没父没母的,谁照顾她呀!”滕曼抽抽噎噎的,抬眼望着男人,两只眼睛红红的跟只兔子差不多,看着异常让人心疼。
“我把她托付给学校的一个老师,每年都给她汇钱,寄衣服学习用品什么的,这个你就别操心了,哎,怎么又来了,你这眼泪怎么跟不要钱似的,当自己是水龙头呐,流这么多,你渴不渴呀?”
她有越哭越凶的趋势,温景之一下便乱了套,手帕都沾染了她的湿意。
他们这边的动静似乎是大了些,温景之今天一身军装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还真放不开手脚,可天皇老子也没老婆大呀,只好死撑着脸皮,将滕曼更往怀中带了带。
“她要在这待几天呀?等彩排,结束,我们接,接她回去住,两天成不?”滕曼抽泣着,她想要好好的照顾她两天。
温景之失笑,“好,都依你,真是,平时也没见你对我这么好心过,我也需要你照顾的。”
滕曼不理她,这会儿倒是坐直了身子,很认真的看着小燕子跳舞。
结束后,小燕子听温景之说要接她去他们家玩儿,并没有表现出喜悦的样子,相反的,还有些不高兴。
滕曼抚着她的发顶,轻轻的摩挲,“小燕子,你不是说想叔叔的么?和我们回去,就可以天天看到叔叔的,而且还可以和他一起吃饭哦!”
滕曼的温柔细语,让一边的温景之为之动容,她就从来没有对自己用这么好听的声音说过话!
小燕子那双晶亮的大眼,扑闪扑闪,半晌过后,才细声细气的问:“那可以到叔叔训练的地方去看看么?”
滕曼没想到,小丫头还有这想法儿,眼角都笑弯了,“可以呢!”
小燕子似乎还不能确定,这个漂亮姐姐看着挺好的,可是,她又转向温景之,以询问的眼光。
滕曼赶紧从后头扯扯他的衣服下摆,又朝他努努嘴。
温景之也弯下腰,纡尊降贵的蹲下身子,与小燕子平视。
“告诉叔叔,为什么想到叔叔训练的地方去看?”他以手指轻触她的脸蛋,浓眉轻拧,没有一点肉。
“我想要知道,叔叔是怎么变的那样厉害的,我长大了也想要和叔叔一样!”小丫头的声音不高,却是一脸的认真,看向温景之的眼神是除了崇拜还是崇拜!
两人相视而笑,温景之随即重重的点头!
滕曼没有放过温景之此刻不同以往的眼神,那是一种打心底涌上来的怜惜。
跟小燕子带队的老师打过招呼后,三个人准备往家赶,小燕子这下高兴了,走在两个大人的中间,蹦跳着一会儿看看滕曼一会儿看看温景之。
“姐姐,你是我见过长得最最好看的姐姐,就像,就像仙女一样!”小孩子的语言总是最淳朴的,心思也是最直接的。
滕曼咯咯的笑,垂眸望她,眉眼都是柔的能滴出水来,“哦?为什么像仙女?”这种说法,她还是头一次听到,以前,有人叫她妖女,好像是姓唐的那家伙!
“姐姐长得美,心眼儿又好,所以,是仙女一样的姐姐!”小燕子边形容,边点头肯定自己的想法儿。
滕曼抑制不住嘴边蔓延开的弧度,蹲下身子,一把将她抱在了怀中,亲亲她的小脸颊,“你这样形容姐姐,姐姐会难为情的。”眼角似不经意的向温景之挑了挑。
才怪!她那表情是叫难为情么?分明是得瑟!
“小燕子,你这叫法儿叔叔可不同意,做什么叫她姐姐?”却叫他叔叔?难道他们俩看上去果真像是差了一辈的人么?郁闷!
滕曼的肚子里早就笑翻了天,他终于问出口了,瞧那俊脸黑的!
“嗯,那叔叔,不叫姐姐,那我叫她什么呢?”她记得,在老家那块,比姐姐看上去大好多的,都让她称呼姐姐的。
温景之的脸色越发的难堪,滕曼实在没憋住,自顾的笑了起来,完全没形象的那种!
“哎呦,笑死我了,天哪!”哎,不行,腰岔了气了!哈哈……
臂弯一轻,温景之已经一脸抹黑的将小燕子接到了他的手中,一手抱着小燕子,一手在滕曼的后背为她顺气儿。
“笑吧,笑吧,你们女人天天的用那么多保养品,如果没点效果,那岂不是对不起那些个化妆品公司?”真是不明白,女人真是奇怪,不就是把她叫年轻了么,至于开心成这样?
还有,他当真看上去很老了么?于是,咱们的温首长,华丽丽的被贴上大叔的标签。
三个人刚到门口,泊车小弟已经将车子给他们开了过来。
“我就说怎么这么巧呢,原来是小叔和滕曼!”声线不高,倒是磁性十足。
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他们的背后响起,滕曼就是不回头,也能听得出来这是谁在说话。
一身银灰色的阿曼尼手工西装,衬得他极为修长,长至脖颈的一头碎发用了定型发胶,将耳侧的两簇往后固定住,露出右耳上那枚璀璨。
唐炎慢悠悠的踱步到他们跟前,笑得人畜无害,一双桃花眼光明正大的瞅着滕曼,上下打量一番后,竟还吹了声口哨。完全当温景之不存在!
她今天走的完全是轻熟路线,雪白的纺纱裙,斜肩设计,露出一边美好的锁骨,披散开的秀发半遮半掩的挡住,既性感又撩人,肌肤即使在夜晚间也散发着柔腻的光泽。裙摆是不规则剪裁,到膝盖处,恰到好处让她小腿的线条美好展现。
这面对面,总要打个招呼吧?要不然,多小家子气?瞅瞅恢复一脸深沉的温景之,他好像并没有开口的打算。滕曼只得勉强的牵出一抹笑意,“真是巧。”
其实,她想说的是冤家路窄吧?唐炎自然是了解她的,他最近,很不受这女人待见。不是,好像一直没受她待见。
“哇,这叔叔长得好美哦,如果穿上和姐姐一样的裙子,一定和姐姐一样好看!”
噗……
滕曼几乎听到自己喉咙喷口水的声音,瞄了眼对面的男人,那张人神共愤的脸,在一瞬间变幻了好几个颜色。晴转多云,转阴,停顿了一会儿,才又慢慢的恢复那招牌式的笑脸。
“这是谁家的孩子,真是,真是可爱!”
唐炎饶有兴致的仔细看了眼,可不就是刚刚在台上跳舞的那个小女孩么?
“曼曼,带着小燕子先上车。”
温景之将钥匙交给滕曼,又把小燕子往她身边一放。
滕曼自然是不想在这地方多待,点点头,便带着小燕子往车的方向蹁跹而去。
“其实,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到底是叫你小叔好呢?还是,叫你小舅好?”
唐炎的眸光自滕曼远去的身影撤了下来,定定的睨住温景之,问完,还不怕死的抛了个暧昧的眼神过去。
温景之的脸色未变,接过他递上来的烟,点燃,刚要凑到嘴边,想想还是移开,任由它在指尖明灭,烟雾升腾,笼罩了他的脸,让人看不真切。
唐炎不会无缘无故的说起这件事,那话中的深意,也只有他们两个人清楚。
“管好你的嘴巴,别挑事儿!”这是温景之对他唯一的忠告。
哼,果然是长辈,说话的口气,总是这么的不客气!
唐炎优雅的吐出一个烟圈,看着它在空中消失,却还是维持着继续放大的轮廓,弯下嘴角。
“如果滕曼要是知道了,你说,她会有什么反应?”这个,他倒真是万分期待呢!
想都不要想,温景之几乎是立即回绝,“你看不到那一天的,唐炎,不要给我耍小心思,她只会姓滕!”温景之神色淡淡的回望他,眼中的笃定,是那种势在必得,又是毫无悬念。
凑到嘴边的动作一滞,唐炎想要知道,对面这男人的自信,到底是打哪儿来?人家父母都不能确定的事儿,他凭什么就这么肯定?
“我说,你该不会去动什么手脚吧?”想想,非常有这个可能!
动手脚?温景之眼一眯,眉一挑,“嗯,你倒是给我出了个不错的点子,不过,用不着。”
温景之的手段,他唐炎是见识过的,这男人是他唯一一个在心底里佩服的人。
可是,血缘,伦理,横亘在他面前的,是不可逾越的东西,他也有办法?
一支烟的功夫悄然在指尖溜走,温景之弹开手中已经灭了一会儿的半根烟,头也不回的离开。
他们的兰博基尼在转弯处打了方向灯,便在唐炎的视线中消失。
他抚着下巴,摩挲了半晌,眼色一闪。
“他的意思,莫不是,即便是乱仑,他也不放手吧!”
------题外话------
顶着锅盖的紫,路过——
各种求留言
☆、树林里的‘虫子’都很猛!
三人驱车去了商场,滕曼给小燕子挑了好些漂亮的衣服和裙子,从头到脚、从内到外给她买的妥妥帖帖,考虑到这两天她要住在这儿,又给她买了睡衣和洗漱用品,零食、小,娃娃抱枕什么的,总之,最后温景之是叫了商场两个人高马大的保安,才将东西给弄上了车。
回到家,温景之自然是当搬运工了,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