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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部分

大秦帝歌-第139部分

小说: 大秦帝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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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融化之后那浓浓的水汽也掩盖不住存在的雄性麝香的味道。衣衫不着,裸露在雪地里面的皮肤入眼便是红痕或者青紫,那一道道的,甚至是鞭痕。

不是没有听过这世界上有好男色的,分桃的典故嬴政也懂。可是他没有想到竟是这样的变态。扶起地上的人,脱下还带着体温的外套套在一脸都是绝望的少年身上。嬴政顾不得许多,转身便吐了个浑天暗地。犹如他第一次中途折回那间破草屋,看见母亲在陌生男人身下声音,双腿交缠,像两条交尾的蛇那样恶心。

“你儿子回来了。”

男子捏住赵姬的下巴,逼迫她转过脸正对着嬴政,满面的潮红,不知道是情欲还是羞愧。

“说话啊?”本来丑恶的连淫笑起来变得更丑了,身下暗暗一用力,张开的嘴便再也止不住呻吟。赵姬只能看见年幼的儿子一言不发飞快的转身离开。

“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吧。”

嬴政就着破庙里面的锅子烧融了雪水帮燕丹擦干净身子,四处都是鞭伤和牙齿啃咬的痕迹,即使只是温水擦拭,便足以让燕丹犹如再受一便酷刑。

“我叫燕丹,是燕国来的质子,住在质子府。”

孩子的情谊总是来得简单而纯粹,甚至还有些孩子气的无缘由。

不过,一出戏,就像秦国的面舞,开了,便就会止不住的走下去。嬴政和燕丹的这一次偶然相遇便有了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燕丹没有避讳自己被人强暴的事实,要瞒也瞒不住不是么,燕丹微笑着说。他长得眉目如画,少年少有的清秀。这个未褪去稚气的年纪里少有的娇媚。“你叫我阿奴,我叫你阿政可好?”

“嗯。”

有一个玩伴可以让两人都不去想不愿意想起的事情自然是极好的,所以这个冬天真的像春天一样飞逝。

两人看过了无数场雪景,有时候是大雪纷飞,有时候是雪后初霁,还有时候是雪夜那抹莹莹的蓝。燕丹喜欢下雪,也喜欢梅花,说起他的故乡蓟城总是多雪的。他的母亲喜欢在院子里种上几棵红梅,衬着纷飞的大学,洁白上几点猩红的斑点尤其的漂亮。

不过,能够在雪地上留下猩红的斑点的不仅仅是梅花,还有人的鲜血。

那是两个人第一次杀人,准确的说是嬴政第一次杀人。直到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长剑到底饮过多少鲜血的时候,他还记得,他杀的第一个人是因为燕丹。

不过是一碗面条,说好了是雪天萍水相逢,不过是一场缘分,给了两个少年一碗面条。刚刚笑得还那么慈爱,转瞬间就丑恶异常。说是嬴政和燕丹偷吃了他的面条,要抓去报官,杀头。“或者,不报官也可以,你留下来陪我一晚。”

燕丹看这这个身形比自己和嬴政加起来还大的男人,没有说话,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衣衫被一点一点的退去,寒气也驱散不开那个猥琐的中年男人喷在身上的气息。燕丹闭上眼睛静静等待折磨的开始,没想到却是喷溅的血液。浓郁粘稠,带着腥臭的血液流了燕丹一脸。

嬴政还不会用剑,他飞快的跑回去取来的长剑几乎一剑砍掉了对方的整个头,只留下颈脖出半分相连。

那一晚,两个人像受惊的小鹿,抱在一起在破庙呆了一晚,第二日再没人说起发生了什么。过了那一刻,便是过去了。

之后便是接踵而来的变化,坐监,险些被杀头,还有被抱上马车的那一刻郑重的承诺,“我会来接你的,等我。”

我回来接你的!

等我!

远方的蓟城一片火光,冲天而起的浓烟融化了大雪,一地焦黑。

大秦帝歌 外篇 番外二——往事成烟(补全)

我一直在等着项少龙回来,他告诉我人的心脏上有一个穴位,叫做不死劫。我却是并不信的,直到他挖开了一头猪的心脏,指着心脏隔膜对我说,这就是所谓的不死劫。

如果刺中这个不死劫,人不会死,只要止血得当,是会康复的。

我一直在等,却等来了夏初掉下山崖的消息。黑鹰第一次站在我面前不顾主仆身份责问我,只为了自己良心好过,害死了夏初。

夏初死了我会好过么?

我不知道。我的答案是不知道,我以为我会很心痛,可是摸摸我的胸口,并没有一抽一抽疼痛的感觉,只是麻木。

每天还是要去校场训练士兵,大雪纷飞,不少的士兵都在抱怨这天寒地冻,手脚麻木。我开始认真的想,为什么我感觉不到,是不是我的心也冻得麻木了。

传言大多都是不可信的,至少我和淳于淼泠的故事不是这样。无论是父亲还是淳于大夫都以为是淼泠她闹脾气,居然逃婚,让蒙家上下蒙羞。其实事实不是这样的,至始至终,在这件事情中,主导的那个人都是我。

淳于淼泠是在我的帮助下出的咸阳。试想,如果没有通关文书或者手令,她是如何通过那层层关卡。

我愿意牺牲很多东西,比如我本不愿做军人,也不想要什么功勋爵位,如果可以,我甚至可以去做一个戍边开荒的农民。不然一个贩夫走卒,地位低下的商人也可以。至少,他们都是堂堂正正的靠着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而不是跟我现在一样,用别人的鲜血和头颅来换取功勋爵位,这是多么的可耻。

可是,我太高估了我自己,我以为我可以跟一个我根本不喜欢的人勉强过一辈子,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没想到事到临头,看着送过来的嫁衣,那一匹匹用来搭青纱帐的黑纱,我居然怯懦了。

淳于家对我蒙家有恩,并且和文臣成为姻亲有利于巩固地位。于公于私,我和淳于淼泠的婚礼都是逃不掉的。

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这一步一步的六礼行进而来,我一天比一天焦虑,终究,我趁人不注意跑去找了淳于淼泠。我要拒绝这门婚事,却卑鄙的不想自己背负上这个恶名,所以,我开始挑拨淳于淼泠逃婚。

或者,我可以从我这里结束蒙家这个为君王生,为君王死,满手沾满鲜血的命运。不娶亲,金戈铁马而去,马革裹尸而还。

不过,夏初她说,命运之所以为命运,就是在你自以为是的时候给与你当头一棒。

她有很多可疑的地方,她不说,我便不问。

她不说,我也知道。

关于她的故事,她叫做姬婉还是夏初。她说她失忆了,不记得以前的故事,却在第一次见陛下,就知道陛下是谁。还有郑国公主,正统的周王朝后人,又继承了那阴阳家几许的阴阳咒术。

人心真的难测,我开始想得到夏初的信任,我知道她透过我的脸在看别人,若是能借此接近她,得知更多的消息当然最好。到了后来,我却不想知道了,我想让她离开,远离这咸阳,这漩涡的中心。

如果,你只是夏初多好。

或者,你是姬婉也没关系,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不是么?

我那么希望上天可以怜悯我们,你一直呆在萨仁,即使天各一方,也好过天人永隔。你知道等我就好,等我处理好这一切,我便来接你。

我知道我是那么软弱,却又不想让你看到我软弱的一面,所以我连信也不敢来一封。淳于淼泠出事了,我该告诉你呢,还是不告诉你?所有人都怀疑是你做的,可是我知道,不是你。

我一直信任你的,虽然我从来没有说出过口。

只是,我信任你,你却已经不再信任我了。

那时候你从萨仁回来,满目的恼怒。却总是笑着的,把你身上尖锐的刺都完全的竖起来,扎伤你也扎伤我。

或者我们正如两只想靠在一起取暖的刺猬,靠的太远感受不到温暖,靠的太近又只能扎得对方鲜血淋漓。而学着相处相爱的我们,都不知道怎样才是恰当的距离。

我是知你的,正如你知晓我。所以每当你冲我发火的时候,我都知道你其实在确定,确定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所以,我总是会妥协的。

君子不来,则我便往。

夏初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其实没有你心中的那么强大,我也会不安。只是你的不安尚且可以对着我大吵大闹发脾气来疏解,而我的呢?

蒙恬的苦该向谁说?

我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争吵。我不知道你是怎样的心态,反正我是异常的高兴的,至少你还会因为我发脾气。

这,算是你说的吃醋么?

你一定以为我没有看到你进来吧,你那样的一身白衣飘飘,在夜色笼罩下的王宫是多么的明显。你是我黑暗的生活里唯一的光亮,到哪儿我都追随着你,我又怎会看不到你的存在呢。

可是,你却习惯性的转身给公子政整理衣衫。你已经不是他的宫女了,你也不是他的妃嫔,你却当着所有人的面转身为他整理衣衫。

很多时候你总是欢快明媚着,所以不懂我的暗黑。或许,是因为我们都太骄傲,你要你我的妥协,我也要我的完美。

一步错,步步错,再回首,不过一切成烟往事。

让我们重新认识吧。

我叫蒙恬,你呢?

大秦帝歌 外篇 仰望(补全部分)

赵高是个好奴才,这点从他爬的那么高就可以看出来,因为啊,身为一个好奴才,其中一条就是知道什么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

我很是佩服他,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个。他很沉默,带我离开依然保持缄默,我也明白好奇心是人之常情,不是有很多人情愿被好奇心害死也会打破沙锅问到底么,为什么他能抑制住呢。

赵高将我送到阿政的寝宫前,我暗自颔首。这下也算是解释清楚,为什么赵高会救我了。赵高示意我上前,我冲他感激的一笑,赵高憋了半天,说了一句,自求多福。于是放我离开。

自求多福?我疑问的推开大门,一推开门,阿政坐在案上,拿着书简的手一顿。

“殿下。”我跪下来朝他行礼,这不是人权大于天的二十一世纪,这里是战国,是秦朝,是皇室为尊的天地。所有的一切不会因为我这个二十一世纪的来客而有所改变,所以,我除了接受,别无它法。

“解释。”阿政冷淡的抛出两个字,我一愣,然后低头,“奴才逾越了。”

阿政放下手中的书简,青色的,凛冽的剑芒让我不敢直视。脖子上微凉的触感,头上是阿政听不出喜怒的声音。薄纱曼妙一样的雾里看花。

“滚出去。”阿政说,我发觉他的手臂在轻微晃动,而剑身也发出轻鸣。我愕然他的喜怒无常,突然又觉得万分悲凉。他,本不该如此的,我的阿政还在犹豫什么,杀了我这样的仆人不是很好么,我的逾越,我的诡计,我的来历不明。你不担心么,不担心我是对你不利的人么。

我颤栗的伏在青石的地板上,瑟瑟发抖。阿政将他手中的剑抛下,发出莫名的哀鸣。“你不是她。”

“滚。”阿政难得心情好的继续说了一次,我领命,乖乖下去。

深秋的天气让我颤抖了下,我觉得冷,然后转头,看着阿政痛苦的蹲下去。有千般的话也只能堵在心里,我,什么也说不出口。

阿政,我和你的距离,到底有多远了。纵使我相信你在看到我第一眼的时候就觉得我熟悉,可是,我已经不是夏初了啊。不是你的阿姊了,我的手上那么多的鲜血和人命。我还有资格站在你身边么。

想着,仰天大笑起来,这话,其实也挺可笑不是,我和阿政,两个都是同一类人啊。所以这样才走的比较远。我伸出右手,用力的握住,我一定是抓住某些东西了。阿政,你呢,要放弃吗?

大秦帝歌 外篇 耶奉番外——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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