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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部分

狂后倾天下-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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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剪断情感上的牵绊,就不能够真正强大。

冷言固然伤人,却最能让人快速成长。

空荡荡的皇宫大道上,长发披散黑衣单薄的男子凝成了一道不变的剪影,他维持着最初的那个姿势,一动也未动,似乎要永远这样站下去。

唯有那颊边的发丝轻扬,心在这一刻仿佛也空了一块。

她将他从生死边缘救回,却又如此决绝地将他丢下,她可知道,他并不在乎那至高无上的皇位,并不在乎那生杀予夺的权力,他只在乎能不能陪伴在她身边,而不是一个人面对从此以后漫漫无期的孤独。

她可知,在她救他于黑暗,让他重新站起来之时,他的生与死,从此以后只与她相关。

那时他在心里说,他会让自己迅速强大起来,强大到可以保护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想保护她。

因为,从那天起,她就是他最在乎的人。

一颗晶亮的水珠自眼角滑落,和着微咸的汗水,清透的晨露,滴落在青砖上,顺着砖缝慢慢渗入,很快便洇干。

他曾承诺过,今生不会再为任何事流泪,可到底,还是失了信。

第一百三十六章 希望

当傍晚最后一道余晖从重楼片瓦中消失,齐都城门轰然关闭,最后一拔进城的人纷纷汇入这座文晋都城的各个方向,多半行色匆匆。

楚清欢牵着马慢慢行走在这条久违的街道上,一年多前,她从这里离开,如今,她再次回来。

齐都依旧,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再血腥残忍的政变也与他们无关,只要他们依然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所不同的不过是换个人当皇帝而已。

熙熙攘攘的人流从身边经过,热火朝天的吆喝叫卖声充斥耳鼓,身处于这样一个市井喧闹的地方,人间烟火气扑面而来。

一袭简单的黑衣,一骑普通的黑马,一张肤色微黑的脸,在这个各色人等齐聚的都城毫不起眼,顶多算是清秀模样的楚清欢坦然自若,不急不忙地一路看过去,打算找家客栈入住。

“大嫂,你真的没见过这个人吗?他叫严慕,你看他长得多好看,你再好好想想,如果见过一定会有印象的是不?……真的没有啊……好,谢谢你……”

“大姐大姐,麻烦你看一下,有没有见到过这个人……没有?怎么会没有,他长得多好看……他叫严慕,严慕,大姐你好好记一下这个名字……”

“大娘,你见过这样的年轻公子没有?……麻烦你再看看,他叫严慕……”

“大哥……”

“老伯……”

一道年轻清亮的女子声音从一边时不时传来,楚清欢顺着声音看过去,见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姑娘手里拿着一张纸,不分老少逢人便问,问的时候必定要强调一下名字,然而答案无一例外都是摇头。

“姑娘,你将这条街上的人都问遍了,从昨天问到今天,我们若是看到过这位公子,怎么可能不告诉你?”一个年老的妇人忍不住说道。

“是啊是啊。”周围好几个人都跟着附和。

那姑娘嘻嘻地笑着,对这样的话不作理会,继续找下一个人问。

楚清欢多看了一眼。

寻常人若是这样问下去,多少难免失望,精神亦会跟着萎靡,信心大挫,这个女子却始终锲而不舍,一个一个不知疲倦地问过去,不见失望,热情依然。

这得对那个被寻找之人抱有多大的希望,才能在这样的情形下还能有如此饱满的信心?

一眼之下,她便看到那姑娘手里的画像,一名年轻男子背倚青松而坐,衣袂欲飘不飘,神态似懒非懒,鼻子眼睛长得都不错,只是画工手法拙朴,未有多少技巧,只是将画面平实地表现出来,神韵不足,意境欠缺,显得那男子比较平淡,不够显眼。

只不过寻人的话,这些倒也不重要,只要五官画得相像即可。

眸光从画像上移,便见持有画像的女子长得干净利落,眉黑眼大,双唇嫣红,皮肤不是很白,但是很健康的小麦色,拿着画像的手一看便是做惯了粗活的,一袭棉布衣裙朴素整洁,看那说话走路的模样便知是个寻常人家善于操持家务的姑娘。

那姑娘转身抬头间对上楚清欢淡然平静的眸光,一双眼睛灵动非常,当即朝她一笑,走过来:“看这位大哥的样子是刚进城的,不知有没有见过这画上的人?”

说着,就把画像递到她面前。

楚清欢看着那画,没有立即回答,刚才远看时不觉得如何,这样近看着,倒觉得这口鼻眉眼也不是全然陌生,可搜遍脑海,又没有与这相似之人。

那姑娘已兀自说道:“好看吧?可惜我画得不好,若是大哥见了他本人,定是要惊为天人的,他叫严慕……哎呀,我画得不象,大哥还是别看这画了。”

楚清欢抬眸,只见这姑娘眉目飞扬,唇角含笑,看着那画中的人满满皆是发自内心的欢喜之色,尤其是当她说到惊为天人这几个字时,那眼梢里的眼神似要飞起来一般。

这是一个纯真质朴的女子。

她是真的喜欢他。

楚清欢心里得出这两个结论,便觉得这画里的男子有福,能得到这样一个女子的真心喜欢,是种福气。

“一看大哥就是没见过。”那姑娘收回画像,习以为常地笑了笑,抬头看了眼天色,“算了,先回客栈,明天再继续找。”

抬腿要走,又想起什么,转过身来问:“大哥还没投宿吧?我住的那客栈人不多,但很干净,价钱还算公道,大哥要不要随我去?”

随即又意识到什么,笑道:“大哥别误会,我可不是替那客栈拉客人的,就是看大哥实在,不象那种不着边的公子哥儿或是江湖人,才这么一说,大哥自己看着办,要觉着不合适就当我没说。”

一长串的话说得象倒豆子,又快又清晰,听得楚清欢不由勾了勾唇角。

“没什么不合适的。”她道,“有姑娘推荐自然好,省得我自己去找了。”

那姑娘大大的眼睛一弯,“我姓卓,大哥可以叫我宛宛。”

楚清欢不由又微微一笑,再怎么说,她现在也是个年轻男子的装扮,这卓宛宛与她不过说了两句话,便将自己的闺名这般直白地相告,真不是一般的不拘小节。

这在别人眼里,恐怕就会被看作不够矜持,不过,她喜欢。

“我姓楚。”她只简略地提了下姓氏。

“我是山里人,从小粗野惯了,楚大哥别见怪。”卓宛宛立即便对她亲近起来,与她并肩走在一处,并没有因为初初相识男女有别而有任何的不自在,很随意地道,“不瞒楚大哥,我也是前两天才到的齐都。以前在山里长大,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山脚下的镇子。这次一出门就是好几个月,走过的大大小小的地方少说也有十几个,之前什么都不懂,尽挨人骗,现在我也学乖了,到一个大点儿的地方就先转转,不急着落脚,把吃饭的住宿的地方都打听个遍,先比较了再决定住哪家,那样才不吃亏。”

楚清欢只听她讲,也不说话,见着对面或者旁边有人挤过来,就不着痕迹地将她往身边带一带,让开了再跟她稍微保持些距离,她讲得兴起,只顾着说话,哪里能注意到这些。

“这些日子我也算长见识了,以前在山里的时候哪见过这么多新鲜玩意儿,更别提这么多人了……山上就那座庙里偶尔能见着几个香客,还有几个和尚可以看……嘁,有严慕在,谁稀罕看那些个秃瓢和尚。”一说到严慕,她兴奋得两眼放光,眼睛晶亮,“要说这些日子我也算是见了不少人,但还真没见着谁比严慕更好看的。严慕这人啊,最喜欢坐在山顶上看书,兴致好的时候就拿笛子吹首曲子,一身白衣服穿在身上,看着就象个神仙似的……啧啧,就是看人总是爱搭不理的,这点不好。”

“你喜欢他。”楚清欢看她一眼。

“谁喜欢他。”卓宛宛想都不想就否决,脸却不觉间红了,“怎么说我们一起在山上住了那么多年……虽然我住在山西边儿,他住在山东边儿,但山就那么大,走个小半个时辰就能到了,好歹我也每天爬过山头去陪他,他倒好,说走就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也不说住在哪儿,想找都找不到。”

楚清欢听出这话里的问题,问:“他不是山里的人?”

“不是。”卓宛宛摇头,“听伺候他的人说,他是身体不好,来山里静养的。可一养就是十年八载的,谁知道他会说走就走呀,前一天还什么都看不出来,过了一晚上就人去屋空了,瞧那空荡荡的屋子是根本不打算回去了。”

“所以你就来找他。”

“当然。我得问问他,为什么要走也不告诉我一声。”她气鼓鼓地道,“我知道他烦我,平时也尽躲着我,可我就不信他烦我烦得连走都不愿意跟我道个别。他越是这样,我就越要烦他,烦他一辈子。”

她的嘴微微噘着,圆鼓鼓的脸透着红,象个赌气的孩子。

楚清欢有丝好笑。

“他连住在哪里都没有告诉你,你想怎么烦他?”

“那就找。”卓宛宛信心十足,眼睛里闪动着坚定的光芒,“他那样的人,一看就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公子。虽说伺候他的人不多吧,可个个都是极有规矩的。屋子里用的东西也不多,可每一件都是顶好的,就算我什么都不懂,但好坏还是看得出来的,还有……”

“客栈到了。”她突然停了下来,朝前面一块招牌指了指,“不说他了,要真说起来,两天两夜也说不完。反正啊,他绝不是小地方出来的人,我往大地方找就是了。再说,他养个病也不会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儿,我就把山附近的那些地方都好好转一遍,总会找到的。”

楚清欢侧过脸,卓宛宛的脸庞笼在渐次亮起的灯光下,泛着自信的光彩,这种光彩,让人由衷地心生喜欢。

“人活着要有希望,有希望是幸福的。”她望着火红灯光下,那些举着糖葫芦蹦跳着的孩童欢乐的笑脸,“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到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 齐都之夜

几份简单的饭菜一一摆放在桌上,小二躬身笑道:“二位,菜齐了,请慢用。”

“等等。”楚清欢出声制止他离开,道,“小二,跟你打听个事。”

小二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致,“公子您尽管问,只要不是芝麻绿豆那么点大的事儿,这齐都还没有小的说不上来的。”

“没本事尽吹牛。”卓宛宛眼睛一瞟,哼了一声,“那你倒是跟我说说,我要找的人在哪儿。”

“姑娘,不是我说您。”小二被人拆了台,有些尴尬,“这齐都那么多人呢,要找一个人哪那么容易,再说了,您那画上的人别说我没见过,就是这大大小小街道上的人您都问遍了,也没个认识的。依小的看哪,您还是出齐都去别的地方找找。”

“我就在齐都待着,哪儿都不去。”卓宛宛重重一拍桌子,拍得菜汤都溅了出来。

小二咧咧嘴,取上肩膀上搭的布巾将桌上汤汁擦去,边擦边问:“公子想要问的是什么?”

“我也想向你打听个人。”楚清欢道,“严子桓,这个名字有没有听到过?”

“严子桓?”小二低头想了半天,摇头,“没有。”

“你好好想想。”楚清欢也不急,“他在朝里当官,二十多岁,脸皮白净,长得人模人样,还算过得去,就是有个毛病不好:洁癖。嗯,平时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擅长招蜂引蝶,尤其喜欢美人,注重享受,极尽奢侈,出行的马车镶金嵌玉,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银子。哦,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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