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时辙(女尊男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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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陌只道广单背痛难忍,犹豫了一下,便撸起了袖子,把左臂伸到了广单面前说:“害你受罚,让你受苦是我的不是,你若是气我,便咬我一口吧,”紫陌可怜兮兮的看着广单:“不过,你要答应我,以后不管别人为什么理由打你,都要反抗,知道吗?不要傻傻得任由别人打骂,人和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
广单听得入神,人和人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不同吗?那为何这世界女子为尊,男子却只能做附庸品。广单没有问出口,紫陌看着广单的神情,心里已猜到了八九分,只觉得,灌输男女平等的理论还需要时间。
广单回过神,看着紫陌仍举着的手臂,轻松一笑:“我若咬你,你难道不会痛吗?”
“当然会痛,但为了让你出气嘛。”紫陌故作委屈的说着,突然似察觉到了什么:“你不是哑巴啊?”
广单一怔,唇角上扬:“谁说我是哑巴?”
紫陌搜索着属于这个身体的记忆,一直一来,广单都没和紫陌说过话,理所当然的紫陌就认为广单不会说话。当然,现在的紫陌不会承认自己弄错了,只得收回胳膊,站在一旁咬牙切齿瞪着广单。
广单看着紫陌那双瞪得圆圆的眼睛,心情大好,故意说道:“不是让我咬你吗?怎么又把胳膊缩了回去。”
紫陌还没回答,咏泽就端着煎好的药和小主子吩咐做的汤进来了。
“把药先喝了,一炷香之后再吃那汤。”说着便气冲冲地出了门。
看着小主子愤愤离去的背影,咏泽不解的转过头,瞥了一眼广单,这一瞥让咏泽大吃一惊,那号称万年石头的广单脸上竟然浮现着一丝笑意,连带整个人都变得柔和起来。
一定是看错了,一定是看错了,咏泽心里默默念道。
确信自己只是眼花之后,咏泽深深地吸了口气,对广单说:“小主子是怎么了,气冲冲的一副样子。”
广单一口喝下了药,擦了擦唇角答道:“可能是被兔子咬到胳膊了。”
兔子?咬到胳膊?咏泽完全听不懂广单在说什么,只觉得,广单似乎心情很好。
一炷香之后,广单慢慢地喝着胡萝卜鱼段汤,只觉得异常美味,嫩滑的鱼肉,清脆的萝卜,唇齿之间似乎都有了一丝香气,一直喝到最后一滴,才放下碗,满足的喘了口气。
“小主子何时学过做饭?”广单突然问道。
咏泽摇摇头,表示不知。
一时二人无语,过了一会,咏泽草草收拾了一下东西,便离开了。
广单在床上思索了一阵,寻不着丝毫头绪,倒是困意袭来,便倒头睡去。
夜深宁静的时候,广单的房门被轻轻地推开了,紫陌缩手缩脚的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口里还不住地说着:“哼,你骗我,我还要半夜起来看你。以前不说话,起码不让人讨厌,现在倒是会说了,却只会戏弄我。”嘴上抱怨着,可手却不争气地放在了广单的额头,一试,不发烧。紫陌满意地笑了笑,便踏着夜色离开了。
紫陌刚出去,广单就睁开了眼睛,忍不住发出闷闷的笑声,回想紫陌刚才的自言自语,又觉她天真烂漫。
若是那手可以一直放在自己额头就好了,这样想着,广单又睡去了。
第三章: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上)
休息了七日有余,紫陌整日里除了看书便是与燕苏音聊天打趣,偶尔再去看看广单,生活呆板无趣,终于在紫陌的抱怨加撒娇攻势之下,燕苏音同意紫陌重返学堂。倒不是紫陌一心求学,只是想看看这女尊国和中国古代各朝有何不同。
在家这几天,虽然也从书本上和燕苏音那里了解了不少当地的风俗典故,只是没有亲眼所见,总是好奇。这紫菲涵虽是朝中正一品的大官,又是先帝遗诏的监国一等公,紫陌本想着府里的小夫怎么着也有十七八个,嫡出庶出的孩子一大堆,中国古代里那些大官不都是这样嘛。可旁敲侧击的打探之后,府里只有燕苏音这一个正夫,原本还有一个姓姬的侧夫,但因为身体原因,早早地便被打发去了京郊的别院。而紫菲涵的子嗣也就只有自己和那个一直未曾露面的,姬侧夫所生的紫辰。弄得紫陌想看看女尊国家的丈夫们争风吃醋都未如愿。
那位同母异父的弟弟,听说是轩辕柳卓的同父弟弟轩辕彦的伴读,时常留宿宫中,并不怎么回府。想到上学的时候也能遇见,紫陌也就打消想见一见的念头。
紫陌搞不懂的是,自己穿越之前,这身子的主人不是个痴傻的孩子嘛,为什么会被先帝封为太子伴读呢?理论上,这太子伴读都是未来太女登基之后的心腹人士啊,比如张骞、韩嫣。看来,这小皇帝还真是不得宠爱,那上官如玉所生的皇女轩辕翎的伴读就是黎家次女,绵和质亲王轩辕荣的正夫黎冰沛的亲侄女黎升芙,那上官如玉所诞的皇二子轩辕宜芷的伴读是刑部尚书上官晔的正夫所生的嫡长子上官辛,怎么着都比自己这个疯女和庶出的弟弟好。
自己这位俊朗的母亲,早在先皇时期便得到了重用,等先皇轩辕瑞归去,又深得小皇帝轩辕柳卓的欢心,虽然夹在外戚与摄政王的斗争之间,却也游刃有余。似乎,任何一个朝代的历史都是外戚专权和皇帝集权的斗争,这个小皇帝更惨一些,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摄政王盯着。
听燕苏音说,小皇帝的皇父红岱谦是个清冷风雅的翩翩公子,其母红疏影是开国功臣,官拜右丞相。未嫁入王室之前,红岱谦是太宁有名的才子加美男子,燕苏音还与曾有过几面之缘,更是隔帘听过这位红公子的琵琶演奏,当时便觉得,红公子才华斐然,那琴声中透着冲淡与平和,实在是一个妙人。后来被皇帝一见倾心,受封入宫,夫妻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一时传为佳话。
只是后来先帝去那时还只是御史大夫的上官廖府上做客,偶然遇见了上官廖十四岁的儿子上官如玉,惊为天人。十日后便一道圣旨把这上官如玉接进了宫,一夜之后,便被封为东贵君,并且盛宠不衰,传闻皇帝得了东贵君之后便再也没有临幸过红皇夫。上官如玉的母亲更是被封为左丞相,连带其哥哥姐姐都被册封,自此上官家权倾朝野。
红皇夫虽先诞下太女轩辕柳卓,但随后东贵君上官如玉也诞下了次女轩辕翎,依着皇帝对东贵君的百般宠爱,朝廷上下都在猜测,有可能会废太女而立次女。要不是先皇狩猎回来突染恶疾,恐怕当今的圣上就不是那个红皇夫所生的轩辕柳卓了。
先帝遗诏,平衡红家和上官家的势力,便选了紫菲涵为监国一等公,自己的弟弟轩辕依鸿为摄政王。
若说这轩辕依鸿,倒让紫陌来了兴致。在这女子为尊的世界,这个本应被锁在深宫整日里以绣花抚琴为乐的轩辕依鸿,却可以理直气壮的上朝议政,朝中大臣们甚至并无微词,可想,这是一个极为强势的男子,先帝还曾下旨其弟可上朝议事 与女子无异。这般纵容,到让紫陌想起了中国古代的那些垂帘听政的女强人。
这朝中势力错中复杂,紫菲涵却两边都吃得开,到让紫陌心里暗暗佩服。
清晨,天刚蒙蒙亮,紫陌就按捺不住早早起了来,忙东忙西地折腾了一阵,惹得咏泽和咏夜悄悄翻了翻白眼。
“我说小主子,往日里可没见你这么上心。”咏泽边说着边给紫陌梳理头发:“小主子想梳个什么髻?”
“高髻吧。”紫陌想了想说,“不用簪子,就用大红色的绸带绑上即可。”
梳理完毕,咏泽和咏夜又都各拿着几套袍子出来,紫陌比较了一下,便选了粉红色长袍;外罩白色对襟短衣、对着铜镜,淡淡的扑上了一层胭脂,最后戴上了燕苏音前几日送给她的白色珍珠耳环,自觉满意,再回头看咏泽咏夜,她们二人均是一副不解的表情。
“小主子,你这装扮太过清素了,还是让小人给你重新弄弄吧。”咏泽说着拿起胭脂水粉就要往紫陌脸上画,紫陌笑着躲闪。
“你家主子是去上学,又不是去选美。”紫陌弹了弹咏泽的额头,“还有,不是吩咐没人的时候不要自称小人嘛,怎么总是记不住,该打该打。”说着作势要打。
咏泽笑着跑开,正想回头冲小主人挤眉弄眼,不留意间撞到了正要进门的燕苏音,吓得咏泽和咏夜连忙跪下不住的磕头,紫陌瞅了瞅燕苏音,也不等他说话,起身就拉住燕苏音的手,“爹爹一进来,就吓着女儿的侍女了。”假意嗔怪道,但眉眼里都是笑意。
燕苏音本想发火,但一看女儿那副假意生气的样子,顿时怒气全无,只哼了一声:“你们主子疼你们,但也不能没大没小坏了规矩。”这短短的几日相处,燕苏音已大概知晓紫陌的个性,这个鬼灵精怪、一脑子奇怪想法的女儿,让他感到既陌生又新奇。特别是当他知道紫陌亲自给广单治伤,还说什么‘人和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这种荒谬言论之后,就更觉得紫陌与众不同,与自己观念里的女子们都相差甚远。
“爹爹,你怎么来看我了,可是舍不得女儿去上学?”紫陌冲咏泽咏夜使了眼色,她们二人便心领神会地走了出去。
“爹爹是担心你……”燕苏音语气里带着浓浓地不舍,紫陌又怎会听不出来。
“爹爹放心,紫陌定不会再惹是生非。”紫陌抓起燕苏音的手,放到了自己的面颊上,来回抚摸着。
顿时,燕苏音面色通红,想要抽回手,却怎么也使不上力气。
紫陌水汪汪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端详着燕苏音的脸,燕苏音羞赧的低下头,只盼着紫陌赶紧上学去。
不多久,咏夜就在门外喊道:“小主子,时候不早了,该进宫了。”
紫陌这才恋恋不舍地抽回了手:“爹爹,等放了课我就回来看你。”
燕苏音只是点了点头,看着紫陌离去的背影,一时千万思绪涌上心头,嫁入紫府也有十四年了,虽然表面上看他极为风光,自己的妻子对自己用情专一,哪怕后来侧夫生子,为了顾及燕苏音的面子也寻个理由把侧夫送出了府,自此紫菲涵就再没有纳小夫,以至于坊间流传他和当年的上官如玉一样,独宠不衰。
心底里,燕苏音巴不得紫菲涵多多纳娶,而不是被人称赞说什么用情至深、白首不离之类的让他一听到便觉得恶心的话来
本来,在这紫府里熬日子想着这一生也就这样罢了,但紫陌的出现,准确的说,是落水之后的紫陌的出现,让本该宛若死水的燕苏音心里激起了小小的涟漪。
第三章: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下)
紫陌以前也去过故宫,领略过王宫的华美,那时觉得,故宫虽好,却无那种令人折服的霸气,现在想来,恐怕因为此时不同于往时,没有了高高在上的皇帝,没有了戒备森严的御林军,没有了后宫里那些唇红齿白的妃子,王宫就不能称其为王宫了。
只有活在当下,才能体会到那遗失了的气魄与豪迈。
紫陌坐在马车里,悄悄从帘子的缝隙往外看,暗暗乍舌,没想到这轩辕国虽然历史上并无记载,但这雄伟壮观的皇宫却和中国古代的皇宫并无二致,皆是以气势磅礴取胜。进了西华门,途径太和殿,过了乾清门,就是乾清宫,而上书房就在乾清宫东南侧。紫陌一路偷窥下来,只觉得好像在拍清宫连续剧,只不过,那些在自己眼前行走的人不再是路边的群众演员,而是一群真实的古人。
紫陌感到越发的兴奋,以往虽看了不少关于古代历史的著作,却总觉得是隔靴挠痒,现在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