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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如果你听到-第8部分

小说: 如果你听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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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拓看见是他,开口就问:“最坏的结果会怎么样?”

“不会有什么最坏的结果。”他这样回答。

她看着他,点点头。

“你没什么要问我的吗?”他反过来问她。

她摇头:“如果有什么我该知道的,你会告诉我,不是吗?”

“当然,你不用担心。”他对她笑,揽过她的肩抱了一抱,然后就走了。

也就是在那天下午,关博远终于承认,这件事仅凭他一己之力,已经收不了场了。当然,他是酒店公关圈子里的老江湖,总是抱着一个坚定的信念,他关某人摆不平的事情,别人肯定也没办法搞定。于是,他写了封信给程致研,打算正式把这个烂摊子推了。

程致研没有推诿,算了算时差,打电话给Freidman的私人助理戴安。Freidman签的是一家美国唱片公司,助理戴安也是美国人,年纪大约四十五岁左右,说话吐字清晰,铿锵有力。

戴安和程致研也算是旧识了,大约六年前,Freidman刚刚在乐坛崭露头角,曾经因为演出的关系,在曼哈顿的W酒店住过一段时间。当时,程致研正在管家部当差,Freidman还不到二十岁,是个文弱安静的男孩子,名气也没有现在这么响,和戴安在一起,就像是一对普通的母子。程致研很喜欢那种感觉,所以,对他们格外照顾。

戴安很清楚程致研为什么打这通电话,开门见山的对他说:“研,我也不想看到事情变成这样,但你是知道的,Alf有时候固执的像个小孩子,他认定的事情很难改过来,他不会跟你讲道理。”

“那么你们准备住哪儿?”程致研也直接了当。

“对岸的上海总会,他们说可以安排两个套房给我和Alf,其他人住在邻近的酒店。”

“只是为了看日出?”

“对,只是为了看日出,”听起来,戴安也很伤脑筋,“谁让你们在房间介绍里引用艾米莉·狄更斯。”

程致研轻笑,不得不说司南是很聪明的,她一定是从哪里看到Freidman喜欢艾米莉·狄更斯,这一招本来是高明的,只可惜因为一点粗心,聪明反被聪明误。

“戴安,就算帮我一个忙,”他笑道,“替我问问Alf,还记不记得他给我看的第一首艾米莉·狄更斯的诗。”

“做什么?”戴安不懂。

“没什么,叙旧罢了,如果他还记得,或许会重新考虑这次的行程。”

“好吧,但别抱太大希望。”戴安摸不着头脑,但还是答应了。

午夜时分,程致研接到戴安打来的电话,确定Freidman行程照旧,一天之后到达上海,还是住在W天庭的夕雾套房。

挂掉电话,他坐在办公桌后面默默地笑起来。受祖父的影响,他曾经厌恶除了中国古诗之外的所有诗,连带地对写诗出名的人写的其他东西也敬而远之,这种偏见直到他读过威廉·华兹华斯和艾米莉·狄更斯之后才得以消除,而这两位诗人的作品,都是Alfred Freidman介绍给他的。

Freidman记忆力惊人,当然不会忘记那首诗:

If you were ing in the fall;

I ’d brush the summer by

With half a smile and half a spurn。

如果你能在秋天到来,

我会把夏季拂去,

半含微笑,半带轻蔑。

次日一早,程致研回信给关博远,告知了最新的进展。那封信不仅发给关总一个人,同时还抄送了参与大师计划的一干人等,其中并没有明显苛责的话,只是交待关博远在整个接待计划完成之后,针对这次的波折做一个总结。

信的末尾有一句话:This is a valuable experience for you。(这对你们来说是一次宝贵的经验。)

他没有用“教训”这个词,但字里行间的意思,相信关总心里都明白。

17

事情圆满解决,程致研心情不错,只可惜好景不长,短暂的平静很快又被打破。

一天之后,Freidman搭乘美联航班机,从纽约飞来上海,因为航班晚点,到达浦东机场时已是深夜,公关部派去接机的人里面就有司南。次日,整个天庭上下就都在传她和Freidman的事情。那丫头,竟然又红了。

Freidman说话声音很轻,而且还有个习惯动作,喜欢用手遮住嘴。

司南一见到他,就直接了当的说:“能不能把手拿下来?我看不见你的嘴巴,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长久以来,身边的人都顺着他哄着他,默认他的所有怪癖,她这样坦率,让他觉得很特别。她甚至还坦然承认,自己就是那段房间介绍的始作俑者,不辨东西,日出日落都会搞错。他因为时差的关系,毫无睡意,她就陪着他在历峰大厦的停机坪上看了一次日出,作为弥补。

随后的那一个礼拜,Freidman的演出尚未开始,每天都要去东方艺术中心排练。司南受邀去看了好几次,他收到乐迷送的鲜花和礼物,也多半转送给她,很快堆满了她的办公桌。

就这样,一时间传言更盛。十月初,Freidman与本城交响乐团第一次公开排练,音乐学院组织了数十个学生观摩,事后难免就有些照片流传到网上,很快就有人开始猜测,照片里那个和他一起坐在琴凳上的是谁家的闺女。

戴安代表经纪公司作出反应,她告诫年轻的大师,如果不是当真打算恋爱,就不要这样公开出双入对,给媒体制造机会。随后,天庭公关部也收到了同样的提醒,口气或许和缓一些,但意思是一样的。

关博远来向程致研请示,是不是要把司南从那个接待任务里撤出来?

说这话时,恰好查尔斯也在。程致研并未立刻回答,等着看大老板如何反应。查尔斯却也饶有兴味的看着他,等着他给关博远一个答复。

程致研只得保持中庸,让关博远开个会,把经纪公司的意思传达给每一个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虽不能保证完全没有此类状况发生,但至少当事人不能是天庭的员工。至于撤换某个特定的人,倒也不必如此兴师动众,以免外界又有更进一步的猜测,倒把原本捕风捉影的罪名给坐实了。

对这样的处理方式,查尔斯似乎是满意的,哈哈笑着说:“你不能不承认,她这样一个人是很有用的,没人能拒绝她,不管是出于欣赏、愧疚,还是怜悯。”

查尔斯没有提到司南的名字,但在座的人都知道这是在说谁。程致研一时愕然,花了整整一秒才彻底明白这番话里的意思——雇佣司南,对她好,只是因为她很有用,并无其他。他突然有些难过,是为她,又像是松了一口气,为他自己。

那天傍晚,他又上顶楼停机坪去拍照片,在上行的电梯里遇到司南。

她没有穿制服,身上是一件白色斜肩裁剪的连衣裙。他曾在楼下Lanvin的橱窗里看到过这么一条裙子,款式相同,颜色是深红的,价格想来不会便宜。相比那条红裙,眼前这件白的更适合她,衬得她肤光如雪,骨架纤小,灯光映射下,裸着的左肩上有一朵柔和的光晕。

“下班了?”他问她。

她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说:“Alf请我去随星阁吃晚饭。”

Alf?他心里想,很好,已经开始叫昵称了。随星阁是设在厉峰大厦顶楼的私人俱乐部,会籍制度严格,但对于钢琴大师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晚饭?”他看看手表,“现在才五点一刻。”

“他说他还是纽约时间。”

“纽约现在是早上。”

“我这人没什么常识,”她笑着自嘲,表情很俏皮,“我是不是打扮过头了?”

“没有,”他看看她,“你这样穿很漂亮。”

“谢谢,”她也看着他,粲然的笑,“你到几楼?”

“顶楼,”他回答,“我去停机坪。”

“去拍照?”她指指他手里的三脚架和照相机。

“对。”他点点头。

电梯升到顶楼,两人一起出来,走到随星阁门口,她对他说:“我到了。”

跟她道别时,他闻到淡淡的桃子香,清而不甜,不像是香水,也不像脂粉的味道。

而后他去爬那三十六级台阶上停机坪,在那个银色记号上架起三脚架和照相机,他单腿跪下,看取景窗里那一幅熟悉的风景。微凉的风不断吹过来,但那一丝桃子的香味却始终不肯散去。

18

程致研听见身后高跟鞋的声音渐行渐近,才知道那吹拂不去的味道并非出于错觉。

他一直没回头,直到司南走过来,蹲在他身边。他转过头看着她,发现她眼睛虹膜的颜色很深,几乎与瞳仁弥为一色,好像一望见底,又好像不是。

“我到的太早了,随星阁一个人都没有,”她开口解释,“你在拍什么?让我看看行吗?”

他没理会她的要求,只对她说:“穿裙子就不要蹲着,难看死了。”

她很听话的站起来,抚平了裙子,挨着他就要跪下。他让她等等,把搭在栏杆上的西服外套拿下来,叠了叠,垫在地上。她静静地对他笑,跪在他的衣服上面,凑近了去看取景器。

初秋,晴空辽阔,丝丝柔淡的云已染做绯红,整个城市正以一种肉眼可及的速度,沉入绵绵暮色。

“我们这样跪着像不像拜天地?”她突然问他。

他侧目看看她,她很快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傻话,赶紧纠正:“呸,我是说拜堂,哦不,结拜。”

他先是无可奈何的笑,很快就笑得收不住。她脸红的不行,皱眉,闭上眼睛,好像只要看不见,就不用尴尬。

他不想让她太难堪,岔开话题问她:“穿得这么少,冷不冷?”

她双手抱着胳膊,点点头。

“那赶紧下去吧,天黑了风更大。”

“还以为你会脱件衣服给我穿。”她撇撇嘴,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

“我的衣服垫在你膝盖下面了。”他回答。

“那我走了。”她伸手撑了一下地。

他站起来,扶了她一把。她的手有点冷,手指细柔。

“上次你说要买自行车,买了没有?”他松开她的手,问她。

“没有,等你带我去呢。”

“周末有空吗?”

“就星期六吧。”

他们约好一个时间,那么快,那么容易。

她转身离开,他一个人站了一会儿,脑子里反复出现的是她那些特别的小动作,比如用右手食指掠一掠额前的头发,两只手捧着茶杯喝茶,一圈圈转动腕上的手镯……所有这些琐碎的细节,不知是什么时候看见了,又记住的。他回想过去的几年,不断地离开,去更远的陌生的地方,遇到许多人,经历许多事情,修炼的圆熟世故,他一直以为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在他心上刻下痕迹了。

直到天黑,他方才收起照相机,捡起地上的衣服,离开停机坪下楼。

星期六,程致研带司南去吴世杰的铺子。路上,他问她预算多少。

她想了想说:“最多一个月工资,否则信用卡还不上,会被我爸骂,够不够?”

他笑笑说,够了。

到了店门口,吴世杰看到他们,喜笑颜开的问程致研:“这位是?”

“我同事司南。司南,这是这儿的老板,你叫他吴妈就行了。”程致研随口替他们介绍,不等说完就开始检阅店里陈列的新货。

吴世杰听说司南要买车,便带她去看一辆刚装好的粉色公路车,大力推荐那个配置。

司南一看就很喜欢,直到听到报价,倒抽一口气叫起来:“你这是自行车还是飞天扫帚啊?!”

“前后碟剎,液压避震,全钛合金车身,连脚架也是钛纤维!”吴世杰喋喋不休的侃起他的生意经,“我说妹妹,你上别家问问,光这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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