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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红旗袍-第3部分

小说: 红旗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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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这种挫败感是可以理解的。上海一直以高效率的政府工作和相对突出的低犯罪率著称。其实,之前在这座城市并非从未发生过连环杀人案,只是得益于高效的媒体管控,那些案件从未见诸报端罢了。一旦这样的案件被媒体曝光,就会暴露出警方的工作不力。所以通常国有报纸对于此类案件都是尽量避而不谈的。然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报界也都坚守着自己的底线——即新闻工作者必须揭露丑恶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管控就未必奏效了。

“如今书店里、电视机上都充斥着西方那些灯红酒绿的玩意儿,有些东西还是咱们的陈大探长翻译的呢!”廖国昌说道,“报纸专栏上都开始玩起福尔摩斯式的推理游戏了。看看《文汇报》,正预测下一起命案的发生时间呢。‘周五将会出现另一具身穿红旗袍的女尸。’”

于光明接话道:“这是常识,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通常会以相似的手法作案。只要不被抓到,他就会一直这么干下去。陈队长翻译过一些关于连环杀手的东西,我觉得咱们应该听听他的看法。”

“去他妈的连环杀手!”李书记貌似被这个词激怒了,“你跟你的领导谈过了吗?我想还没有吧。他现在忙着写论文呢。”

陈超与李书记素来不合。于光明深知这一点,所以他选择了沉默。

“担心啥啊,难道说死了张屠户咱就得吃混毛猪吗?”廖国昌话里带着几分挖苦。

李书记显得特别激动:“这些杀人犯简直是在抽公安局的嘴巴!他们就好像是在炫耀‘我又干了,你们警察能奈我何’?他们正在千方百计地破坏我们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通过在人民群众中制造恐慌的方式威胁社会稳定!我们应当把调查重点集中在那些对政府心有怨言的人身上。”

看起来他的逻辑还停留在全民手捧《毛主席语录》的时代。于光明心想,照你这种逻辑,“阶级敌人”可多了去了。李书记向来以在刑事侦查上滥用政治理论而著称。这位局党组织一把手,貌似把自己也当成刑警队的一把手了。

“凶手肯定有个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就在他家里。他的邻居也许听到了些什么呢。”廖国昌说。

“没错,通知所有居委会,特别是靠近两处案发现场的那些。毛主席说过,我们要依靠人民,”这时李书记拿出领导的威严指示道,“现在,为了尽快破案,廖队长、于警官,我授权你俩牵头组织一个专案组!”

直到李书记走出办公室之后,两位警官才开始正式讨论案情。

于光明先开了腔:“我对案情不甚了解,特别是对第一个受害人一无所知。”

“这是第一个死者的资料。”说着,廖国昌递过一个鼓鼓的文件夹,“目前我们还在收集第二个死者的信息。”

于光明拿起第一个死者的放大照片。乌黑的头发遮住了这个姑娘的一半面庞,她身材姣好,旗袍将她的曲线勾勒得玲珑有致。

廖国昌介绍道:“从胳膊和腿部的伤痕来看,她貌似遭受过某种性侵犯,但在其阴道内没有检出任何精液和非正常分泌物。法医已经排除凶手使用安全套的可能性,因为没有检出任何安全套润滑粉的成分。不管凶手对这姑娘做了什么,起码他给僵硬尸体穿上旗袍的时候很仓促很粗心。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旗袍上有撕扯痕迹,纽扣也没系好。”

“我们可以确定这旗袍根本不属于死者吧?第二个受害人不也穿着同样的旗袍吗?”于光明提出疑问。

“没错,这旗袍不是死者本人的。”

于光明仔细查看着照片上旗袍开衩被撕破的部分以及那些未系的纽扣。如果凶手不辞劳苦地提前准备好这样精美而时尚的旗袍,他会如此仓促地把它穿在死者身上吗?何况同样的事也许还发生了两次。

“第二个死者的旗袍开衩部分也被同样地撕破了吗?”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廖国昌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确实不像因仓促而撕坏的。

“你啥时候对外发布第一个死者相关信息的?”

“发现尸体三四天之后吧。这个姑娘名叫田陌,二十出头,在邻近广西路和金陵路的海鸥饭店工作。她和瘫痪的父亲相依为命。听邻居们说她是个善良勤劳的姑娘。她没有男朋友,熟悉她的人也都不相信她能有什么仇家。”

“看上去凶手是从车上把她扔下来的。”于光明说道。

“很明显就是这样。”

“弃尸者会不会是个出租车司机或者私家车主?”

“出租车司机都是十二小时轮班的,第二具尸体被发现之后,我们立刻调查了当晚和前晚当值的出租车司机。只有不到二十个人符合犯罪时间段。但每个人都有案发当晚载客的票据记录。忙着拉客的出租车司机怎么有时间杀人呢?而且清洗尸体的地点很可能是在家中的浴室里,更何况还要费劲巴力地给死者穿上红旗袍。”廖国昌摇了摇头,继续说道,“私家车倒是有可能。最近几年冒出来好多私家车,有些属于有钱人,有些属于官员。可即便捧着党委书记的尚方宝剑,咱们也不可能跑遍整个上海一一调查这些人啊。”

“那么你怎么看那些案发地点呢?”

“先说第一处。”廖国昌拿起一张背景为路口交通灯的照片,“凶手应该是亲自下车抛尸的。这很危险。因为在这种地方几乎是车流不断的。26路有轨电车末班凌晨两点半停运,但最早一班早晨四点就起运了。再说,即便在凌晨,附近也偶尔有车辆经过。马路对面的学校还有通宵学习的学生进进出出。”

“你说,凶手把尸体扔在音乐学院门口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就像那些记者所说的?”于光明问道。

“关于这点我们也做过调查,田陌从来没在音乐学院上过学。姑娘嘛,都喜欢音乐,这个田陌偶尔也会唱个一首两首的歌,但仅此而已。她家与音乐学院也没啥关系。而且第二名死者是在别处被发现的。我可不信那些报纸上的胡言乱语,这事儿和音乐学院应该关系不大。”

“换成李书记可能就信了。这两处案发地点都相当公开,凶手的目的像是在发布某种声明。”于光明说道,“你们应该已经通知附近所有居委会了吧?”

“当然。不过线索都指向一种犯罪分子——有前科的强奸犯。到现在为止没有别的线索了,第二具尸体是今早才被发现的。”廖国昌耸了耸肩。

“跟我讲讲第二个死者的情况吧。”

“发现第二具尸体的是一位《文汇报》职员。他当时正要给阅报栏更新报纸。他先是给女尸整理好旗袍,并用报纸盖住了她的脸,而后通知了报社而不是我们。当我们的干警赶到现场的时候,那儿已经围了一大群人,估计尸体早就被他们翻来覆去动过无数次了。所以说现场已经毫无取证价值。”

“尸检报告出来了吗?”

“暂时没有。咱们手上现在只有一份现场检验记录。这名死者也是窒息而死,但看上去并未受到性侵犯。不过和第一名死者一样,这个姑娘也是只穿了旗袍,没穿内衣。”说着,廖国昌拿起几张照片,“她身上和体内都没有检出精液痕迹。鉴证科也做了检验,尸体上没有发现任何他人的毛发。”

“会不会是模仿作案?”于光明提出了一个假设。

“我们鉴定了两具尸体身上的旗袍,相同的印花面料,款式也一模一样。这些细节是不可复制的。”

“这第二名死者,你们还调查了些什么?”

“我们发出了一份带有她照片的启事,已经有人打电话到局里来提供线索了。局里的总机都快被打爆了。”

于光明点了点头,说:“不管李书记愿不愿意,这件案子应该就是一起连环变态杀人案。我估计一个星期之内咱们就会发现第三具穿着红旗袍的女尸。”

“但考虑到政治影响,市里是不可能承认有连环杀手的。要不李书记干吗把你们特案组也叫上。”

于光明很明白,长久以来刑侦队和特案组一直都在暗地里较劲。他说:“如果凶手是个连环杀手,那咱们就得总结一下他的特征了。”

“嗯。首先那些旗袍很昂贵,这凶手应该挺有钱的。其次他得有辆车。他应该是独居——因为如果他没有一套公寓或者说私人别墅的话,就没有空间作案。当然,他不可能住那种许多人家挤在一起的筒子楼,否则他搬尸的时候难保不被邻居听到。”

“没错,”于光明点点头说,“他应该是个独来独往的家伙,而且是个变态狂。受害者都被脱光了衣服,却没有遭受常见性侵犯的迹象。他是个疯子,通过这种杀人仪式得到精神放松,而给死者穿上红色旗袍就像是他特有的风格。”

“变态狂?精神放松?”廖国昌大声说道,“省省吧我的于警官,你以为这是你们陈大探长翻译的那些故事里的情节,到处都是人们无法理解的怪物和疯子?”

“可是通过这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我们也许能进一步了解这个凶手呢。我记得在陈超翻译过的一本书里有类似的描写。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记不太清了。”于光明说道。

“好吧,不过我还是更倾向于通过实实在在的东西来给凶手定性,这样有助于我们缩小调查范围。至少我们不用在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人们身上浪费时间。”

“你怎么看那些红旗袍?”于光明话锋一转。他可不想跟这位廖队长针尖对麦芒。

“我本想悬赏征集线索,可李书记不同意这么干。他怕这样会闹得更满城风雨……”

就在这时,他们的对话被一位推门进来的年轻女警打断了。来人叫晓红,毕业于上海警察学院,如今是廖国昌的助理。这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笑容甜美,明眸皓齿。据说她的男朋友是个牙医,正在国外留学。

“那就这样,我马上开始阅读这些材料。”于光明一边说一边站起身。当他走出房间的刹那,他猛然觉得晓红的样貌与最初那名死者有点相像。



早晨,陈超正在去图书馆的途中。

他步行在南京路上,一边不慌不忙地踱着步子,一边斟酌着第一篇古典文学论文的题目。

眼看就要走到福建路了,他在一片新开辟的建筑工地前停了下来,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前方有很多新开的店铺。虽然各种崭新的招牌五光十色熠熠生辉,他还是能从中辨认出一两家老店来。不过这些老店也都重新装修过了,就像是做了整容手术一般。

上海第一百货曾是全市最受欢迎的商店,如今已破败不堪,与周围的新建筑相比显得格格不入。陈超曾在这家商店破获了一起谋杀案。当时的受害者,一位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日渐下降的全国劳模,却没有预见商店的衰败。现在,这家国营商店在人们的心中已经不再是“质量可靠”和“体面去处”的代名词,而是以“质次服务差”著称。这种改变是标志性的,如今人们都变得唯利是图了。

橱窗里,一个外国女郎模样的假人模特儿向路人展示着自己诱人的身段,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正注视着陈超。他顿时从沉思中惊醒。

其实在与卞教授聊天的时候,论文的思路就已经在陈超的脑中成形。消渴之疾——这个词给了他一丝灵感。回家之后他专门翻了字典,但没有查到卞教授的那种用法。“渴”这个字大概可以用来形容向往之情,但“消渴之疾”却只是用来指代糖尿病而已。于是他决定今天去图书馆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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