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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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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切尔手下干过司法部副部长助理。在一些重要人物的保举下,1970年迪安被尼克松委以白宫律师的要职。

但是,在白宫高级幕僚中迪安不属于尼克松的铁杆儿心腹,他在白宫的主要工作是在米切尔、霍尔德曼、埃立希曼、竞选班子和“管子工”之间协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水门事件从早期构想、选定目标,一直到掩盖真相、教唆和指导白宫幕僚作伪证都与迪安有直接关系,对于竞选班子和“管子工”内部违法乱纪的严重问题迪安也一清二楚,心如明镜。可是,出于权势欲望和个人野心,迪安将法律置之度外,成为替各种非法行动出谋划策的重要人物。

然而,麦克德坦白交代后,水门案真相已浮出水面,霍尔德曼、埃立希曼和司法部长克兰典斯特(Richard Kleindienst)等尼克松亲信相继辞职。由于代表司法部出庭的联邦检察官在起诉利迪等水门案犯时出工不出活儿,在参议院压力下,1973年5月,新任司法部长理查森(Elliot Richardson)任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考克斯(Archibald Cox)出任特别检察官,并赋予他独立调查水门案的极大权力。这位教授不但是著名民主党人,而且还在肯尼迪内阁中干过司法部副部长(Solicitor General),党派色彩极为明显。迪安知道,面对考克斯的调查和起诉,自己身为白宫律师,知法犯法,罪责难逃,如果要写一份水门案备忘录的话,他本人毫无疑问是贯穿全案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担心,如果以白宫律师的身份写下此文,一旦事情闹大,尼克松有可能将备忘录抛出,证明总统事先一无所知,与水门案毫无瓜葛,而沦为“替罪羊”的倒霉蛋头一个就是他迪安。

“极刑约翰”对“硬汉”利迪判刑如此之重,已使白宫幕僚人人自危。迪安深知自己涉案极深,难以自拔,但他极为精明狡猾,既不打算当“替罪羊”,也不想承担自己的那一部份责任,因为他本人毕竟只是一个出谋划策和协调行动的律师,并非拍板决策的主谋。与行伍出身、临危不惧的利迪不同,迪安是研习法律的知识精英,少年得志,一帆风顺,没经过“大风大浪”的考验。另外,迪安也是有一定身份的人物,即使蹲上几天大狱,也意味着前程全毁的灭顶之灾。这样,大难临头之时,他决定“卖主求荣”,卖同僚求安,向水门委员会供出真相,用自己掌握的大量机密换取刑事豁免权。

1973年5月,通过讨价还价,迪安得到了水门委员会给予的部份豁免。委员会表示,究竟豁免到何种程度要看他坦白交代是否彻底。于是,为立功赎罪,迪安不惜将内幕全盘抛出。6月中旬,在向全国电视直播的国会水门案听证会上,迪安不仅交代了白宫幕僚掩盖真相、销毁证据、向联邦调查局施压等非法行径,而且还主动供出“管子工”夜闯心理医生办公室、密谋绑架政敌、打算在布鲁金斯学会纵火、企图利用妓女勾引对手等胡作非为。此外,他还招出尼克松拟定了一份政敌“黑名单”,名单中的多数人是民主党国会议员、新闻记者和政治漫画作者;白宫建立了秘密特工系统,非法利用联邦税务局的情报资料,以偷税漏税为罪名调查和打击政敌以及自由派阵营的非盈利机构。这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黑幕,使国会、新闻界和美国民众极度震惊。

更为致命的是,迪安供出尼克松亲自参与了掩盖案情真相的犯罪活动。他的主要证据是,1973年3月21日他曾向尼克松报告,为了使亨特等水门案犯继续保持沉默,今后两年至少还需要100万美元的“堵嘴钱”。可是上哪儿能弄到这么一大笔钱呢?尽管白宫班子当时的年度预算高达7000万美元,但是这笔经费的具体使用受到国会审计部门的严格审计和监督——将行政权和“钱袋权”相互分割正是美国宪政体制设计的一个高明之处。面对筹集“堵嘴钱”的难题,尼克松对迪安说:“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搞到100万美元,你可以搞到这笔现金。我知道在哪儿能搞到。”尼克松和迪安商量结果是,应去纽约找米切尔,尽快筹集这笔巨款——米切尔于1972年7月辞职后回到纽约重操律师旧业。这样,仅此一事就已构成尼克松妨碍司法的犯罪事实。

如果说水门窃听案起初只是一个荒唐可笑、微不足道的三流政治案的话,那么,由于迪安的叛变和招供,它一不留神已演变为总统和白宫幕僚滥用权力、掩盖罪证、妨碍司法的重大刑事案件。

不过,迪安的招供虽然对尼克松伤害极大,但远未构成弹劾总统的致命危险。迪安毕竟空口无凭,仅凭他的一面之词就想弹劾堂堂美国总统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儿。另外,水门委员会当时没有查出其它涉及总统的人证或物证。因水门事件辞职或入狱的数十名政府高官和白宫幕僚中只出了迪安这一个“叛徒”,其他人都忠心耿耿,没有直接指控尼克松违法乱纪。这样,在辨明迪安供词真伪之前水门委员会不敢掉以轻心、轻举妄动。

这时,精明过人的迪安又向水门委员会交代,1973年4月15日晚上,当他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面见总统时,尼克松那天问话的方式和言谈举止都非常古怪,使人感觉谈话过程正在被录音。实际上,迪安并不知道白宫录音系统的秘密,他只是猜测总统可能偶尔将白宫办公室的谈话录音存档。然而,由于迪安提供的这一重要线索,水门事件终于发生了根本性转折。

八、录音系统天机泄露

1973年7月13日是水门事件的转折点。是日,国会水门委员会传唤前白宫高级助理巴特菲尔德(Alexander Butterfield)作证,致使白宫录音系统天机泄露。

巴特菲尔德是退役空军中校,曾任霍尔德曼的高级助理,主持白宫内部日常运作和录音系统的管理。1973年3月他出任联邦航空委员会主任。水门委员会传唤他来国会作证纯属歪打正着。那天作证的主要目的是想了解一下白宫幕僚的日常工作简况和一些与霍尔德曼有关的问题,当3个多小时的询问临近尾声时,律师想起迪安提供的线索,就随口问道:“据你所知,迪安关于白宫办公室的谈话被录音的供词是否有根据?”这个问题其实并未直接涉及白宫录音系统,完全可以含糊其辞、蒙混过关,但巴特菲尔德却方寸大乱,误以为水门委员会已洞悉白宫内幕。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向国会调查委员会作伪证是联邦重罪,所以他不敢撒谎,如实地供出了全部细节,暴露了白宫录音系统的惊人秘密。

原来,尼克松上台后不久便下令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内阁会议室、行政办公大楼办公室和戴维营等处安装了由语音自动启发的录音系统。这套系统每天24小时运转,一旦有人讲话或打电话,录音机就开始自动录音。到1973年7月为止一共录制了长达5000小时的工作谈话。换言之,白宫办公室的全部谈话都有录音。知道白宫存在录音系统的人只有尼克松、霍尔德曼、巴特菲尔德和两位特勤警卫。这样,水门案一下子变得极为简单,只要把白宫录音带拿出来,尼克松是否有罪的问题即可真相大白。

颇具嘲弄意味的是,1973年4月15晚上,因磁带告罄,尼克松与迪安之间的谈话并未被录下来。7月13日前夕,巴特菲尔德正准备出国执行公务,但因临时有事未能成行。另外,他当时已不在白宫工作,没听过白宫律师对全体白宫幕僚进行的一次应当如何技巧而合法地应付律师提问的法律咨询。在水门事件中,这种阴差阳错的偶然事件一再发生,最终铸成了尼克松辞职下台的无情命运。

那么,尼克松为啥要在白宫安装如此先进的录音系统、进行规模如此之大的录音工程呢?他在回忆录中解释说:“从一开始我就决定,我的这届政府应成为历史上记录最全的政府。”尼克松视野宏大,深谋远虑,是一位精通历史和深具历史感的政治家。在尼克松之前,英国首相丘吉尔退休后写作了卷帙浩繁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是,从历史文献的珍贵性和完整性角度看,丘吉尔的大作并无杰出建树。尼克松精于思考,勤于笔耕,而且常常自比林肯总统,对自己的历史地位颇为自负。他觉得,通过录音的形式可以把总统的决策过程客观地记录在案,留下无比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尼克松坦言:“我想以后在写书或者写回忆录的时候可能要参考这些录音带。”(《尼克松回忆录》,中册,第175页。)

可是,当白宫录音系统天机泄露后,尼克松为什么不立刻毁掉录音带呢?得知录音系统秘密后,厄尔温参议员、西瑞卡法官和考克斯特别检察官虽然喜出望外,但他们并未立刻发出强制性传票,迟至1973年7月23日尼克松才第一次接到要他交出录音带的传票,所以,如果他能及时毁掉录音带,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而言他并未犯下销毁证据的罪行。这样,由于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总统妨碍司法,即使国会启动弹劾程序,尼克松仍然有极大的生存机会。1999年克林顿总统遭国会弹劾时,克林顿和他的律师自始至终在“性关系”一词的严格法律意义上大作文章,死活就是不承认犯了伪证罪,最后终于起死回生。

实际上,当白宫录音系统真相暴露之后,为了避免事态恶化,威胁到总统宝座,尼克松当时可以有上、中、下三种应对策略。

上策是,利用外交领域的空前成功和连任总统后民意支持率极高的良机,将水门事件的真相全盘托出,请求“沉默的大多数”支持和原谅。美国人的特点是吃软不吃硬,比较注重实际利益。只要国外的烂仗体面结束,国内经济保持增长,普通民众一般比较宽宏大量,容易原谅“主动认错”的总统。尼克松晚年谈到水门事件时非常懊悔地说道:“水门事件中让我后悔的事太多了。首先是我起初处理这个该死事件的方式。我跟它毫不相干,不应大动干戈。我应直接面对美国人民,告诉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美〕莫尼卡·克罗利:《冬天里的尼克松》,第406页。)如果有民意撑腰,而且罪行较轻,国会很难通过弹劾总统的动议。

中策是,在联邦法院发出传票之前迅速毁掉录音带。这个损招儿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这一行动本身已构成销毁证据、妨碍司法的罪名,有可能触发国会启动弹劾程序。但是,由于没有确凿证据,尼克松极有可能逃过此劫,避免辞职下台的悲剧。尼克松晚年的助手莫尼卡·克罗利透露:“回顾当初,尼克松希望自己毁掉那些录音带,让调查水门事件的人自己去找证据。没有了录音带,他们只能根据传闻提出间接证据;没有了录音带,他们只能暗示存在妨碍司法的行为,但可能无法证明;没有了录音带,尼克松在这个案子上可以有更多的主动权。”(〔美〕莫尼卡·克罗利:《冬天里的尼克松》,第414─415页。)

下策是,以总统行政特权为由拒绝交出录音带,不惜把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这显然是个孤注一掷的策略,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大起大落,风险极大。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尼克松不顾阿格纽、基辛格、新任白宫办公厅主任黑格(Alexander Haig)等人的反对,最终决定铤而走险,与国会、联邦法院和特别检察官周旋到底。这个决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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