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之王1:无证之罪-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道,“裤脚卷起来,我看个大概就行。”
朱慧如露出一个温婉的笑容,她对这位中年大叔的信任更深了一层。因为她看得出,大叔的帮助并不附加其他龌龊的企图。
她尽量卷起裤子,骆闻看了眼大概,随即道:“现在气温高,伤口愈合得比我想象中更快一些。对了,伤口发痒吗?”
“挺痒的,我又不敢挠,好难受。”
骆闻点点头,道:“那么,明天早上开始,你就穿短裙子吧,把膝盖露出来。不过明天你要包块纱布,不是把全部的伤口都包进去,而要留出一截让别人能看到。后天的纱布也不要包了,涂点消毒药水。”
“好的。”
“对了,你脚腕处的扭伤呢?”
“就是昨天还有点痛,今天几乎全好了,我感觉不到痛。”
骆闻叹息一声:“真糟糕,好得太快了。都怪我那天下手不够重,最理想的情况是脚筋肿起来,这样更能解释走不了路,需要人背。不过嘛,筋扭到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旁人不是你,也不知道到底还痛不痛。那么你接下来这几天,尽量还是走路瘸着点,慢慢地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朱慧如连连点头:“我明白,不过我有点不懂,为什么这两天要穿长裤子,明天开始穿裙子?”
骆闻道:“抱歉,那天没有足够的时间跟你解释。警察第一次找你时,你告诉他们你摔了一跤,流了不少血,警察一定会想看看你到底有没有受伤,来判断你是否撒谎。可是如果你穿裙子,让警察一眼看出伤口,笨警察当然不会发现问题,但遇到敏感的警察,尤其如果是女警察,她们有生活经验,通常女生腿摔伤了,会穿长裤掩饰伤口,毕竟对女性来说,外观比舒适度更重要。今天警察找过你了,看到穿长裤,稍一想就会觉得你的状态很符合常理。而他们接下去再来找你时,你穿裙子,贴上纱布。这是因为夏天伤口愈合时会特别痒,穿长裤会非常难受。但纱布外依旧要暴露一点伤口,让他们看到你确实受伤了,没撒谎。再之后,结痂开始脱落,自然用不到纱布,没几天就会好了。”
朱慧如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原来是这样!”
骆闻道:“你今天见过郭羽吗?”
“刚你走后不久他来的,我跟他说警察今天找过我了,我先来找你,他说他晚点再来吃夜宵跟我商量。”
骆闻道:“好的,那么你待会儿转告他,警察未来几天内,很可能会分别找你们俩了解情况,一切按计划进行。另外,再重复提醒一遍,你们两人不管多紧急的事,都不要相互打电话或发短信。”
27
第二天早上,面馆刚开门,林奇就带着小宋走进店里。
朱福来看到他们,连忙迎出来:“警察同志,我们店里没早点,等中午来吧。”
林奇笑了笑,道:“我们不吃早点,我找朱慧如聊点情况。”朱福来顿时脸上流露出了紧张:“又是……又是那个小太保的事?哎哟,他的死跟我们没关系啊,那天晚上他要了份蛋炒饭,让我妹妹送去,我妹妹送去后,他动手动脚,还害得我妹妹逃跑时摔了一跤,摔得可厉害了。”
“是吗?”林奇不置可否地说了句,打量一眼朱福来,他的腿一条长一条短,是个瘸子,而且是个实实在在的瘸子,不可能是伪装的瘸子。这表明视频里的那个男子并不是朱福来。他是瘸子,也能解释为什么外卖是朱慧如送的,而不是他去送。
这时,朱慧如闻声从厨房里出来,看见他们,微微皱起眉头:“警察同志,昨天还没问完吗?”
林奇微笑道:“很抱歉又来打搅了,因为你是最后一个见过死者的,所以还有细节要麻烦跟你核实一下。”他看到朱慧如脸上露出不悦,忙补充道,“麻烦你真不好意思,不过配合我们警察的工作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嘛。”
朱慧如只好应道:“那当然,那当然。”
“对了,今天能不能换个地方谈?”林奇尽管口中问得很客气,但脸上的神情却是不容对方抗拒的样子。
朱慧如小心道:“去哪儿?”
“唔……就带我们去趟河边吧,把当时情况详详细细地再跟我们说一遍,对我们的调查有帮助。”
“好吧。”朱慧如低着头,有些紧张地向外走。
“咦,”林奇好奇地打量着她,道,“你的腿好了?”
朱慧如本能地一顿,这才突然意识到她这几步路走得偏快,因为扭伤已经完全不痛了,她一时紧张忘记了骆闻教她继续瘸几天。
从今天这警察一来他们店,她就感觉这人与昨天两人完全不同。昨天两人她很明显感觉到是两个经验不足的新手,可今天这个人,每次说话的举手投足,都让人感觉此人似乎什么都知道。而且今天这警察肩上的警衔,比昨天的高,尽管她看不懂警衔所代表的级别,不过她能肯定,这人一定比昨天两个的级别高。看来这是个难应付的角色。
朱慧如不清楚是自己心虚还是正确的感觉,她觉得这人从一进店开始,就在观察试探她了。
如此想着,她心中更加紧张,但骆闻教她无论何种情况,一定要表现自然的观念已经根植在心。
面对林奇这么问,她只好随机应变,转过身道:“脚脖子不太痛了,基本可以走了。”
林奇点点头:“那好得挺快的,大前天晚上扭的脚,那时都不会走路了,今天就不痛了嘛。”
朱慧如此刻压根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敷衍地笑了一下。
林奇又道:“你膝盖的伤怎么样了?”他注意到朱慧如膝盖上贴着纱布,纱布下方露出一小截已经结痂的伤口。
朱慧如按着骆闻的吩咐,原模原样回答:“已经结痂了,估计这几天差不多就好了吧,现在不痛,就是很痒。”
她正警惕着林奇还会问什么,谁知林奇却不问了,只是说了句:“行吧,我们先去河边,早点问完情况,也不想多打搅你们做生意。”
说着,三人走出店,朝河边走去。沿路上,林奇并没问到具体案情,而是像聊天一样问她是哪儿人,什么时候来杭市的,店开了多久,平时生意如何等。
到了河边,林奇停下脚步,回过身,眼睛直直地打量朱慧如,朱慧如胆怯地避开,又觉这样不自然,只好把目光转向另一名警察小宋。
林奇道:“朱女士,你能把当晚的情况原地重复一遍吗?”
“嗯,我当时拿着外卖走到这里,看到那个小流……那个人就站在健身器上,”她向前指着最近的一台扭腰机,这确实是徐添丁当时站的位置,她继续道,“我把外卖放地上,准备走——”
“等等,”林奇蕴含深意地笑了笑,“你忘了收钱了吧。”他注视着朱慧如的表情。
朱慧如没作停顿回答道:“他之前来我们店里时,要蛋炒饭,我说他以前好几次没付钱,不送。他扔了一百块,说前几次包括今天的钱一起结了,非让我送过来。”
林奇点点头,看她的表情,似乎并不像撒谎的样子——当然了,朱慧如这番表述就是当晚的事实,她没有撒谎的必要。
“你接着说。”林奇示意。
“然后他就走过来,叫我先别急着走,到草地上坐坐、聊聊,一起喝啤酒,还说专门为了我买了啤酒。我不答应,他拉住我,强行把我往里面拖,我当然反抗了,但是他力气大,我没挣脱开,被他拉进里面的草地上。”
“具体哪里?”
朱慧如带他们走到草地一处,这里是当晚案发点的另一个方向,指着道:“大概这里。”
“好,你接着说。”
“然后他就对我动手动脚,我只能拼命反抗,和他打在一起。费了好大力气,我总算一把推开他,马上向路上逃,一边喊救命。他在后面追,这时幸好我一个朋友路过,他看我跑到人行道上了,又有人过来,就没继续追了。结果害我快跑到马路边时,摔了一跤,就成现在这样。之后他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你和他发生冲突的时候,那盒外卖放在哪?”
“我刚到这里的时候,就放地上。”这当然也是实话。
“你摔倒的地方还记得吗?”
“当然,那里有块尖锐的石头绊了我一下。”朱慧如带他们走到一块薄片状的石头旁,石头插在泥土里,锋利的一侧朝上,这是当晚他们按照骆闻吩咐做的。
林奇蹲下身,从口袋里摸出手套,把石头拔出来,仔细看了一圈,尖锐的锋口上隐约有血迹,他把石头装入证物袋,交给小宋,随后又道:“你朋友叫什么名字?能把他联系方式给我们吗?”
朱慧如照做,把郭羽的姓名和电话报给了小宋。
林奇又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和徐添丁发生冲突的时间,大概持续了多久?”
“大约……”朱慧如做出回忆状,“几分钟吧。”
“具体多久呢?”
“也许四五分钟这样。”
“你受伤后,你和你朋友直接回去了吗?”
“没有,那时我感觉脚扭了,而且膝盖流了不少血,走不了路。我又怕那个……那个人追来,所以就和郭羽一起到了马路对面先弄脚,后来才回去的。”
“你和郭羽在这里待多久。”
“嗯……挺久的,有十来分钟吧。”
林奇微微咬了下牙齿,对方今天的回答似乎没有任何漏洞,她和徐添丁冲突发生了四五分钟,在路旁跟郭羽一起待了十来分钟,这样合起来的时间刚好符合停留十七分钟的结果。难道她真和案子没一点关系?
他又问:“既然小太保对你企图不轨,你当时为什么没报警?”
“报警?”朱慧如冷笑一声,“报警有什么用啊,就算派出所抓了他,没几天就放了。那个人过几天肯定要来店里捣乱报复的,我们做点小生意的,哪敢惹事,只能忍气吞声啊。”说着,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
林奇微微有些尴尬,老百姓遇事不敢报警,说到底,还是警察的问题咯,他想了想,道:“对了,你和郭羽在路旁停留这么久,期间有其他人路过吗?”
“有的啊。”
“你还记不记得谁路过这里?”林奇心里想着,只要她说出谁路过,回头再核实一番,只要能确认朱慧如当晚确实受伤,在路边待了十多分钟,那么她的嫌疑就完全没有了。
朱慧如摇摇头:“不记得了啊,没看到认识的人啊。”
林奇心里想着,这个回答也属正常,因为如果一个陌生人从你身旁经过,别说几天后了,几个小时后你都记不起来了。
他稍微思索片刻,马上心生一计,试探道:“当晚路过的人里,有没有一个人牵着两条狗从你们旁边走过?因为我们调查问到一个居民,他说他当晚遛狗,看到路旁有一男一女,不知道是不是你们。”
林奇的这段话是捏造的,他在等待着朱慧如的回答。他们调查根本没问到一个人出来遛狗,如果朱慧如迎合他的提问,说好像看到了,那么朱慧如的嫌疑就很大了。
谁知骆闻早就反复叮嘱过他们俩,切记不要站在警察的角度思考问题,也不要去完善警察的疑问,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对于无法判断的事,一律回答不知道。她想了想,道:“好像没注意呀。”
林奇点点头,想起了唯一一个带有指纹的啤酒罐,最后问了句:“你有碰过徐添丁的啤酒吗?”
“没有,他要我喝,我一口都没喝过。”
“不,我是说,你手有碰到过啤酒罐吗?”
“没有。”
“对了,那天晚上你穿什么衣服?”
“嗯……紫色的小衬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