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奇闻录-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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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眼前的幸福更令人想流泪呢?雁落很怕这一切只是场梦,甜美的、不真实的梦,她担心也许明早一觉醒来,自己仍是孤独一人。
“又在胡思乱想了?”南归轻轻地搂住了雁落的肩膀,他低下头,有些不知所措地望着雁落。他知道雁落在想什么,在担心什么,事实上,如果面除雁落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他都有办法让人信任自己,都有办法显示出自己的聪明与机智。也许这就是一物降一物吧,雁落这个迟钝的、爱逞能的家伙却让南归露出了从未有过的笨拙与可爱。
明明此时此地,他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随心所欲,但他却只是搂着雁落,给她所需要的安全感以及关怀,并不奢求任何的回报。
他怜惜她,他尊重她,因为他爱着她。
许久之后,雁落从南归的怀抱中挣脱了出来,她揉了揉眼睛,像是一只渴睡的小猫,拉着南归的手上了二楼。南归体贴地帮她推开门便转身要走,却被雁落拉住了胳膊。
雁落带着几分羞涩地飞快亲了一下南归的下巴,她本想亲南归的面颊,但因南归太过高大,即使踮起脚尖也只能碰到他的下巴。
南归一怔,低下头正要回吻,雁落却调皮地推了推他的胳膊,不待他反应过来就关上了门,留下南归一人站在门外心跳加速,气息不稳。
她还真是越来越喜欢挑逗自己了!南归一边摸着自己刚刚被偷袭过的地方,一边哭笑不得地返回自己屋子,唉,这一夜,恐怕是睡不着了。
雁落突然想起古铭飞的事儿,她从袖子里取出那只婴儿绣鞋,步履匆匆地跑到南归屋外。
南归听到敲门声,又惊又喜,他一跃跳下床,打开了门。
“雁落?”南归倚着房门唤道。
“南归,你看。”说着雁落把绣鞋塞进了南归手里,南归眉头一皱,他把绣鞋捧到眼前,认真地检查着,片刻功夫,他声音有些凝重地问道:“雁落,你从哪捡到这只鞋子的?”
雁落把今儿个在土城闲逛时见到的事情着重给南归讲了一遍,与刚才沈承希所讲的差不离,沈承希那家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忘记告诉南归绣鞋之事。
南归听后眉头皱得更紧了,雁落好奇地追问,却换来南归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这鞋子有毒。”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明国人讲究吃穿,吃自然不用多言,民以食为天嘛。至于穿戴,就不能不说一说绣鞋了。三百多年前,明国还不流行放足,女人们自小便用布条把脚裹得密不透气,美其名曰三寸金莲,步步升花,其实全是糟蹋人的玩意。
朝代有兴亡,习俗有盛败,这不,二百九十九年前,明国第七任皇帝大婚,新任皇后朱氏生得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可偏偏美中不足的是没缠脚。这在当时看来可是十分丑陋不堪的事儿,这种女子,哪怕身份再尊贵,也不能嫁进皇室败坏了风气。偏偏这第七任皇帝爱皇后爱得痴狂,非但不因这小小的瑕疵而感到失落,反而挥毫泼墨,画了许多幅皇后的肖像,动静都有,还故意把焦点放在皇后的那两只大脚丫子上。
一开始,国人哗然,一群无聊人士还编了一出名为《皇后朱大脚》的黄梅戏来嘲笑皇后娘娘。但没成想,过了些日子,竟然有些姑娘开始悄悄地放了脚,时尚这种东西,想来是听风就是雨,雨过天就晴。一二来去,这缠脚的习俗竟然在明国绝了,人人以大脚为美,以天足为乐。这脚是不缠了,但攀比绣鞋之华美的游戏却从未在姑娘媳妇心中绝迹。
素履、葛履、青勾……什么款式都有,上面绣着莲生贵子、榴开百子、双蝶恋花、龙飞凤舞……只要是能想出的花样,全都能绣在鞋子上。而这鞋子上的绣工,通常是衡量女人是否心灵手巧的一个重要标志。做姑娘时,绣给自己穿;做媳妇时,绣给丈夫和孩子穿,务必要把自己和家人打扮的漂漂亮亮,不跌面儿才行。
到了近五十年,这绣鞋上的学问就更多了。特别是在叶城这种经济发达,人民安居乐业的桃花源地,大姑娘小媳妇闲来无事,净琢磨着如何在绣鞋上玩出新意,所以几乎每一户人家的姑娘,都有独具特色的绣鞋制法。也就是源于此,南归对手上这只绣鞋的来历有了些眉目。
“有毒?”雁落惊慌失措地望着南归。
南归沉了沉说道:“嗯,不过现在毒性估摸着已消失殆尽了,只留下些印迹在这里。”说着南归把小鞋子一弯,示意雁落看看鞋子的内层。雁落一瞅,里面果然有一块米粒大青不拉几的脏点子。
“这鞋子是在那具婴儿骨头旁边拾到的,莫非是……”雁落眼前一亮,可随即又暗了下去。
“你想问的是,莫非是这只鞋子害了那个婴儿吧。”南归把绣鞋放到一边,伸手把雁落拉到自己床边坐了下来。
他这动作是自然流畅,可雁落却心脏扑通扑通跳得飞快,为了避免更多不健康的联想,雁落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事情太悬了,搞不好是我想太多。”
“到底是不是你想太多,不妨明日去亲自证实一下。”南归说着把头靠在了雁落的肩膀上,轻轻地对雁落的脖子吹着气:“叶城绣工手艺最厉害的人是鞋行马三姐,她脑子里几乎装着全叶城所有姑娘大婶绣鞋的样子,你带着这只鞋去问问她,不就知道这鞋子是谁做的了嘛?保不齐是古铭飞自己绣的,她虽然一直独身,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你是说,她生了孩子之后,下毒杀死了亲骨肉?”雁落猛地一扬头,差点撞上南归的鼻子,南归赶忙按住她的肩膀,不让她再乱动。
“你这小脑袋瓜子,净往这种恐怖的地方想,也许只是一场误会也说不定。总之,明儿个你去问问马三姐,满足一下你的好奇心。我上午正好要去找古铭飞问问赝品那件事,如果来得及,咱们就约在胡同西口一起吃红果酪去。”说着南归推了推雁落的后背,“时候也不早了,快去歇着吧。”
雁落站了起来,却没有走的意思,而是直直地盯着南归的脸。她心里很清楚,夜已深,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赖在一个未婚男子房间里有些说不过去,若是被旁人知道,恐怕又会传出些带颜色的故事。但她又真的不想离开,南归身上有种诱人的味道,引诱着自己,哪怕就是靠在他身边静坐一夜也好啊。可南归总要休息,自己还是识趣地离开吧。这么想着,雁落冲南归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待雁落走后,南归才咚地一声倒在床上苦笑,干什么用那种引人犯罪的眼神望着自己啊,弄得自己以为她心里也想要……既然停住步子,那就索性坐到身边直截了当吻上嘛,就跟之前她偷吻自己似的……生米熟米,总之是粮食就行了。可这可恶的雁子,偏偏最后一刻幡然悔悟,点燃了火,扔了把柴,好嘛,干柴烈火了,她却一溜烟没了影,合着自己又被耍了。自打遇到雁落,南归觉得是一跟头栽倒了底儿,先前那些冷啊漠啊之类的性子, 竟然被一点一点的磨没了,只剩下满心满眼的喜欢与疼惜。
南归绝对不是脑子里只想着那种事的猪头恶心男,但也不是清心寡欲的佛家老祖,总被心爱的姑娘这有一搭没一搭的逗弄,南归觉得既郁闷又无奈。长此下去,南归真怕自己会憋出个好歹来。等过了暑天,就跟雁落好好谈谈成亲一事吧,南归缓缓闭上了眼睛。
第二日雁落一醒来就去敲南归的房门,却无人来应,她迟疑片刻扭身下了楼。谁知,霜叶茶馆今儿个提前开了张,里面挤满了人。见到雁落,那群人呼啦呼啦地扑了过来。雁落定睛一瞧,站在最前面的是彤若、阳奕、侯氏姐妹、威武大爷、余若书和小鹿子。
不待雁落开口,彤若就拽住她胳膊语气不善地质问道:“你这只死雁子,也太不把姐姐我放在眼里了,从楼梯上跌下来这么大的事儿楞然没通知我,还是今早上阳奕听程贝贝说起的呢,你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干姐姐……”
雁落讪讪一笑,正要解释,却见侯氏姐妹要给自己下跪,赶忙一手架一个把她们俩给搀住了:“两位姑娘可千万别这样……”
“雁姑娘,这都是我们姐俩的错……害你受伤,昨天你在医馆突然消失,我们十分担心,本想一直留在霜叶茶馆等你回来,但南掌柜以时间太晚为由劝走了我俩。”侯晨话音里带着哭腔,仿佛她才是受害人似的。
“雁姑娘,你要怪就怪我,我当时本想害你在威武大哥面前摔跤出丑,却绝想到会害你跌下楼,这事儿我一人承担,与姐姐无关,你要打要骂或是把我从楼梯上推下去解气报复都成,只求你千万别让知府大人找店里的麻烦。”侯暮挡在了侯晨面前,一副准备慷慨就义的悲壮表情。
雁落翻了翻白眼,她在人群里扫视了一周,不见南归的身影,正要开口询问,却被季宝抢先开了口:“雁落,别找了,南掌柜一清早就出去了。”
敢情他溜了,让自己来面对这一竿子人,雁落只觉头痛,但脸上却不得不挤出笑容来:“我没事,伤在后脑勺,用头发遮住就行了,没破相,更没伤筋动骨。你们俩也别担心,赶紧回去照顾店子吧,至于清……清大人那边,我自会去说明。”雁落说完这话,还故意拍拍胸脯,示意自己并无大碍。
好说歹说,总算是劝走了侯家姐妹,不过,临走时侯晨硬塞给了雁落一条四方小帕,上面绣着聚贤烤鸭店终身免费几个大字。侯暮解释说,只要雁落拿着这方帕子去烤鸭店里吃饭,一律免费。雁落哭笑不得地攥着手帕,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若是自己失业了,起码还有个蹭饭的地方。
威武大爷一直安静地站在旁边,只是在侯晨给了雁落手帕之后,他郑重其事地走到雁落跟前,朗声说道:“威武没什么可以补偿雁姑娘的,但如果雁姑娘以后需要保镖或是护院……”
“成成,我在这先谢过威武爷了。”雁落及时地打断了威武的话,她怕威武会说什么哪怕自己要他打家劫舍,他也一定做到云云。
送走了侯家姑娘和威武,雁落本想松一口气,但好姐妹彤若却趁这个机会大声问道:“雁落妹妹,你和南归南掌柜,莫非真的在交往?”
雁落一怔,彤若这张嘴还真是没把门的,什么话都敢问。这下好了,霜叶茶馆里聚着四五十号人,全都放下茶杯,竖起耳朵,等着听一手消息呢。自己若是承认了,不到一个时辰,就能传遍整个叶城。想来南归一定预料到今早上的混乱,所以才会不动声色地开溜,但这下,可苦了自己。
雁落冲彤若挤挤眼,想浑水摸鱼,偏偏彤若不吃这套。她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瞅着雁落。雁落无法,只得浅笑了一声,慢慢说道:“的确,我和南归在交往。”她话音刚落,茶馆里就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以及口哨声。
“那你呢,彤若?你和阳奕什么时候准备办事?”雁落眼珠一转,似笑非笑地对彤若说。
这下换彤若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幸好阳奕这小子反应快,他一手搂在彤若的肩膀上,一手指着雁落的鼻尖,大声说:“总之,喜酒少不了你的。”然后就拉着彤若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猫耳胡同一天之内,竟然有两件喜事,而且还都发生在最惹眼的人身上,这新闻,若是不八上一八,岂不枉为人了。就在众人随意编排着这四个人的恋情时,雁落早就低着头,贴墙角跑走了。
今天雁落还有任务在身,哪能一直和这群闲散人士耗着,她出了霜叶茶馆,直奔高升鞋行。
高升鞋行老板名为升高,男,已到不惑之年。妻子姓马,在娘家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