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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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后,教授打了个电话给老同学,那老同学市公安大学的副校长,想让教授过去讲课,说了好久了。
教授说那俩孩子上去一扑齐玉仙,我就下了决心,去学校讲课吧。论反应,比不了他们了。
我开玩笑说,您吃孩子们的醋了?
“哪儿能呢。”教授微微一笑,眼光超过我,朝后面看去,道,“那是说明我们二处后继有人了。”
回头看去,灯光下那里的墙上,挂的是一张他们处的合影,应该是他离队时候照的。上面的教授坐在最中间,脸上也是一样的微笑。
'完'
京城十案之五 林海雪原 外一篇 扎针案
发生在北京的“扎针案”,破案过程颇为恢宏。
所谓扎针案,即北京扎爱滋针案,发生在十几年前。当时有多名受害者在商场,电车,电影院等不同场所相继被案犯用注射器刺伤,并有传说,称案犯自述是爱滋病患者,注射器里就是自己的血液,作案目的是传染他人,报复社会。
这还得了,“扎爱滋针”一时成为京城街谈巷议的一个重要话题。
案件连续发生后,专家一再出来解释,声称根据调查,案犯遗弃的注射器里虽然有红色液体,但并非血液,而且爱滋病毒无法暴露在空气中以后存活到案犯扎人,被刺伤的人没有被传染危险。然而,不知道是专家的解释不够权威,还是这年头大家对专家的信任度并非无限,此事仍然弄得京城人人自危,轰动一时,影响极为恶劣。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各巨头被全部叫进市局,上头严令限期破案,根绝社会不安。
如果案犯是真的报复社会倒也罢了,但从一开始警方就觉得此案似乎并非如此严肃,更像是一种变态或者恶作剧 – 警方当然知道专家这次说的是实话,而且知道那注射器里装的是红药水,跟爱滋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 但正因为如此,无法理解作案者的目的,侦破的角度更难把握。
不过来的毕竟都是全市警方精华,堪称名将如云,很快就总结出了此案的特点 …… 第一,受害者都是短发,二十五至三十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作案者似有明确的侵害目标;第二,侵害手法相似,作案时间没有重叠,显示很可能所有案件都是一名案犯所为;第三,无论报道与否,每隔一段时间必有新的案件,案犯对“扎针”应有犯罪依赖。
在此基础上,破案的方略很快确定 – 核心就是刚才提到的“逼字诀”。
怎么逼呢?
很简单,市局统一部署,全市警方各路神仙通力合作,在各大公共场所加强警力,做出如临大敌的态势来,吓阻案犯,使其无法作案。
这就动用了上千警力,要不怎么说案子破的恢宏呢?
但是,偏偏给他留下一个缺口,那就是公交车上表面不作部署,一派松弛。
这就是“逼”有犯罪依赖的案犯上公交车作案。
实际上公交分局所有便衣人员全部跟车出动,专门监控外观接近受害对象的乘车女性。
逼字诀连用三天,在老百姓对到处出现“笨警察”颇有烦言,认为这样的架势根本不可能抓住案犯的时候,案犯果然在五路公共汽车上再次作案 – 不巧的很,北京市公交分局反扒大队王大队长正在这辆车上,五路公共汽车是市局专家分析最可能出现新案的重点线路之一。。。
后面的情节就无需详细描述了,最初因为东张西望被王大队当作扒手盯上的案犯一出针就被发现,当即上去敲了这小子的手腕子。此人也算眼明手快,见势不妙丢下注射器就跑,被王大队当场擒获。
王大队也有意思,抓住人你往局里一送不就完了,他不,非得要案犯自己当场认罪不可。
那可能吗?
当然可能。王大队穿的是便衣,扮相活脱脱一个北京顽主。仗着这副打扮,他装作一个对扎针案一无所知,但偏偏热心见义勇为的杠头,不断给被扎的女乘客鼓劲,坚持说那小子耍流氓,不道歉不让他走。
被这个杠头缠住,案犯急不得恼不得,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为了避免把警察招来,急急忙忙选择了道歉走人。
道歉?光道歉不行,你得说明白为啥道歉。
拿针扎人家女的闹着玩?那你的针呢?扔了?自己拣起来拿了走,别扔这儿回头扎着别人。
等案犯众目睽睽之下把针拣起来。。。
嘿嘿,对不起您不要走了。司机同志,直接开公安局,我是警察。。。
预审科的人后来直咂舌头,说王大队,你这不是抢我们的饭碗吗?
一逼之下,扎针案就此告破。
出于好奇,老萨后来打听了一下这个扎针案主犯的情况 – 他干嘛专扎“短发,二十五至三十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呢。
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小子的老婆就是一个“短发,二十五至三十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
据说,这案犯还真不是艾滋病,此人身材瘦小,体格孱弱,平时被老婆整怕了,在家里不得不服软又不甘心,于是带了根针出门专扎长得像他老婆的(这什么逻辑?!)。不料扎了几次以后,不知道谁传出去说是艾滋病患者拿针扎人,弄得满世界风声鹤唳,人人谈虎色变。这让平时怕老婆的案犯觉得获得了极大的刺激与满足,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此人后来的判刑情况和婚姻变化不得而知,但动用了上千警力破案的老大面对如此结果,表情可以想象。
萨史公曰:还好那小子的老婆长得不象麦当娜或者希拉里,不然,此人还不定作出啥危害世界和平的事情呢。
'完'
京城十案之六 国庆招待会贵宾被劫案
上
对中国选择北京为首都,说好说坏的都有。说好的呢?这地方背靠燕然面临易水,土厚气深,是难得的风水宝地;说不好的呢?甭说别的,这一到天冷就刮的西北风就让人受不了。
北京九月下旬,还不算冷,金秋么。可是要早晨五六点钟天儿刚亮的时候,您要在外头站着不动,已经能体会那种西北风的滋味了。
就这天气里,大清早在大马路边上,看见有人穿着背心内裤在路边上走,那是怎么回事儿呢?
不用问啊,早锻炼的呗。
要是穿着背心裤头的老外呢?
那不用奇怪,有些白人老外身体特好,在加拿大也这身儿。。。
要是一男一女呢?
那。。。就有点儿不好解释了。兴许,是让警察撵散了的野鸳鸯?
估计,1988年9月23号,北京东郊太阳宫的某些居民,看见一个白头发老外和一个明显是华人的女子沿着乡村马路跟头把式地一边走一边张望,面带惊惶,哆哆嗦嗦的样子,心里未必不是这样想的。那时候无论是四元桥还是机场高速路都没影呢,在这个地方出现老外,和动物园狗熊跑出来的概率差不多。
这老头怎么身上还有血呢?
终于,有好奇又善良的村民上去搭讪了。
还好,虽然那个老外满嘴XXX,Prime minister的胡言乱语听不明白,那个女的还能说一种变了调的中国话,一番解释以后终于弄清楚那老头是个美国人,是有人请他们来北京的,刚到北京就让人给劫了,劫他们的人手里有刀,老头的手臂,就是反抗的时候给砍伤的云云。
哦,敢情是抢劫案啊。大家明白过来了。虽然对那个女的还不能完全以“好人”看待,庄户人家心眼实,还是给俩人找来衣服先穿上,然后,到派出所报案。
案情倒也不是很复杂,那女的是老头的翻译,主要是她讲的。
这两位是当天凌晨从美国乘飞机直达北京的。第一次到中国,没出机场就有人问他们要不要出租车 – 当然要了。还没转过来时差的两个人觉得这是个很正常的问题。
上车,出发,一切顺利,没想到走到中间发现四面全都黑了。
北京市停电了?
当然不是,是那位司机把车开到某个四面儿没灯的地方了。然后,就是停车,亮出刀来要两个人交出钱来。
虽然吃惊,两个人还是乖乖地把钱交出来。
司机下令 – 把衣服脱了。
脱?俩人看看外边的天气有点儿犹豫。
这司机是个急性子 – 脱衣服你们不会吗?说着上来就扒女翻译的衣服。
老头不干了,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是技术员出身,有把子力气,还有点儿西方的骑士精神,看见有人扒女翻译的衣服不干了,就反抗了一下。结果,就是挨了一刀 – 那司机看来是练过。
挨了一刀以后,就没有骑士什么事儿了,不但女翻译很顺从地脱衣服,老头也赶紧跟着脱了。
然后。。。然后就是沿着马路走呗,一直走到天亮。
老头补充说 – 那车是个左舵的,蓝鸟XXX型的。
嗯?警察一听就明白了 – 这哪儿是什么出租车啊,北京出租的蓝鸟里面没有这个型号的,你们这是上了黑车啊。
顺口警察就问了—谁请你们来的?怎么也不来接你们一下呢?
哦,我们XXX(老头的身份不公开)不喜欢张扬,而且,请我们来北京的那位也比较忙,他不可能来接我们的。
美国的XXX?那做笔录的警察看看老头,忽然觉得这老头穿上衣服以后满威风的,还真有点儿堂堂皇皇的意思。
既然这位先生是美国的XXX,请你们来的人还没有功夫来接你们?至于忙成这个样子么?警察不太相信地问道。
是的,他恐怕是不能来的。请我们来的,是李鹏。
李。。。鹏?哪个李鹏?警察还没完全转过味儿来。
你们的国家总理李鹏啊。
啊?!
事实证明两个人还真没瞎说,这老头是中国国家总理李鹏亲自邀请的,到北京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1988年国庆招待会的贵宾!
国庆招待会贵宾是个什么概念呢?您看那杜伊跟福拉多够派儿吧,他们二位,还去不了呢。
老头的身份虽然不能公开,在美国的影响可想而知。
案子,一下就大了。
国务院总理李鹏就给了北京市公安局一句话 – “一星期必须破案”
我的哥哥,抽调来“九二三专案组”的各路大将无一不倒吸一口冷气 – 一个星期?就排查飞机场周边黑车司机得多少功夫啊?
上头一声苦笑 – 没辙,你看看皇历就明白了。
都是身经百战的伶俐人,不用看也明白。
老头来干吗的?参加国庆招待会的。
一个星期以后,就是国庆节啊!
到那天你还不破案,是国庆暂时推迟啊,还是等着老头在招待会上发表演讲谈在中国的历险记啊?
一个星期,此案必破,就成了死命令。
对这起九二三持刀抢劫案,似乎至今未见公开报道,这一点是为了保护美国老头的隐私?还是因为办案的时候冲撞了当时的市委书记?这可就不知道了。
中
一个星期,此案必破。
这跟让中国足球队世界杯必须攻进一个球一样,属于绝对合理但绝对没谱的要求。
看这线索就挠头。
车牌号?没记住。…… 事实上那车牌子糊满了泥,就你用心去记也未必看得明白。
司机长什么样?没看清 – 那老外说的挺好挺准确 – “典型的东方黄种人。”废话,北京这儿要找不典型的东方黄种人还不容易呢,要典型的黑种人我们就好找了。
劫持完你们司机朝哪边儿去了?不知道。
案发现场在哪儿?找不着。
。。。
还好,真干业务的刑警比足球队还好些。当天就开始车辆排查和寻找线索了。要照中国足球队的做法,恐怕大伙儿还在对国旗宣誓呢。
人说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