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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吸血之家-第13部分

小说: 吸血之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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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愈激烈,随着木板的移动,纸张上就会出现文字或图案。此外,如果有人提出问题,扶乩板就会移动到在纸上事先写好的文字,指出某种特定或异常的答案。

“絃子阿姨、琴子阿姨、笛子阿姨与冬子姐,每个人都很喜欢玩这种游戏。她们会向灵应盘或扶乩板提出有关婚姻、未来、健康、财产、旅行计划、明年运势等问题,兴致勃勃地等待回应。”

兰子叙述雅宫家女性的特殊癖好时,语调虽然平淡,却反而令人觉得不舒服。而且即使天花板的日光灯相当明亮,我却觉得这个房间似乎比平常来得暗。

“也就是说,她们……她们相信这世上真的有超自然现象?”村上刑警露出一个勉强的苦笑。

“是的。”兰子静静地点头,“但是,真正令人觉得诡异的,或许是这些成熟的大人竟然像群孩子,认真地等待神谕到来的那个样子吧!”

“是啊,的确。”

“总而言之,现在雅宫家又决定举行净灵会,而且还邀我与黎人过去。”

“这么说来……”村上刑警压低声音,仿佛背后有个灵体正在偷听。

“没错。”兰子面无表情地回答,“出现在‘紫烟’的神秘女子就是特地来告诉我们,下星期的净灵会中,有人会死。”

空气冰冷而混浊,我们纷纷绷紧了神经。

◇ 2 ◇

“所以”兰子转向中村警官说,“我有件事想拜托你。”

“什么事?”中村警官挪了挪坐姿,似乎坐得不太舒服。

“我想请你调査大权寺瑛华最近有什么活动,还有她信众的状况。这些怂恿人心、花言巧语的恶质新兴宗教或通灵法术,其目的几乎都是诈财,他们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提倡灵魂的存在,藉以干涉人的心灵与生活,而这同时也是最卑劣的方法。

“他们使用的招数都差不多,不是透过催眠术,就是利用假的通灵体验、装出恍惚出神的样子等等,再不然就是声称自己是以科学为依据的通灵学者,试图用理论解释降灵现象,但说穿了,这些都只是胡说八道。

“这些人打着宗教或通灵的名号,堂而皇之地进行诈骗,以痛失家人、爱人而受到极大打搫的人为对象,或是针对为了孩子而忧心忡忡的父母,利用他们的感情为自己换来许多金钱,做出许多丑陋不堪的行为。”

“嗯。”

“所以我想先知道大权寺究竟拥有多少信众。我猜,那里面应该有不少盲目信仰她而无法抽身的人。”

“应该是吧!”

“还有,我对泷川与大权寺的认识过程也很感兴趣,毕竟泷川曾经那么颓丧,如果能知道他们结为夫妻的经过,我相信应该有益无害。”

“好,我知道了,我立刻着手调査。”中村警官允诺,继而吩咐村上刑警一些工作。

客厅变冷了,我站起来去将瓦斯暖炉的火势调大一些,兰子则到厨房端新的红茶与蛋糕过来。在这段时间里,我简单地画了一张雅宫家的系谱。

【图3】

稍事休息后,我们继续讨论。

“——黎人、兰子,你们认为如何?推理小说里,有没有什么线索能帮我们解开二十四年前那起不可思议的命案?”中村警官喝下一口红茶,看向我们两人。

此时,兰子脸上出现了开朗神情,仿佛终于回过神来。

“在推理小说中,这种诡计称为‘无足迹杀人’,属于不可能的犯罪之一。整体说来,它与密室杀人、尸体消失,以及死因不明的离奇死亡有很多重叠的部分,不过,讨论时还是站在狭义的角度来看比较好。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将焦点集中在:‘加害者的足迹为何没有留在犯罪现场?’”

“类似的故事很多吗?”

“可能没有想像中的多。”兰子答道,接着将手中的茶杯放在桌上,“发生杀人事件的现场有尸体,但四周的雪地、沙地或柔软的泥地上,却完全没有留下凶手的足迹。就算有,也是属于被害者的,而凶手的足迹则因某种缘故没被人发觉——这就是‘没有凶手足迹的杀人事件’之诡计的广义解释。但事实是,正因为状况很单纯,所以更难解决。

“以推理小说黄金时期的阿嘉莎·克莉丝蒂、艾勒里·昆恩,以及狄克森·卡尔这三大名作家来说好了,将这种无足迹犯罪写入作品里的人,唯有卡尔,只有他认真地将这个问题写成一篇长篇小说。”

“先不论克莉丝蒂,连昆恩也没写过?”我感到有点意外。

“嗯,但他有一篇关于醉汉的离奇密室杀人事件(2)。”

“就是莱维尔系列的其中一篇嘛!”

“这个问题暂且放在一边。”兰子转向中村警官,“推理小说史上第一篇成为印刷品的‘无足迹杀人,据说是亚当斯(Samuel Hopkins Adams)的《死亡飞行》。我记得这应该是一九〇三年刊在《岸边杂志》(3)上的作品。遗憾的是,这部作品尙未被引进翻译,所以我也还没读过。听说内容是描述一起发生在沙滩上的命案,尸体旁除了死者的足迹之外,并没有其他人的足迹,相当有意思。”

“原来如此。”中村警官深思了一会儿说,“读了那篇小说,说不定就能解开‘久月’那起事件的谜了。还有其他的吗?”

“有。”兰子用力颔首,“如果从我最爱的江户川乱步开始说起,则有《黑手帮》、《梦游者之死》与《何者》(4)等短篇作品。另一方面,莫里斯·卢布朗的短篇集《八点钟》(5)收录了《泰瑞莎与洁美妮》与《雪地上的足迹》两篇名作,其中出现的足迹诡计被公认为是经典代表。”

“那是亚森·罗苹的小说吧?我也很喜欢。”中村警官一脸认真地说。

“至于其他具有指标性的作品……”兰子对警官微微颔首,继续说下去,“以国外的来说,比较著名的有G·K·切斯特顿的《有翅膀的短剑》(6)、佛瑞德克·布朗的《微笑的肉贩》(7)、哈伯特·布林的《怀尔德家族失踪记》(8)、波顿·葛洛勒的《奇妙的痕迹》(9),以及狄克森·卡尔的《三口棺材》、《白色修道院杀人事件》(10)、《贵妇之死》(11)、《铁笼问题》(12)、《低潮的魔女》(13)等。

“至于国内作品则有楠田匡介的《少女的脚步声》(14)、大阪圭吉的《寒夜晴》(15)、天城一(16)的《为了明天的犯罪》、高木彬光的《魔弹射手》(17)、《白雪姬》(18),还有鮎川哲也的《白色密室》(19),以及海渡英佑的《柏林一八八八年》(20)等等。”听到这里,村上刑警不禁打岔。

“鮎川哲也就是你上次推荐我看的那本《死亡的风景》(21)的作者吧?我记得书后的解说提到他是个制造不在场证明的高手,对吗?”

“是的。战前的江户川乱步,战后的横沟正史,高度成长期的鮎川哲也,这三人是诞生于日本的三大本格推理小说作家。高木彬光的作品虽然也很优秀,但由于他曾一度投靠社会派(22),所以我个人会给他扣分。”

“你还真严格。”此时,我突然灵光一闪,“啊,等一下!中村警官,有关二十四年前的杀人事件,我突然有个想法了!”

“什么想法?”

“是这样的……”为了方便说明,我站起来将暖炉前方的空间当作案发现场,开始比手划脚,“命案发生的地点在玄关前的前庭中央,对吧?在屋里的凶手假装要去迎接从大门外走来的井原,却在刺杀他之后回到屋里。接着,原本与警官谈话的雅宫絃子便踩着凶手的脚印,走到尸体旁边,然后又走回来。这样一来,凶手留下的脚印就消失在命案现场了。恕我失礼,你应该仔细观察过被害者的足迹吧?可是,你有没有仔细调查发现者的足迹呢?”

“这是行不通的,黎人。”中村警官点起另一根香烟,吸了一口,“我不是说过了吗?絃子穿的是‘木屐’,并不是底部平整的鞋子,不可能盖过其他脚印。而且,她是小跑步跑到死者身边,然后又跑回来。如果照你说的方法,她就得小心翼翼地顺着原本的足迹走,不是吗?”

“说得也是……”中村警官说得没错,我气馁地垂下肩膀。

“利用吊在空中的绳子犯案的手法,在这起事件的现场也行不通。当我抵达‘久月’时,地上已经有积雪了,因此若在前庭里缠绕铁线或绳索,势必会留下痕迹。就算可以,犯案后的善后工作也一样会留下线索。利用热气球从空中接近被害者也不可行,因为那东西无法轻易取得,而且极可能被人看见,风险太大。”

“这种情况也可能是自杀或意外呀!”我试图反驳。

“看起来像他杀的自杀,以及看起来像他杀的意外。”兰子轻拨浏海,补充道,“很多时候,由于找不到凶器,所以现场看起来就像发生杀人事件。当然,无论哪一种情况,现场一定只有被害者的足迹。此外,也有自动杀人的例子,譬如时间一到就喷出有毒瓦斯的机关,但那都过时了。

“或者,也可能是远距离杀人,亦即凶手在不接近被害者的情况下,从远处动手杀人。当然,这必须花点工夫布置,让人以为被害者是在近距离被杀。”

“方法还真不少。”村上刑警深深表示佩服,“可是兰子,这些好像都无法解释这起事件。”

兰子挑了挑眉,回道:“不过,有则故事与这起事件非常相似。”

“咦?真的吗?”

“是的,就是卡尔的《铁笼问题》。故事叙述一道非常不可思议的谜,一名男子被勒死在被雨淋湿的网球场正中央,然而,遗留在现场的脚印只有被害者的。虽然还有另一道脚印,却不属于凶手,而是发现者看到有人躺在地上,上前察看又回来的脚印——”

“等等!你说什么?”中村警官大叫,激动得像快跳起来,“这几乎与‘久月’的事件一模一样!井原被杀的状况简直就与你说的故事如出一辙!”

“是呀。”兰子轻描淡写地答。

“那么,这本书里的足迹诡计就是解开这起事件的关键了?”

“没办法。”兰子态度一变,否定地说,“这部作品的书名原文是‘The Problem of the Wrie Cage’。换言之,网球场四周的铁网正是完成这项诡计所不可或缺的道具。”

“可惜‘久月’的玄关前没有那种东西,顶多只有大门与树篱。”中村警官的声音充满苦涩。

“黎人,帮我记些东西好吗?我想将有关‘无足迹杀人’的诡计做个整理。”兰子转向我说。

“没问题。”

我拿出记事本,翻开新的一页,将兰子说的事项一一记录下来,内容如下:一、让人分不清通往命案现场的足迹是去程或是回程留下的(大多以后退方式留下足迹):

1、根据状况的不同,去程与回程的足迹看起来正好相反。

2、以后退的方式远离犯罪现场。

二、在足迹上耍花招,混淆视听:

1、留下不属于人类的足迹。

2、穿别人的鞋子留下足迹(多与其他项目结合)

3、走在最初的足迹上面,制造出另一道足迹。

4、用其他足迹掩饰自己的足迹。

5、虽然留下足迹,却非常不明显,难以被察觉。

三、不留下足迹:

1、利用热气球、绳索或缆绳,从空中接近犯罪现场。

2、在不会引起注意的情况下,踩在某种物体上,前往犯罪现场。

3、作案后,利用某种方式除去足迹。

四、牵扯到被害者的移动:

1、被害者先在别处受到致命伤,靠自己走到力竭而死,死亡的地点看起来就像犯罪现场。

2、被害者先在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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