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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网游之红尘杀戮-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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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孩子。

最后还是小胖反应了过来:“你不就是那个在转角酒吧唱歌的?”小胖常和嬉红尘一起去,也认识那个歌手MM,也就是现在的女记者。

“我是。”女记者十分大方,然后上前几步,笑着对嬉红尘叫道:“军哥。”

女记者一挺胸,众人一时眼晕,直道她在向某人示威。然后见嬉红尘一只食指伸出来对着女记者的胸……真猥琐!众人不禁这样想着。

嬉红尘指着女记者的胸牌念道:“麦-小-萌。”

“我叫麦小萌。”歌手MM,女记者麦小萌微笑着回答。众人一阵惭愧:原来我们都想歪了!

“那个……等会儿……我能不能……请你吃饭?”嬉红尘的手指头在空中划来划去,脸上的表情变得变幻不定,总之就是非常不自然。

“当然可以。”麦小萌还是一如即往的大方,爽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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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哦。。还有哦。。那个。嗯。大家都收藏了咩?)

第八十六章 笑红尘

“原来你就是嬉红尘,我在游戏中听你的名字听过很多次了,就是不知道是你。”麦小萌快乐的笑着。现在她和嬉红尘两个正坐在宾馆的餐厅里,边吃边说。

嬉红尘也很开心:“有一次我在游戏里,见到一个NPC的笑容很熟悉,好像在哪个人脸上见到过,可是当时我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只是觉得印象非常非常深,就是忘了是谁了。”

“那你现在想起来了么?”麦小萌笑着说。

“见到你我就想起来了,原来我就是见你那么笑过,然后就记在心里了。于是我才发现:我早就喜欢你了。”嬉红尘的脸上写着的是认真,不容置疑的认真。

“对了,以前我见你不太爱说话的,很内向的样子。现在则是有些不同了呢。”麦小萌道。

“那你喜欢哪个我?”嬉红尘不无调皮的问道。

“都喜欢。”麦小萌毫不迟疑的回答让嬉红尘暗暗感动了一下。

“过去的我呢,性格上是有些自闭。”嬉红尘缓缓地道:“有一天有个人问我,说是你这一生,可有过最爱的人么?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一时之间真的想不起我有没有最爱的人。再后来又有个人问我:爱是什么?爱是什么呢?我又没谈过恋爱,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爱是敞开心痱,接纳一个人。”麦小萌插话说。

“你说的也不全对,爱所接纳的,不只是一个人这么简单,那是一颗心。爱,就是敞开心扉,接纳另一颗心,于是这颗心所有的一喜一悲,都在爱人的心中。”嬉红尘觉得自己诗意了,却无法自拨。

“这么说的话,其实我早就爱上你了。”麦小萌大胆的说。

“我也是。”嬉红尘目光清亮而透彻。

………………

街的转角,那家名叫转角的酒吧,一个人,一杯酒,静静的聆听。

………………

“先生要点什么?”

“烟啸红尘。”

………………

三个月后。

嬉红尘,也就是王军,和麦小萌一起庆祝他们的新生活,重去了转角酒吧,然后麦小萌上台唱了一支歌,王军就坐在台下要了一杯酒,静静的听着。

两人又去了美丽的海滨城市,就是在这里,两个人真正开始了牵手。此时是阴历的八月末,炎热的夏天尚未完全过去,不过海滨的地方,已经有了一些清凉,正是游玩的好时节。

一个非著名旅游景点里,两个人正手牵着手四处游览着,忽然麦小萌手往远处一指:“你看。”

“看什么?”王军有些不解,前边是熙熙的人流,人头密集着比景点还占视线,早知道人这么多,就不来这里玩了。

“那两个人,好像是小小和有柴。”麦小萌,也就是游戏中的麦猫猫和小小等人是很熟的,游戏里的两个人的形象也好,习惯动作也好,麦小萌都是比较熟悉的。加之小小曾在她面前多次说起过嬉红尘,她自然知道小小等人和嬉红尘的关系。

“还真像哎。”远处的两个人都只是背影,不过伏特加走路的习惯性动作,嬉红尘还是知道的,跟眼前这个人十分的相像。

“哎——”麦小萌刚刚挥起手喊了一声,那两个人却已经转弯走到了一个建筑的后面,看不见了。这时的景点小路上人挤人挤得十分厉害,加上手中还拽着麦小萌,王军空有一身九宫步而无法施展,千里绝尘是想也别想了。

“去游戏里再打招呼吧。”王军说,麦小萌也只好做罢。

中午时分,两个人踱步进了一家传统的小餐馆,墙上挂着电视放着歌唱比赛的节目,七八张桌子上均已经坐上了人,服务员把他们领到了已有两个人的桌子。

王军刚坐下来,就觉得有点惊诧:坐在他对面的少年身材单薄的像竹竿,头发是枯黄的颜色,而且明显不是染过的,而是天然的;一张脸倒是方方正正,可是眼神透出的那种固执看上去倒有几分痴呆相。此时那少年也正在死死地盯着他,眼睛一转不转。

“要哭?”王军试探着叫道。

少年却也乐了:“红尘哥?”

“哈哈哈……”两个人都乐了,少年就是我要哭,这时在现实中见到嬉红尘,也就是王军,显得分外高兴,立即叫嚣着要请客,一口气点了五六个菜。王军知道他高兴,却也不去阻止他。

少年点完菜,却又惴惴地向王军道:“红尘哥,你猜她是谁?”他手指的正是他身旁的女孩子。在游戏中叫习惯了红尘哥,虽然王军告诉了他自己的真实名字,要哭还是按习惯性的叫法叫他。

这女孩子相貌很平常,肤色略有些发黯,神情也有些呆呆的,和少年倒真是天生一对。只是王军却没看出怎么面熟来,又怎么能猜到这是谁?

见王军摇摇头,少年笑着说:“这就是游戏中的小龙女。”

王军也是一呆,却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小龙女没戴面具前也算个美女了,戴了面具就是丑得要命,和眼前的形象都是差着十万八千里,由此可见小龙女在游戏中相貌调整幅度之大。一般来说,相貌调整太大的,不是别有用心的,就是极度不自信的,王军相信小龙女是属于后者。于是王军张了张嘴,最后吐出来的却只有两个字:“幸会。”

小龙女却是非常自然:“红尘哥幸会。”

后来王军才知道,这两个人属于不打不相识,一个活得没有尊严,一个活得缺少爱情,打着打着,竟然惺惺相惜了。当然,其中故事颇多曲折,不过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这时少年见了王军,心里高兴,对着麦小萌连叫嫂子。麦小萌与王军已经正式开始了新生活,这一声嫂子也应得理直气壮。

几杯酒下肚,少年的脸就红了起来,喃喃道:“游戏啊,其实在里面杀人杀多了,也没什么意思。不过了除了杀人,别的更没意思。对了红尘哥,我们不如在游戏里组一个佣兵团吧,就我们几个人。你是号称单P天下无敌手,我呢?我最喜欢PK,他们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杀神’,至于我身旁这位,那就更了不得了,你们懂的。不如我们佣兵团就起名叫‘红尘杀戮’,红尘哥你觉得怎么样?”

“红尘杀戮?你的杀字要排在我前面么?”王军还没有答话,小龙女已经笑着插上了话。

“呃?只是杀戮比较顺嘴而已,只是顺嘴,呵呵。”

麦小萌也好奇起来,对王军道:“你号称单P天下无敌手,我也听说过,是真的么?难道你PK从来没失过手?”

“呃……还真没失过手。”王军笑着说。

“平生不败……这是一个美丽的愿望呢?还是一个事实?”

“我平生只有一个愿望,现在已经实现了。这个愿望就是……”王军看着麦小萌道:“有爱,有家。”

………………

“电视上那个人有点眼熟哎。”旁边一个人的话使餐馆里好多人都向那挂在墙上的电视上望去。歌唱比赛正在进行着,台上的是一个男歌手,个子挺高的,脸色苍白,站在那里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

“我认出来了,好像是在游戏里唱《金刚经》的那个。”一个女孩子说。

世界真小,小白总共也没唱几次《金刚经》,全游戏里听他唱过《金刚经》的最多几百人,没想到这餐馆里就坐了好几个。而且关键的是小白那副不着调的台风给人的印象太深了,永远都是摇摇晃晃风一吹就要倒的样子。

王军和要哭当然也认出了他。

小白的声线还是那么的有魅力,低沉而感性:“本来不想站在舞台上的,不过因为答应了一个朋友,要给他写一首歌,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给他。我觉得我站在这里唱,他应该能听到的吧?《笑红尘》,谢谢大家。”

“夺!夺!夺!”接连七下类似于铁棒敲在烂木头上时发出的难听刺耳的声音,有人甚至已经抬起了手想要捂住耳朵。突然一声清亮的箫声由高落低,然后是百转千回式的诉说类似的婉转,如同一只黄雀从天际飞来,在你身边前后左右的轻鸣着。听者抬起的手早已经放下,同时俱都伸出了脖子,怕漏过哪怕一丝的声音。

手中的麦举起放在唇边,音乐淡,歌声起:

“笑红尘,红尘笑

斜阳如血月如刀

夜如水,映甲袍

独行千里最逍遥

行匆匆,心寂辽

寻找温暖的怀抱

杀与戮,身后抛

爱在远方把手招

虽有千万人我已迈步

轻轻地挥刀

天涯何处有我的归宿

寻暮暮朝朝

步行早

如梦似幻的飘渺

眼角冰冷的微笑

踏遍青山人未老

劈碎红尘的双刀

一生坚持的骄傲

我自横刀向天笑”(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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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还会有个后记之类的,再然后就是准备新书了,就是这样了。呵呵。。

后记

书写完了,却觉得还有许多话要讲。

关于剧情:很多人都蛋疼于小娘娘这个人物,觉得她挺让人隔应的。有人觉得她本性不好,主角喜欢上她是一大败笔;有人只是疑惑于主角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她了;还有人直接用天雷滚滚来形容见到这个人的感觉。

我以为有机会在书里说明白这件事的,可是写到最后,也没找到地方插个说明啥的,只好拿到后记里来说了。老实说,前面的部分写得很差劲,小娘娘这个人物在我的设定里还是不错的,只不过我没能写出她的好来,这是我对不起大家,弄到让大家不明所以,甚至让大家觉得天雷滚滚。

主角是个性格内向到孤僻的人,他不善于跟人打交道,爱情上也是如此,让他使出各种手段去追女孩子是不可能的,他最大的可能是被动的去接受一份爱情,他甚至不太会主动欣赏异性的美。小娘娘在我的设定当中是萝莉的面孔熟女的气质,她不会羞涩,她会落落大方的展现她的美---如果说得难听点,就是她特会勾引人。

老天啊!难道我的口味就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泪流啊。。。。

……………………

其实我想说的是:前面的部分写得很渣,甚至都没有大纲,只是在脑子里酝酿了一下就开始动笔了。如果你们看得不着头脑,那是我的罪,我错了,我认罪。

希望在下部书里我可以弥补我所犯下的错。

关于本书:老实说,有了一个如此渣的开头,我还能坚持把它写完,虽然删减了绝大部分情节,只写了三十万字,我还是挺佩服我自己的。这三十万字写了十个月,平均每天一千字,虽然不多,总好过于TJ。

好吧,其实这书没有TJ,最大的功劳不在我的头上,那是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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