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卿欢-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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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仅用一片树叶便能与我合奏,音乐上的造诣,更是令晚辈心折。”
老翁哈哈大笑起来,赞道:“人长得漂亮,话说得也漂亮!开门见山吧,你的来意是什么?”
毕妃纤目光闪动,此人果然就是乌有翁,当下行礼道:“晚辈最近遇到了一些怪事,听人说也许前辈可以为我解惑,所以两次冒昧来访。”
乌有翁道:“什么怪事?说来听听。”
毕妃纤当下将玳瑁簪递上,“前辈可知此簪的来历?”
乌有翁接过发簪端详了许久,扭头问道:“原来你就是神机阁主的首徒毕妃纤毕姑娘?”
毕妃纤一怔,惊讶之余又不免欢喜,看样子这位乌有翁还真有点门道!“是。”
乌有翁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忽地收竿,起身道:“簪子的来历我知道。不过──”他摇了摇空空如也的鱼篓,叹气道:“唉,隐者的生活还真是够无聊啊,除了钓钓鱼、种种花外,就没什么事情可干了,无聊啊,无聊……”
毕妃纤不解道:“前辈的意思是?”
“我隐居得太久,久得都开始想念红尘的灯红酒绿了……不如这样,你陪我去城里逛逛,玩得尽兴了我就告诉你簪子的来历。”
“逛街?”
乌有翁笑眯眯地点点头。
大凡世外高人都有些脾气古怪,因此毕妃纤对他的要求并不怎么吃惊,嫣然一笑道:“好。”
※※※
正所谓“欲知江湖事,茶寮必先行”,乌有翁第一个要求去的地方,就是涵天城内最大的一家茶寮,连名字也起得特别──“茶余饭后楼”。
此时正值吃早茶时间,里面人声鼎沸,生意好得不得了。乌有翁同毕妃纤在角落里找了座位坐下,台上身穿灰袍的说书先生正在口沫横飞地说书,底下的人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聊天的聊天……总之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热闹!
毕妃纤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有些好奇之余不禁又有几分感慨:比之其他城里的萧条困苦,百姓们连温饱都解决不了,根本没闲钱和时间泡茶寮,涵天城真可谓是片乐土。
说书先生说的书也颇是有趣,并非寻常茶寮说的那些什么隋唐英雄传、某某大侠传等等,而是陆长老的一些传闻。
“大家都知道陆老生平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人家想生儿子生不出,他却求女儿而求不到,连生七个都是儿子。唉,这位客官问了,为什么陆老那么想要女儿啊?”
底下一听客笑着抢答道:“因为他想把女儿嫁给城主呗!”
说书先生纸扇一拍,“答对了!没错,他就想攀上城主这门亲事,好让自己的地位稳固些。因此没有女儿让他觉得非常郁闷,然而更郁闷的是,冯老膝下却有三个女儿,而且一个赛一个的漂亮!他很发愁啊,心想万一冯老把女儿嫁给了城主,那可怎么办好呢?他想了很久,总算想出了一个办法,大家知道是什么办法吗?”
众人纷纷好奇地追问,并把铜板往台上丢,说书先生捡起铜板,卖足了关子才接下去道:“他想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儿子把对方的女儿给娶了,那样就不怕冯老和城主联姻啦!”
底下哄笑成了一片。
说书先生摇头叹道:“可惜他这如意算盘虽然打得好,但那七个儿子却是一个比一个不争气,简直就是城主的翻版,冯老的三个女儿却是要才有才要貌有貌,怎么会瞧得上那帮草包?所以拒绝了这门婚事,陆老和冯老就这样结了仇。”
“原来如此。”
“难怪两位长老老是斗来斗去呢。”
“不过我听说冯老的长女次女也都已经出嫁了啊,仅剩幼女还待字闺中。其实陆老根本不用那么担心的啦,真心疼自己闺女的父亲是不会把女儿许配给城主的,那不是一朵鲜花往那个什么什么上插吗?”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毕妃纤虽然早就知道涵天城言论自由,但如此公然地在茶寮里议论权贵私密诋毁城主,当真是令人惊讶。不过这绝对不是因为戴柯渐思想开明,放任子民调侃议论,而是他忙着玩,根本没精力管这档子闲事。对,肯定是这样!
乌有翁喝完了茶,伸个懒腰站起道:“好了,咱们走吧。”
正所谓“人生四事,衣食住行”,他们去的第二个地方是城中最大的顾记布庄,招牌写得极有意思,写着“佛要金妆,人要衣妆,进得门来,只重衣衫不重人”。
涵天城子民的服饰之讲究是在殷惟十二城里出了名的,但只有到了这后,才会知道原来一件衣服所囊括的需要,已不仅仅只是饱暖、漂亮而已。
店伙计道:“老先生想做什么衣服?”
乌有翁道:“嗯,我想做件袍子,颜色要艳,穿上后要显得很年轻。”
“请问这件袍子先生是会客穿,还是平常自家穿穿?”
“有何区别?”
“当然有。”店伙计微笑道,“会客穿,重在娱人,让客人看着赏心悦目感觉愉快;自家穿,重在娱己,自己穿着舒适。”
“那我是既要让人看着感觉愉快,又要自己穿着舒适呢?”
“老先生,衣服的标准不是这样衡量的。您一天之内肯定要做很多事情,有的事情轻缓,比如散步;有的事情激烈,比如爬山。这时您就需要两件不同的衣服,一件要求宽大飘逸,尽显风流,一件则要贴身柔软,透气性好,不会阻碍攀山,以求达到衣服穿在身上最大的实用和美观效果。所以,我们对客人的要求通常会问得很仔细。”
一番话听得毕妃纤心中直叹:真是吃饱了撑的,在这种琐事上都大做文章。而乌有翁却是眉开眼笑,当下订了好几件衣服,最后一结账,价钱却是出乎意料的便宜。毕妃纤好奇一问,店伙计答道因为丝棉丰收,税率又低,所以一向如此。这下她可是彻底无语。
接下去又去了酒楼,天南地北的菜能叫得上名的那几乎都有;去了驿站,那里聚集了上百匹快马,负责与其他城池之间的书信消息往来;去了学堂,垂髫小儿书声朗朗;去了药铺;去了赌坊……去了很多很多地方。
走到城里最出名的镜夕湖时,看见一队人浩浩荡荡地从白玉游廊那边走过来,走在最前面的,赫然就是戴柯渐和罗依。
此时此刻,再见二人,关于昨夜的尴尬记忆立刻再度浮现,毕妃纤连忙转身道:“我们等会再来游湖吧。”
谁料乌有翁一把拉住她道:“唉,现在这个时间点是最好的,正好可以看到‘夕照垂烟’,过会来可就看不到啦!”
就那么一耽搁间,小吃眼尖立刻瞧见了她,叫道:“咦,那不是毕姑娘吗?毕姑娘!毕姑娘,原来你也来游湖啊?”
毕妃纤心里暗暗叫苦,只好敷衍地笑笑。
戴柯渐看看她,又看看乌有翁,眼中奇光一闪而过,笑嘻嘻地道:“那再好不过了,老师来涵天城那么久,学生还未尽地主之谊,好好带你参观一下城中景致呢,既然这会遇上了,不如就一起吧。”
“不必了,不敢劳烦大驾!”毕妃纤冷冷拒绝,转头向乌有翁道:“前辈,我们继续吧。”说罢,径自同他一起踏上小舟,离岸而去。
“等等!毕姑娘……毕姑娘……”
小吃还待大喊,戴柯渐已懒洋洋地打个哈欠道:“算啦,随她去吧。”
“可是少爷你没看见吗?毕姑娘和骗叟方天在一起呀!”
小喝惊道:“骗叟?那老头就是鼎鼎大名的骗叟方天?”
“没错,就是他!惨了,毕姑娘怎么会跟他走在一块?可别被他骗了……不行,太危险了,我得去提醒她!”
小吃正也待上船,戴柯渐一把揪着他的衣领提回来,“放心,她那么大个人了,不会有事的。”
“啊?”小吃对少爷的见死不救显然感到相当震惊。
小玩却是眼睛一亮,连声道:“我明白少爷的意思了!要是毕姑娘真的很‘不幸’的被方天给骗走了,那我们少爷的大难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也就不用想破脑袋该怎么把她给嫁出去了!对不对,少爷?”
戴柯渐笑着赏了他一记爆栗,“就你聪明!”
一直在旁静静看着的罗依听到这里忽然开口道:“神机阁主的首徒在涵天城吃了亏,你们就不怕阁主知道了会不高兴吗?”
戴柯渐抬眉嘻嘻一笑,没有回答,转身先行。
※※※
“教戴柯渐这样的学生,很累吧?”小船上,乌有翁望着岸上声势夺人的那群人,如是道。
毕妃纤抿唇,许久方回答:“那要看你想教他些什么。你想教他认真,比登天还难;但你想教他取巧,他根本早已炉火纯青。”
“既然如此,你认为你可以教给他些什么?”
夕阳下,乌有翁的眸子明亮得像能照清人的灵魂。毕妃纤愣了一下,又过了许久后才摇头道:“不,我什么都教不了他。”
“没错,你有的,他不需要;他需要的,已经全都会了……所以,回去吧。”
此言一出,毕妃纤更是重重一悸,抬眸直视着眼前的白发老翁,道:“前辈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乌有翁哈哈一笑,又恢复成老不正经的样子,似乎刚才那一刻的严肃只不过是出自幻觉。然而毕妃纤知道,那不是幻觉,他的确叫她回去,他知道了些什么?
乌有翁不再说话,毕妃纤也不说话,两人就这样任船夫将船划至湖心,水纹荡漾,天边晚霞似锦,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觉得即使是“夕照垂烟”那样的景色,看起来也不怎么美了。它颜色凝郁,像她此刻将沉未沉的心情。
就那样挨到了天黑,乌有翁终于宣布这趟红尘之行结束。两人回到子虚林,乌有翁道:“我已有十年没出过这片林子了,原本以为再出山时会有恍如隔世的感觉,没想到,原来一切都没怎么变……”
“前辈既然心系红尘,又何必一定要执着一个‘隐’字?避世不避心是没有用的。”
乌有翁笑笑道:“你错了。我之所以隐居不是避世,而是退隐。”不等毕妃纤发问,他已扭转话题道:“好了,你可以问了。”
“呃?”
“你不是想问我簪子的事情吗?问吧。”
陪他耗了一天,终于等到这刻,毕妃纤也不客气,拿出玳瑁簪道:“我想知道,它出自何人之手?”
“我。”
“你?”
乌有翁微笑道:“怎么?很吃惊?”
众里寻它千百回,怎么也没想到这簪子原来就是眼前这个古里古怪的老头做的!毕妃纤惊讶道:“可是你的簪子怎么会落到别人手里?”
“这套发簪共有七枚,分别以金、银、白玉、翡翠、玳瑁、琉璃、珊瑚雕制而成。二十年前,我把它送给了我的朋友。”
“前辈的朋友是谁?”
乌有翁露出古怪之色,迷惑道:“我的朋友就是你师父啊。”
“我师父?”
“不错,二十年前,我把这套七色簪作为新婚贺礼送给了你的师父和师母,所以你一拿出簪子,我就断定你是神机阁主的徒弟。”
毕妃纤只觉一团雾水,事情越来越复杂,怎么也没想到绕这么一大圈后最后竟然绕回到她自己身上!这套发簪是师父和师母的?为什么从没听他们提过?而且他们的东西,怎么可能落到别人手里?那个神秘男子究竟是谁?难道和师父他们有关?
如果说,之前的心情是沉甸甸的,包含了许多凝郁不欢,此刻更是忐忑不安起来。一想到这件离奇事件可能导致的后果,毕妃纤面色顿时一肃,抱拳道:“多谢前辈相告,晚辈告辞了。”
乌有翁叫住她:“丫头──”
毕妃纤回头,但见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