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恋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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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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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九九○年春圣修学园
热闹的笑语,取代了琅琅读书声,原本该是空旷的校园,停车坪却整齐停放了各式来头极大的名车。
圣修学园是所贵族学校,在这校庆日里,自然是一干名流富贾齐聚的时机,几乎所有的人都光鲜亮丽地穿梭在大礼堂,享受名厨烹制的茶点,唯有一对年轻学子,逆着人潮往后校园走去。
那是一对看来十分登对的男女。帅劲男儿是叶烙威,坚实的骨架与高大的身量使他褪去十七岁的青涩,呈现迷人的男性魅力;他有一身黝黑肌肤,五官俊美突出,炯炯黑眸有神极了,表情却带着吊儿郎当、嘻皮笑脸的味道,不见丝毫认真。
在他身侧的女孩,芳名纪欢晨,短发飞扬,是个沉稳的美少女;她丽颜清艳,漾着浅浅笑靥,美丽的容貌与娇小完美的身段,让许多爱慕她的异性满足了被小女人倚偎的想像。
他们沉默地并肩而行,紧绷的气氛有些奇特。
烙威的心中胀满神秘的期待。他不着痕迹地偷觑小他两届的学妹、口中匿称的“欢欢”,猜想她邀请他一起爬后山坡的意义。
这片山坡遍植桃花林,到了春季,暖暖轻风吹来,缤纷花雨便冉冉而落,形成绝美的景致,使它成为圣修学园里出了名的告白圣地。
所以,欢欢邀他到这里来,也就是想对他说……说“那件事”喽?
他窃喜又得意地抿抿唇。哎呀呀,这可不能怪他想得太美啊;若不是有心告白的人,怎么会肯走一大段崎岖山路?又不是没事找事做……
想着想着,他俊美的脸庞浮现了一丝忸怩的笑意。
说起欢欢,他可也是喜欢得紧啊!自从认识她以来,他就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在她面前,他可以侃侃谈论理想,毋须顾忌,也不怕遭到反对;她是他唯一的知己,给他最心安的感觉;他甚至可以笃定,不管何时何地何事,她一定会在他身畔,只要他一回头,就能得到她无条件的支持。
感情方面,男生当然是钝了些喽,尤其他还是个率性随心的潇洒男儿,就更搞不清楚这是不是爱情了。不过,他喜欢欢欢嘛,也很想试试未来的发展。
所以,如果欢欢喜欢他,大可不必跑到这里来告白呀。只消她暗示一声,他一定马上飞扑到她身前,先热情地亲吻她的脚趾头,然后再把她揽进臂弯里,当起她的护花使者来。
“学长。”正当烙威乱想之际,欢晨终于下定决心似地定住脚步。
她双颊嫣红,眸仁水光闪闪,像是隐藏了许多情愫,柔得让烙威差点看傻了眼。
镇定呀──他只差没拍胸口安抚自己。乖乖隆地咚,又不是没被女生告白过,每次都能含笑以对,为什么一撞及欢欢羞怯的眼神,他反而紧张兮兮?
“呃,什、什么事?”他潇洒地拂过刘海,在紧绞的手指还没粗鲁地扯下头发之前,及时摆出了帅得不能再帅的姿势,但掌心却矛盾地流着涔涔冷汗。
“我……那个,我……”欢晨支支吾吾,敛着清秀的眉目。
烙威料得没错,今儿个她是存着示爱的心来的,想在他毕业之前,将对他一见钟情的情衷诉出,当作是个纪念也好,不想让暗恋之情永不见天日。
“你,哪个,什么?”紧张,使他的问话完全拷贝了她的语无伦次。
他指尖发凉,肌肉微微抽搐着。被欢欢告白的可能性使心搏不正常地飙高,按捺不下亢奋的心情。
看出她欲语还休的羞怯,他更加肯定不会是错。他摆出一脸酷样,努力地告诫自己:大男人绝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兴奋得冲上云端,他可不能表现出太高兴的样子,否则就太逊了。
“我……我啊……”欢晨垂着眉眼,还在跟面子问题搏斗。
真的要主动跟他说,自己其实还满喜欢他的吗?虽然早已打定主意,但事到临头,她不免还有些犹豫。告白……还是太大胆了吧?他会不会觉得她不懂矜持?向来和谐的友谊,会不会因而烟消云散?
喊出“我喜欢你”,万一他不接受,会不会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我呀……”欢晨依然低吐着无意义的单音节。
虽然知道自己会毫不犹豫地领她的情,并且愿意在最短时间内,为自己正名为“欢欢亲爱的男朋友”,但烙威还是希望听到她亲口告白。
于是,他兴奋地等待,没有帮腔;欢晨每吐出一个音节,他便小心翼翼地跟着点头,耐心十足地等她说出完整的句子。
但她实在太羞涩了,“我喜欢你”想来虽不难,但话到舌尖总溜了个弯儿。这句话,大概是她这辈子说过最困难最困难的言语吧?
“学长,我、我ㄒ……”半晌后,吐出半个“喜”字,她霎时满脸通红。“ㄒ……”
延宕许久,烙威开始怀疑,是不是他太热切地盯着欢欢,所以她说不下去?若?如此,那他随便看点什么好了,免得给她太多压力。
“我、我喜……”一点一滴,欢晨低着头继续挣扎,也看得到少许进步。
远方的蓝天,此时飞过了一架花色夸张的客机,瞬间攫走烙威的视线。他是叶氏航空的三公子,自然认得出那是自家的客机。
只是,那机身上,为什么会被喷画上无数火热红心?为什么飞机屁股会喷出彩色烟雾,在空中乱滚?
“学长,我喜、喜ㄏ……ㄨ……ㄢ……”小脸低垂,她赧涩地分解音节。
烙威眯起墨眸眺望着。这是总裁老爸的杰作吧?他老人家当了鳏夫十七年之后,最近春心大动,泡上了年轻美眉,这大概是他讨好小女朋友的花招吧?
这花招未免也太俗烂了吧?跟一年N度的空军特技表演有什么不同?真没创意!换成是他泡妞,表现肯定青出于蓝。
“我喜ㄏ、ㄨ、ㄢ、欢……”加油!再加把劲就能说出她想说的话了。
烙威暂时全然忘却了欢晨,俊脸上浮现不以为然的神情。
就在同时,欢晨终于突破了羞涩,小小声地喊出:“学长……我喜欢你!”
她一鼓作气地喊完,小脸几乎顿到地上去了。然而,告白后却是一阵恼人的沉默。欢晨觉得不对,偷偷地仰起头来,匆匆一瞥心目中的最佳男主角。
“呵──”视线触及他表情的那一秒,她倒抽了口气,迅速垂下头来。
烙威不以为然的表情,令她错愕。不安的她,根本不晓得他没有听到爱的初告白,只是一味将那解读成他不喜欢她。
情愫瞬间转化成难为情。她仍不知道,是紧张使这一切看来像是他在排拒她;如果她能定下心神,就会知道,他的焦距并非凝聚在她身上。
但是,她没有。这一刻,她只能误解到,他不在乎她的情意。
欢晨想过,告白很可能只得到无解的答案。向往浪子精神的他,多半会对她的迷恋莞尔一笑;可是她qi書網…奇书怎么也没料到,他竟有几分讥诮。
一想到这些,欢晨就忍不住心冷;羞怯的她,也不敢再抬头确认一次,更无暇细思烙威的态度和平时不符,只是一心想要逃遁。
“对不起,我似乎说了你不爱听的话,我、我还是先走一步好了。”自尊极强的欢晨泪盈于睫,却忍着不落泪,匆匆跑走了。
直到纤细的身影从眼前消失,耍宝飞机也不见了,烙威才回过神来。
“咦?欢欢呢?”奇怪了,刚才不是还在这里嗫嚅的吗?怎么一眨眼就跑得不见人影了?她要说的话都说完了吗?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欢欢?”
神经不是普通大条的烙威搔搔后脑勺,总觉得独自杵着是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
第二天,阳光灿烂的早晨,他在校门口遇见了欢晨。
“欢欢!”他冲过来打招呼,大而化之地忽略了她眼底的伤怀。“对了,昨天你……”
一提到“昨天”,欢晨小脸一黯,说什么也不愿让那难堪再现。
“昨天的事算了,我们都别把它放在心上。”她抢道,堵住他的嘴。“学长,我们还会是一辈子的好哥儿们,对吗?”她小心又慎重地寻求保证。
当不成他的情人,就当他的朋友,她的心愿可以很小很小,以便容易实现。
“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烙威心头不期然地一沉。
她不是要作爱的告白吗?怎么这会儿又要和他当哥儿们?那他纯纯喜欢她的少男柔情怎么办?
怅然若失袭上心,使他忽略了欢晨语中的不对劲。他干笑着。哈哈,原来人家可不是要找他告白,欢欢只想当他一辈子的好哥儿们而已;告白是他自己平空想像的。哎呀,糗死人了,他也太会作白日梦了吧?
糗大与惆怅的感觉交会在心中。他们沉默地前进。春季的校园里,落英缤纷、如此美丽,但烙威却有种直觉,像遗失了欢欢给的珍贵宝物,也像被下了紧箍咒。
这个紧箍咒,束缚了他对欢欢的真心真意及绮思遐想,竟挣脱不得。
华灯初上,霓虹闪烁,川流不息的车阵壅塞了南来北往的交通干道。
二十世纪末偏偏是个暖冬;即使到了十二月天,下了班的人们还是很喜欢在街上溜达;大城市的交通,镇日都处在颠峰状况下。
纪欢晨驾着银白色的小型房车,卡在车阵中动弹不得。
纤指不断地轻扣方向盘,细致柳眉微微蹙起,水眸不时地瞥向时钟方向,显示了她隐藏的不耐。
“怎么塞得这么严重?”十分钟只前进五百公尺,她什么时候才到得了富宫粤菜厅?
“快快快、快快快!”口中念念有词,她把饭局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算了,干脆先打通电话过去,告诉他们,她会晚点到吧。
柔荑才摸上手机,莫札特悠扬的电子乐声便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
“纪欢晨。”按下通话钮之后,她自报姓名。“请问哪位?”
“是我们。”电话彼端,传来纪氏夫妇慈爱的声音。“女儿,你在哪里?”
她眉心一舒,口吻柔化成爱撒娇的宁馨儿。“正卡在路中间,动弹不得。”
“在台湾,塞车是家常便饭,耐心点!”纪父朗朗笑着。“最近好吗?”
横越海洋、带着海水碱涩味道的电话线,是他们沟通亲情的工具。
纪家早在欢晨还是个小娃娃时,便移民至美国,事业重心也一并转移。对纪家而言,“家”坐落在异邦;至于住在台湾的欢晨,才是远游不归的孩子。
“还好,跟往常一样,没有多大改变。”她的唇角弯出了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无奈,这才想起太久没问候父母,真是太不体贴亲心了。“你们好吗?”
“就是有千般好,”纪母意有所指地说着。“女儿也不在自己的身边啊。”
欢晨脸色一僵,无奈与歉疚同时在心里扩大。
“老婆,你怎么三言两语就现出原形?你这样,以后女儿接到咱们电话,都会把它当作债主躲掉喔。”纪父打趣地说着。
虽然语调轻松,欢晨还是听出了他们的思念。沉默半晌,她才轻声说道:“对不起。”父母在,不远游,而她却总是离他们远远的,只因为一个男人……
“只会说对不起,有用吗?”纪母温和地抱怨。“你是我们的女儿,可我们都快忘记你的模样了,什么时候才肯回来让我们看一看你?”
“呃,这阵子,我还在忙……”一想到要推搪,她就头皮发麻。
“忙?”在女儿的专情行事历上,有哪天不忙?又有哪天离得开那个她心之所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