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恶嫡妇-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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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之麟先于福娘醒来,他起身穿好衣裳,已经到了掌灯时分。
假期很短,他要抓住每一个机会。
玉燕看到姚之麟出来,面无表情的把姚广政他们搬过来的事情说了一遍,姚之麟笑道:“玉燕,你就看着安排好了,郡主相信你,我也相信你。”
玉燕淡淡的瞥了一眼姚之麟,弯腰行礼后离去。
姚之麟并未介意的笑了笑,福娘是个有脾气的,她身边的人自然是有样学样。
姚之麟去了姚广政的院子,诚如玉燕所说,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
郡主府的条件,要比他们原来的院子要好,他们的院子三间正房,还有东西厢房,后面还有一个小后院,后院可以供孩子习武。
两个孩子住在西屋,姚广政住东屋,东西厢房都做了书房,给祖孙三个人用。
姚广政知道儿子不喜欢这两个孩子,他也不想给福娘增加负担,现在,他也没有什么大的奢求,带好两个孙子就够了。
姚之麟给了他五千两银子,他全都让人送回老家了。
五千两银子,够他几个儿子娶妻了,至于以后,只能看他们各自的命数了。
姚之麟说,以后每年给他五千两银子,几个庶弟的婚姻,可由叔父们做主,不必在意银子,若是他想回老家,他也不会拦着。
两个儿子,一个有权,一个有钱,姚广政怎么会走。
现在在这个家里,他没地位,没银子,没本事,也只好听凭儿子的安排。
姚之麟一进来,兄弟俩赶紧上前见过父亲。
随着年龄的增长,两兄弟比以前懂得要多多了,他们知道,自己的将来,还是要依靠父亲的,母亲迟早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以后,最重要的还是自己有本事。
姚之麟坐下,问了几句他们的功课,微微颔首,父亲对他们兄弟虽然没有尽责,但是,对两兄弟,却是尽心尽力,所以,姚之麟对父亲的印象,有所改观。
姚之麟说道:“永春,以后你们兄弟俩就跟着舅舅和表弟一起上学,你们俩比他们都大,所以,要懂得谦让,尤其是舅舅,一定要事事让着他,听明白了吗?”
两兄弟点头称是。
永春今年已经九岁,马上就步入十岁了,他很像生母,尤其是那双狭长的丹凤眼。
姚之麟心下叹了一口气,在他心里,记住的女人只有一个。
姚之麟想了想,说道:“父亲,明天无事,先带着他们到街上走走,上学之前,先轻松一下,一会儿我会让人送银子过来,想买什么尽管买就是。
永春大着胆子说道:“父亲,孩儿想买一把宝刻,可以吗?”
姚之麟疑惑的看着他,永春道:“孩儿也想做一个文武双全的人,而且,孩儿想追随夏侯先生。”
姚之麟惊讶的看着儿子,他是何时见到夏侯的?
“孩儿昨天和夏侯先生认识的,夏侯先生说,只要您同意,他愿意收孩儿做徒弟。”
做夏侯明秦的徒弟,这一生的路,基本上就奠定了。
皇上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他信任公主和夏侯明秦,鹰卫,肯定就是他们二人所掌握了。
即便是皇上退位以后,也不会影响他们在朝中的地位,没有哪个皇子会认为公主会威胁自己的地位,更何况,看皇上的意思,更希望皇后生下龙子,那么,等到嫡子长大,最少要十几年时间。
可以想见,皇上退位之后的时代,国家的各项纲领政策已经得到了很好地落实,太子从皇上手中接过来的,是一个平稳的江山,他只要承续皇上一贯的政策,就能平安度过几十年。
“你随我来。”儿子有出息,他当然高兴,姚之麟淡淡的说了一句,但永春从他脸上,还是看到了难以隐藏的喜悦。
姚之麟来到自己的外书房,从墙上取下宝剑,递给永春,永春不敢置信的双手接过,姚之麟道:“为父以后怕是没有机会用到它了,就送给你吧。”
永春激动的拿着宝剑在手,一股渗人的冷厉煞气扑面而来,永春脱口道:“父亲,这是承影剑!”
姚之麟挑了挑眉,他的儿子竟然认得承影剑,着实令他有些意外。
看到父亲赞许的眼神,永春说道:“孩儿曾经读过《刀剑列传》,故而知道此剑的来历。”
姚之麟上前一步,拍拍他的肩膀,这是父子间从未有过的亲昵举止,永春只觉得眼睛有些湿润了。
永春坚定地说道:“孩儿定然不负爹爹的厚望。”
“嗯,还要照顾好你的兄弟。”
永春很郑重的点点头。
姚之麟挥挥手,“去吧,别忘了明天给舅舅和表弟带上礼物,要用心选。”
永春激动的应声离去,姚之麟看着儿子日渐长高的身影,叹了一口气,并非是他无情,一看到两个孩子,他就想起从前的种种,对他来说,那段岁月,犹如一场噩梦,既然已经过去了,就再也不愿想起。
姚之麟起身回了院子,福娘正等着他吃饭,姚之麟洗了手,坐在福娘对面,福娘撇着嘴,“出去一圈,好像更高兴了,怎么,遇到什么好事了?”
“没什么,我去父亲那边看了看,他们已经收拾好了,我把自己的承影剑给了永春,夏侯答应收他做徒弟。”
福娘也高兴起来,“我就说永春这孩子有出息,逆境中长大的孩子,成才的机会最大。”
姚之麟暗暗摸了摸她的小腹,“我更喜欢这个儿子。”
福娘一筷子打在他的手上,“你在胡说什么!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呢。”
极恶嫡妇 春在溪头荠菜花 第六十八回 【逃跑】
姚之麟很是庄重的说道:“我敢肯定,我儿子已经在这里了。”
福娘瞪了他一眼,这个人,越发的不正经了,自从他们见第一面到现在,很少见他一本正经的时候,可在外边,他却是杀气腾腾的铁面佛,除了皇上,谁的面子都不给。
文福娘推开姚之麟,“我跟你说个正事。”
“你说,洗耳恭听。”其实,此时的姚之麟已经心猿意马,他三下两下,很快的吃饱了饭,便吩咐玉燕他们准备热水。
他过度的热情,让福娘有些吃不消,如果可能,她都想逃走了。
准备好了热水,姚之麟便将人打发了出去,他在家的时候,不希望有人出现在房间里。
福娘踏进桶里,姚之麟站在一旁帮她沐浴,洗头的时候,还算好的,福娘闭著眼睛享受其中,洗完头,就不是他了,那双手,就像是施了魔法一般,在福娘的身上游走著,福娘的胸口剧烈的起伏起来。
姚之麟得意的一笑,从水里捞出福娘,飞快的为他擦拭了身子,然后送到了床上。
福娘恨恨,自己又着了他的道儿,尤其是自己浑身绵软无力的躺在他的怀抱里,而姚之麟一脸餍足的笑容在她颊上亲了一口之后,文福娘第一次后悔,自己怎么没有学点武功。
终于等到姚之麟上朝了,文福娘松了一口气。
她去看夏侯明秦,孰料,两人正在卿卿我我,没时间搭理她,公主那一双秋水般的眸子亮亮的,黑黑的,似乎在说,快走把,电灯泡儿。
好吧,公主是不知道电灯泡儿的,可是她亮晶晶的眼神已经在告诉福娘,这里不欢迎你。
夏侯明秦自然不会说什么的,还邀请福娘吃茶,夏侯明秦善于煮茶。
福娘心里恨恨,所谓的闺蜜,其实就是两个还没有结婚的女人之间的称呼,结婚或者有了爱人之后,闺蜜就不复存在了。
文士光夫妻很忙,欧阳先生很忙,大家都很忙,只有她一个闲人,皇上说,让她多玩一个月在上朝。
福娘在府里转了一圈,自上而下,只有她一个闲人,还是出去玩吧。
听说她要出门,玉燕瞪大了眼睛,“您现在刚刚新婚,还是安分一点的好。”
福娘一瞪眼,拉着玉环,“玉环,你跟我出去。”
玉环看了一眼玉燕,玉燕给她使个眼色,玉环左右为难,福娘顿时心情沮丧,她怎么就没发现,玉燕比她更有权威。
福娘一挥手,意兴阑珊的说道:“算了,不去了。”
“要不,我给您拿一匹布料,您给郡马做身衣裳。”
福娘差点跳起来,算了把,她实在不精于此道,这世上哪有完美无缺的人,她的短处就是不善针黹。
就在此时,内宅守门的婆子来报,有一女子求见郡主。
福娘诧异的问道:“是什么人?”
婆子隔着门帘回道:“奴婢问她,她不肯说,只说是郡主的亲戚,现人在大门外候着呢。”
福娘让玉环出去把人带进来。
很快,玉环带着人来了。
福娘看向来人,并不认识。
这个女子梳着包头,身穿鸦青色的绣花衫子,下罩八幅罗裙,秋水凝眸,口似樱桃,只是皮肤微黑,且眉宇间,有一抹受伤的骄傲。
行礼过后,福娘让玉燕给她搬了一张凳子,那女子谢过之后坐下,却咬着嘴唇犹豫着不开口。
福娘感到好笑,“这位姑娘,既然你是来找我,为何不开口。”
“郡主可以为奴家做主吗?”
福娘笑道“你且说来我听听。”
那女子终于鼓起勇气,“奴家是来找姚之胤的,他是一个薄情郎!”
福娘大吃一惊,姚之胤何时认识了这样一个女子,又怎么变成了薄情郎?这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玉燕和玉环面面相觑,不知道应不应该继续听下去,据他们所知,姚之胤非但不是一个薄情郎,还对他们小姐情有独钟,她们应该算是很了解姚之胤的,若姚之胤真能喜欢上别人,早就成亲了,也不至于蹉跎到二十三岁,还是独身一人。
“小姐家乡在哪里?又在何时认识的我家小叔,为何他从来没有提起过一句。”福娘总觉得这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女孩子,看她的哭相就知道,福娘饶有兴致地看著她,想听听她和姚之胤的故事,谁让这段时间,她太无聊了。
自己对姚之胤还算不错,这小子,竟然把母亲的死归咎于自己,想起姚之胤对她的种种,文福娘心里的小火苗簇簇的燃烧起来,她也要让这小子尝一点苦头。
这个女子,是广州最大的商船队,康祥商号的大小姐康怡珍。
当日,是康家的船队救了姚之胤,也因此,姚之胤认识了康怡珍,康怡珍要死要活,想要嫁给他,姚之胤归心似箭,而且,根本不喜欢康怡珍,所以,找个借口跑了。
因为他当初身上带着全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所以,没敢报真名,只说自己家在庆都县,其他的,都是假的。
这康怡珍发誓,就算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姚之胤。
她女扮男装逃出家,前往庆都县。
结果,没走多远,就被家人抓住了。
她要死要活,家里只有这一个女儿,也就不敢强迫她,反倒派了人保护她,前往庆都县寻找姚之胤。
康怡珍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这一路上连带游山玩水,悠悠然到了庆都县。
她想的很简单,到了庆都县就能见到姚之胤,然后告诉他的家人,他们已经在广州成亲,那时候,那个逃跑的小子,只能认账。
结果,是令人失望的。
打听来打听去,没有苏逢吉这么一个人。
康怡珍失望到了极点,他们所住的客栈的老板娘给他们出主意,画个图像,按照图像去找。
康怡珍请了画师,按照自己的记忆,把姚之胤画了下来,结果,客栈的人一看,竟然是他们家少爷。
客栈的人倒不敢说实话了,若是他们家少爷真的想娶这个女人,就不会化名,更不会逃跑了。
一番蹉跎之后,康怡珍终于知道,原来她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