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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异世我为皇-第60部分

小说: 异世我为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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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却清楚的感觉的到,因为,这种心情,我也有过,或者,现在心里还有。

所以我回身看着他,微笑:“若琴,你喜欢他,对么?”问句的形式,肯定的语气,没有怀疑,没有模棱两可。

若琴闻言一怔,不可置信的看向我,惊讶,还有恐慌。

男子相恋本就没有什么,但lun理道德。其实到那边都是一样的,甚至更为严苛,稍有逾矩,便是灭顶之灾。

用前世旧社会的话说,就是要浸猪笼的。

我的脸上没有鄙夷不屑,也没有厌恶反感,至始至终很平静,也没有所谓的理解和同情,像是聊着无关紧要的话题一般寻常。

若琴很快的平静下来:“公子怎么发现的?”

那就是认同了,我浅浅的笑:“一开始就感觉到了,现在肯定。”

“所以包括刚才的事在内。其实雅公子是在引若琴上钩了?”若琴声音冷下来。

我没有将他的蓄势待发看在眼底,直直的摸着马的毛:“若琴有那个价值吗?”

在其位谋其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是绿依的王,我坐拥天下的一天,就要站在那个高度俯视,不是傲慢,也不是做作。

这个世上真的需要一个国王费尽心机去利用的人又有几人,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过分的关注一些细枝末节只会造成丧失中盘。

身上的气息不由的散发出来,天下苍生莫过是笔上一个简单的名字罢了。

在我征服的路途上,没有谁是可以站得和我对视的。

只有或远或近的背影,或者倒在路边的尸体。

若琴不由自主的轻颤了一下,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化了,深呼了一口气:“是若琴太过自信了,不知道雅公子的实力已到如斯境界。”

本身的等级加上长年累月上位者的气息,混上愔的睥睨,自有一种令人从心底匍匐的感觉,连我自己,都不得不心生叹服。

仅仅是身体残留的气息就能如此,愔,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如果可以附身到他身边的人身上就好了,这样就能亲眼见证这样一位帝王的崛起。

有谁说最遥远的距离其实是最近的距离呢?就是我现在的情况吧,明明是一个身体,明明每一天都在接触愔接触的一切,感受他的感受,每一步,是我的选择又何尝不是他的影响呢?

却触之不到。

“雅公子?”若琴见我有些怔愣,唤了一声。

“若琴,”我转过身,很认真的看着他,“如果你真心爱他,就不要妄自帮他选择。”

以爱的名义,做伤人的事,多么常见和普遍,尤其是聪明人的专利和爱好。

如果我想的不错,若琴应当是正是顾虑到若音的感受,才一直扮演着好哥哥的身份。没有揭穿,痛苦的守护着。

至于若音,那个情商智商都罕见的倒数的家伙会意识到才怪。

我先前说的话,并不是单纯的为了好玩,也带了一点心理测试的意味在里面。正如我所说,若音第一个反应是我们都是男人。

他潜意识里一定经历过挣扎,而这个他下意识的看过去的男人,就是令他心上的人。

即便他自己没有感觉到,他的心已经变质了。

可是若琴呢?

他是因为太在意所以忽略了,还是因为重视反倒小心翼翼不敢确认呢?或者干脆的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愿意毁掉自己弟弟幸福的一生?

“我们,是兄弟。”没有正面回答,若琴淡淡的声音回荡在午后的阳光下,瞬间消散,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两个字,兄弟,亲密的称呼,绝望的代言。

正因为是兄弟,所以血缘深厚,所以朝夕相处,所以亲密无间,所以逃不了,所以放不下,所以爱。

两个人的世界才是完整的,你是我灵魂的另一半。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都太现实,太理智,根本不可能将自己完全投入到一份陌生的感情中,因为爱所以爱。我们需要时间的积淀,需要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和安全感。

是敏感,还是胆小?

如果不是兄弟,愔不会爱上遥,如果不是愔,我也不会爱上遥。

逻辑的怪圈啊,就像是安徒生笔下,珈伦的红鞋,控制不了的欲望,即便最后是毁灭。

瞥眼看到若音正探头探脑的从门口看出来,一见我就死命的瞪,但在看到一边的若琴,却不敢上前。

想说些什么安慰,却梗在口中,只有与己无关的时候才能轻而易举的说出,如果一样的痛,又怎能释怀?

而且,我和遥的关系要比若琴面临的要复杂的多,阻力也要大得多。

不可能抛下现在的位置,那是我早就选定的这一世的人生目标,好似打怪一般,一退出,就什么也剩不下了。

如果不是活着,那么爱情又有什么意义呢?

正文 第九十六章 我们很有缘

第九十六章 我们很有缘

是我爱的还不够深吗?没有奋不顾身抛诸一切勇气和决心。

却又做不到心如磐石。风起不动,既难受着,又坚持着,还是说其实我本就享受着这种感觉?

越是痛着,越是真实着。

我就是一受虐狂,我呵呵的笑着,挥手向他们道别,然后华丽丽的由溟庆抱上马,在午后暖暖洋洋的光中,疾驰而去。

一路上我很沉默,不是心有啥子感触,只是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溟庆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但不是一个好的谈论者。我可不愿一天的自说自话。

在晚间的时候,到了萍城。

萍城既是一座城堡,也是一座城镇。在大陆上,普遍地广人稀,魔兽野兽作乱,所以在贵族城堡的附近,都会渐渐的形成村落和市集,慢慢的演变成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城市。

虽说贵族的城堡与之是相隔一段距离。也没有实际上的责任和联系,但当发生危险的时候,贵族有这个义务派人前去保护,多年来也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比如洛城、芗城都是一样的,只不过由于他们的身份和地位的缘故,三千多年来,日积月累,早就是绿依数得上号的大型城市了,自不是萍城这样的小型城镇相比的。

正好赶上萍城关门的时候,人照理说应当不多,一进门却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好似回到了施德城一般。

我愣了一下,不明所以的看着不甚宽敞的小道上摩肩擦踵,大都是十五以上二十五以下的男人,偶尔几个妇人或是老头也是急匆匆的过去。

心中一动,这个情节有点熟悉啊,便一把拉住溟庆挤到人最多的地方去。

一刹阁楼,装潢的不算富贵,但胜在古朴精致,也是相当不错,门前是空空荡荡的场地,估计是临时拆卸而成的,地上的青石板还很新。

我站在人后,笑眯眯的看着这经典的一幕,人人踊跃却又压抑安静的气氛,很有爱啊。

话说。只听说过古代有这绣球招亲的传闻,没有想到异大陆也有,就是不知道规矩是不是一样。不过要是也来一个争强绣球的话,在这里人人尚武的风气下,估计得闹出人命。

不多久,夜幕也降临了,四周都点上了红色的灯,面对着黑木的房屋,有点鬼片的感觉,就是人多了点。

这时楼上的一扇门打开了,里面走出一个武士打扮的壮汉,膀大腰圆,满脸横肉,很魁梧,步伐稳健,看样子实力应该也不低。

只是,我心里突了那么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来人开口,堪比张飞的大嗓门都不用麦克风,自然的让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今天是大好的日子。小女招亲……”

成为了现实,你说你这长相当当护卫不就得了,偏要当人家爹,当人家爹也算了,你女儿招亲前出来露什么面?

都说女儿随爸,就你这张相一出来,谁敢娶你女儿。

前世有句话怎么说来的?丑女美女关了灯都是一样的,但真正的恐龙,那是夜光的啊。

当然,就我看来,这汉子不丑,相反还有股子豪侠之气,很男人,问题是这样子长到女子身上,配上个如花的装扮,轻轻一甩帕子,媚眼一瞟,软绵绵的来句:“讨厌,死相。”

不行了,我要吐了。

我x在溟庆身上,有气无力的呻-吟,接下来说了什么我都没有听到,反正一看到那张脸我就会蹲到地上呕吐。

难道是传说中的孕期反应?

壮士,你终于怀上了。脑海里回荡着这句经典的话。

“好了,开始吧。”话音一落,人群哗啦啦的分成两边,原本躲在后面的我们一瞬间到了台前,我眨巴眨巴眼睛,莫名其妙的对上壮汉惊喜萌动的眼神。

不行了。肚子还在抽。

“两位公子是外地来的吧?”虽然相隔挺远,但壮士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嘹亮,此刻更是激动的话音都带着微颤。

我挣扎良久,好不容易呼了口气,强笑着道:“这位,嗯,爵爷有请了。”来的路上也听说了,是萍城的男爵的女儿出阁。

不同以往的父母之命,这会这位大胆的小姐和明显武夫出身不怎么纠结礼法的爵爷,想不拘一格的来一次选才会,将最好的人才选为女婿,

不过由于各地的交通并不便捷,而且萍城男爵也不是什么大的贵族,这次来的多半都是萍城的人,或者过往和暂居的旅人。

这样一来,也就良莠不齐,大户人家或非常出众之人也不定就愿意娶一位素未谋面的男爵之女,地位相差不远的又都远离这里,知道的不多。见我和溟庆的气度和衣着,顿时让壮汉松了一口气。

然后,在众人艳羡和嫉妒的眼光中,渐渐知道了刚才这位男爵将众人以二十岁为分界线分成两派。

我们刚好站在中间。

“好,现在。招亲开始了。”男爵满意的看了我们一眼,没有再说些什么,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有点头痛。

话说,我不是来招亲的啊,当然男爵的女儿要是男扮女装要另说,

可是,这种可能性存在吗?

拂袖而去的话,貌似会得罪男爵,即便我不在意,现在也只有两个人。除非暴露身份,那就不是我乐意的了。

然后,男爵的身后走出一个身影,很帅,虽然穿着女红妆,却在行止间有股潇洒的味道,大概也是习武之人吧。

不过脸上带着轻纱,看不见容貌,依着身材来说的话,还不错,还不算很丰满。

“女儿啊,人都来齐了,你可是开始了。”男爵的大嗓门让远处的我们听的清楚,也让他身边的女子躲了躲,看来即便是父女,有些东西还不是就会习惯的。

女子走到前面,俯视着人群,然后,自然的就注意到中间的我们——既然已经站在中间了,总不好意思,在男爵的关注的目光中再躲到人后,索性大大方方的站出来。

不知那位女子是否满意,只瞟了一眼就望到一边了,清越的声音传来:“各位,长话短说,大家既然是冲了我而来,那么我也将自己的要求说一下。”

我暗赞一声,这女子倒是没有扭扭捏捏的,很干脆。

“第一,我是出嫁,不是入赘,所以自认可以沾到萍城的光的男子离开了;第二,我们萍城世代都是习武出身,自认武艺低微的,可以离开了;第三,我虽思想相对开放,但终究是女子。如果自觉自己家世需要我出外养家的可以离开了。”

三个条件,很合理,不算很难做到,却依然有许多人离开了,首先这武艺要胜过这位明显不俗的大小姐,大多数人就不符合要求了。

关于第…,我倒是不在乎,一个男人需要自己的女人出外谋生贴补家用,实在是太丢人——当然,前世那种全民工作的不算哈。

再者,只要你符合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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