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千金-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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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全部当场死亡,幸免中枪的司机在车撞到路边岩石之时被抛出车窗掉进江里溺水而亡,尸体三日后在下游被人发现。车上找到大部份被劫现钞,丢失的小部份估计是随着司机一起被抛进江里被江水冲走,至此,运钞车被劫一案,结案。
李韩石盯着报纸上那则报导的最后两个字“结案”怔了很久,心想,我这还好端端的在这坐着,是哪个倒霉蛋顶了我的名份去阎王殿报道了?要是这案子结了,是不是说没我什么事儿了?
这头李韩石还在那发着怔,郑明珠又对他说了另一则消息。
李韩石跟的那个大哥本来就不算是什么有实力的帮派大哥,要不是没人也不至于要和别帮的人联合一起做起事儿。那天帮里主要管事的手下都全员带了去,本想着人数多就能多占一份多分一点,没成想,这钱没多分一份命到是没少丢一条,都齐齐死在了那辆车上。至于李韩石后来去帮忙当车夫,也就只有在车上的那几个人知道,就连食物中毒住进医院的那小子也不知情,更别说帮里其他不入流的小喽啰。小镇上认识李韩石的人都以为李韩石出去闯江湖了,压根没把他的失踪和这件事联系在一起。
树倒猢狲散,那些小喽啰们有的被别的帮派收进去认了新大哥,有的因之前犯的事没有了靠山被重新定罪关到大狱里,不久,这些人也都会慢慢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李韩石听着郑明珠的述说,心里也不禁唏嘘起来,如果不是有这么一场变故,他们的结局或许有一天也会是他李韩石的墓志铭。
既然事情了结了,那包钱也就光明正大的属于自己的了,那就不用再在这小岛上窝着,李韩石和郑明珠决定到更大的地方去干一番事业。在离开之前,李韩石还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在岛上举行结婚仪式,正式娶了郑明珠为妻。
结婚之后,成为李夫人的郑明珠,跟着李韩石来到富豪云集的首府,尽心尽力的辅助丈夫用那笔飞来的横财开创自己的李氏王朝,也掀开人生新的篇章。
李柿花气极败坏的像旋风一样卷进花厅,见母亲气定神闲的摆弄着手上的花枝,就觉得那些花实在碍眼,漂亮得招人嫌,很想上去狠狠的蹂躏一番,但在母亲面前又不敢造次。别看母亲平日里温温雅雅对什么事都不发火事事顺着她,但要是触碰到她的底线就会像平地刮起十级台风让人窒息,比如说,此时她手中摆弄的玫瑰花。
李柿花烦闷的在一旁的花凳上坐下,啫着嘴,一脸的委屈,一双狐狸眼里尽是哀怨。
“妈…你说我应该怎么办!要怎么样才能让贤俊少爷看见我。上次我看见他和刘家的那个豁嘴丫头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再上上次和肖家的假小子…他能和那么多人说话聊天为什么就不能正眼看我一下,我有那么差吗我!呜…”
郑明珠勾着唇从眼前的花瓶上抬眉看了一眼女儿,没有理她,继续摆弄手上的花枝。
“妈!你就不能先放下那花理一下我,我要怎么办啊!”
看着暴跳如雷的女儿,郑明珠继续气定神闲的把手里最后两枝玫瑰插进花瓶,才在一旁的矮机上拿过一个信封递给女儿。
“花子,我说过多少次了,让你淡定,你就是喜欢急燥,先看看这是什么。”
“是什么?啊,是金家的请柬!太好了,我可以到金家去找贤俊少爷了…怎么又是为了欢迎贤重少爷回来的酒会啊,才多大点的毛头小孩开什么酒会,他会喝酒吗?再说,哪次能看到贤俊少爷参加,去了也白搭。”李柿花一看是为金家小少爷办的酒会就没了兴致,兴趣缺缺的将请柬丢到一边。
郑明珠对女儿的短视很是无奈,把手上的花瓶交给女佣拿走,起身走到花子身边。
“让你好好学习你偏不,妈平时怎么教你的你都忘了?什么叫做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金家看上去是在为他家的小少爷办酒会,其实就是金夫人想借此告诉大家,她是金家的女主人,想要进金家也得她点头。你没看那些议员家的小姐们,一个个都将自己打扮得像只孔雀一样趋之若鹜的隆重出席,为的是什么?不就为了讨好金夫人。只要能讨得金夫人喜欢,就有机会经常出现在金家,也可以找各种理由出现在金家。出现在金家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能有更多的机会见到金贤俊少爷,要是碰巧入了金少爷的眼,那后边的事儿不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嘛。”
“喔…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我就说嘛,为了那小屁孩值得那么隆重启事。哎呀!不行,妈,那我晚上穿什么去啊?脸色好不好?我这样会不会让金夫人觉得我气色不好?不行,不行,我得先去做个SPA,然后再去挑条新的裙子…”
李柿花听自己母亲一说顿时开了窍,转瞬又担心起自己的状态,越说越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不好,都得重新整整,话都没说完又风风火火的卷了出去,为今天晚上的酒会准奋行头。
郑明珠看着说风就是雨的女儿,晒然一笑,叹了口气,女儿是已经被她宠坏了,整天大大咧咧的一点心眼都不长,真不知道自己的好脑子怎么就没遗传一点给她。虽然女儿脑子里是少根筋。但追男人的胆子到是挺大,够死緾烂打。
她是很支持女儿追求金家的大少爷,那可是不一般的贵家公子。金家是百年大族,上几代陆续出了几位议长、外交官,家族地位显赫。如今这代的大家长金正天曾经在国外做了许多年的外交官,虽然早已赋闲在家,但也还挂着议员的头衔。要是能得金少爷垂颜,金李两家结上亲,那以后李家就能横扫一片,在这首府富豪之地风光无限,看谁还敢另眼看她,背后耻笑他李家是“土鳖”!
退一万步说,就算金少爷看不上她家花子,也没关系,只要把金家话事儿的人摆平了,让他金家觉得和他李家联姻是件大有利益之事,还怕他们不主动求上门,就不信百年家族会没有利益对手,寻求支持无非就是金钱开道,他李家别的不多就是钱多,郑明珠自信,总有让金家心动的时候。
金家?外交官?怎么这些词眼那么扎眼?莫非是那个金家?是的,没错,正是那个金家。那位曾经在国外做了多年外交官的金家大家长就是当年在M省做大使官、金哥的父亲金正天,金家大少爷金贤俊就是金哥。
金哥是小名,是金哥的母亲取的名字,当年在Y市林佩佩一直是叫他金哥,众人也跟着叫他金哥,渐渐大家都想不起他还有一个大名——金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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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哥、金贤俊隆重出场,亲们鸡冻否?给个呐喊声欢迎一下吧!
38 公子之痛
金哥摆脱李柿花之后,绕着环岛小径跑了一圈,一身痛快的回到住处。
此处是金哥外公韩重石为他购置的,他一直是住在这里而不是住在府城里金家的主屋,那个家在母亲死后他就搬了出来。在金哥心里和主屋宏伟高大的建筑相比,此处才更像是他的家,因为这是外公送给他的产业,也是离母亲最贴近的地方。而主屋那边除了他的房间里还有一张母亲的照片,别的什么都没有了。那个家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栋空荡荡的房子,毫无温暧可言,更不可能在那找到家的温情。
走进门厅,就见一位身穿黑色制服、白发婆娑的老者站在客厅里,身姿笔直而恭敬。
金哥看头发花白的老人,帽檐下露出的红润嘴角轻轻勾起,一抹温暧的笑容溢出。
“周伯,父亲有什么事儿需要你亲自跑一趟,交给那些年青的跑不就行了,干嘛要辛苦自己。父亲也真是,有事要我回去打个电话来不就行了,还这么折腾人,真是老爷病!”
来人是主屋里的老管家,在金哥还未出生就已经在金家服务,当年意气风发的青年如今也是耄耋老人,可以说是看着金哥长大的,金哥对他甚为尊敬。
被金哥称为周伯的老人见少爷回来了,站直身行了一个礼,语气谦恭有礼又不失自然随意。
“少爷您回来了,您别怪老爷,是我自己要求来的,您就当我想偷会懒,来这美丽小岛上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也许我还能长命一些,能帮着少爷带上孙少爷也不一定。”
周伯的话把金哥逗笑了,度着步子走进客厅,“父亲有什么事?”
“小少爷回来了,老爷让您中午回去一趟,说晚上夫人为小少爷办了个酒会,到时人会很多,怕您不会喜欢。”
“贤重回来了?真快,又一年了…好,你先回去告诉父亲,我过会就会回去。”
“是,少爷,我让王妈给您炖您爱喝的鸡汤。”
周伯听到少爷答应了,有些喜形于色,显然他很期待少爷回去,告辞之后便匆匆离开,赶回去让王妈炖鸡汤。这是王妈当年跟着夫人去M省学回来的做法,据王妈说是少爷最喜欢喝的汤品。
金哥看着周伯离去的身影,眼神放空似乎隔空看到那个四肢粗短的弟弟在高大空荡的主屋里跑进跑出,自己一个人在草地上玩耍,小小笨拙的身体在草地上翻滚,身上沾满了草屑,一颗虎头虎脑的大脑袋,咧嘴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一双弯弯的小眼睛,让人联想到打趸儿的猫咪,煞是可爱。
金家小少爷金贤重是如今的金夫人刘允儿生的儿子,虽然金哥不喜欢这位继母,甚至可以说是敌视,但他对这个弟弟还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必竟他也是金家的孩子,他父亲的儿子,他们身上流着相同的血脉。
“要回去啊…”
金哥喃喃低语,心里想着,回主屋见父亲,除见到弟弟之外还会见到那个女人——他的继母。
金哥思绪漂浮,像回到当年母亲病危时,他躲在隔门外,透过隔窗,看到那个女人如女王降临,不可一世的胜利姿态站在母亲病床前。
如果不是原本已经离开半路折回,他就不会听到那个女人,对自己母亲说的一番话。
“早就想来看看姐姐了,可是正天不让…”
如莺歌翠啼般的美妙声音传出,悠扬动听,如隔空传来玉珠落盘间清脆之声,轻软绕梁而过。然而美妙动听之乐却裹带着千万枚带毒的针,刺向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母亲,看似简单的两句话里却让人生出无尽的遐想。
“孩子,这两天就要出生了,是个男孩,正天很喜欢呢…我会好好照顾他的,姐姐你放心吧…”
那女人一脸的恬淡,眼神中充满即为人母的喜悦和期待,唇角微微勾起,圆润光洁的脸庞泛着圣母的光华。
天底下还有什么比此时的话更戳人心的,自己的丈夫在外边的女人挺着即将临盘的肚子站在面前,对自己说她会好好照顾“他”,这个“他”是指她腹中的孩子还是指自己的丈夫?还让她放心…真是讽刺。
金哥听着女人这番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宣言,恨不能跳出去把这个女人的嘴给撕了,然后痛打一顿,但是他不敢。
不是怕他动了这个女人之后他父亲会对他怎么样,而是此时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异常的安静,一脸的漠然,似乎听到的是别人的故事,说的是别人的丈夫,连呼吸声都轻得几乎听不到,如果不是呼吸机还在工作着,他会以为母亲的呼吸停止了。
他害怕如果他此时冲出去把那女人暴打一顿,会刺激到母亲从而停止那弱到不能再弱的喘息。他害怕,所以他忍了下来,手指紧紧攥着窗边,指尖长时间的失血泛起淡淡的青紫。
那个女人并没有在母亲的病房里久待,似乎她也担心会突然有人出现发现她在这里,说完那几句话,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