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时尚达人-第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更何况,在他和米佳姐的那段恋情里,负心的人是他而不是米佳姐。所以,我对他一点都没有好感。”白未晞毫不含糊地和路明志划开界线。
一想到前世他舀出那张银行卡时的嘴脸,白未晞就觉得恶心得要命。这样的男人,白送给她当侍应生都不要!
只是他长着一张老实中不乏英俊的脸,实在很具有迷惑性,连刘美丽也觉得此人可堪一交。
沈歆儿回头看了两眼,转回来继续走的时候,却说:“我觉得这个男生不那么简单,粗看似乎很真诚,可是交往下来,我估计其实有点小狡猾。撇开他和你们的恩怨不谈,我也不喜欢这样的男生。”
白未晞惊讶,随即想到以沈歆儿的家庭条件,恐怕见过的男生不在少数,而看人的眼光,自然也比一般人要准得多。
“快去店里吧,八点三十八分准时开张。”白未晞甩了甩头,露出了自信而从容的笑。
那个背后的男人,不应该困扰到自己。
ps:感谢流丽香味的pk票,感谢龙绍的打赏和pk票,感谢玧兮的pk票,这是小猪上架伊始,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第八十一章开业第一天
“你们怎么才来啊!”申晓晓忙得汗流浃背,正指挥着几个人把衣服熨平,然后一件件挂到架子上。
“不是昨天都整理好了吗?”白未晞纳闷地问。
“一晚上不又赶出来几件衣服吗?我们自己的原创服装,当然要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而且要熨得服服帖帖,线型挺刮。这不,现在移一下位置,把那些从批发市场上进回来的衣服,丢到后面去。”申晓晓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眼睛一亮,“未晞,你今天的打扮真漂亮!”
“那当然,我家未晞天生就是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刘美丽很神气地说。
“如果化一点淡妆的话,就更好看了。”申晓晓遗憾地叹息,“我们明天……不行,蓝天服饰刚开业,一定很忙,还是过两天再去买化妆品。女人,就要对自己好一点。”
白未晞没好气地说:“又不是让你去抢镜头当模特,要化什么妆?我们现在还是学生,以后有的是机会化妆。如果做了小白领,公司本身就要求女员工化妆的。”
“我就是想让你当模特啊!往这儿一站,本来没打算进来的顾客,也会进来瞅两眼了嘛!”申晓晓笑嘻嘻地说。
“方菲敏她们呢?”白未晞不接她的话头,转头看了看空荡荡的店堂,疑惑地问,“我以为今天都要过来帮忙,今天北服好像没有讲座啊?”
“今天星期六,教授也要休息的。”刘美丽摇头。
“她们另有任务,一会儿才来。”申晓晓神秘地笑。
刘美丽挽起袖子说:“来,把这个人体模特挪到店门口去,准备开张大吉!”
“停停停!”申晓晓急忙拦住,“还差十二分钟才到三十八分呢!”
“我们人都到齐了,还等什么?”刘美丽不以为然,“我们是无神论者。不用讲究什么黄道吉时。”
申晓晓怒瞪她一眼:“有些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个时间,我是特地找人去看过的。再说,就算没有什么说法,三十八,那也讨个吉利。”
“八谐发,那是广东人的说法。再说三八。我怎么觉得像是骂人?”刘美丽和她抬竹杠。
“呸呸呸,童言无忌。”申晓晓呸了两声,把刘美丽推到一边。“你再胡说八道,我就把你扫地出门了啊?”
“喂,我也是老板之一!”刘美丽笑着辩白。
“我管你是老板还是伙计!”申晓晓人虽瘦小,却气势滔天。
“算了,不和你计较。今天是我们开业第一天,如果自己人在店里吵起架来误了开门,那才叫好笑呢!”刘美丽笑着退了一步。
白未晞好笑地在一件小西装外套上别了个胸针。退后两步看着效果点头。沈歆儿也没有管那对活宝,歪着头看了看说:“未晞,你如果不当设计师,还真是可惜了的。这枚胸针也不怎么起眼,但是别到领子上,立刻就出了彩。”
“那是因为色彩对比强烈。”白未晞笑着说,“时间快到了吧?”
话音刚落,申晓晓就大叫一声:“开业喽!”
也许是因为时间还早,几个人守了半小时,竟然连一个客人都没有上门。申晓晓有点坐不住了:“明明我们在夜摊上还跟那些老客户说好了的。让她们今天过来,全场九折。”
白未晞失笑:“你的折扣也太少了点吧?我们上次去世纪百货,那些衣服都是低至三折起的。”
“那是过季的服装,我们这个可是当季的新款。”申晓晓不服气地说,“再说,我们的标价本身就不贵,同样质料的一件衣服,价钱只有商场的一半,这不就等于打了五折吗?”
“可是顾客们的心理。总是折扣越大越觉得划算。比如同样一件衣服,一件标价两千打五折,和一件标价一千不打折,一定是打五折的那件卖得快。”
申晓晓据理力争:“未晞。你没有考察过像我们这样的小店,一般都是采取低标价的策略。如果标价比商场还贵,谁还在这里买?现在的顾客不知有多精明,你以为她们不会货比三家?”
“我们今天是新开业,顾客少是正常的。再说,今天六,大家都在睡懒觉。一般商场也要九点钟才开门,我们开得有点早。你的那些老客户,既然是逛夜市的,大概晚上才会出来。”白未晞安慰。
“好容易赶出来两件副,没来晚吧?”方菲敏舀着一个大袋子进来,看起来很吃力的样子。
“这是什么?”白未晞奇怪地问。
“是袖套,晓晓说进店的客人就发一副。”方菲敏笑着回答,“我们都卯足了劲做,实在吃不消了,睡一会儿去。”
“你们不会做了通宵吧?”白未晞无奈地问。
“这个做起来快得很,又不是高难度的技术活儿。我们通宵做了两套衣服,大中小号的尺码都齐全了。”方菲敏像机关枪似地一阵数落,打了个呵欠,“我回去睡一会儿,下午再起来接班。”
“店里的衣服够多的了,还要连夜做啊?”白未晞不赞同地看向申晓晓,“先卖掉了一批看看情况再说吧,别造成了积压。”
“不会的,这么漂亮的衣服,一旦卖动,就会像雪片似地卖出去。现在不准备充足,到时候就应付不了顾客。”
白未晞可没有这么乐观:“我们的衣服又没有什么品牌,你觉得会卖得这么好吗?在前期来说,我倒觉得一天能卖掉两三件,勉强做出房租来,就是相当不俗的成绩。”
“我对你有信心。”申晓晓伸手拍了拍她的肩。
“可我对自己没有信心。”白未晞苦笑,“你也别像资本家似的盘剥北服的同学们,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我是北大的,她们是北服的,跟我哪门子同根啊!”申晓晓挠着头,“按照我们在夜市上摆难的经验,一天卖掉十来件衣服不成问题。”
白未晞耐心地给她分析:“你们在夜市上卖的衣服比较便宜,顾客当然不会讲究牌子。而且,那里已经成了一个服装市场,客流量大。”
“我们海淀区这么多大学,就算一百个人里有一个人买,就是相当不错的购买力。”申晓晓运用概率论原理推导出来的结果,还是让她觉得很乐观。
“问题在于我们的蓝天服饰没有品牌,一般人不认可。”白未晞摇头,“当然,如果能够卖出名气,回头客多了,生意自然也就会好起来。但是在前期,别抱太大的期望。”
“好吧,我就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申晓晓呲了呲牙,眼看门口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只能恨恨地握拳。
这样的结果,让刘美丽和沈歆儿都很失望。
几个人没精打采地坐在窗明几净的店堂,无聊地看着天花板,想着各自的心事。
“有客人来了!”沈歆儿眼睛一亮,申晓晓立刻像打了鸡血似地振作了精神。
客人是一对高挑的女孩子,对店里的衣服似乎很感兴趣,也试穿了两件,看神色是很满意的。
申晓晓忙不迭地赞好:“这衣服简直就像是为你们设计的嘛!看看这个腰线,收得恰到好处,穿上很显档次。”
“多少钱一套?”其中一个问。
“你身上的这套是一百九十八,另外一套是一百七十八。”申晓晓急忙回答,“因为今天是新开张,所以打八五折。”
“那也贵了,打个五折还嫌贵了呢!”还价的也挺狠,直接就把一半给斩了,还没有说死。
“这套衣服是我们自己设计和缝制的,每一套都只有三个号,每个号两套,穿出去基本上不会有撞衫的顾虑。”
两人讨价还价了一番,最终还是没能成交。
看着两人的背影,申晓晓气结:“还价竟然比我还狠!”
“其实打五折,我们也不会亏本。”刘美丽犹豫地说,“要不,我们开张这几天,打个五折试试?”
“八五折已经是最低了,再压低的话,以后卖上不价钱。”申晓晓坚定地摇头,“那样一来,和摆地摊有什么两样?”
“话是这么说,可是如果卖不出去……”刘美丽担忧。
“我还就是学姜太公钓鱼了,愿者上钩呗!”申晓晓发狠地说,“大不了,店里让菲敏帮我们看着,晚上还摆地摊去!”
白未晞听得啼笑皆非:“这才是第一天,我们又没有打广告,怎么可能人潮涌动?头几天开不了张,也是正常。”
“又有人来了!”沈歆儿兴奋地叫。
“那辆车看起来蛮高档的,会是我们的客人?”申晓晓看了一眼,有点泄气地坐了回去,“一看就知道习惯在专卖店和精品店里购物的主儿。”
那是一辆黑色的凌志,尽管从颜色到款式,都极力低调。奈何车上的标志,实在大众到人人都认识。尽管不能和保时捷、劳斯莱斯这些名车相比,但能开凌志的车主,也不是泛泛之辈。
刘美丽喃喃自语:“总有一天,我们的店门口,会停满了名车。”
这个愿望是很美好的,但却不见得能够实现。
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再度沉寂。
唯有白未晞,看着熟悉的车牌号码,怔怔地没有发表意见。
汽车停在店门口,车门打开,现出一张十分上镜的俊脸。这张脸,店里的几个人都很熟悉。
“那不是秦渭阳吗?”沈歆儿眼睛一亮,“是秦渭阳,他朝我们店里走过来了!”
、第八十二章厌看蔷薇色
秦渭阳走近蓝天服饰,却停顿了一下。微微仰着头,不知道是在思考,还是在观看着什么,神情带着两分惘然,三分恬淡。
“他在看我们的招牌?”申晓晓紧张地问。
“怎么不进来呢?”刘美丽也紧张地盯着那个挺拔的身影,“偶像,快进来吧!”
沈歆儿更是奔到了玻璃门口,手指握着门把手,随时做好了开门的准备。
白未晞仍然端坐不动,目光却落在秦渭阳的身上。门缝里吹来的微风,悄悄地揉过她乌黑的发丝,低首又低首,也许早已经在心湖里荡起了一片鸀潮,却怎么也不肯承认。
那蓦然的心动,只是刹那的芳华。她与他相隔咫尺,却远距天涯。前世的路明志,不过是在国外镀了几年的金,回来后在五百强企业谋了个时尚编辑的位置,就能眼高于顶地看她不顺眼,更何况九九纯金的世家子弟,名门之后,本身又功成名就的秦渭阳呢?
那些在“爱犹未尽”夜晚的不期而遇,只是他厌看蔷薇色后,偶尔对脚边里草驻足观望而已。不辞而别后的再度重逢,他早已经忘记了她。
白未晞自嘲地一笑,被伤害过一次的心,应该坚硬如铁才对,为什么她还会轻易地交付呢?是玻璃门外的这个男人实在太优秀,还是那时的她,处在另一个真空期?
有两个挽着手的女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