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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契结同心 作者:寻香踪-第44部分

小说: 契结同心 作者:寻香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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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南方人普遍矮小精瘦不同,小莫的身形跟北方人差不多,身高只比莫尽言稍矮了小半个头,身形更是挺拔修长,像棵小劲松一样。
莫尽言将袄子拿在手里,袄子的领子居然是毛边的,雪白的皮毛,摸起来极其舒适:“俞大哥,这是狐狸的皮毛吧。”这种皮毛衣饰,他还从没穿过呢。
“嗯。我在建宁的时候,沐休旬休的时候,闲来无事便去打猎,积得几张狐狸皮,这次挑了两条给你做了件袄子,还给你做了双皮靴子。穿上试试。”说着就去伸手解莫尽言的外衣衣带。本来是要做整件皮裘的,但是想到南边并不十分冷,莫尽言又是男的,只用了一点做装饰,便指点绣娘照北边的习俗,做了件毛领短袄。
莫尽言有些意外:“俞大哥你也爱打猎?”他甚至都没注意到俞思冕在给他解衣服,只想起上次自己在南騀岛还把他撇下去打猎,真是班门弄斧了。
俞思冕笑起来:“是啊,小莫也很喜欢?以后有空了,我们一起去打猎。”他已经解开了莫尽言的衣服,并帮他将外衣脱了下来,将短袄给他套上。
莫尽言反应过来,连忙自己穿上,脸上却忍不住有些红了。
“嗯,还真是非常合身,好看,绣娘的手艺还不错。”俞思冕赞赏地看着眼前的莫尽言,一到冬天,少了日头的照晒,莫尽言的肤色便慢慢白了起来,这袄子的领子是唯一一张白狐皮制的,有一圈毛茸茸的白边,衬得他的玉面红唇更加好看,看起来就像个翩翩佳公子,“暖不暖?”
莫尽言有着穿新衣服的羞涩:“太暖和了,会不会有点热啊?”闽地这气候,其实用不着穿皮裘的。
“没事,这就是领口有点皮毛,不会很热,可以少穿点。衣服穿得少,行动也轻省些。”俞思冕嘴角噙着笑,真是越看越喜欢,都想将人藏起来,不让别人看去了。
红晕一层层晕染爬上莫尽言的脸,蔓延向耳根和脖子,他低下头去整理两只根本不需要整理的袖子。

俞思冕看着红得几乎要滴血的耳廓,差点忍不住要冲上去含在嘴里,他深呼吸了一口气,伸出手去帮他理了理皮裘的领子,天知道那根本就不需要整理,他不过是趁机顺便触碰一下莫尽言修长的颈脖而已。
莫尽言被他这么一碰,几乎要跳起来,他拼命压住狂跳不已的心绪,连忙转过去看床上摊开的包袱,有些难以置信地问:“俞大哥,这些衣服也是给我的吗?”
俞思冕收回手,顺便划过莫尽言敏感的耳垂,含笑道:“是啊,我叫绣娘从内到外都做了一身。中衣还多做了一身,以便换洗。你要不要都试一下?”
莫尽言摇摇头:“不用了,应该都很合身的。”
“嗯,那就过年那天穿。”俞思冕知道这衣服肯定是合身的。
莫尽言看了一下,从贴身中衣到外袍,还有袜子和靴子,全都是新的,不禁笑起来:“俞大哥,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早就不穿新衣服过年了。”
俞思冕伸出手,摸了一下他的脑袋:“在哥眼中,你永远都是个小孩,哥希望你永远也不要长大。”
莫尽言的鼻子有些酸,原来被人宠爱的感觉让人的心这么软、这么暖:“谢谢俞大哥。”
“傻孩子,跟哥还说什么谢字。要谢,哥一辈子都对你谢不过来。对了,哥还给你带了个东西,你看看喜不喜欢。”说着将那把包裹得很严实的弓拿了出来。
莫尽言一看那形状,就忍不住兴奋起来,他是常用弓箭的,怎么可能看不出那是什么来。果然,等到一层层包裹去掉的时候,一把做工精致的弓呈现在眼前,金黄色的柘木做的弓胎,水牛角勒的角面子,牛筋弦,强度和韧性都达到了最佳状态,令莫尽言爱不释手,弓拉了一次又一次。
“俞大哥,我们这就去试试去?”莫尽言兴致勃勃。
俞思冕摇头笑道:“等以后空了再去,不是要上街买年货?”
莫尽言拍了一下脑袋:“你看我,一高兴将这事都忘了。对了,咱们还没吃早饭呢,我们干脆去外头吃吧。”
这两人一起床就忙着消灭各自的罪证,谁都没想起来吃饭这茬。
“好。小莫就穿这袄子出门吧,好看。”俞思冕由衷赞叹。
莫尽言才想起来自己身上穿着狐裘呢,红着脸赶紧脱下来:“等过年再穿。”
两人正要出门,陈平生提着一篮子菜从外头进来了:“都起来了?吃过早饭了吗?”
莫尽言为自己的赖床有些尴尬:“还没呢,正要出去吃。陈哥一起吧。”
陈平生扬扬手里的菜:“我买了菜,自己做吧。”
莫尽言赶紧跑过去接了陈平生手里的菜篮子:“好,我去做吧。俞大哥陈大哥你们等等啊,很快就好了。”
俞思冕跟着进了灶间:“要我帮忙吗?”
陈良也跟进来要帮忙。
莫尽言连忙将他们都推了出去:“不用了,我来就行。陈大哥你也出去吧,我一个人忙得过来,尝尝我的手艺。”
俞思冕喝陈良只好在外头等着去了。
陈平生抱着一抱柴草走了进来。
莫尽言抬头笑了一下:“陈哥,你放着吧,我自己来就好。”
陈平生并不出去,开始点柴烧火,一边压低了声音问:“小言,这个俞公子是什么人啊?听口音,他是北方人,你怎么跟他认识的?”这些问题憋在陈平生心里很久了,一直没逮着机会问。
莫尽言顿了一下,脸上略有些不自在:“俞大哥是我三年前认识的,当时他来买茶,在船上遇上有人打劫,出了事故,我正巧救了他。”莫尽言不想将俞思冕的身份现在就告诉陈平生,他怕吓着陈平生。
陈平生恍然大悟:“原来你是他的救命恩人啊。这都快过年,他怎么不回去过年啊?”难怪对小莫这么好,晚上还要同他一起睡。
莫尽言只好继续撒谎道:“他现在在这边开了家铺子,今年没有回去过年,跟我们一起过年,陈哥你不介意吧?”
陈平生连连摆手:“不介意不介意,人多更热闹些。”
莫尽言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俞大哥是我的结义兄弟,这几年他都在别处,所以没有见面,这次他回来,正巧又碰上我了,便过来一起过年。许久没见,有很多话要说,所以……”
陈平生笑着点点头:“原来如此,那是要多聊聊。”
莫尽言连忙扭过头去,不让陈平生发现自己的脸红,希望这番解释不会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
接下来两天,几个人将年货采买得满满当当。年三十一大早,莫尽言和陈平生就回去祭祖了,俞思冕陪着莫尽言回渔村,留下陈良一个人在家准备年夜饭。
马只有两匹,陈平生主动提出来要和莫尽言同骑 ,因为他觉得俞思冕和莫尽言个子差不多,自己瘦小一点,和人同骑,可以稍微减轻一下马的负担。
但是俞思冕却说:“陈兄,东西放在你那儿吧,我和小莫同乘一骑就可以了,路途也不远,马儿承受得起的。”不是他不爱惜马儿,实在是他不舍得让莫尽言与陈平生同乘一骑。
莫尽言看了看两匹并不十分高大的南方马,有些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让马拉车呢?这样不就省事多了?”以前他也坐过马车回去的。
陈平生憨厚地笑了笑:“对啊,为什么没想到马拉车。”
俞思冕不死心道:“家里没有马车吧?”
“隔壁杨大叔家有,我以前借过的,我去问问。”莫尽言说着往外走。
“算了吧,小莫,没准人家自己要用的,再说了,有马车也未必有车道啊。”俞思冕还是不死心。
“有车道的,我以前赶车去过。”确切来说是坐马车去过。
俞思冕彻底没脾气了。
不一会儿莫尽言两手空空地回来了:“还真没有,杨大叔自己要用。”
俞思冕笑逐颜开:“我说了吧。走吧,骑马去,累不着它的,最多我们路上多歇一会。骑马比赶车还快,我们快去快回,你不是说还要去给你师父祭扫的?”
莫尽言只好上了俞思冕的马,没办法,比起俞思冕来,他更不愿意和陈平生同乘一骑。虽然陈平生不会介意,但是自己总是尽量避免跟同性太过亲密的肢体接触,当然,俞思冕除外。
俞思冕翻身上了马,坐在莫尽言身后,拉着马缰绳,将他圈在怀里,双腿蹬着马镫:“驾!”一声,催着马儿上路了。
陈平生连忙打马追上去,马上还挂着两个装满祭品的食盒。
俞思冕一手持缰绳,一手揽在莫尽言腰间,头伸过来,下巴正好枕在他的肩上,这动作在外人看来,就是两个普通的骑马人。但是莫尽言知道这动作有多亲密,他的心肝儿怦怦地跳着,背上热烘烘的,连毛毛汗都出来了,就那么僵硬地靠着俞思冕,连动都不能动。
俞思冕的热息喷在莫尽言的脖子里,像一根鸟羽落在莫尽言的心上,若有若无地撩拨着,燥热从他心底升腾起来,身子也不由得软下来,后背贴上了俞思冕的胸膛。
俞思冕勾起嘴角笑了,他微侧过头,在莫尽言的耳廓上印上一吻。莫尽言整个人如烧红了的木炭,浑身上下都发热发烫,他自己都不知道,此时他眼神迷蒙,面上色若春花,春色逼人。可惜的是俞思冕也不能全窥得这风情,只能从后面看见半张脸的风华,他搂着莫尽言,心中无限柔情和冲动。

   52、第五十二章祭祀

许哥一声长鸣;从空中俯冲而下,惊破两人之间脉脉萦绕的情愫。莫尽言一惊,从俞思冕怀中直起身子,伸出胳膊:“许哥;来!”
许哥在空中滑了个漂亮的弧圈,稳稳落在了莫尽言的胳膊上。莫尽言将它带到怀里,摸了摸它被风吹得些许凌乱的羽毛,用脸颊亲昵地用蹭了一下许哥的脑袋。
看得俞思冕羡慕不已。他自然不是羡慕莫尽言有许哥,而是羡慕许哥能够得到莫尽言毫不掩饰的亲昵。
“这雕是怎么来的?”俞思冕随口问道。
“前年去福山打猎的时候捡到的,那时候许哥刚学飞,摔断了翅膀;我捡回去了。”莫尽言想起刚开始捡到许哥的情形,那时候连手都抓破好几处;谁知道后来竟会成为他的伙伴呢,“那时候它可凶了,我熬它的时候,都以为失败了,它被它母亲还救走了,后来不知怎么自己回来了。”
“生活总会馈赠那些努力付出的人。”俞思冕含笑总结道。
莫尽言偏着头,想了想,会心地笑了。
不一会儿,许哥挣开莫尽言的怀抱,扑拉一下呼扇着翅膀飞走了。
“它去哪儿?”俞思冕问。
莫尽言的目光追随着许哥的身影,它并不飞走,而是在天空中盘旋着,似乎在等候什么。“应该准备捕猎。”
话未落音,许哥便呼啸着直冲而下,消失在小山后头,过了不多久,许哥飞了起来,不过爪子上抓了个灰色的东西。
俞思冕兴致勃勃地问:“是老鼠吗?”
莫尽言看了好一会儿:“应该是只兔子。”
许哥很快朝他们飞来,在他们头顶很高处就将爪子松了,东西掉了下来。
俞思冕勒住马:“我下去看看,你在马上等我。”
跑过去一看,捡起来大声对莫尽言说:“果然是只兔子,还非常肥。许哥真厉害。”
许哥重新落回莫尽言胳膊上,爬到肩头上开始梳理羽毛,也不介意他捡了自己的猎物,大概是知道他和主人关系好,不分彼此。
俞思冕拎着兔子回来,重新跨上马,将兔子给莫尽言看:“有三四斤呢,晚点烤了吃。上次你烤的兔子味道真不错。”他想起他们在南騀岛重逢时的情景了。
陈平生打着马从后头赶上来了,他虽然一个人骑马,但是却得提防着那些祭品瓷盘不要被颠坏了,所以倒走得比他俩还慢。
“怎么不走了?”陈平生问。
莫尽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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