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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长情-第28部分

小说: 长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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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忍不住皱眉:“你确定吃完以后我们还能安全回家?你忘记以前吃路边摊吃到拉肚子的事情了?”
情铭很无语地白了他一眼,说:“这里不是路边摊好不好?!有你这么个洁癖又唠叨的男朋友,我真吃亏!”这样说着,她便招了招手,服务员很快就将锅底端过来,汤水煮沸,将准备好的蔬菜和肉倒进去,很快就可以吃了。
长宁没再表达不满,实在是因为她那副表情太“饥肠辘辘”了,好像花一点儿时间去找另一家都要来不及,她会饿死在路上似的。他用开水洗了洗她的碗筷,才放回到她面前,蔬菜已经熟了,他便夹给她吃。
她果然是饿坏了,平时她不吃香菜,若是有香菜混到某样菜里,她要不将它挑出来,嫌麻烦的时候,要不就根本不愿意碰那道菜。现在可好,别说香菜和其他蔬菜水□融地混杂在一起,就算是一筷子下火锅,夹到一把香菜,她也会忙不迭地往嘴里送。
长宁便笑了:“原来饥饿刺激法可以治疗挑食。”
情铭哪儿有空回答他,眼见肉已经熟了,便又是几筷子下手,等把肉都吃得差不多了,她才饱足地舔了舔嘴巴,放下筷子,拍拍肚皮,竟然已经突出一个小包来。她吃得不顾形象,面前的桌面被她弄得一片狼藉,碗边上还沾着褐色的酱料,嘴巴沾满了油渍,嘴角上还有一片小菜叶。
长宁无奈地笑着,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嘴角,示意她嘴边上沾着菜叶,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四周,人来人往的,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坐在位子上扭捏了一会儿,抬起眸看他,他还是重复刚才的动作。
于是,她便倾身向前,很是响亮地在他嘴角嘬了一口,还说:“路长宁,没想到你胆儿挺大嘛,这么多人,我都不好意思了。”
他被她吻了一口,当下便惊住在原地,知道她会错了意,想要解释,可恍惚间又觉得她这样误会挺好的,于是便低了低头,沉默着,好像在默许她的行为。
这时候,店里响起音乐,是S。H。E的《我爱你》。情铭的很多同学都很迷恋这个台湾组合,甚至有女同学三个人结成一队,模仿她们。她们在寝室里披着床单当演出服,拿着扫帚当话筒,很摇滚的扮相,然后哼唱很多S。H。E的歌曲。
她本来不知道这个组合的,可后来知道了,因为总是听同学们模仿她们唱歌,久而久之,她竟然也学会一两首。很巧合的是,这一两首中便有此时播放的《我爱你》。
“从你眼睛看着自己,最幸福的倒影
握在手心的默契,是明天的指引
无论是远近,什么世纪,在天堂拥抱
或荒野流离,我爱你,我敢去
未知的任何命运
我爱你,我愿意,准你来跋扈地决定,世界边境”
她随着音乐节拍哼唱着,长宁便细细听着,望着她深情陶醉的面容微笑。末了,她止住歌声,说:“这是S。H。E的《我爱你》,你第一次听吧?”说完这句,她又甩了甩头,他怎么可能听过呢?他的世界,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枯燥乏味。于是她补充道:“S。H。E是台湾的女子组合。”
他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说:“我爱你?这种歌名真是恶俗,满大街都是这样的歌,网上一搜索,不知道会跳出多少同名的歌曲来。”
这样说,让她有点儿不舒服,好像很大意很无所谓地评判一个问题,同时忽视了她的感受。其实他只是站在他的角度看问题,然后分析给她听,可是当下她没多想,就没好气地说道:“得了吧,路长宁,别说什么恶俗烂大街了,那么多首叫‘我爱你’的歌,你一首都不会唱吧?”说着,忽然觉得有点儿伤感,声音颇有些委屈:“哼,叫‘我爱你’的歌都是唱给情人听的,你从来没唱给我听过。”
她说完便嘟嘴支着下巴,有些失落地看着他。他被她盯得心虚,可他真的不会唱歌,那能怎么办呢?
顿了一会儿,她又兴奋起来,抓着他的手使劲摇晃:“诶,要不你学这首歌,然后唱给我听!”
他懵了:“我真的不会。”
“你可以学嘛。”她两只眼睛都要发光了,好像笼子里的一直不停跑动的小仓鼠,兴致盎然地盯着他。可这句话话音刚落,那首歌便停止了,他松了一口气,可她却很是失落地低下头:“唉,那算了。”
长宁不知道那天他发了什么疯,简直就像磕了药一般,看见情铭那样失落,他心里不忍,竟然主动走到收银台前,请求老板将刚才那首歌再播放一遍,老板欣然答应。
当《我爱你》的旋律再次响起,他果然看见她一激灵,惊讶地抬着脑袋。他咳嗽一声,有些不自然地说道:“那个,我可不知道歌词哦。”
情铭兴奋不已,立马掏出手机:“可以上网查嘛,我给你查,你跟着唱啊!一会唱给我听!”
不得不佩服长宁,智商果真高,记忆力特别好,他不过是将那首歌看着歌词跟唱了一遍,便将旋律、歌词都记住了,情铭双手交握,两眼红心地看着长宁:“好了好了,唱给我听吧。”
“这里人那么多……”刚才跟唱的时候还有原唱可以遮住他的声音,现在就……他抿了抿唇,将钱放在桌面上,拉着情铭的手就走出店铺。情铭一直追问着他要他唱歌,被她缠着烦了,他终于停下脚步,看着她:“知道了知道了,你不要再说了!”
他们站在马路中央,四周是繁华的热闹景象,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偶尔有情侣牵着手甜蜜地从他们身边路过,他们也浑然不觉。只是那样静静地伫立着,对视着,好像可以站得更久,相望更长时间。
行道树上不知被哪些有心人挂上了小彩灯,有红有蓝,色彩斑斓,好像来到了一个美妙的梦幻国度。
其实大街上一点儿也不安静,有些店铺播放的《爱情买卖》、《最炫民族风》震耳欲聋、响彻天地,可她却觉得,没有哪一个地方、哪一个时刻,能像这里这时这样安静——她几乎能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
他应该真的很紧张,因为他的脸都憋红了,漂亮的丹凤眼微微眯着,像一只弓着腰的猫。从前她看过他被老师叫上台去讲解题目,是他最擅长的物理题,他意气风发,淡定自若,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
她紧紧握住他的手,而他也紧紧握住她的。
在张灯结彩、熙熙攘攘的马路中央,他张开嘴,用最真实、最美丽的口型,最诚挚、最深情的嗓音,对她诉说一首歌名几乎是烂大街的“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看了此番外滴萌妹纸会越变越白据说看了此番外又点了个收藏滴萌妹纸会越来越瘦据说看了此番外又点了个收藏又评了个论滴萌妹纸会越来越丰满(仅限某部位据说看了此番外又点了个收藏又评了个论又大无畏包养季黑暗滴萌妹纸会越来越美


、分手后

方若云恨不得用枕头堵住杨扬的嘴。她从被窝里撑起半边身子,瞪大了眼睛,仔细辨别杨扬所在的方向,等她的眼睛熟悉了黑暗之后,她似乎能看见杨扬那个超级大花痴张着嘴巴念叨路长宁名字的口型。
不过好歹大家也是室友一场,不能甩脸子给人家看。于是,方若云故意啧啧了两声,叹了口气,复又躺进被窝。
还是不要理睬那个花痴罢,既然她那么喜欢那个路长宁,明天就怂恿她去表白。
方若云眨了眨眼睛,窗外有一丝月光透进来,她是有一点说话声、一点光亮存在就睡不着的类型。刚才被杨扬的梦话吵醒,此刻并不能再轻易入睡。她只好下床,将窗帘轻轻拉好。
医科大学的寝室是四人间,一个房间四张床、四把配套桌椅,桌椅放在床下。尽管轻手轻脚,可方若云还是不小心碰到了桌面上的东西。
是一盒自己制作的巧克力,装在不算大也不算小但是很精致的纸盒子里。据说,杨扬为了制作这一盒巧克力,跑遍整个凤城,找到一家价格较为便宜的巧克力自制店,可这一盒巧克力,还是花费了她一张毛爷爷。
将巧克力带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寝室里其他三人,都已经洗好澡准备上床睡了,杨扬这时才回来,捧着那盒东西,极其兴奋地对着她们吼:“嘿!瞧瞧这是什么!”
方若云抬头看了她一眼,不屑地说:“纸盒,卖掉也不知道值不值一分钱。”
杨扬白了她一眼,还是很兴奋,面若桃花:“切,我才不和你斤斤计较。我告诉你们,这可是我和我家长宁的定情信物!”
“你家?”另外三人异口同声,面面相觑,接着,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杨扬这时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路长宁是医科大学公认的校草,典型的高富帅,为人还很谦卑恭敬,据说,他见到老师都会鞠躬加问好,很有礼貌,和同学们的关系也处理得很好。
在校食堂吃饭的时候,听女生八卦最多的就是路长宁这个人,那时候杨扬还不认识他,要说起风云人物,她杨扬从初中到高中,从来都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一是因为她性格开朗,对女生大方,和男生也能以哥们儿相称,其二是因为她多才多艺。
所以当时她就想:路长宁?什么咖?莫非是释迦牟尼下凡不成?闹得整个医科大学都唯他马首是瞻?于是,她决定去见一见这个神奇般的人物。可没想到,第一次她去找他们教师找他,同学说她去做实验,第二次他去他们寝室楼下找他,他的室友说他请假回家。
竟然没有一次机会能见到他,她统共找了他四次,他都不在。这个人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后来,她再去找他,他的同学就直接告诉她:路长宁大学期间不打算找女朋友,你还是换棵草吧。
她顿时窘了,难道,她这么多次找他,已经让他的同学都觉得她是对路长宁意图不轨吗?上天作证,她只不过是好奇心害死猫。她还是黄花大闺女一枚,哪能这么容易就被冠上“这个女人曾经倒追过某某某还无疾而终”这样的罪名?她觉得慢慢淡出他们的视野,暂时收敛一下自己庞大的好奇心。
可偏偏是这种时候,她遇见了神话人物路长宁。
那只不过是很普通的一个下午。快要期末,图书馆的座位相当抢手,除非去得早,否则基本上没有那样的好运气能找到座位。
杨扬怕挂科,星期六一大早就占了个位置,然后潜心复习。为了考试通过,她决定今天不吃午饭,一整天泡在图书馆。
图书馆里相当安静,每个人都是埋头苦读,她静悄悄地复习了一会儿,突然觉得尿急,便急匆匆地去上了厕所。刚从厕所里出来,就听见厕所外头有两个女生在说:“你叫人占座位了没?这种时候离开位置,位置很快会被人抢走的。你摆书在上头都没用!”
杨扬提裤子的手一顿——她好像连书都没摆在那桌面上诶,而是塞在座位边的书包里。完了,起了大早,难道位子要被人抢走了吗?
一想到这里,她就心跳加速,有一种糟心的感觉。三步并作两步,立刻回到座位去。一看,果然如此,她的位子上摆着一只黑色的男式书包,书包很鼓很大,估计这个书包的主人也是打算来图书馆奋斗一天的。
她只觉得一股名为正义的热血直往脑门上冲——怎么真有人这样不讲道理?光天化日之下,真的可以做这种令人讨厌的事吗!明显就是变相抢劫!
她气鼓鼓地张望四周,没有走动的人,而书包的主人,似乎也不在。她在那书包前站立了一会儿,忽然伸手,将那书包从椅子上拉起来,再狠狠摔到地上。这下,她引起不小的轰动,她座位对面的那个男生,抬起头,皱着眉略有不爽地看着她。
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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