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情有独钟-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操心了。”
叶般的心思其实很好懂,他就是单纯的觉得,只要让霍烨在叶正明夫妇心目中的形象足够好,往后“东窗事发”,他俩的胜算也能大些。
叶正明算是否放下心来,但又揪着叶般话里的内容,伸手弹了弹叶般的脑门儿:“你还好意思说!总麻烦人小烨,你也不知道害臊。到了这里,可不能再那么胡来了,一切都得靠自己,知道了么?”
他还转头对霍烨嘱咐道:“小烨别总惯着他,这孩子还是需要磨练。”
霍烨闻言看了一眼,正揉脑瓜子的叶般,笑说:“没事儿,叶叔,般般年纪小,我让着他点儿应该的。唔。。。。。。我有分寸的。”
也是。叶正明在心里点了点头,自家儿子有人照顾着,他的确更放心,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既然般般和小烨都那么熟悉了,十多年的感情再那么客气就真是太见外了。就算是再怎么严厉的父母,说到底还是疼自家孩子多些,怎么也是舍不得他受苦的,有人帮衬着,叶正明自然高兴得很。
所以,叶般和霍烨俩人,就得在这个养殖场里,开始他们的独立生活了。这的确是一次不错的体验,起码霍烨对此就非常满意。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叶般:其实我看不出来,你有下田的爱好。霍烨:般般,我们是去蔬果养殖基地,和下田有本质区别。叶般:我也看不出来,你有种水果的爱好。霍烨:从本质上来说,我们是属于帮忙采水果的那种人。叶般:好吧,我真看不出来,你有采水果的爱好。霍烨眉毛一挑:其实,我心怡的是独立生活本身,而不是采水果。叶般浑身一抖:我怎么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作者菌耸肩:那是应该的,因为动物都用感知危险的本能。
、第40章
要说如今城市里的人最喜欢什么度假活动,莫过于所谓的农家乐了。既可以体验田园乡村的浪漫情怀,又可以尝试自己亲手采下蔬果的美味。没办法,城市生活太浮躁了,让不少在喧嚣环境下受了大家的社会劳动力不得不暂时脱离那份压迫感,躲到云彩都更加潇洒的乡村,享受片刻宁静。当然,他们不可能永远呆在这里,等情绪恢复之后,他们又必须持着斗志昂扬的心态,继续到一线奋斗,只为买房娶媳妇儿。。。或者。。。嫁个好人家。其实,大家过的都不容易。
不过,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对于叶般来说一点儿都不重要。他和所有在城里长大从没来过乡下的小孩儿一样,对于农活有着别样的好奇与执着。为了好好的体验一把难得的乡村生活,叶般难得拜托了爱睡懒觉的恶习,天蒙蒙亮就蹭蹭地起床了,顺便推醒了还在梦中的霍烨。
“般般?今天怎么起的那么早啊?”难得霍烨对叶般就是个没脾气的,不然这大清早就被喊起来,搁谁谁不闹心啊。
“还早啊,鸡都叫了。”叶般理所当然的推搡着霍烨,让他一块儿起床洗漱,“这么懒散,都不符合这里人们的生活风格。”
霍烨:“。。。。。。”原谅他吧。这孩子也是第一次知道在叶般的意识里,“鸡叫了和太阳晒屁股”是一个性质。
可是,当俩小孩儿收拾妥当准备好好劳作的时候,才发现,能清早做得活儿都没有适合他们的。倒不是说他们想偷懒,不愿意干重活,主要是人农民伯伯不放心放俩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儿去糟蹋他们照顾了一整年的田地。
无计可施的俩人只得慢悠悠地沿着田野散散步,算是难得观赏一番清晨的景致。不要说叶般这个懒鬼,就算是霍烨也极少看过露水还未蒸发的清晨美景。
在小学课文里,有不少关于乡村美景的描述,多少优秀的近代作家都对乡村有着别样的情怀。叶般体会不到这样的情怀,但田野之上熹微的晨光,和天际隐隐而现的朝霞,的确让他感受到了一股别样的风情。
叶般不会矫情的说,他希望永远住在乡村,毕竟习惯了大都市便捷生活的他,要回归到跟着大部队一块儿去赶集的生活,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习惯的,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古代人民的智慧结晶,叶般是深有体会的。
但是,他也和所有正在谈恋爱的人一样,有着一股子烧也烧不完的冲动,比方说,“霍烨,咱以后要是非私奔不可,可以来乡下种田嘛。”当然,这一切都是冲动,叶般心里明白的很,因为事情还没发生,叶般也不能确定,如果到时候真闹僵了,他会如何选择,但要他没有丝毫估计的放弃自己的家人,他是说什么也做不到的。而他如今这些冲动的话,不过是他打心眼儿里希望霍烨明白,他是真心想和他在一起,一同面对所有困难的。
当然,这份心意,霍烨自是丝毫不落地接受了。他拦着坐在身边的叶般,摸了摸他的小脸蛋儿,“般般不必担心太多。一切都有我呢。你只要好好呆在我身边就行。所有的事情都由我来解决。”他明白叶般心里有多么不安和愧疚,但是,既然他已经做出了决定,自然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事情变得美满起来,如果他连这点儿担当都没有,又有什么理由信誓旦旦地要求叶般跟他走一辈子呢?
“你说的倒容易,你觉得我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么?”叶般埋怨的说:“我到时候肯定不忍心他们就骂你,你是吃定了我心肠好。”
霍烨刮了刮叶般的脸,“你也自恋。”
“我哪儿是自恋啊,我是客观的分析了一下自己的性格。”叶般偏偏脑袋,“如果不是你对我好,老子才不管这些破事儿。你要是摊上个没良心的,都不知道你到时候该上哪儿哭去。”
“是是是,我就是上辈子积德了,所以才遇上你嘛。”对于小孩儿的虚荣心,霍烨一向乐于满足,况且这也不全是哄人的话,在霍烨眼中,能遇见叶般,的确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儿了。
叶般默默无语的望着霍烨在晨光照耀下,逐渐晕红的脸。霍烨长大了。。。叶般在心里感慨着,从前就觉得这小正太长得像外国人,真稀奇,可如今这张脸看了那么多年,怎么还是那么稀罕呢?他伸手搂上霍烨的腰,“唔。。。我也积德了。”我也积德了,所以才能遇上你。叶般以为,他是注定孤独终老的命,因为他性格不讨喜,人际关系一塌糊涂,很难想象能有什么人,能忍受他的沉闷,跟他过一辈子。
可是他遇到了霍烨,这个让他逐渐变得开朗,变得讨人喜欢的大福星。只要有霍烨在,叶般总是不会受委屈。他将脸埋在霍烨颈间,偷偷吸了吸鼻子。这么没有男子汉气概的想法,也就只有他这种废柴才能想出来吧。
“嘿,那俩小孩儿。。。”正当两只在品味自我心情的时候,突然听见后头有人在喊他们。转过头去才发现,是他俩的房东先生——钟大爷。
“大爷有什么事儿需要我们帮忙是么?”终于有事儿干了,叶般觉得他从来没有那么勤劳过,但他爸让他过来,就是为了能多体验生活的艰辛,他本身对于从未接触过的新事物也难免有着好奇心,两两相加,叶般对于自己的乡村生活自然充满期待。
钟大爷是个老实汉子,守着自家的田地和一个蔬果棚子也就那么安安稳稳的过着小日子,他没什么商业头脑,不知道投资或者做生意的门道,但看着满村的青年才干让近几年的家乡变得更为洋气起来,他还是很欣慰的。只不过,欣慰归欣慰,他还是乐得守着自家田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得亏的他有个踏实能干的好媳妇儿,能了解他的苦心。要摊上隔壁老李家的赔钱货,那可就太糟心了。钟大爷在心里兀自感慨了一番,便给叶般示意他手上拎着的竹篮子,“你们俩小娃到这儿来玩儿,我也没什么好招待的。这田里别的没有,就青菜萝卜水果多,你们要是有喜欢的,就采去吃吧。”
“那可不行。”霍烨拎过钟大爷手中的篮子,“我们可不是来给您添乱的,是实打实来帮忙的,但太专业的活儿我们的确干不了,还面不得得添麻烦,但是,一些简单的力气活儿还是可以交给我们的,要不咱也不好意思光呆家里白吃饭啊。”
“说得对。钟大爷你就不要客气了。不是说‘勤恳劳动,吃饭更香’么?”叶般在一旁笑嘻嘻的附和。
钟大爷这可高兴坏了,一开始听人说有城里的孩子得来他家住,要体验生活,他可真是他算将孩子们当做上门客看待的,也不敢给他们安排什么活计,生怕委屈了温室里的花朵了。不曾想。。。祖国的新一代还是很有建树的,起码就态度而言就是端正良好的。说什么城里的孩子太娇弱,现在也不见得嘛。
“那要是你们不嫌累,就帮着你们婶娘采辣椒吧。”钟大爷寻思了半响,“这采辣椒吧,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只需要一点儿小技巧,但就是累了些,毕竟得弯着腰在田里摸索半天,能吃得消不?”
“当然能啊。”叶般一口答应下来,“而且我们是年轻人,肯定更能吃得消了。”
“小娃儿,你可别小瞧它,少在田里劳作的人,一开始铁定受不了那么一直弯着腰的,腰酸背痛了可别偷偷埋怨大爷啊。”钟大爷露着口白牙,笑嘻嘻的调侃叶般。虽说叶般一看着就像门外汉,什么都不懂,但人老了对于年轻充满朝气的孩子就有格外的偏好。当下,便一拍大腿,“得,要是今个儿小孩儿你做得好。大爷晚上让你婶娘作顿好的。”
“好。”一听到有好吃的,叶般仿佛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他亮着眼睛问
钟大爷,“晚上会有什么好吃的?”
钟大爷被叶般的馋样儿给逗得哭笑不得,“这还没劳动完,就想着吃。那可不行。你要是把辣椒一个不弄坏的采下来,晚上才能有好吃的。不然就只有稀饭配馒头。”
“啊?”叶般一脸失落的望向身后的霍烨,“你说我要是踩坏了怎么办?赔钱行么?”
霍烨好像的上前摸了摸叶般的脑袋:“乖,钟大爷逗你玩儿的。”
“这可说不准,要是把人家辣椒都糟蹋了,我也没脸去蹭饭了。”叶般提着踢着脚下的小石子儿,“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试试看,我还没亲自采过辣椒呢。”
叶般他们需要劳动的辣椒地放眼望去都是熟透了的红辣椒,红星点点地衬在一片翠绿当中,霎时好看。“为什么有人觉得红配绿俗得很呢?这一么一看还是很不错的啊。从前古人不也常说,绿叶衬红花么”望着一片良田,叶般突然发出一声不怎么符合的感慨。
“不知道,可能是不流行了吧。”霍烨跟着回答,“也许是时尚嗅觉那些玩意儿的关系,从前红配绿还是很惹人喜欢的。时代改变了,人们喜欢的东西也变了。”
两人换了雨鞋便跟着钟大婶下了地。
“你们记住啊,拔辣椒的时候,千万不能硬划拉,得先向上轻轻一推,再向旁边一拔,就可以轻轻松松把辣椒拔下来,不会弄坏它。”钟大婶十分耐心的给俩孩子讲解采辣椒的智慧,“要懂得用巧劲儿。知道么?”
叶般和霍烨听话的点了点头,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彻底愉悦了钟大婶,向来老实直接的农村妇女立马决定,就算这俩孩子只是狠狠折腾了一把这辣椒地,她晚上也得杀只鸡犒劳他们,毕竟如此实诚又可爱的孩子真是太少了。钟大婶无可避免的想起了自家的小皮猴子,便有些失落,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呐,人家孩子怎么就养的那么水灵那么懂事,自家猴子成天就跟泥里捞出来的似的,唯一的优势估计就是皮实耐打的很。
算了算了,孩子健康就行,也不指望他能有什么大出息。钟大婶自顾自的摇了摇头,嘱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