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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独身女人-第12部分

小说: 独身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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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先给德璋看?

多年来我都留恋着帽子店,对雪白的婚帽爱不释手,现在终于可以把帽子搁头上了。

德璋会怎么说?他会说:“很好,我喜欢你穿白纱,新娘子应该穿白色。”

或者:“你终于搞通思想,不再介意这是我的第二次婚姻?”

或者他会有很讽刺好笑的置评。

我微笑。

车子到他家,女佣人来替我开门。

“先生不在家,”她说,“另外有位客人也在等他。”

“他在办公室?”我抱着礼服盒子进屋。

“这位客人是女的,她说稍等无所谓。”女佣说。

“你怎么让陌生女客进门?”我问。

“是小姐带她进来的。”女佣人说。

“小姐呢?”

我放下盒子,觉得事情非常蹊跷。

“她在楼上房中。”

“女客呢?”我问。

“书房。”

掌珠不应在家,我看看表,她还没放学。

我应该去看掌珠还是那个女客呢?

我有种感觉那女客或者会是钱玲玲。终于找上门来,我在她面前真是黄河的水都洗不清。才说着与何德璋没关系,现在又要嫁他。

我上楼去找掌珠,敲她房门。

她没有应,我推门进去。

她呆呆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掌珠,”我叫她,“掌珠——”

她目光迟钝,转过头来看见是我。“蜜丝林。”她说。

“你不舒服?”

“没有。”她自床上起来。

她的声音飘渺得很,像在一千里路外,我的心突突跳了起来(奇qIsuu。cOm書)。“发生什么事?你爹呢?快叫他回来,”

“我已经叫他回来了。”掌珠说。

“掌珠,什么事?”我问。

“你有没有见过楼下那个女人?”她问我。

“是谁?钱玲玲?你不要怕,我去打发她,”我霍地站起来,“反了,把你吓成那样子。”

“不。不是她。”何掌珠说。

我转过头来,“那么是谁?”

掌珠说:“她……她到学校来找我,她说……她是我母亲。”

“你母亲?”

“是。”

“不可能,你母亲去世十多二十年了!”我的双手发凉。

“但她确是我母亲——”掌珠额角沁满汗。

“为什么?”我问:“她有什么证据?”

“她的面孔。”掌珠说,“我们两人的面孔简直一模一式。”

“可是——”我一直退到墙角。

“我记得她有卷发,蜜丝林,”掌珠像在梦魔中,“你去看看,你去看看。”她捏着我的手,用力得手指发白,“我与你下去。”我说。

“不,我不去,你去。”

“好。”我走下楼。

在书房一个女人背着门口。在看书。她站在书桌前,一件米白色丝衣服,肩上挂小小的一只鳄鱼皮包,鞋跟很细很高,小腿均匀,双肩窄窄。她的一头头发,一看就知道是天然卷曲,任何师傅烫不出这样惊心动魄的波浪。

我向前走一步。

她听见声音,转过头来。

我马上明白何以掌珠会震惊到那个地步。

她与掌珠简直像照镜子一样,眼睛鼻子嘴唇,可以肯定过十多二十年后,掌珠就是这个样子。

我心死了,德璋对我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他的妻子并没有死,她回来了,既年轻又美艳,尤其是那种罕见的冷艳——我绝望的看着她,比起她,我也只是一个女教员,她,她是贵妇。

我苦笑。因为我不能哭。

我早该去找铁算盘算算命。雷碧嘉回来了。

她也看着我,过半晌她问:“是林小姐吧?”

“是。”

“屋子是你装修的?”雷碧嘉问,“颜色不错。”

我不响,在一个角落坐下来。

她怎么不显老?她应该比我老。掌珠已经十六岁,她应有四十岁,为什么看上去还是粉雕玉琢似的?

她微微笑着,翻看德璋的书本,也不与我多说话。我像置身恶梦中,浑身出汗,巴不得有人推我一把,叫醒我。

德璋!我心里唤,德璋快来救我。

我终于听到德璋进门的声音,他大步大步踏进书户,看到她,就呆住了,我发觉他的眼睛内除了她一个人外根本没有其他的人,他没有觉得我的存在。

他一直在她的魔咒下生活,他在等她回来。

在这种时候,我还能做什么,说什么?钱玲玲不能与我比,正如我不能跟这个女人比。

我走到客厅,拿起我那盒子结婚礼服,离开了何家。

如果何德璋要找我,轻而易举呀。

但是他没有找我,我一闭上眼睛便想到那日他脸上中魔似的神情,他不会来找我。

珠宝店送来一只钻镯,只附着一张“何德璋”的卡片。

我没有退回去,在现实的世界上,有赔偿永远胜于没赔偿。

我把手镯拿到珠宝店去格价,他们很惊异——“小姐,你的东西都是好货,这里一共十一卡拉五十二分,共四十八粒,平均每颗三十一点六分。因为粒粒雪无疤,成色九十六以上,所以连镶工在内,也不便宜。”

“你们收不收这种货色?”我问。

“自然。”

“多少?”

“十万?”他们尚是试探式的,看样子还可以添些价钱。

“这么贵?这种芝麻绿豆——”我住了嘴,我不舍得卖,我手头上三件首饰,都不会卖。

媚说:“是不必退回去。现在又不演粤语片。”

“三件都是好东西。”我说,“以后做客人拜菩萨也有点东西挂身上,不至失礼。”

“我喜欢那三串珍珠。”媚说。

“这只戒指也不错。”我说,“三卡拉。我现在对钻石很有研究。”

“你不难过?”她问。

“当然。眼看饭票逃之夭夭。但是我不能在你面前哭。”

“为什么?”媚问。

“因为你也没有对我哭。”我说。

她哈哈笑起来。

我把戒指转来转去,“将来养老,说不定靠它,还遇上贵人了呢。”我也笑起来。

媚说:“你的笑声太恐怖了,别笑下去了,粤语武侠片里歹角出场似的。”

“歹角都有法主,祭起来法力无边,我啥也没有。”

“至少你还有母亲,我没有。”媚说。

这倒提醒了我。我还不知道怎么向老母交代,前一阵于才向她表示我要飞上枝头做凤凰,现在摔下来,第一个踩我的当然是她,她不踩死我怎么好向亲友们交代。

“我母亲?”我反问,“她是我生命中的荆棘与障碍,没有她,我如何会落到这种田地!”

“不坏啦!”媚点起一支烟,“你不算亏本啦。”

我心中有一丝温柔的牵动,痛了一痛,我是喜欢何德璋的,只有他会得容忍我出去买一千二百元的《红楼梦》看,只有他。

但是我没有抓住他。任何条件比较好一点的男人都滑不留手。

我去找弗罗赛太太,她说道:“喝一杯热茶吧。”

我说:“我真想与他结婚,而且是他先提出来的。”

“世上不如意之事常八九。”弗罗赛太太说。

我说:“我很大方,我没有去烦何先生。”

“所以他很感激你,不但没讨还你带走的,再加送你一件礼物。”弗罗赛太太说。

“每个人都一个价钱。”

“你觉得你的价钱很好?”弗罗赛太太讽刺我。

“在你来说,当然我不应收他这些礼物,但我们不同,我们这代世风日下,道德沦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傍身,总是好的。”

“或者你是对。”她叹气,“现在你打算怎么样?”

“找一份工作。”我说,“活下去。”

“但是你的感情生活呢?”她说。

“我想我不会结婚。”我说,“太迟了,我现在年纪已经很大,恋爱结婚生子之后,都快四十岁,还来这一套?”

“你灰心了?”

“是的。”我说,“买好婚纱,结不成婚,你想想。”

“我也明白,但是以后的日子呢?”弗罗赛太太问我。

“像你这样,”我说,“喝红茶,坐在阳光下看书,约朋友上街。我不知道,但总会过的。”我掩着脸。

“很快会过的,创伤的心……我们痊愈得很快,转一个街角,你会碰到另一个人。”

“我很疲倦。”

“人生是一个旅行团,你反正已经参加了这个团体,不走毕全程看看清楚,多么可惜,代价早已付出,多看一个城市总好的。”弗罗赛太太说。

我说:“或者。”

但是我还是哭了,一哭不能停止,眼泪自我手指缝中流出来,滔滔不绝。

弗罗赛太太把手按在我肩上,说:“生命的道路还很长呢,亲爱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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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话的当头,伸臂环住我,轻轻地将我搂进他的怀中。“但是你有一项长才是别人比不上的,那就是自我消遣的幽默感,尽管你把自已批评得一无是处,我仍笃信你是一个坚持‘自然是美’的女人。”

“所以你还是比较喜欢未减肥又缺乏自信的我?”

“是的,我的确是比较喜欢未减肥的你,但若要坦自一点的话,三周前出现在TheDoors的那个你,让我第一次体会到吃酸的感觉,见到你被一些男人团团围住,还挺不是滋味的。”

“怎么可能?那你前任女朋友跟人跑的时候,又算什么?”

“那叫生气,气自己没用。”

“我不信。”我坦白告诉他。

“句句属实。跟安安交往的那些年,她一直都很稳,我从来不曾担心她会跟别人跑,她也不会做出让我吃醋的举动出来,直到我们情淡缘散了以后,我才知道分手对我和她而言都是一件好事,因为我们在谈感情时,态度都还不够成熟。”

我不由得愣在原地。“如果你想找个比你前女友更好的女孩的话,恐怕不容易。”

“我没作过那个打算,我只是希望能碰上跟我差不多的女人就好。”

“那恐怕也不太容易。”我悲观地告诉他。

“怎会不容易?你不是说你是个肤浅好色的女人吗?”

他为什么要提醒我这点?“我是说过!难道你非得写个符,贴在我额上,向世人公告吗?”

他莞尔一笑。“说到哪去了?我要说的是,我跟你半斤八两,也是一个肤浅好色的男人。”他伸出两指,像只长脚蜘蛛,轻轻地顺着我的脚踝漫步到我的膝头,停在我裙缘处,问我一句,“你当真改变生意,不让我陪你过一夜吗?”

“嗯……”我不解地望他一眼,感觉到他的手指钻进我的裙下时,才恍然大悟,了解他所指为何。“我……我在这方面其实没什么经验,你可能要大失所望了。”我急忙往床里退避一下,但不知怎么地,我喉间的唾液没来由的激增,整个身子瞬时热了起来。

他不语,只是顺势欺近,轻缓地把我平放在床中央,我的脚不由得翘起,在半空中捞着我那一只摇摇欲落的大头鞋。我在心里拼命哀求我的鞋,鞋啊!求求你别掉,你若不掉,就表示我该马上走人。

结果,才刚在心里狂喊不到一秒,我那只不中用的鞋随即坠落地板。

“啊!我的鞋!”我绝望地喊。

“还在。”他调侃着,“而且没你那双脚也跑不远。”

我仍做最后的挣扎,“你确定你不后悔?你确定这是你想要的?你确定我没强迫你就范?”

“确定,确定,确定。只要你不跟你家人哭诉,要我负上道义责任,强迫我把你娶回家的话,我想我从现在开始,很乐意交你这样集才貌于一身的女朋友。”

女朋友!也就是说,他出国后还是会惦着我喽!!等等……他刚刚说集“财貌于一身”,还是“才貌于一身”!他发现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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