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吾为帝尊-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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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晓当下点头:“这样最好,红云副教主一直为我学教舍身,如今是该为自己做点打算了!”
红云笑呵呵的将一本小册递给了张晓晓道:“那你看这几人如何?”
张晓晓打开名册,第一人居然就写着:黄龙,她微微一愣,自己都快把这厮忘了,只是不知他会不会是元始天尊派过来的细作!
第二人却是巫族大巫:夸父!当初巫妖大战夸父曾想下山助威结果被巡山弟子抓获,责问他为何不守教主法旨,他倒也硬气只说担心家人。最后张晓晓也没为难他,只说关了他禁闭而已。
第三人却是个新选来的人族,名叫燧人!这下张晓晓的眼睛睁得更大,这个燧人可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有传说他是三皇之首,就是伏羲也没他地位高,在远古的神话中,是他发明了钻木取火,教人族食用熟食,人族也是因此结束了野蛮的时代,进入原始社会文明。
只是这一世的晓玉天君桃代李僵,提前就散播文字,并与女娲暧昧不清,并引进了不少未来文明的生活方式,这取火烤肉的事情更是没少干,受她影响做了那人皇之后自是做了不少“超前”的实事,这燧人也就没了踪影了。
谁能想到他居然还是出现了,只是却进入学教设立的人族学堂学字问道,一步步筛选后进了学教的大本营天山。如此不说,居然还引起了红云的重视,想收之为徒。
再往后翻去,却是空白,张晓晓微微一愣:“就这三人?”
“就这三人!”红云点头:“当初教主有言艺在精不在多,我这收徒自然也是重质不重量,宁缺毋滥,怎么样,每个人的资料都在这里,你看可行否?”
张晓晓笑了笑:“你说哪里话,这可是你收徒不是我收徒,你喜欢就行了,只要不误人家子弟就行!”
“我知道我知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么,我当然知道了,我肯定也要教出个牛叉的徒弟给你看看,不是只有你是好师父的!”红云说道。
张晓晓不由一笑:“原来你是拿我比较呢!”说来也是,红云马上就要入圣了,是该有自己的传人行走洪荒了。
作者有话要说:要中暑了,热死了,第二更算是结束了,休息下。晚上看能不能写第三章。大家别光看不给我点积分啊,我现在发现我的积分都对不起我的更新了,打滚求留言,求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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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闲散杂记出门旅游
红云想想也是;当下收了三个徒弟。而洪荒六界却也并非就能全部分得清了。但说人、巫、妖三族总是有偷尝禁果的存在,于是混血儿就诞生了。这些出生的人;或有些妖的个性或有些巫族的体质;倒也把单纯的人族血脉扩散开了。
这倒有些让众神为难了,你把这些混血儿放哪里好像都说不过去吧?这时啥时候出现巫妖恋;人妖恋,人巫恋的?
其实这些混亲的族群一直都存在,只是他们也知道自己这种爱情为各自种族不容;所以也很低调的避世隐居。直到孩儿带着天赋长大后;他们才稍微有些那勇气让孩子去学馆学习,期望孩子能得到学教教主的认可谋个好前程。
“大哥,你看这些人妖混血儿都怎么处理啊?”通天教主发现了一个小村落,也就十几户人,但他们却多是异族结合,生出来的孩儿也多少有些古怪之相。
“这些都是孽种,要我说都是杂种不如全部杀了来个干净!”元始天尊一见那有个长着牛尾的小孩在村落里跑来跑去,就觉得恶心,只想除恶务尽!
“二哥这不好吧?”通天教主说道:“不管如何,这些人虽然是混血儿,可存在即为合理,天道尚不做处罚,你又何必杞人忧天呢?”
“哼,我知道师弟你截教财大势大,尤其我还听说你对那晓玉天君做的什么事更是有模有样的照搬学来,这话头都开始跟她一个语气了!”元始天尊嘲讽道。
其实也不怪截教势大,当初三清之中,太上老君信奉无为而治,于是压根没建立什么道统,就收了个洪都*师做自己的弟子;而元始天尊一直嫌弃妖族,直到人族诞生才开始招了徒弟。这期间也就通天教主和学教抗衡,收了一堆的妖族弟子。
虽然通天教主收徒常常是一时兴起,可随着引进学教的教育体制和理念,他也知道了不少要做些与徒弟同甘共苦的事才能让他们更加尊敬自己这个师父。
最关键的是他通天教主居然也开始著书立说,将自己的修道领悟以文字的方式书写出来,然后容易到难分册出来传授给弟子们参悟。
只是同一件事,每个人都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这道法也一样。当初道祖传授天道,一众神仙垂听,可还不是分立了那么多教派,各个教派都有不同的修炼之法。所以他也同时明白了为何晓玉天君收集弟子们的参阅笔记,并且鼓励他们自创道法的妙处。
同为截教之下,道法之术却过三百,可谓是百花齐放,但却更让后来入门的截教弟子更认为是博大精深,以至于以教为傲,忠心不少。
于是通天教主面对元始天尊的讽刺也有些恼怒,说实话你们不就比我大了那么一点么,可论起对洪荒的影响力你们又岂是我的对手?于是他反唇相讥道:“固步自封,肆意妄为也难怪师兄的阐教门人越收越少!”
“好了你们!”太上老君见二人又要吵了起来,不由打断了两人的开火说道:“二弟,你杀心太重会影响道统的,我看他们还是听天由命吧!”
“你们!”元始天尊恨声道,他只觉得这二人是看不起自己,心中暗想,好你们不是看不起我么,那我就广收人族弟子,让你们瞧瞧我阐教的厉害!
三位圣人也就这样离开了。
如今天山上有些冷清,而张晓晓觉得自己算计了自己的徒弟很是内疚,于是拉着狐澈澈就嚷嚷着下山去看那几位徒弟。
这对狐澈澈来说可是稀罕事,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哎哟天君大人,您终于忙里偷闲,舍得去给自己找乐子了?”
张晓晓嘿嘿一笑,一脸妻奴相道:“咱不是以前就说好了么,最近这该忙的也忙完了,咱们是该度蜜月了!”
狐澈澈一脸嫌弃的瞟了她一眼,这厮犯错的时候从不想着自己,等错已经犯了后是一个劲的无节操无下限,求原谅求宽容。
也许在张晓晓心中,洪荒永远比狐澈澈重要,狐澈澈不由叹了口气。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神坛,即使高高在上的神仙也一样。就好似那神坛就是人类的信仰一样,一旦失去了信仰,你就真的不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了。
张晓晓心中的神坛就是盘古,盘古大神的遗志就是她张晓晓的理想;可自己的神坛又如何不是晓玉天君呢?自从跟了天君以后,小狐狸便将天君拉入了自己的神坛。从朦胧无知开始黏着张晓晓,到化形后期望与张晓晓日夜为伴,再到最后想要获得张晓晓心中最高的地位,其实那都是因为自己心里太在乎所致。
晓玉天君曾说过,高处不胜寒;晓玉天君更说过,做人不能忘本!如果自己一味的想要完全占有天君,那是不是就已经忘本了?因为自己的初衷只是想和她在一起,成为她最在意的人。
实际上,狐澈澈早已做到了,晓玉天君对谁都能趾高气扬,却能对自己做出“妻奴”的毁三观嘴脸,已经足够见证她是在乎自己的。
也许,回头看看,才会发现自己之前是不是有些太贪婪了点?
于是狐澈澈上前一把握住张晓晓的手道:“好,难得你不那么操心了,那我们就随处走走,你说去哪,我们就去哪!”
张晓晓笑眯眯道:“那我们先去人族看看吧?”
“去人族?”狐澈澈立刻会意:“你是想看看神农他们吧?”
张晓晓嘿嘿一笑:“其实还有两个人!”
“谁?”
“去了就知道!”
张晓晓拉着狐澈澈的手两人便出现在了一处山野附近。两人都是白衣飘飘,裙衫微动,头发梳着简易的发髻,充满仙气。但张晓晓却认为有些太高调,于是一个转身便成了一名俊朗青年。
那时候丝绸薄如蝉翼,一层下来犹如蕾丝,透明可见。做件衣袍下来犹如情趣睡衣,所以古人穿那绸缎衣往往要五六层才可遮掩躯体,于是那绸缎衣就更显贵重了。
而棉花普及却是在宋代开始,自宋朝开始人们才普及棉布,所以之前的衣物多为麻布衣。麻布粗糙,但好上色,倒也挺美观。所以富户多为内衫一两层绸缎衣,外衫却是麻衣;而寻常人家多为兽皮或是麻衣。
张晓晓外观改变不大,却是穿着一身蓝色麻衣,腰间系了条粗布,看起来虽然简朴,但她身处高位数千年,举手投足间依旧不改自信,倒也像是个满腹经纶的才子。
狐澈澈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张晓晓,嘴角戏谑道:“你这是演哪出?”
张晓晓双手展开一幅偏偏少年郎的样子在狐澈澈面前转了一圈后说道:“娘子,为夫这番打扮如何?”
狐澈澈哼了一声:“你忘了你被家法处置了,还敢喊什么为夫?”
张晓晓瞬间低眉顺目道:“你别生气了么,都那么久了!”
“哼!”狐澈澈当下也一个转身,却是一个翩翩美少年,头戴白玉冠,手持折扇,一闪白色锦袍好不潇洒,一看就是多金世子!
张晓晓立刻不乐意,刚还自我感觉良好,这一刻却觉得自己怎么像人家的家奴了,她不由碎碎念道:“你那衣服太华贵了,怕是人皇都没你穿的奢华!”
狐澈澈本来就是故意气张晓晓,如今看到张晓晓服软,也就心中笑了一下,随后再变却是一个比张晓晓着装稍微好一点的白衣少年。只是绫罗绸缎变成了麻衣。
只可惜狐狸精再变来变去,那样子都是俊美非常,加上她气质飘逸,怎么看都比张晓晓那种“男子”造型强上不少。
艾玛,狐狸精就是狐狸精,怎么变都不离其本质。张晓晓心里嘀咕,看着狐澈澈那奶油小生的模样就有些嫉妒。
两人不再闹腾便像着山下小路走去,张晓晓像是个向导般对着狐澈澈介绍周围的湖光山色,不时感叹人间仙境。狐澈澈却兴趣不大,想来这个世界还没到张晓晓上一世的21世纪,环境破坏严重,到处雾霾、废水、废渣,自是感觉不到张晓晓那种惆怅心理。
不过她更在意的却是和天君手牵手,肩并肩的相敬如宾之感。张晓晓当年也做过野营,所以一路上准备了不少东西,又是烧野味,又是在袖里乾坤中取一些好吃好喝的玩意。
就这样两人边吃边玩三天才到了一个人族村落。只是她们还没找到神农,却见到了另一个熟人。
“嫦娥?”张晓晓看着那个坐在茅草屋中认真给人号脉看病的美女仙子不由失声叫道。
狐澈澈也抬眼看去,那娥皇裙衫的美丽女子还真是嫦娥。
嫦娥闻言抬头看去,却是两个手牵手的俊朗少年(汗,基友情啊!),一股古怪之感升起,先不说自己不认识那二人,只是两个大老爷们手牵着手,肩并着肩一副亲密模样不由她不心里嘀咕怪异。
但她性子也沉稳了不少,当下微微露齿一笑对着门外街道上站着的二人道:“二位是何人,为何我在这村中未曾见过?”
张晓晓抱拳道:“姑娘美名,我兄弟二人在千里之外就一听闻,今日路过此地没想到正巧遇见了姑娘,实在是三生有幸!”
“兄弟?”嫦娥的柳眉微竖,打量着二人,心中暗道:怎么也没觉得你们俩长得有多像啊?到是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