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初发芙蓉-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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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过能够这样过日子,定是有足够的本事这样的。
林秋穗道“爷,可是应酬?”记得当初他带自己出去吃饭,到了他应酬也非要拉着自己去,自己只得女扮男装,可是旁人怎会看不出,有次碰见那慕容九还好好调侃了自己一通。
“不是,你便去吃吧。”吴正胥不耐烦,我都饿死了你还扭捏什么。
林秋穗道“那谢谢爷怜爱。”林秋穗起了身去把手中未完工的手帕和针线放在那边桌子上。
吴正胥走到门口等着他,道“麻溜儿点。爷快饿死了。”
吴正胥领着林秋穗出寻欢楼的时候,又让清风给张丽华一百两银票。
林秋穗心道这钱若是给我多好。
到了城南吉祥酒楼,吴正胥便领着林秋穗上了包间,留清风一个人在大堂里喝着小酒。
掌柜不多时便上了菜,吴正胥抿了一口上好的葡萄酿的酒,便看见林秋穗已经拿了筷子吃的特别香,专拣着辣菜吃,其他菜相对来说就动的比较少。
说实话,吴正胥心里很放松,这个女人好像把自己当做家人一样,不虚荣不做作。而林秋穗却是因为经历了上一世,其实上一世吴正胥对自己渐渐熟识还是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一开始吴正胥是怜惜自己,后来也便习惯了自己在他身边,自己也越来越随意。对吴正胥的生活习性也熟悉了,时常下意识得把这一世上一世混淆。
而这一切在吴正胥眼里,却觉得新鲜与喜爱。
其实吴正胥辣菜只点了一道,因着自己吃不得辣,可掌柜的说上了道新菜让尝一尝。吴正胥见林秋穗似乎是无辣不欢,便叫了小厮上来,又点了几道辣菜,特意点了那道麻辣鱼。
热腾腾的麻辣鱼上来的时候,滚滚的烟气冒上来,林秋穗突然有些眼眶湿润,上一世自己每当来吉祥酒楼,都会点口水鸡和麻辣鱼,不知不觉中,自己回想起前世,除了天上的父母和痛苦的回忆,其余的竟全是吴正胥了,在自己最麻木的几年里,吴正胥像神仙一样出现了,把自己这只可怜的小猫养着护着。
因着死过一次,经历过许多,林秋穗这次的心态比以前要好很多,以前心里只有对生活的怨恨,虽是吴正胥跟自己生活的时间也算不断,可去思考与吴正胥的关系的时间与精力却甚少,现在自己已经对那些不好的事情有了免疫力,也就是接受了,心里也没有蒋文川挡着,所以现在的内心过得相对轻松了许多,也有了很多去思考吴正胥的机会。
而就吴正胥而言,吴正胥上一世说对林秋穗没感情那是撒谎,却是有感情的,只不过那时的吴正胥从没爱过人,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懂心中的那份感情竟是爱,而看着林秋穗虽是接受自己做的所有事情,可却时常抑郁,心里还装着人,吴正胥心里时常像有火苗一样,疯狂地嫉妒那个男人,懊恼为何没有早早遇见这个女人,若是自己早早遇见,必不会让她被生活伤害,终于有一日吴正胥决定挑个日子领她回去,可却来人告诉自己寻欢楼的芙蓉姑娘自杀了。
这一世的林秋穗,心里更明亮一些,却会使得两人之间少走许多弯路。
吴正胥看着林秋穗吃着麻辣鱼吃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还笑道“多大年纪还当鼻涕虫。”
林秋穗边吐着刺边说“爷,若是你吃这么辣的东西怕是也要当鼻涕虫。”林秋穗说完突然觉得好像有点太随意了,抬眼看了看吴正胥。
吴正胥倒是没有多大反应,他本就心里觉得这芙蓉很特别,他也很乐意享受与人这么相处。
“我不爱吃辣。”吴正胥道。
林秋穗自然知道,当初听他说因为有次吃了盘辣炒猪肝,竟是害他害了三天肚子,当时他还在读私塾,都已经八九岁就是没来得及跑出去学堂。。后面吴正胥也没在讲翻身按倒了自己,不过没来得及跑出去学堂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从那以后吴正胥再也不吃辣椒了。
林秋穗想到这里不禁笑了笑,怕是被私塾的小伙伴们好一番嘲笑吧。
吴正胥抬头看见林秋穗不知想到什么了笑的如那春日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支持~~~~~
么么。
、一方手帕
林秋穗吃了一会偷偷瞄了一眼吴正胥的脸色,发现吴正胥依然乐呵呵的,这才放开了肚皮去吃。
吴正胥也没开口说话,本来他就甚是不喜爱那些边吃饭边侃侃而谈的人,究竟有什么事情可谈的,吴正胥觉得你若有事相商便去喝茶,你若要吃饭那便坐下单纯吃饭,你若是闲侃那便等到饭后。所以一直养成了习惯,吴正胥道不觉得林秋穗怎么样,反倒觉得林秋穗比那些吃饭时说说笑笑吱吱喳喳的女人好得多。
林秋穗一直吃到觉得再吃就装不下了,这才坐在椅子上长舒了一口气,抽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
吴正胥见了手帕突然想起之前林秋穗在房内绣的手帕。
“何时给我绣方手帕吧。”吴正胥坐直了腰把碗筷放下,很自然地跟林秋穗索要了手帕,并拿出自己的帕子擦了擦嘴。
林秋穗一愣心道大概是方才看见自己在哪里绣帕子了,今日绣衣坊来给自己送衣裳,自己说想把自己绣的帕子放在他们那里卖,顺便拿了针线绣给绣坊的人看看手艺。
林秋穗因着跟着母亲耳熏目染,后来去了舅舅家舅母又把缝补衣物之类的针线活交给了自己,手艺倒是还算可以,连刚才绣坊的人也说这手艺已经很好了倒是能卖个好价钱,爽快的答应了自己的请求,约好半个月来拿一次。其实林秋穗最好的不是手帕,而是衣裳,林秋穗虽是自己没穿过什么好衣裳,可是打小看母亲做各种样式的衣裳画各种各样的图,却是对大街上的夫人小姐们的眼光与当今流行的样式把握的很准,只是做衣裳是件麻烦事,还得和客人沟通,自己身陷寻欢楼,却是不适合这么麻烦的事,倒不如做些手帕拿出去卖。
其实林秋穗打从重新活过来,这几天也想过要为吴正胥做些什么,只是,自己打小没什么长处,除了这针线活还能拿得出手,而这吴正胥什么样的东西没有见过,林秋穗生怕他瞧不上。
“爷,我手艺可比不上那些绣房的人。”林秋穗望向他。
“无妨无妨,我这帕子也旧了,你便随便做一个吧。”吴正胥道,其实他不缺帕子,手上这方帕子也是母亲特意亲手给自己绣的,只是今日看见林秋穗绣东西,总想要来一个。
“那好,这几日我便想想花样给您做一方。”林秋穗笑笑,既然他要,那定全心给他做。
吴正胥吃完饭,掌柜的便等在外面拿着账本等着查账,吴正胥只得派了清风送林秋穗回去。
其实账倒没什么出入,虽是刚刚开业没几天,可收入却是不低,照着这个样子发展,定是会如老店一样蒸蒸日上的,吴正胥好好夸奖了那掌柜一番,并给了些赏银笑呵呵得回了府。
吴正胥回了府离吃晚膳还差了些时候,看见李薰儿正在呆在门口和门口的小厮闲谈,吴正胥一进来,李薰儿便迎了上来。
吴正胥道“刚好,薰儿,你随清风去绣衣坊去一趟买些布匹,你细心挑一挑。”薰儿连声应了好。这府里除了自己一个年轻姑娘其他的都是老妈子和汉子,自然是派自己去,以前府里采办这些穿戴上的东西,吴正胥也都是让自己去。
李薰儿和清风来到绣衣坊,很尽心尽责地看了起来,女人一到了卖衣裳的地方,便像疯子一样这句话果真所言不虚。清风看着到处摸到处看两眼放光的李薰儿不禁感叹道。。。
这绣衣坊是这随州最好的成衣制作的地方,手法虽比不上宫中,可却是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的。并且随州大多数的布匹也都是从这里卖出去的,一是因着种类繁多,价格便宜,所以但凡有些闲钱便来这里截些布料或是作身衣裳,二是许多上好的布料这里也能搞到手,所以那些达官贵人除了皇上赏赐,也会从这里买些。
而李薰儿一进来这里,便不知东西南北,看着精致的布料晕头转向。
李薰儿左掂掂右拿拿,终于挑了一匹深青色的锦绣,然后又挑了匹藏蓝色的锦绣,听掌柜的说这两匹都是最近销量最好的最紧手的,只要想一想这两个颜色便与主子最搭,李薰儿正准备去那边买些舒服的布料给府里的人,命掌柜的把布料包起来,清风却看出大概李薰儿是理解错了。
清风伸手拦住了她,“薰儿,爷是要给女人买。”然后扭头对掌柜的道。“先不要包。”
李薰儿这却拿着手中的布料样品定定地站在那里了,心道爷怎么对一个女人这么上心。
“王大哥,你可知是送给哪个的姑娘。”清风怎会不知道是哪个姑娘,薰儿不过是想问一问罢了。
“是那寻欢楼里的芙蓉,不知怎么的,爷最近去哪里好几次。”说来清风虽不喜那红尘女子,可却对那芙蓉印象不差,哪有几个人是心甘情愿沦落在那种地方的。
清风看出薰儿有些不高兴,李薰儿对爷有感情不是一天两天了,爷那么优秀,薰儿又贴身伺候着,日久生情却是很容易的事。而这情愫,府里却都是看了出来的。
“薰儿,你便选好的挑。”清风也摸不准吴正胥对林秋穗的态度,不知究竟是玩玩便可还是怎样,吴正胥有过许多女人,露水情缘萍水相逢也都有过,吴正胥也曾对女人上过心,可也不过是多给些钱财。
薰儿知道清风是好意,要自己定要好好完成主子的交代,既然主子现在想对那女子好,我们做下人的什么也不能说,也没资格说。李薰儿默默地道了一声恩,然后开始挑,只是却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了。
掌柜一见是温煦府的人,自然是往好的里推荐,暗红锦缎,草绿丝绸,甚至拿出了一匹蚕丝锦,穿上身来轻如无物,拿上手来薄如蝉翼,霎是好看,一共是两匹,那一匹一进过来便被韩尚书家的夫人拿走了。
李薰儿让掌柜的把这三匹通通包了起来,听清风说爷要做帕子用的布料,又截了一些素色的柔软布料。
清风给掌柜付了钱之后,李薰儿便让清风带着绣衣坊的伙计们去了寻欢楼,说是自己要走回去。
清风也应允了,那种地方李薰儿确实是去不得,想必这薰儿也想出府转转,如今有机会便让她去转转吧。
李薰儿走在大街上,却不同往常嘻嘻哈哈得到处跑去看两旁的小摊,却是有些恹恹的。
李薰儿走到温煦宅门口时,也便想通了。
且不说爷是不是玩一玩,即便是将来那个女人要嫁入府中,只要是爷喜爱的,自己定会好好照顾。
那个温暖又邪恶的男子。
那个风流又纯净的男子。
那个满腹经纶又有些霸道的男子。
那个救了自己惊鸿一瞥令自己就此沉沦的男子。
是自己的主子,是自己的爷。
爷爱的自己便爱,爷恨的自己便恨,就这样跟着爷好了。
再说这边清风到了这寻欢楼,便令活计将布匹抬上了楼,当时林秋穗才坐下准备吃晚饭,正听庆儿讲昨个夜里那个大腹便便的四品官员,姓杨还是姓柯的又来了,竟是又找了春花,好像也是想包了那春花。
林秋穗心想那那胖子怕是要花不少钱,那春花在这里这么多年做头牌可是比自己值钱多了。
林秋穗正夹起一口咸菜要吃,在庆儿巴拉巴拉中却听见敲门声,庆儿连忙去开了门。“芙蓉姑娘,我家主子让我送来些布匹。”
林秋穗赶忙把碗筷放下来,请那清风进来了,这清风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可她却知道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