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文学其他电子书 > 血酬定律 >

第11部分

血酬定律-第11部分

小说: 血酬定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作为一个招待所性质的三星级饭店,老总为了上面的接待任务,可以要求顾客调房或是调店,也就是说外来宾客的重要性不及领导接待的重要性,非接待性的宾客会议老总可以不重视,但是基层领导安排的会议接待必须重视,因为这关系招待所领导升官的可能性,还关系到基层领导的升官。
其三:在对比中求发展,就是看一下别的招待所接待的,别的单位如果是四星级的接待,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搞出个五星级的接待,在接待的时候,争取到资金,以资金投入再搞更高档次的接待,达到良性循环,以至于基层领导升官。



灰牢考略(1)



“灰牢”就是非正式监狱的意思,这是我杜撰的词。我经常犯杜撰新词的毛病,其实也是被逼无奈。按照法律法规,这东西不该存在,不过考察历史和现实,这东西又随处可见,而且各有公开认可的名称,并未躲躲闪闪。这种说黑不黑、说白不白的东西见多了,想给个统称,一时又找不到,只好临时杜撰一个。
最近一次发现灰牢,是在李昌平描写亲身经历的书里(注1)。李昌平先生曾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2000年初上书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为负担沉重的农民叫苦,引起了高层领导重视。经过《南方周末》头版头条的报道,此事闹得全国皆知,李昌平也因敢讲真话被《南方周末》评为当年的年度人物。
在李昌平的书里,灰牢以两种不同的名称出现。首先出现的叫学习班,随后出现的叫小黑屋。
一、学习班
1997年5月,湖北省监利县柘木乡茶卜村农妇朱长仙喝农药自杀,直接起因就是“学习班”。
1996年7月,监利县南部遭水灾,农民颗粒无收。但是县里5月份提早征粮,朱长仙一家已交纳负担款800元。受灾后,湖北省委书记视察灾区,号召“举全省之力,抗监利之灾”,可当时的监利县县长却挪用救灾款修建超标准的宾馆、机关和宿舍大楼,还拨救灾款给各科局买高级小车。朱长仙一家大灾之年不仅没有得到救济,提前交给政府的800元钱也没有退还。
次年,县政府又安排在5月份征收全年税费的25%,朱长仙家应交700元。朱长仙要求用去年交的800元抵交,管理区干部和村长说,县政府下达的夏征任务一定要完成,要抵帐年底再说。双方争吵,打骂,最后干部把朱长仙的丈夫关到村小学“办学习班”。朱长仙有理无处讲,绝望之下用自己的生命讨说法——喝农药自杀。
这里提到了朱长仙的丈夫被关入村小学“办学习班”,讲得不详细,但我们可以用随后一个故事中的细节补充。(注2)
监利县黄歇口镇新熊村五组农民熊华品,按当地标准应交税费2085元,税费拖欠未清。2000年11月1日晚,熊家刚刚睡下,黄歇口镇副镇长、管理区总支书记、副书记等7名干部和几个打手来到熊家,让熊华品到管理区去办学习班,问为什么,说你们欠钱。众人有的卡脖子、有的拉手、有的拉脚,将他双脚腾空架上车。有人还猛击他的后背,用电筒将他的头打破。到管理区后,熊华品和其他三个农民被关进一间房子。总支书记说,不管你们到哪里去告,我们都不怕。
熊华品被放回家后,四处找干部要医药费,但是要不来。他说,我身上被打烂,脖子被卡伤,头被打破,找干部们不理不睬,要医药费也一推再推,反正我搞不过他们,不如死了算了,他们不愿出三五百元医药费,我用三五元钱农药对付他们。他到村小卖店给在部队的儿子打电话未通,偷偷拿了店里的一瓶农药,边往家走边喝,十几分钟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二、小黑屋
熊华品死后不足20天,监利县新沟镇南禅管理区红阳村农民李启栋被从床上抓走,关进管理区所设的“小黑屋”,两天两夜后冻死。
死者李启栋68岁,公社时期欠下粮款和电费190元。承包制以后,村里换了五任支书,都没有找李启栋收这190元。2000年11月23日深夜,南禅管理区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村支书、村主任带着一些打手来到李启栋家,要求交清由190元利滚利已变成1800多元的欠款。李交不出,连衣服都没穿好,就被带到管理区,与其他十人关入十几平方米的“小黑屋”。
同关的一位年轻人说:“屋里只在水泥地上铺了点稻草,23日被关进来不久天亮了。24日晚,管理区炊事员黄师傅见我们冷得发抖,半夜偷偷丢进来几条麻袋让我们挡寒。青壮年都冻得手发抖、脚抽筋,尤其是人一打盹后,时常冻醒。25日天快亮时,我们发现李启栋冻得快不行了,喊干部们来救人,他们说是装的,没有理睬。等了一会,见他实在不行,我们又喊又叫又踢门,唐辉和严泽华来了,骂骂咧咧:‘一清早,喊什么喊?吵了老子的早觉,一脚踢死你们!’隔着窗户看到李启栋是不行了,他们才打电话给村支书姜大迪,一个多小时后姜大迪来了,他让每天以40元雇来的两个看门人开门进去看看是不是装的,一看确实是不行了,才送往医院,听说死在路上”。



灰牢考略(2)



同被关的人说,李启栋死后,镇里害怕,才将其他被关的几十人放了,并说李启栋是病死的,叫我们不要乱说。
据记者调查,新沟镇一贯采用抓人关人等手段强行征收税费,李启栋是南禅管理区2000年秋征时所抓的第二批。
三、小黑屋与学习班异同考
看了上述故事,自然可以明白小黑屋和学习班是什么东西了。那是一个权威部门用来关押“有过失”的人的地方,在这里,关押是强制实施的,是作为惩戒手段使用的,是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具有这些特征的地方正是监狱。然而,乡镇政府和管理区属于行政部门,没有权力建立监狱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我们又不好称之为监狱。如果不叫“灰牢”的话,我们就只能向当地人一样称之为学习班或小黑屋。
但是为什么有两个名称呢?小黑屋与学习班有什么不同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词语的产生时间有先有后。开始都叫学习班,后来人们发现这里只关人不开课,渐渐改口,直称小黑屋。不过追究起来,学习班这个词在上边引文中最后一次出现的时间是2000年11月1日晚10点左右,流行时间并不早于小黑屋。我的推测不对。
无奈之中,我打电话向作者请教。李昌平回答说:“学习班,这是干部的叫法;小黑屋,这是农民的叫法。都是一个东西。”
我再一次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创造力所折服。乡镇政府不是无权建立监狱吗?那我们就在权限之内办一个学习班。为了躲避捕食,某些昆虫长成树枝甚至粪便的形状,生态学家称之为“拟态”。广大干部的拟态策略更简捷,也更便宜,只要挑选一个名词即可。农民群众不肯接受这个名词,但又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这些不是监狱的监狱,于是白描曰“小黑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场识别与反识别的游戏玩得有声有色。
往远说一句。张正明先生的《晋商兴衰史》上,有一段描写官府如何强迫商人“自愿”捐款的文字:“嘉庆五年(1800),山西捐输有一县派至10万两,勒限催交,其未能措交者,即行掌责,甚至锁闭班房,名曰‘黑窑’。”(注3)
湖北人住屋,山西人住窑,黑屋即是“黑窑”。时隔二百年,相距千余里,用词居然如此相似,其间仿佛有鬼神出没。
四、学习班续考
以学习班之名,行关押拘禁之实,其历史几乎与学习班的名称一样悠久。
1967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大力办好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传达了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很多问题可以在学习班得到解决。”于是各种各样的学习班纷纷涌现,许多让人联想起拘禁的名称也先后亮相,譬如“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学习班”,“小偷小摸学习班”等等。
在我读到的正式出版物的记载中,具有灰牢性质的学习班早在1968年6月便出现了,距离最高指示的发表不过半年。据遇罗克的弟弟遇罗文在《我家》一书中记载,1968年春节后,他被关入北京半步桥监狱。1968年9月底的一天,“三辆卡车把我们这些人拉到了北郊的北京市第一少管所。原来,我们这些人是托毛泽东‘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的福,被送到这里参加第二期学习班的。”
遇罗文写道:“第一期在三个月前到的这里,在我们来之前已全部释放回原单位。这无疑预示给我们美好的希望,但没有人告诉我们一定释放和哪天释放。(一个多月后,轻工业学院一位大学生从这里逃跑,就被毫不留情地抓了回来。)
“这里还住着一伙‘学习班’,有五、六十人,我们私下叫它‘黑干学习班’,成员都是被明确定为‘黑帮’的子女,像刘少奇的女儿、贺龙的儿子等,已经在这里好几个月了,好象还没有释放的意思。”
追溯到关于学习班的最高指示发表的日子,似乎并没有追到源头。专门研究延安时期的学者朱鸿召和我谈起过当时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把人扣下开会学习,不转变立场不放人。他提到1942年10月召开的一次西北局高干会,毛泽东作开幕报告,为了让那些与毛主席不是一条心的人转变过来,会期竟长达88天,不转变就不散会。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立刻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猜测那些被扣下的领导该如何打小算盘:脱离权位越久,自己的影响就越小,被别人代替的可能性就越大。再不转变,想闹二心也没本钱了。



灰牢考略(3)



这个故事使我更进一步理解了事物的复杂性。我们面对的并不是一个界限分明的东西。既然开会学习总要把人圈在某个特定的时空之中,与会者总要暂时丧失部分自由,那么,圈三五个小时是圈,圈三五个月也是圈;小事小病可以请假准假,悠悠万事惟此惟大一概不准请假——在这不间断的连续系列上,拘禁关押与开会学习的分界究竟在哪里呢?这种模糊性提供了一个空间,在此模糊空间之内,可以产生一种合法伤害他人的权力——这可是很有利用价值的东西。
顺便说一句,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学习班这个词尚未流行,但是“学习组”和“整风班”已经出现。韦君宜在《思痛录》中说她的丈夫“杨述被关在整风班里,但天天凌晨要他们整队到无定河边去冒着寒风干活。”韦君宜写道:“整风!整风!毛主席的整风报告说得多么有理,怎么这里却是这样干的?”她说,“天真的我们,还以为这是地委几个人干的,杨述跑到延安去上诉。后来才知道,原来延安的情况比绥德更厉害。”
韦君宜写到的整风班活跃于1942年12月,但这仍然不是尽头。在此之前,国民党已经发明了训导团和训练班之类的灰牢,也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集中关押。
还可以再往前追。我在《清代社会的慢变量》一书中看到(注4),清朝末年,浙江省南浔镇的乡绅自发设立了“洗心迁善局”,将一些不够绳以官法的“故家不类、市井无赖、镇之不逞者”禁锢其中,朝夕巡逻把守,“局之司事者日与之讲说善事”,“锢其身足使桀骜之气不得不消,发其天良使愧悔之萌不得不力”,时间久了,这些被关押的人有了悔改之意,又有亲族来保,再将其释放。看来这已经是很地道的监狱学习班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