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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昏君本纪-第26部分

小说: 昏君本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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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夜千寻不甘不愿地答应着。

他本不服气,但看看那躺在地上的鹰,圆溜溜的眼,恶狠狠瞪人,那个头,也委实身强力壮,父皇说真要扑到自己身上,能不能爬起来,也还真是不好说。

可是,“父皇,您要把它关在哪儿?”

“关哪儿啊?”夜合欢对着瞪他的一撮毛笑眯眯,“它要老实呢,我就把它放我外间养伤,它要不老实呢,嘿嘿……”

他想起囚炙焰寒天那个铁笼,大小正合适。

章太医擦把额头上的汗,鹰的伤翅,已经上好药,只要绑好纱布就行。

扫了眼不动不叫的大鸟,老太医也称奇:“巫大人,真是只雪鹰?还真没见过这么温顺的雪鹰。”

温顺?巫龙吟摇头,你是没见到刚才鸡飞狗跳的场面。

“章太医,包扎的事给我来吧。”

从章太医手里一抽,夜合欢就夺过布条,蹲了下来,看看布条,白布,不错。

一手从鸟头到鸟尾,又从鸟尾到鸟头,前后摸了一遍,一手从鸟脖子到鸟肚子,又从鸟肚子到鸟脖子,上下摸了一把,除了嘴巴没摸,连爪子都没放过。

摸完了点头,结论道:“手感不错。”

那怜香惜玉的摸法,摸得众人无语,摸得鹰王眼冒凶光。

还好有四个人按住,要不,某欢的眼珠子估计就保不住了。

夜合欢其实对包扎这事很拿手,因为前世的弟弟何乐是外科医生。

何乐上医科的时候,曾经把他哥当伤患包来包去的玩。

后来何乐找个老婆,内科,自己开个诊所,于是,他哥又成了他弟媳免费的男护士。

因此,某欢其实很为自己骄傲,俺真是五好青年,当然,那是他鬼魂还没到这里来的时候。

“一撮,呃,小影,你该知道,在这里,你可是第一个有幸被我服务的——鸟,所以,你睁大你的鸟眼看着,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记住啦。”

一边说,一边手下不停,以令所有人惊讶的速度,飞快包好了伤翅,包法简单而实用,手下又轻柔有度,确实很专业。

用完一根布条,伸手又对小春道:“小春,把小翠那条红色丝绦拿来。”

小春狐疑地递过没打完的丝绦,然后,领导又指示,“小春,把它两翅膀都扯起来。”

然后,大家就看见,夜合欢皇帝,手指翻飞,让人恶寒地,把某鹰的两个翅膀根,用艳红色的丝绦,捆到了一起,还在背上,结个漂亮的蝴蝶结。

皇帝笑:“这样又漂亮,又实用,对吧?小秋,去厨房找些肉给一撮毛,小柳,收拾下外间的小书房,把它放那儿好了。”

然后又很有爱心地拍拍鹰头,“一撮……小影,给你绑这个你别有意见,主要是考虑你左边翅膀受伤,只绑一边嘛,是怕你长偏了,这样给你平衡一下,我手艺很好,没弄疼你是吧?次要的原因呢,是因为你这么威武,这么勇猛,我总要以防万一,别让你吓坏小孩子,对吧?”

于是,举世难寻的雪鹰之王,不知是被夜合欢皇帝包扎的手艺感动了,还是因为上述一番疑似谄媚的话激荡了。

总之,昵称小影,外号一撮毛的鹰王,就此沦落为某皇帝的‘宠物’。

并且,在鹰王有生之年,都没逃开被皇帝一家子‘蹂躏’的‘悲惨’结局。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三十三章 夜客1

章节字数:1797 更新时间:091025 09:45

声明:因为连城病得太厉害,鳐的上章居然连发三次,作者又无权删除,所以,鳐只好把‘夜客’这章分成两章发了,以弥补这个错误。请亲们谅解。啊!居然连更三章,真要命!

因为得了鹰王这个稀罕物,因为夜合欢大叔,恰到好处体现了‘慈祥’这词的涵义。

夜国唯一的皇子夜千寻,用他泪光闪闪的大眼,打动了他爹柔软无比的心肠。

于是这晚,夜千寻也赖在帝王的寝宫,因为他要离小影最近。

夜合欢就自己榻上对眼的一大一小,深刻体会了‘郁闷’一词的精髓。

炙焰寒天的血瞳,很少有人敢对视,特别是夜千寻这样的小孩子。

但,夜千寻在冷宫里,整整对着这红眼三年,早已习以为常。

起初的恐惧,在他和母妃试图和他谈话而无果后,他对他们又没有任何威胁,那冷森森的存在感,就被日复一日的无言相处而消磨了。

反倒和红眼对视,成了孩子幽禁生涯的唯一乐趣。

突然出现的父皇,安排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却不见了相依的母妃,也不见了日夜对视的红眼。

似乎是暗夜隐藏的小动物,猛然被拎到阳光下,那种茫然无助,是夜千寻最大的写照。

而今日,如同外面的阳光,父皇突然就站到了眼前,抱着自己的手臂强而有力,挨着自己的胸膛宽厚坚韧,对着自己的笑容温柔无比……

他给我名字,他允许我的请求,他留下小影,他不介意我在他身边……

是不是,这就是爹爹?和母妃嘴里的外公一样?

父皇就是爹爹,爹爹就是父皇,我,很开心,很幸福。

只是,为什么这个红眼也在爹爹的榻上躺着?

爹爹是皇帝,总会有他喜欢的人陪着,母妃是这么说的。

难道爹爹喜欢这红眼?红眼明明是个男的,虽然他也很好看。

夜千寻很狐疑,但他不敢问他爹,毕竟父皇头一天对他示好,他可不愿冒险失去这难得的宠爱。

于是他就爬到龙榻上,对着炙焰寒天瞪眼。

他想用三年习惯的沟通方式,和红眼沟通下,你好端端的宫殿不待,为甚跑到俺爹床上来?

炙焰寒天更不是会解释什么的人,这傻小子一个劲和他对眼,那就对好了,三年的对眼他一次都没输过。

夜合欢看一眼一大一小,在对眼,只好先出去洗刷。

等回来,还在对眼,无奈,我看看一撮毛去,明天记得带给听雨看看,不知他这朵花,喝了俺的‘龙水’活了没?

等摸够一撮毛的白毛,再回到内屋,晕菜了,红眼和黑眼,依然对在一处。

受不了,一手一个,扯住衣领子扒拉开,“千寻,里边睡去,小鸡,外边睡去,我中间。”

‘噗’‘噗’两声吹灭了烛火,不管不顾,直挺挺躺到榻中间,还好这床够大,睡三个人也不挤。

夜千寻平生头一次和父皇睡一起,立刻开心地忘了炙焰寒天,往中间蹭了蹭,直到小小的身体,蹭到中间的温热,才满意地闭上眼。

炙焰寒天却猛地坐了起来,平静无波的声音,幽幽地在黑暗里响起,“欢欢,这么早,我睡不着,你也别睡了,去上面,我弹琵琶给你听吧。”

又是欢欢!又弹琵琶!

夜合欢立刻闭上眼,有武功的人,夜能视物的。

斩钉截铁:“不!我要睡觉!”

“欢欢,这么早,我睡不着,你也别睡了,去上面,我弹琵琶给你听吧。”炙焰寒天重复,一字不漏。

夜合欢咬牙,我忍,“我说,不!”

“欢欢,这么早,我睡不着,你也别睡了,去上面,我弹琵琶给你听吧。”炙焰寒天还是重复,还是一字不漏,语调还是平静无波。

我操!

夜合欢蹭就坐了起来,黑暗里,捕捉到那丝红光,看准目标,一指戳到对面的脑门上。

咬牙切齿,对这一根筋,他实在温柔不起来,“你脑子被驴踢了?大半夜弹琵琶,你不睡,别人还要睡呢!你以为闹鬼呢,你给我睡觉!还有,不许叫我欢欢!”

“欢欢,这么早……”

“卡!I服了YOU,小鸡,你到底想干什么,说吧。”

有气无力打断炙焰寒天的录音倒带,夜合欢‘咚’一声四脚朝天,瘫倒榻上,无语问苍天。

顺便对身边,正咬着被角吭哧的夜千寻嘟囔,“没良心的儿子,要笑就笑吧,看憋坏了肠子。”

他爹这么一说,夜千寻倒很有良心地不笑了,就是小身子一直抖啊抖的。

话说孩子他爹,憋笑能憋坏肠子的么?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三十四章 夜客2

章节字数:1875 更新时间:091025 09:46

炙焰寒天脸上殊无笑意,其实这世上,在二皇兄疏远他之后,很少有什么能是他觉得该在意的,该认真的,该好笑的。

作为炙国暗部头号杀手,让他觉得温暖的,只有血液溅到皮肤的温度。

习惯了彻夜不眠,习惯了孤单一人,突然却发现,这世上,还有个人是自己愿意靠近的,是自己可以放心入眠的。

所以,用他从小受到的教条来论,这个人,在自己还不想放开以前,必须只能是自己的,任何人想占有都不行,包括他孩子——这孩子反正也不是他的。

“我就是想弹琴给你听。”炙焰寒天固执地重复他的要求。

“我,可不可以不听?”夜合欢继续否定。

“不可以。”

炙焰寒天气息越来越冰冷,夜千寻把小脑袋藏到枕头里,枕头上有父皇的味道。

夜合欢倒不是怕他嗜血的毛病,在他眼里,炙焰寒天就是一缺少父爱的任性孩子,啊,当然,还是个艳容殊色诱人犯罪的孩子。

没再容夜合欢拒绝,长臂一伸,熟门熟路就一把揽住某欢的腰身,一阵风似的,卷出了殿外。

等夜合欢站直了,就知道自己又脚踏屋顶了,这个郁卒,想当初,自己干嘛带他上屋顶看月亮来着?为嘛不在大槐树下看看就算了?

然后,在看到白衣飒飒人怀里,那把古董级的琵琶后,夜合欢欲哭无泪,我这都惹着谁了我?

两个人挨着坐了下来,秋夜里其实很凉,尤其某欢刚洗浴完,只着内衣的时候。

但在受凉和断魂两个选择中,夜合欢还是毅然选择了受凉。

因为炙焰同学的琵琶一绝,实在是能让人魂都断了,他又不好意思打击他,还得表现出对他‘高超’的音乐造诣的佩服,我容易嘛我!

眼一溜乌漆麻黑的夜色,最显眼的,就是小鸡一身白衣。

“小鸡,寒天兄弟,等等再弹,问你个问题。”

“嗯。”琵琶横在怀里,指尖轻拨,‘铮’的一声微响。

“以前,不管晚上还是白天,你都是这一身?”

时代不同了,干杀手这营生的人,爱好也不同?想着龙吟那一身永远不变的玄衣,似乎确实是不同的。

“……是。”炙焰寒天沉默一会才轻声应。

看他沉默,一副难言之隐的模样,夜合欢也不想再问。

一时只闻风动树梢,秋虫啾啾,除此,整个帝宫都很安静。

夜合欢刚想说下去的话,却敏锐地感知,四周空气微微波动,同时,也察觉身边的炙焰寒天也立刻紧绷了身体。

“出来!”炙焰寒天轻声叱道。

能躲过无数侍卫潜到‘晏德殿’的人,绝对不是泛泛之辈。

夜合欢屏气感知对方的位置,从他开始拳击锻炼,就发觉这身体的潜力,精力无穷,手脚灵活,腿脚有力,甚至连耳目,都是敏锐犀利的。

这自然该归功于这原来身体的潜力了,刚才和炙焰寒天几乎是同时有感觉的,虽然还比不上他有内力的人,但反应也不差了。

由此终于可以确定,原来的夜合欢,也是练家子,想何总那时,还是几百度的近视眼呢。

跟前树梢一动,一道黑影飞快地掠了出来,堪堪落在距二人十几米的屋脊上。

看清来人的打扮,夜合欢笑了,黑衣黑鞋黑面巾,就露两眼在外面,这才不愧为杀手。

所以说,不分黑白天,都穿白色衣袍的单细胞杀手,举世也就炙焰寒天这一只了,算不算珍稀动物?就跟那一撮毛似的。

本以为会目睹武侠现场版,只是没想到黑人居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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