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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

昏君本纪-第133部分

小说: 昏君本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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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你这是砍人,还是切菜呢?那里学来这么笨得刀法的?”

刀锋轻啸里,他小老婆的挪揄,夜合欢听得清楚,忙里偷闲道:“这么厉害的刀法怎么就切菜了?此乃夜家家家传绝世刀法,一般人捞不着看,今儿你可算是很荣幸了。”

“嗤,”从牙缝里鄙视一声,寒天挑着细长的眼,道:“是夜家家家传的菜刀刀法吧?”

“哎,小鸡,你这是污蔑知道不?”夜合欢‘唰’‘唰’两声,硬是把弯月刀耍的没个章法。

“嗯,我污蔑你,有本事,呐,你把那朵最大的红花给我削下来看看。”寒天红眼泛着水光,溜了下周围,看上了不远处,一朵开的正艳的红花。

红花朵很大,花瓣叠叠,独秀于满地绿草,那距离,用现在的眼神看,也不算很远。

“没问题,你可看好了!”

拿一只眼吊了下角度,觉得三点一线没问题,夜合欢催动右臂的力量,‘嗡’一声,弯月刀就打着旋地,直冲那朵红花而去。

于是,弯月刀直愣愣没入了石壁内,惊起黄花一朵。

“嗤!果然好高明的夜家刀法。”炙焰美人在看见黄花从刀柄下站出来,扶着垂下的发丝,笑得酒窝深陷。

“……”夜欢看着黄花惊魂未定的脸,扫一眼石头缝里的宝刀,再扫一眼迎风招展的大红花,纠结了。

卷四 第一六五章 条约

夜合欢一直觉得,自己是很稳重,很成熟,很深沉的人。

当热,偶尔幼稚痴呆那么一次半次,只说明他乃一介凡人耳。

只是,在确定知道,就在眼皮底下,存在着一条走出绝地之地的路之后。

他突然对自己的成熟稳重,等一系列优点,没有了把握。

那心情,就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归心似箭,或许还有,心急如焚。

不是他耐不得寂寞。

不是他经不起等待。

更不是他,不满足于余生只得寒天一个陪伴。

他只是,改了过客的初衷,舍了前世的记忆,深了今生的牵挂。

不想拱手相让,那个素淡容颜,深刻入骨的人。

起过放手的念头,只是尊重他的选择,却不是自怨自艾擅自独断。

也不想不战而退,皇权富贵虽是过眼云烟,却总不愿,让那个冷清淡漠的人太过失望。

既是责任,既是牵挂,那又怎能甘于绝地平淡。

心里亟不可待,却依然保持着脸上一贯平淡的表情。

一来他很明白,连之寒整整一年半的搜寻,都没有找到的出路,他想一天或几天内就找到,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二来,寒天拿了飞花集和弯月刀法,正用他的‘血刃’比划的起劲,顺便还兴致勃勃指点下他的菜刀刀法,一副乐不思蜀的摸样。

从一派温雅淡然里,看出他眼里急切的人,却是依羚,这个越来越沉默的少年。

而其实,依羚一身男子衣衫,黑发高束,胸部平坦,喉结虽不明显,细看却是有的。

可在某欢眼里,未曾在意是一原因,还因为根深蒂固的第一印象,依羚,仍是女娃娃一枚。

捣着草药,依羚注目着一边坐着的夜合欢,彼时夜合欢正看着耍刀的寒天出神。

轻轻走过去,坐到他身边,看着他的侧脸,道:“夜合欢,我们在此地已经呆了半个多月,你有没有,很想出去?”

果然还是女人心细,某欢这么感叹,回头笑道:“你就不想出去?依侬的安全你不也是很担心?”

我是担心,但出去就再也不能如此朝夕相处,那我愿意永远不出去,下意识咬了咬唇,依羚垂眼道:“依侬不会让我担心,有奥古玛会帮她。”

“哦?”夜合欢意外地看了她一眼,记得刚到夜宫的时候,这小姑娘是很依赖她姐姐的,经过这次生死之变,小姑娘成熟不少。

十六岁的少女,加之一副我见犹怜的水嫩模样,夜合欢看着人家的眼神,就有长辈般的慈祥,“能早点出去自然最好不过,可目前却是急不得的事。”

这慈祥的眼神,看在依羚眼里,却是止不住的酸涩上涌,何时你才会,用看那红眼妖怪的眼神,看我一眼,只一眼,就足够。

“他有什么好?”语气里并不掩饰醋意,看着寒天的眼神有直接的厌恶。

还是小孩子,夜合欢淡淡一笑,抬眼看着青山绿水间,那身子妖娆,发舞清风,红衫似火的人,眼神立时就温柔起来,“他的好,自有我知晓就行。”

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眼神,更让依羚气梗,不由整个恼恨起娲族来,妖族的人,个顶个都是妖孽,罪讨厌就是这个红眼妖怪。

看着远处的炙焰寒天收起兵刃,依羚端着捣好的草药,站起身,无法把炙焰寒天怎样,把炙焰静湖怎样却是可以的。

恨恨踩了一脚夜合欢身后的一丛红花,就好像在踩那红眼妖怪,道:“你就是被那妖怪给蒙了心。”然后气哼哼走远。

夜合欢对小女人形之于外的嫉妒,只是摇头一笑了之,起身迎向走来的寒天。

“欢欢,那死女人和你嘀咕的什么?”寒天老远看到依羚坐在他的欢欢身边,就赶着把最后一招记下,赶紧过来,他可不要和个女人争欢欢。

“呵,”看着寒天淡红的眼瞳里的认真,夜合欢忍不住笑,“你管她说什么,你只要知道我说什么就行。”

“那死女人,那么刁蛮,敢说我坏话,非宰了她不可。”寒天皱了下鼻头,硬是把艳丽的脸蛋皱成可爱的模样。

忍不住凑过去捏了下那细瓷般的脸颊,手感真好,嘴里不在意道:“小女孩嘛,任性刁蛮是天性。你练了觉得这秘笈怎样?不是假的吧?”

提到秘笈寒天就来了兴致,红眼闪闪,“自然再真不过了,弯月刀法还在其次,最绝的就是这飞花集,和我的‘血刃’配合起来,简直妙绝。”

眉飞色舞的炙焰寒天,熠熠的狭长红瞳,微挑的眼角,长长的睫,顾盼间,风情流动,嗯,有相公滋润的美人,果然就是不一样啊不一样。

寒天说完感想,却没听到夜合欢的表扬,反而那双杏眼闪着可疑的水光,不由伸手,学着连大侠‘啪’的一声,赏了一个爆栗在某欢头顶。

“呃,天天你干嘛打我?还这么大力气。”正荡漾的某欢吃疼,伸手揉着脑门,并一点不吃亏地,顺手把美人劲瘦的腰身揽到怀里。

寒天也不挣扎,他很喜欢靠在他怀里,夜合欢的胸膛不是很强壮,心跳声却很有力,嗯,那双手臂也很有力。

把额上细微的汗珠擦到他胸口,五指摆到他腰侧的嫩肉上,作势欲掐,“那你刚才想什么了?”

“我想啥你不知道?”可不敢明说想你滑溜的皮肤,和那包容我的红艳小嘴,腰侧的爪子可正等着下手呢。

“夜合欢,”炙焰寒天突然从怀里挣开,站直,明艳的脸蛋严肃起来,“从今往后,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小鸡这么严肃说出来的事,指定是一根筋的事,夜合欢很有预感,很配合地把脸色严肃起来,点头,“好。”

哪知,人家炙焰美人的一件事,那可是林林总总,并且那爱娇的要求,跟河东某吼得经典台词有一拼。

炙焰美人道:“第一,从今往后,你不许骗我,要保证对我讲的话都是真心真意。”

“我从来不骗人,当然更不可能骗你。”

“第二,你要一直对我这么好,若有天敢对我不好,别等我动手,自己了结。”

“嗯,除非你不再需要我对你好,否则,我会一直这么对你,一辈子。”

“第三,你虽然武功不怎么样,但也保不准象那次那样,用拳头打我,你若敢再那样欺负我……”

以唇封缄,“……再也不会,即使你先动手,我也不会对你放手。”

“先放开……还有第四,你和那白头发老头,我知道你总是扔不下的,我也就可以不管,但你若敢再招惹女人,不管是谁,就算那个丑八怪皇后,我也照样能弄死她,顺便切了你!哼!”

“呃,我不会去招惹女人,但是,假如,只是假如,那女人非招惹我呢?”比如依羚。

“哼,那也照样按此办理,你要不对她们抛媚眼,她们能看上你吗?”

“……我对你抛媚眼都来不及,哪里还有空对女人抛……成,我答应,您接着说。”

“第五,你不管做什么,想什么,我都要第一时间知道,若敢瞒着我,小心狗命!”

咋越说越不地道了呢?唉!“好吧,只要是你想知道的,必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直说到你烦为止。”

“嗯,第六……忘了,一会儿想起来……再和你说……该死的……欢欢……”

红唇终是被擒住,两厢追逐里,红瞳渐渐氤氲,就不得不忘了第六、第七……

只要在你眼里,我是最特别的那个就好,并把这特别从眼到心,永世不忘就好,这就是幸福,对不对?

延绵绿草,花如繁星中,青衣与红衣紧密拥吻的画面,无所顾忌,肆意张扬,却又美得如诗如画。

连之寒一身黑女,站在山洞口,静静看着这幅画面,眼里,悲伤如水般泻出,湮没了一张俊朗的面容。

奕辰,若你我当年,在这般青春年华时,也能似他们,什么都不顾,什么都不想,是不是,也会这样幸福?

为何不能呢?怎么不能呢?连之寒一直什么都不顾,可巫奕辰却什么都要想,家,国,百姓,人言。

二十年的时光,弹指之间,成全了你的功成名就,残缺了我此生痴念。

奕辰,奕辰,在我远走之后,你可曾,有一份思念?

第一百六十六章:探路

寻找出路的过程,是个实在前途无亮的过程。

偌大的一间石室,约有五十坪左右,除了满地破烂外,就简简单单四面石墙,四四方方一块石地。

出口?没有。机关?鬼知道在哪里。

坐在地上,一本一本收拾破书的夜合欢,眉毛深锁,他不得不严重怀疑连大侠的话,关于他当时是被老色狼从这里扔进来的话。

很想去问问连大侠,会不会其实当初你是被扔到往生湖里,然后自己爬上来,找到这个狗窝的,如今你怕丢范儿,没对我们说实话。

以连大侠严重表里不一的形象,这,太有可能了!

看了眼和大黄一样的姿势,匍匐在石地上,正聚精会神寻找机关的黄花,夜合欢道:“黄花,你的工作先由大黄接着干先,你去找连之寒,问他个问题去。”

黄花擦了把灰扑扑的脸,坐了起来,找机关跟抓虱子似的,真是,遇到何大,生平从没遇到过的事,算是遇个齐全。

“问什么问题?这个时辰,连恩师一般在山坳里和依羚采药,打扰他会生气的吧?”

“生什么气,他比你还想出去。问他当时到底是不是真的在这洞里,会不会是他记错了,其实是被人扔进往生湖里的,就和我们一样。”

“……”这问题,何大,您这是打定主意想让我去送死不成?黄花无语地看着他何大。

本来被主人强迫趴在地上,寻找传说中的机关的麒麟犬,见黄花坐了起来,以为今日就收式了,赶紧匍匐着前进。

扭着屁股,一直前进到夜合欢脚边,把毛茸茸的大脑袋搪一他脚踝上,‘’了个响鼻,心满意足打起盹。

夜合欢是光着脚坐在地上的,狗窝里啥都有,就是没有靴子和鞋。

他的靴子在掉下此地之前,就已经破了口,为保证出狱后他不至于赤脚走路,他爱惜那双破靴子,就跟爱惜他眼睛似的,能不穿就不穿。

基于同样的理由,甚至连大侠,都不同程度爱惜起了自己的靴子,赤脚而行,在绝谷之地就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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