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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部分

前妻成新欢-第175部分

小说: 前妻成新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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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向锦芯一直不敢告诉她哥,其实当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有一瞬间是窃喜的。
向锦芯轻轻地垂下头,下意识的咬了咬唇,别过脸道:“她出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向锦笙摇了摇头,自嘲的轻笑了两声,“都离开了,都要离开我了,真好……”
“哥……”向锦芯挽住他的手臂,一点一点收紧自己的力道,向锦笙却紧紧地盯着她的脸。
向锦笙抬手抚了抚妹妹的发顶,幽幽地道:“芯芯,我要回一趟总部,顾以宁在米兰出事,我一定要回去看看她。”
“哥!”向锦芯有些生气的拉住他,“你为什么要去看那个女人?你还记不记得妈是怎么离世的?你……”
“向锦芯!”向锦笙愕然的打断她,眼里有惊异也有失望,“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是非不分,记仇善妒?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锦芯愣了愣,慢慢的松开了他的手臂,若有所思的抚上自己的脸颊,是啊,她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
是从和苏慕城分手之后么……
向锦笙轻轻地叹了口气,绕过办公桌取了一份必要的文件塞进包里,“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我应该很快就回米兰了,我这次去米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之后公司的事全都交与你负责,你自己也为将来好好打算一下。”
他收拾的差不多了,拎起自己的公文包正准备离开办公室,向锦芯却在他的背后叫住了他。
“你是不是爱上顾以宁了?”
她的声音很冷,带着抵触和质问,仿佛面前的人已经不是她的亲哥哥,而是一个同她势不两立的敌人。
向锦笙微微侧脸,用余光看了看妹妹愤然的双眼,没有给出任何回答,径自关上办公室的门离开了。
玻璃制的门打开又关上,向锦芯看着哥哥离去的身影,一点一点的蹲下身,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身体,小声地哭了起来。
为什么,她到最后一刻,还是什么都留不住?
沈亦晨是一定要和郁欢在一起的,这个信念坚不可摧,无法动摇。
可关键就在于,郁欢那边要如何突破。
上一次她提出了让他追她,他也追了,花也送了,郁欢却手一挥,送了他三个字。
不!通!过!
理由很简单,沈总追妻的方式很奇葩,他所谓的追……就是开着他的车,追着郁欢的车跑了整整一个多小时。
郁欢的手指直往他的额头上戳,你见过这样追女人的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看电影去学会不会?看书去学会不会?
反正不追到她满意,什么复婚,女儿,都成了他的白日梦。
追女人,无非就是一个制造浪漫的过程,沈总开始绞尽脑汁的想一些浪漫的事,也很费心思的上网去查了很多,可是那些别人认为浪漫的,在他看来都很白痴,也很小儿科。
比如什么摆蜡烛,在街心公园的大屏幕上表白。
且不说郁欢不接受,就是她接受了,他日后不被童非那几个魂淡数落后半辈子,他都不用活了。
最终他接受了静言的建议,从小处入手,攻女人要攻心,细节决定爱情。
沈亦晨的小手段来的很细致,他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习楷书,写得一手好行楷,字体潇洒豁达,尽管郁欢也写得一手好字,不过她更善于写软笔,蝇头小楷才是她的长项。
对于郁欢来说,情书,是她情窦初开的时候,最希望得到的东西,那仿佛是她少女时代觉得最能代表爱情的物件,然而这一天却来的太晚,延迟了十几年。
她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是夹在文件夹里的,助理把文件夹递给她的时候,嘴角带着小小的笑意,郁欢只当是小助理正处于热恋时期,也没有过多的去在意,可是翻开文件夹,里面却滑出一封信。
信纸是浅黄色的,上面带着淡淡的清香,郁欢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很熟悉的味道,她想了许久才恍然,那是沈亦晨办公室里清新剂的味道。
信封上并没有写任何内容,郁欢蹙着眉,对着那封信翻来覆去的仔细看了几遍,又拿着小手电筒照了好半天,才确定没事。
她是被安妮薇那件匿名的包裹吓怕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防不行。
郁欢用美工刀划开信封口,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纸,上面有一句很简短的话。
那时候我们太年轻,又骄傲,完全不懂得如何卑微的去爱别人。而我们渴慕并需索着对方。大概只因那时我们的内心,有那么多温柔需要释放。
他的字一向都是她熟悉而又渴慕的,尖锐有力,带着他与生俱来的倨傲与狂肆,在年少那惊鸿一瞥之后,其实她就记得了他的人,后来也记得了他的字,而这一记,就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这句话她听过,是小说《八荒》上的话,然而却完完全全的道出了沈亦晨的心声。
郁欢细细的抚着纸张,其实她想的情书就是这样的,简单,明了,没有那么多的黏黏腻腻,只是诉说对方的心声而已。
她把信悉心的几折叠好,放回信封,又找了一个很精美的盒子将它装起来,这是她收到的第一封情书。
沈亦晨一直没有和她说过给她写情书的事,可是却定时定点,每天都会有一封,信的内容很简短,可能是一句台词,可能是一句名家的话,也有可能是他实实在在的心里话。
他不会肉麻的写多么爱她,也不会肆意的信口开河去给她许诺未来,仅凭着这些小段子,就将自己全部的心意都叙说给了她。
他知道郁欢是喜欢的,她向来都是内敛矜持的,自然也会喜欢女子都向往的风月,只是她更喜欢这样平淡的情感。
转眼间盒子里的信已经攒了好几封了,他写情书追老婆的举动,算是被郁欢通过了。
和沈亦晨想象的没有什么出入,美国那边,评论官已经认罪,只是中国这边还没有抓到乔乾,无法彻底还给郁欢清白。
乔乾成了沈亦晨心上的一根刺,一根一定要拔掉的刺。
向锦笙告诉了郁欢顾以宁出事的消息。
两个人是在咖啡厅见面的,在向锦笙上飞机之前,一个简短的见面。
郁欢如愿在向锦笙的脸上找到了一丝焦急,虽然她一直都不知道顾以宁和向锦笙之间,有怎样的恩怨情仇,可是她能感觉到,对于顾以宁,向锦笙有着一份很纠结的感情。
沈亦晨本来是不愿意她来赴这个约的,谁知道向锦笙那个混蛋走之前会干什么,他不放心。
郁欢只是笑着安抚他,向锦笙是要回米兰了,他不确定这一走,什么时候还能见到郁欢,所以才会来见她的。
赴约就赴约吧,可是走之前,沈亦晨拉着郁欢狠狠给了一场警告。
后来他总会在欢爱过后抱着她,在她的耳边喃喃低语,欢欢,再生个女儿吧。
她累的睁不开眼,只好迷迷糊糊的应着,好,生女儿,生女儿……
其实她也很想要一个女儿,可是很奇怪,他们做的次数不算少,可是她却迟迟没有消息。
她不敢去医院检查,那个地方总是能给她胡乱的说出来点什么,她信不过,更重要的是,她怕听到什么无法接受的话。
她就只好这么拖着,一直在想兴许哪一天突然就有了怀孕的迹象了。
一场极尽彻底的欢愉,折腾的郁欢浑身虚无,他抱着她要了两次,每一次都深深地埋入她的软窝,狠狠地冲撞着她的极限,而每一次他也会将自己全部都释放在她的体内。
他将她抱回床上,轻柔的替她擦身子,却也霸道而强硬的警告她。
话无非还是那么几句,你是我的女人,不能跟他走,你如果再跟他跑了,我这次一定狠狠地把你抓回来,让你无路可逃。
可是她也没想跑啊……
和向锦笙约定的时间在下午,可是因为沈亦晨所谓的“甜蜜的惩罚”,她整整的迟到了一个小时。
他还要上飞机,郁欢被沈亦晨这么一弄,给人家耽误了一个小时,如果误了航班,她又要欠下一个人情了。
向锦笙倒是没什么,依然是平和而朗润的笑着,可是郁欢脖子上那清晰而又新鲜的吻痕,无疑给了他一记重创。
他是想过要放弃的,也在试着去释然,可是爱情是一件根深蒂固的事,它在你的心里发了芽,生了根,现在你想要连根拔掉,怎么可能不是连皮带肉的疼?
他给郁欢点了玛奇朵,很甜的咖啡,可是郁欢很喜欢喝,他也一直记得。
他的细致郁欢都看在眼里,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她连一句“谢谢”说出来都是尴尬的,唯一能做的就是装作视而不见。
把一个人对你的感情装作熟视无睹,真的是残忍又无奈。
白色的咖啡勺轻轻地搅着咖啡,郁欢一直低垂着头,向锦笙看了看柔静的侧脸,许久才温温地说:“我要回米兰了,总部那边也需要我处理一些事。”
郁欢的手顿了顿,抬起头看着他,半晌后才讷讷的点头,“应该的。”
她现在总是觉得这样的相处有些尴尬,她已经不像以前那样,那么了解Caroline的行政事务,他说什么,她也不是很清楚,只能点头或者摇头来回应他。
向锦笙抬手为她拢好耳后的碎发,脸上依然是不减的笑意,其实他叫她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想最后再看看她而已。
“对不起,回了米兰,我就不能再介入你被诬陷的案子,以后也就不能再帮你……”他满眼的歉疚,仿佛做了什么他对不起她的事一样。
郁欢有些惶恐的摇头,“没什么的,亦晨那边会帮我调查,你也很忙,只管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就让我的名字,从你的生命里剔除吧。”
他是做了全部的准备,把她的名字狠狠地刻在自己的心上,想要永世不忘,可是她轻而易举的一句话,就摧毁了他全部的坚持。
其实他也清楚,自己的坚持在很久以前就成了她的困扰。
向锦笙有些自嘲的笑了笑,自我安慰道:“我一直想要给你一个最后的离别,现在想想也没什么用,以后其实还是会见到的,米兰的时装周和珠宝展很多,你终归还是要去参加的,其实我们还有很多相遇的机会。”
他说的的确没错,郁欢也附和着点头,脸上是恬静的笑,“其实我之前就说过了,说过了再见,就一定会再见,我们是朋友,你无须担心这个。”
可是他还是会担心。
Daniel的电话打来的时候,他们的谈话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车已经停到了外面,向锦笙站起身,郁欢也跟着站起来,两人很平静地面对面,不像是分离,倒像是一对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向锦笙最后看了她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笑着说:“那我就走了,祝你……幸福。”
他到底是说不出来,祝她和别人幸福,在他心底,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也是可以给她幸福的。
只是她不需要而已。
郁欢点头,“一路顺风。”
停顿了一下,她却又道:“不要让一个爱你的人等太久,不会有人一直站在你身后等着你的,有时候你觉得时间很长,享受惯了别人的感情,可是或许哪天太阳依旧东升西落,可是那个人却已经不会再等你了。”
向锦笙静静地看着她,他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她是指顾以宁。
地球永远不会为一个人而停止转动,也没有一个人离开另一个人就会死的。
他听从的点头,他也明白,他终归是要开始另一段生活的,又岂能一直对她殷殷切切?
这一次不再需要拥抱,郁欢目送着向锦笙离开,看着他坐上了车。
或许很多年之后他再回想起她,也不过是一笑而过吧。
她忽然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话,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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