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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经济史的趣味-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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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完全没有被低估,不是采贬值政策来刺激出口。
第五项是我认为最有力的证据,对比重要产业的三项数值:生产额、出口额、进口额。以汽车业为例,日本在1950年代初期,就开始生产汽车,数量增长得很快。到1958年左右才开始外销,数量也增长得很快。在进口方面,在1950年代初期有少量进口(工业用车为主),1958年时就几乎不进口了,1960年代才再度进口,数量虽有增加,但远少于出口的数量。汽车业是个显著的代表:在国内市场增长之后,才开始出口。
这种情况在机车、钟表、机械工具、电视业表现得更明显:国内大幅生产的时间与大幅出口的时间,在机车业是相差10年,钟表业差13年,机械工具、电视都差8年。这几项产业都是日本在国际市场上的强项,但毫无例外地,都是国内市场比国外市场更早成长。
这种时间的落差,在上述的「传统产业」很明显。1970年代起的「新兴产业」,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兴起的「时间落差」,就明显缩小了。电子计算器、复印机、电视屏幕、传真机这类产品,都是在国内市场兴起之后两三年内,就在国际市场上大放异彩。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有两点相同:国内市场较早起步,国内需求大于国际需求;但有一点不同:新兴产业占总出口金额的比例并不高,197090年间只占出口总值的4%。
上述的五项证据,支持Ohkawa与Rosovsky在1973年发表的见解:日本的出口成长率很高,是因为日本的经济成长率很高;而不是因为出口的成长率高,才导致经济的成长率高。

参考文献
Boltho; Andrea (1996): “Was Japanese growth exportled?”; Oxford Economic Papers; 48:41532。
Ohkawa; K and Henry Rosovsky (1973): Japanese Economic Growth;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为什么犹太人会被抄家?





中世纪的西欧,时常有犹太人借钱给国王之后,被赖债、抄家、驱逐的故事。英国的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法国的菲利普四世(Phillip IV,12681314)都做过这种事。有了赖债和抄家的恶名,还有谁敢借钱给国王?为什么国王会做这种杀鸡取卵的事?精明的犹太人,为什么还愿意拿自己的财富,换取被抄家驱逐的风险?

被恶意丑化的犹太人
纳粹对犹太人的驱逐,是灭绝性的;中世纪国王对犹太人的抄家,是选择性的(针对特定家族)。国王缺钱向犹太人借款,基本上是互利的事,有借有还才能长期共生,为什么古今中外的抄家事件,受害者都是亲信大臣或密切往来的富商?
以中国为例,明朝万历皇帝抄了他童年玩伴太监冯保的家,据朱东润《张居正大传》第14章说,「在查抄冯保家产的时候,得金银一百余万,珠宝无数,神宗开始领略查抄底滋味。」首辅内阁大学士张居正逝后,万历皇帝也抄了他的家,还把他儿子下狱。「居正兄弟和诸子底私藏,都搜出来,一共得到黄金万余两,白银十余万两。这是很大的数量,但是问官们还不满意,他们重行拷问,要张家招出寄存宅外的二百万银两,…」
犹太人为什么要贷款给英国国王?赚利息是基本目的,更重要的是希望国王保护他们的财产权。结果呢?历史一再显示:开始时,国王有礼貌地向犹太人借钱,也依约定还钱,就像万历皇帝请张居正当他的启蒙老师一样。几十年之后,皇帝对张居正的严正与权势起了反感,英国国王发现犹太人长期吸了太多的血,最后的结果都一样:抄了「金主」(犹太人)的家,也抄了「太子太傅」(张居正)的家,果然是伴君如伴虎。
为什么中国皇帝和英国国王,都会做这种忘恩负义的事?为什么杀鸡儆不了猴?原因很简单:有谁能(敢)阻挡?况且四周不知早有多少人,对张居正和犹太人深怀怨恨,必欲除之而后快。国王向犹太人借的钱愈多,心里就愈不舒服;等到哪一天觉得还不起,干脆找个罪名把金主杀了。从权力不对称的角度来看:黑道老大向我借的钱,我也只能礼貌地暗示,我敢明白催讨吗?
为什么英国的爱德华一世,会做杀鸡取卵的事?因为他找到另一位重要的金主:意大利的金融商人。意大利人不只是贷款的金主,他们还向英国买羊毛、付关税。1290年左右,犹太人已不是爱德华一世的重要金主,国王想到过去被犹太人敲过大竹杠,现在已另有金源,旧恨涌上心头,就把无力反抗的犹太富商抄家驱逐了。法国的菲利浦四世,对Templar(圣殿骑士)也下过类似的毒手。

英国的爱德华一世
难道犹太人不会团结起来,要挟不再贷款给国王吗?放款收利息时,他们之间是竞争性的,国王一方面利用他们的竞争关系,支付较低的利息;二方面在抄家时,也不是全部扑杀,而是选择性地抄几家,然后对从前没做到国王生意的犹太商人示好。这种手法一方面可以让这群鹅持续生蛋,二方面又可挑出最肥或最讨厌的鹅杀给大家看。
法国的诺曼底公爵(Duke of Normandy,又称为William the Conqueror),在1066年侵入英格兰,称为Norman conquest of England(诺曼征服)。这次征服使英格兰受到欧陆的影响加深,改变了英格兰的文化与语言。在此之前,英国没有犹太人,他们是在诺曼征服的早期来到英国,在非犹太小区内只准从事借贷业,并受到国王的保护。亨利三世时(121672),对犹太社群课「没收税」(confiscatory taxes)。爱德华一世延续这项政策,在1290年反犹风气大盛时,把犹太社群驱逐出英国。
以下是1066年(诺曼征服)至1290年(大驱逐)之间发生的事。亨利三世在对犹太人抄家之前,先对犹太人课重税,约占全国总收入的17。要课到这么多税金,国王必须先保护犹太社群,允许他们的资金大幅成长,协助犹太人收回所贷出的资金。具体的做法是在1190年代规定,所有的贷款都必须向当局登记,这有两项好处:保障犹太人可收回贷款,国家方便向犹太人课高税。
开始时,犹太人只借钱给平民百姓,范围几乎遍及全国。三、四位住在伦敦较有规模的犹太商人,和贵族阶级有资金来往,其中有一位更大户的犹太人,开始借钱给皇室。利息有多高呢?通常以每英镑每星期付几便士的形式交付。每镑有240便士(1镑有12先令,每先令有20便士 = 12 x 20 = 240),如果每镑每星期付1便士的利息,等于是年利21。66%(这不是复利,因为犹太人不准收复利)。
当时犹太人所收的年息,介于21。66%和43。33%之间;在特殊的情况下,会高达60%或甚至87%。同一时期,南欧的行情就低多了:意大利约在23%至37%之间,西班牙是20%。英国在此时期的通行利率约是43。33%,也就是每镑每星期要付2便士。在这种不合理的高利下,金融市场只要出现新的资金管道,犹太人就立刻被排挤。
最早出现的竞争者是意大利人,他们在欧洲各地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建构了复杂的政治与经济网络。意大利人在1223年左右,开始进入英国市场,到13世纪中叶时已经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意大利Lombard地区的金融商人,在理查德国王(Richard,118999)和约翰国王(11991216)时,已经开始贷款给皇室,到亨利三世(121672)时,贷款金额开始大幅增加。
皇室对意大利金融商人的态度相当不同:贷款时不需强制登记,也就是说,日后不需课税,也不必担心会被抄家驱逐。有人说这是因为宗教上的歧视:意大利人是基督徒(Christian),而犹太人不是。如果犹太商人改信基督教呢?不行,国王会没收改宗者的家产。
为什么皇室要抄犹太人的家?最常见的说法是:因为打仗需要一大笔钱,在严重缺钱情急之下,被逼得剖开唾手可得的「大扑满」(犹太富商)。犹太人长期放高利贷,早已累积深厚的民怨,谁曰不可杀?抄没有国家保护的犹太人最省事,难道皇室会向国家富强的意大利金融商人下手?英国驱逐犹太人之后的16年,法国卡佩王朝(Capetian)在1306年,也对犹太人做了同样的事。
法国的犹太人数据较缺,但基本状况和英国类似:皇室希望犹太人提供资金,一方面活络资本市场,二方面可增加税收,这是找鹅来下蛋。如果皇室找到另一批鹅(意大利的金融商人),就开始讨厌犹太人。一旦发生战争需钱孔急,就把原先会下金蛋的鹅宰掉,来填补钱坑的深渊。犹太人借钱给皇室是一种共生关系,英法两国例子都显示:这种关系不能共患难。没有国家的保护,犹太人注定是刀俎下的鱼肉。

参考文献
Barzel; Yoram (1992): “Confiscation by the ruler: the rise and fall of Jewish lending in the Middle Age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35(1):113。
Veitch; John (1986): “Repudiations and confiscations by the medieval stat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46(1):316。

20为什么阿米许人的经济表现较差?






「阿米希人(Amish)是美国和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群基督新教再洗礼派门诺会信徒(Mennonite),以拒绝汽车及电力等现代设施,过着简朴的生活而闻名。阿米希是德裔瑞士移民后裔组成的传统、严密的宗教组织,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们不从军,不接受社会福利,或接受任何形式的政府帮助,许多人也不购买保险。大多数阿米希人在家说一种独特的高地德语方言,又称为宾夕法尼亚德语;而所谓的「瑞士阿米希人」则说一种阿勒曼尼语的方言(他们叫它「瑞士语」)。阿米希小区分成若干个团契。本条目主要介绍保守的、旧教条团契。新教条团契使用汽车和电话,但是他们也自认是阿米希人。」(引自「维基百科」)

阿米许人
2006年10月2日《中国时报》A14版报导:一位送牛奶的货车司机,疑似为了20年前的儿时宿怨,携带大批枪械,闯进宾州蓝卡司特郡巴特镇的阿米许小区,在只有一间教室的小学,射杀11名女生,其中5人死亡,凶手举枪自尽。这件「屠杀案震惊全美国,而阿米许社群与世隔绝的生活和教育方式,也再度引起外界的好奇。」
阿米许的起源,要从16世纪宗教改革初期说起。基于对旧教会腐败的不满,在瑞士的苏黎世发起「再洗礼教派运动」(Anabaptist movement)。其中以Menno Simons领导的门诺教派(Mennonite),发展为势力最大的一支,主张将宗教信仰实践在单纯朴素的日常生活中。到了17世纪末,门诺教派中有一位Jacob Amman,带领一批信徒自立门户,自称Amish或称「阿曼门诺」。主要分布在瑞士、德国和中欧某些地区,主张回归俭朴生活,与现世做更严谨的隔离。
18世纪初,阿米许信众受到宗教迫害,分两批(1700年代与181560年间)逃往美国。最初落脚在宾州,之后逐渐散布至爱荷华、密西西比、印第安纳、伊利诺、密西根。他们的外观很容易辨识:成年男子穿黑衣留长须,女子把长发挽成髻,着深色连身裙。
现代的阿米许人,仍然保留传统的生活方式,经济方面的成就,自然比不上一般美国人。如果回溯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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