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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麻辣富豪-第4部分

小说: 麻辣富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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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刺激了他?

那见鬼的“张大哥”吗?

这很奇怪,他跟莫荳莲之间又没有感情,他为什么会对她崇拜那个张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优秀吗?所以当她一直称赞姓张的,又对联通环球的对手台宝集团一脸倾慕,他就受不了了。

总之,他已经把莫荳莲带回来了,他也告诉她,他永远不可能签那张悔约书,因为他不想一辈子活在内疚里。

既然不想签悔约书,那么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证书”。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这个世界上有种关系叫离婚。

没有人规定他不能跟莫荳莲离婚。

他认为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可以给莫氏夫妇一个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莫荳莲的生活,因为离婚后,他打算给她一大笔赡养费?!至少两亿起跳,他认为这是她应得的。

“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辜至俊在酒柜前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发烧,刚刚还服过药,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会大惊小怪很久。

但管他的,家里要有喜事了,这件事虽然透着古怪,但值得喝酒庆祝一下不是吗?

哈,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会自己走进礼堂,而且对象还是个……呃,恕他直言,对象还是个小美眉。

在美国时,他不是跟那个叫凌子珊还是凌芷珊的合伙人走得很近吗?她看起来很知性,他觉得还颇适合至酷这类型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认为这件事最高兴的一定非他爸妈莫属了,他们一直催促他们五个人结婚,但他们都当是耳边风。

眼看着人家台宝集团的公子千金们都纷纷步入了礼堂,他们很怕辜家会在他们手上断了香火。

现在好了,至酷要结婚了,应该叫林伯放串鞭炮庆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还没收拾好心情,语气有点烦躁。

他很少这么狼狈,觉得自己被那对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妇将了一军。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他们根本没有要求他回报,是他坚持要回报他们的,只不过,他怎么算也算不到,他们会在十年后送给他这么一个“大礼”。

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为是。

当年他还没满二十岁,桀骜不驯,可以说有点目中无人,是个盛气凌人的小伙子,自以为出身背景特别,天下没有他们辜家用财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写保证书写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妇连络他,他好展现辜家的实力,好好回报他们。

但他没等到,而时间一年年的过去,他也就渐渐忘了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莲的出现……

至于结婚……

他还没想那么多,光是把她介绍给家人认识就很令他的太阳穴发疼了,看看至俊的反应,还有至帅跟至雅呢,他们会怎么看这件事?

幸好他母亲陪着父亲到美国做化疗了,不然她会高兴得跳起来,以为他真的要定下来。

事实上,在带莫荳莲回来的路上,他们已经约法三章。

第一、关于匆促结婚的内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说,连对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于已经知道的至美,他威胁他不得说出去,否则他就假戏真作,让他瞧不起的莫荳莲真的变成他的大嫂!

第二、没有婚礼。

他打算等一年过去,跟她办好离婚手续后,到时他要按照原本的计划跟芷珊进一步发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礼必须省略。

第三、婚后她不得干涉他的自由,他同样不得干涉她的。

有了以上三点的保障,这么一来就万无一失了吧?

荳莲没看过这么大的一张餐桌,好像在“请客”哦!

她数了数,吃饭的总共有五个人,加她六个,但他们用的却是足以坐得下三十个人的长餐桌。

这就算了,至少他们集中坐在餐桌的前半段,所以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只有六个人吃饭,佣人却有八个!

会不会太夸张啊?这就是富豪名流的排场吗?

菜一道又一道的端上来,他们每个都吃得不多,这样吃得完吗?吃不完的菜咧?倒掉吗?很浪费耶。

不过话说回来,这餐厅好豪华,天花板好高好高,还金光闪闪的。

黑色大理石桌面,乳白色大理石地面,橘色高背餐椅,一大面的格子窗,外头的椰子树在晚风中摇曳,窗子两边垂着浪漫的纱帘,高台上摆着一株很美的兰花,而餐具都是白色的,显得优雅又有品味。

“‘大嫂’,妳怎么不吃,一直用眼睛在看?这样不会饱哦。”辜至帅很故意的加强重音来称呼她,还露出一个坏坏的迷人笑容。

香姨打给他,说大哥晚上有重要的事要宣布,请他务必回家吃饭。

他的心情本来还有点沉重,以为是父亲已经稍微好转的病情又恶化了,没想到回到家竟听到这个破天荒的好消息。

哈~老大要结婚!

这不奇怪,老大已经三十岁了,正是男人的适婚年龄,而且他结婚也可以减轻他们其它四个人的压力,至少不会再被父母逼婚。

比较离奇的是他的结婚对象。

她叫莫荳莲,来自梨山的果农之女?!

他看不出这位果农之女跟辜家有任何相配之处,而且在他看来,他大哥跟莫小妹妹之间的互动很生疏,显示他们不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他们会走到结婚这一步?而且婚事宣布得毫无预警?

“你不必现在就叫我大嫂啦,因为我还没有跟辜先生结婚。”荳莲很不好意思的说。

辜至酷几乎听见丧钟敲响,她说这种话,无疑是鱼儿在引猫过来。

“辜先生?”辜至帅盯着荳莲瞧,炯亮的眼瞳闪现一抹兴味。

这可有趣了。

都要结婚了,她竟称未来老公为“先生”?

“是呀,等我跟辜先生结婚,你再叫我大嫂不迟。”荳莲根本没看见辜至酷的脸色,还自顾自的说下去,“不过如果不想叫也没关系,毕竟你看起来比我大,叫我名字就好。”

除了辜至酷和辜至美之外,其它三个人都笑了。

“大嫂,辈分不是用年纪来分的,只要妳跟大哥结婚了,无论妳多小,妳就是我们的大嫂。”辜至雅很亲切的对她解说。

他觉得他大哥的这个结婚对象很不错,虽然年纪小了点,又好像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但她有一双纯净的眼眸,他相信大哥跟她结婚以后会过得很幸福,他由衷的祝福他们。

“雅说的没错。”辜至帅才不会放过这个难得可以戏弄老大的机会,他好整以暇的看着荳莲。“而且,大嫂妳一直都叫大哥‘先生’吗?那他怎么称呼妳?叫妳‘小姐’?”

“现在是吃饭时间,你们可不可以不要讲话?”辜至酷冷冷的说。

照这么下去,她迟早露出马脚!

不行!晚一点他得对她恶补一些“教材”,不然他们对彼此根本不熟,外人一问就穿帮了,早晚被至帅他们三个知道他被逼婚的内幕,到时他怎么在他们面前立足?

“是你叫我们一定要回来吃饭的,我们对大嫂充满了好奇也是人之常情,问问有关系吗?”辜至帅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看着他大哥。“除非这当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有吗?老大?”

“当然没有!”辜至酷没好气的回道。

“不要抬杠了,大嫂第一天跟我们吃饭,让她好好享用这些美食吧。”辜至雅爽朗的笑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

他的容貌虽不若至俊那么迷人,但也超卓俊毅,尤其是一双总是充满笑意的眼眸,更是叫人觉得温暖。

比起在集团里当决策总经理,他更想回美国去当他的兽医。

从小他就喜欢小动物,长大了对动物的感情仍然没有变,所以他在父亲的反对声中选择了兽医系就读。

曾经一度,他父亲以中断经济来源来阻止他入学,不过靠着三个哥哥的帮忙,以及他自己打工,他还是完成了兽医系的学业,并且开业成为了兽医,而后父亲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

他父亲曾说过,他不反对他成为医生,但绝不能是兽医或妇科医生,他父亲似乎觉得,当兽科医生很丢脸。

然而他认为,人的命是命,动物的命也是一条命,两者没有分别。

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太多为了赚钱而当医生的人了,不差他一个,既然他有比别人优异的背景,这辈子注定不必为吃穿烦恼,那么他就应该不以营利为目的,拯救小动物们的性命才对。

“雅说的没错,让大嫂好好吃饭。”辜至俊微笑的看着她。“大嫂,妳多吃点,不合胃口可以告诉香姨,让厨子做些妳喜欢的菜。”

他是对女人不感兴趣,但莫荳莲即将成为他的家人,这就不一样了,在爱屋及乌的前提下,他对她表现友善也是应该的。

再说,今天她初来乍到,他真怕他们五个大男人组成的家会吓坏她,半夜里躲在被子里哭,因为她年纪看起来真的很小啊。

“好……”荳莲脸红不已。

这个男人好英俊,她根本不敢多看他一眼,那带着神秘气质的英俊脸庞,立体的五官、深邃的眼神,还有挺直的鼻梁及性感的衣着……哦!他好像明星哦!

还是,他根本就真的是明星?

“大嫂脸红了耶,是因为俊吗?”辜至帅很有兴趣地问。

“不要再胡扯了!”辜至酷觉得自己真是听不下去了。

她也真该死,竟然因为至俊对她讲话就脸红?

她是花痴不成?先有见鬼的张大哥,现在又对俊“有感觉”,她是存心让他在弟弟们的面前丢脸吗?

“你在吃醋啊,老大?”辜至帅噙着一抹笑意。“这样比较像未婚夫妻哦。”

辜至美眼里出现一抹不以为然。“什么未婚夫妻,大哥根本是被逼的……啊……”

他的嘴被摀住了。

所有人全瞪大眼睛看着被人摀住嘴巴的辜至美,还有摀住人家嘴巴、不给人家讲话的辜至酷。

“这是什么情形?”辜至俊不了地看着他们,深邃迷人的眼里是一个又一个的问号。

他知道至酷和他的小未婚妻之间绝对有问题,没想到至美也有份参一咖……

“没什么!”辜至酷对小弟松了手,随即拖起还没吃饱的荳莲。“亲爱的,我们谈一谈!”

回到“他们”的房间,恶狠狠的甩上房门之后,辜至酷很严厉的盯视着一头雾水的荳莲。

“妳喜欢俊吗?”他锐眼瞬也不瞬,问得直接。

“啊?”她眨眨眼睛。

她不明白他的话,只知道他好像很生气,可是她又没做什么,他干么气成这样?

“妳为什么会对俊脸红?”他真的不想承认他很在意,可是事实摆在他心里,他是在意没错!

“原来你在气这个喔……”荳莲总算搞清楚了。“因为他太英俊了,所以我不知不觉就脸红了。”

他一定很爱护他的弟弟,连她对他脸红也不行,这样也会惹到他。

“妳最好‘有知觉’一点!”他警告着。“从现在开始,妳要跟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生活在一起,天天都会碰面,如果妳动不动对着妳的小叔脸红,妳想别人会怎么看我们?他们一定会马上发现我们不相爱!”

荳莲扁扁唇,但是没有争辩。

“知道了。”

他说的是很有理啦,但,她不想告诉他,脸红是自然反应,她又控制不了,想也知道这种话他听不进去,还会认为她在唱反调,所以她还是不要开口比较好。

她这么容易妥协真是有点奇怪,辜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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