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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鸳鸯情书-第4部分

小说: 鸳鸯情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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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定神再看,什么也没有,她想一定是错觉,虽然她有灵媒体质,却必须沾了酒以后入睡,特别感应才会有所作用,和另一世界的朋友交谈,并请他们代为帮忙寻找留声机。

只是鬼的能力有限,他们只能告诉她一个大概方向,让她能有个目标领先一步,不输给那个老跟她抢的阙天笙。

“呃,两位大哥,你们刚刚有没有看到什么?”基于一片好心,她出声提醒他们一下。

她一六七公分的身高及留了一头自然卷的栗色长发,在这群平均一八0公分的壮汉眼中,就像个会活动的洋娃娃,可爱得令人发笑。

“妹妹呀!不要挡在楼梯中间,小心撞到你。”这是谁家的孩子,养得真好。

“我不是妹妹,我已经二十三岁了。”她气得想踹上一脚。

“原来你不是妹妹呀!真看不出来。”一点也不像二十三岁的样子。

“什么叫看不出来?!我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也没少长一块肉,你眼睛瞎了呀?”他一定要这么伤人吗?

“钦!别发火嘛!我知道……啊!楼梯怎么在动……”

抱著纸箱的小蔡忽然觉得脚底有东西在摇,他连忙捉住扶手想稳住自己,避免滚下楼酿出人命。

但是他忘了自己手上正拿著东西,顺手把纸箱给丢出去,想接的同事手不够长反而扑倒他,两人像滚雪球一样滚回楼梯转角才停住,引起大家一阵哄然大笑。

莫名接住箱子的米子芙错愕不已,表情一僵不知该笑还是该哭,这种奇怪的事怎么落在她身上,真是离谱得让人难以置信,好像箱子里的东西有生命似的自有意识。

咦,有生命,难道她要找的留声机在里面?

强烈的灵力让她有拆开纸箱一看的冲动,她一只手放在绳结上头,打算将它解开,一双手却抢先抱走纸箱。

“对不起,这位小姐,没伤著你吧?都怪我的员工太鲁莽了。”什么楼梯会动,简直鬼话一堆。

看著箱子从她手中被搬开,若有所失的米子芙感到一阵惆怅浮上心头,因为想到刚去找夏秋千无功而返,寻找荷米丝的心愿再度落空,她又得从头开始。

唉!难不成要她去垃圾场翻找吗?

荷米丝呀荷米丝,你到底在哪里,不要再跟我玩捉迷藏了,我一定要找到你。

※※※

我在这里呀!可惜你看不到我。

受不了阵阵酒臭味的荷米丝缩在紫铜喇叭里,捏著鼻子用手一直掮,不怎么高兴一群把啤酒当开水灌的大男人毫无节制,薰得她都快醉了。

人家她心爱的雷米尔从不在她面前喝得大醉,非常宠她地注意她的感觉,对她的关爱胜过自己……咦,她好像较少想起雷米尔,难道她对他的思念已经不再那么深了吗?

想起你的思念像一杯酒,充满苦涩和不可思议的甜蜜,我在爱的漩涡里聆听你的呼吸,醉了也笑了,因为喝了一口的我将相思饮下,嘴里尝到的味道是你的眼泪……

一旁的留声机忽然传出悦耳的歌声,在无人转动曲柄的情况下,轻轻吟唱有关想念一个人的心情,藉著歌曲的传送将心中送不出的情意送给远方的情人。

蓦然而起的歌声让正在划酒拳、开怀畅饮的男人们为之一顿,不知声音出自何处地环视一眼,随即又恢复先前的喧嚷,打算干掉所有的啤酒。

对于喝惯烈酒的他们而言,纯麦酿造的橙黄啤酒真的淡得跟开水没两样,就像一般人喝可乐,喝再多也不会醉。

然而其实他们都有些醉了,才会以为有人转动留声机,压根没想过在座的每一位都离它有一段相当的距离,就算多长了一只手臂也不可能碰得到。

三十坪的房子一下子挤进七、八个大男人显得拥挤,众人或坐或站,或干脆在地板盘腿,没人关心留声机的存在。

除了滴酒不沾的葛元卓。

“咦?没有唱片呀!为什么会有声音呢?”真是奇怪,是哪里故障了?

丢下那群闹烘烘的员工,起身检视留声机是否有异样,他轻摸著紫铜雕花喇叭,顺著黄铜喇叭管往下抚去,直到铁制的拱形基架。

到目前为止都没什么问题,咦,它有个底座?

十指轻巧地在底下摸著,灵活得像常常从事与手指有关的工作,但以一个搬家公司的老板而言,他的力气应该集中在手臂吧?没什么机会用到指关节才对。

突地,他的指头像勾到什么,轻轻一拉滑出个小抽屉,里面躺著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玉,大约女子的手掌心大小,形状如同一对交颈而眠的鸳鸯。

至于上面刻了什么看不清楚,横来竖去像是山水又似莲花,下方最左侧有著泪滴形的痕迹,呈现暗红色近乎黑色,破坏了一块美玉的澄净。

“老哥,怎么不去跟大伙喝一杯,独自暗销魂呀!”新居落成总要有点喜气,他怎么一点表情也没有?

开口说话的是一位看来斯文有礼的男人,穿著打扮像出入上流社会的高知识份子,眉宇问微带昂然正气,一看就知是正派人士,从事白领工作。

一个与眼前乱相格格不入的人怎会出现在这里呢?说来是一段很长的故事了。

“这是身为检察官的幽默吗?元宝老弟。”葛元卓将白玉握在手中阖起掌,不知为何,他不想让别人看见它。

“噢!拜托,别叫我那可笑的名字,请称呼我杰森。”现在不是元宵节,不吃元宝。

“去向死去的爸妈抗议,你的名字是他们取的,我无权更改。”又不是洋人取什么洋名。

望著和他差不多高的弟弟,葛元卓心中感触良多。

当年他们父母离婚时,他们一个八岁,一个六岁,两人被迫分隔两地,互不往来的断了联系,一直到五年前才又重聚。

在这期间,带著弟弟的母亲再嫁华裔,在美国一住就是十来年没想过要搬回台湾,而他父亲则认识一位年轻他十五岁的女孩,打算和她结婚。

没想到那女孩爱慕虚荣脚踏两条船,另外结交了跟她同年纪的男朋友,共通串谋想夺取他家的财产,意图纵火杀害他们父子俩。

那场火夺去父亲的生命,他侥幸地逃过一劫只受到局部灼伤,但一个家就这么毁了,他也因为联络不到母亲而被送进育幼院,那时他才十二岁。

“不公平,我怎么找不在人世的人抗议,他们把你的名字取得那么好,却叫我元宝,想想真有些偏心。”而且也偏得太厉害了。

大笑的葛元卓安慰的拍拍他肩膀,“长子总是分得较多的宠爱,没人爱的你只好认命了。”

“这话听来有炫耀的意味,叫人很不是味道。”第一个孩子照书养,第二个孩子当猪养,他终于明白个中意思了。

“没关系,你也可以跟我炫耀,毕竟你是家中的‘独子’。”他半开玩笑的道。

以葛元宝新的家庭而言,他的确是个独子,深爱他母亲的继父爱屋及乌的不愿多个孩子分走对他的爱,因此选择结扎来表现他无私的父爱。

所以他的童年过得非常幸福,在有爱的环境自由成长,住华屋、吃美食、念名校,没什么挫折一路顺顺畅畅,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哈佛法学院。

而他回到国内的原因,是因为母亲和继父乘坐轻航机到大峡谷游玩时失事,两具难辨的残骸让他顿失所亲,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哥哥在台湾。

因此他回来了,顶著留美的高学历顺利考上检察官。

但是他的兄长却没如他一般幸运,住进育幼院后他一直是不合群的孩子,数度逃离又被带回去,是院里老师和院长的头痛人物。

在他十五岁那年,他被一位日本人领养了,从那时起他的世界就坠入无边的黑暗里。

“呋!我宁可有一屋子的弟弟妹妹,好让我叫他们饺子、月饼。”这样他还平衡些。

“可是他们一定会恨你。”甚至谋杀他,

葛元宝无所谓的耸耸肩,“恨就恨吧!以我现在的工作,我想恨我的人只多不少。”

被判入狱的犯人,以及他们的家人肯定恨他,在象征正义公理的法律前,他比包公还铁面无私,绝不留情。

“喔!那有没有解决不了的麻烦,我多少可以帮上点忙。”葛元卓说得很有技巧,将眼底凌厉的光芒隐去。

为了他的安危,必要时他会出手。

“不用了,瞧瞧你那些员工还不够麻烦,光是他们就够你头痛了。”他实在佩服兄长的勇气,敢首开先例和一群作奸犯科的人一起工作。

不是他们不好,而是他们各有一段惨痛的过去,一旦情绪失控爆发出来,恐怕没几人制得住。

“元宝检察官,你这句话就涉及人身攻击哦!我们几时给老板添麻烦了?”他们乖得如笼子里的兔子,毫无杀伤力。

“就是嘛!我们安份守己已经很久了,最近还改吃素。”未了他双手合掌,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要宝的小蔡逗趣地朝葛元宝一拜,神情肃穆要他好走,初一、十五他们会带鲜花素果去看他,望他一生极乐,没有烦恼。

“啧!这是你带出来的员工呀!怎么公司还没倒。”他取笑地将小蔡的“好意”送回,并祝他早日修成正果。

“你看他们一个个的体格,要倒也很难,风大挡风、雨来遮雨,土石流来时还能拿他们当沙包使用,一举数得。”而且只需要付一份薪水。

卓元宝点头称是,“说得有道理,你想得比我周到。”

难怪他的员工一个比一个壮,原来有此种用途。

“喂!你们兄弟俩别一搭一唱的消遗我们,来来来,干了这杯,别想开溜,今天要让你们醉得去舔地板。”

“好呀!喝喝喝,不醉不归,是男人就干脆点,不要婆婆妈妈找一堆借口。”

“我会起酒疯。”葛元宝笑著拒绝递到面前的啤酒。

葛元卓很酷的说道:“我是老板,谁敢逼我喝酒我就开除谁。”

但是没人将他们的话听进耳里,人手一瓶啤酒朝他们靠近,喝喝喝的声音不绝于耳,不达目的不罢休。

突地,被逼到阳台边的葛元卓瞄到楼下不寻常的动静,脸色愀然一变地推开所有人,力气之大叫人傻眼。

第三章

“挡路的犬科生物们,你们不会没念书吧?将宝贵的知识还给老师了。”

人在倒楣时喝凉水也会呛到,夏秋千自认一向循规蹈矩不招惹是非,为什么麻烦事老找上她,嫌她日子太平顺了吗?

先是半夜接到一通越洋电话,那个不知时差为何物的笨女人居然兴匆匆的向她道早安,还说巴赛隆纳的清晨很舒服,连空气闻起来都有面包香。

蠢、蠢、蠢,蠢到极点,西方国家以面食为主,他们一早起来烤面包当然有面包香,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居然打电话来报备?!

这个幸福的小女人简直被她的暴君老公宠坏了,完全不把钱当钱看,一看到好吃、好玩的马上电话一拨,也不管她在上班还是嗯大便。

原以为孟姜女她嫁人之后她就可以摆脱其茶毒,平平静静地过几天安逸生活,没想到她的魔力无远弗届,人在国外还不忘找好朋友分享。

说实在的,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一再容忍她,她的无法无天就是她纵容出来。

“大婶,别说废话了,挡几个银来花花,你没事,我没事,大家都没事不很好。”念书有什么用,又不会变出钞票。

“你叫我大婶?!”好个猴死囝仔,毛没长齐就想出来跟人混。

望著眼前这群吊儿郎当的中辍生,夏秋千不免想起第二件倒楣事。

那日台风天搬家的疯子竟然是她的邻居,而且就住在她的对面,一层楼不过两户人家,好死不死地跑来和她比邻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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