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奇葩-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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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意料,他们受到了热情款待,塔西罗尼亚男爵简直像对待救世主一样迎接了母子二人的到来。原来自从十年前挨了情人一箭后(也可能是因为受惊),领主大人就失去了生产后代的能力,多年来一直为此苦恼不休。
乡村男孩小塔西罗尼亚,从此摇身一变,成了雅兰斯城的继承人,比起父亲来,他显然更具英雄气概。当家庭教师试图把他培养成一位花花公子时,小塔西罗尼亚毅然炒了他的鱿鱼,并对父亲说,他的愿望是统一西方大陆,因此没理由把时间浪费在诗歌和礼仪训练里,最好给他找个通晓军事和武艺的新教师。
领主满足了儿子的要求,在之后的二十年里,小塔西罗尼亚一直为了这个近乎疯狂的野心努力不休,到了老领主去世时,他已经成了全白虎大陆最优秀的战士和将军。
继位为新领主的塔西罗尼亚终于有机会一展抱负。他组织军队、修建城堡,对四邻频繁用兵,外交上也频频有精采之举。十年后,白虎人普遍承认塔西罗尼亚应该成为统一王国的统治者,然而朱雀人却不高兴了。
朱雀的国王没法忍受一个统一、强盛的紧邻,他收容雅兰斯的流亡贵族,挑起事端,借口出兵,企图扼杀塔西罗尼亚的统一事业。
面对实力空前强大的敌人,塔西罗尼亚失去了信心,他冥思苦想一昼夜,终于醒悟到,单靠自己的力量实在无法取胜。一个伏都教邪僧趁虚而入,建议他去南方大山祭祀龙神。
塔西罗尼亚听从了他的建议,带领亲兵团,冒险进入自古以来就被视为禁地的南方深山。
一年后,他回来了。
塔西罗尼亚没有找到龙神,他自己成为了龙神。他在漫长的旅行中,失去了军队和自信,一脚踏进死亡,一脚在独木桥上蹒跚而行,在旅行的尽头,他遇到了魔女谬斯,为了理想和生存,他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换取了古代龙神的皇冠。
塔西罗尼亚男爵回到领地,此时朱雀人已经控制了整个白虎。塔西罗尼亚带着全部军队投入战场,当强大的敌人出现时,所有人都认为取胜无望,塔西罗尼亚不在绝望者之列,他戴上那顶被诅咒的皇冠,化身成为巨龙。
火焰染红了西边的天空,巨龙的双翼掀起了征尘。
朱雀人在巨龙的威力下屈服了,国王本人也死在战场上。
巨龙率领着军队攻入朱雀,这一回,轮到他们品尝战败苦果了。
龙王塔西罗尼亚毁灭了朱雀人的都城,幸存的王族不得不把国都迁到偏远寒冷的企鹅城,九百年后,那里出了个英雄。然而,在春江家建立起新帝国之前,朱雀人几乎失去了一切曾经拥有的文明,准确的说,除了文字之外,一切艺术与科学,几乎全被愤怒的塔西罗尼亚摧毁,从此,朱雀与白虎结下了世仇。
战争结束后,塔西罗尼亚消失在战场上,据说回到了南方深山。他的儿子像端起一杯葡萄酒那样轻松的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城堡里签署了若干文件后,白虎人进入了雅兰斯王国统治时期。
战争结束了,国家统一了,人民怀念伟大的龙王。南方大山从此被称为“圣山”塔西罗尼亚,而在朱雀,它却被称为“魔山”。
直到被春江水月的军队摧毁之前,雅兰斯王国的统治持续了整整一千年,在这期间,人们从未背叛对“龙”与“圣山”的崇拜,几乎每一代里都会出现一些卓越的骑士,为了寻找龙神及其皇冠,前往圣山冒险。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一对孪生兄弟骑士,他们的名字已经消失在历史尘埃之中,生平轶事则在民间故事里代代推陈出新。
孪生兄弟进山寻找圣龙,在丛林里迷了路,他们的干粮早已吃完,只好打猎为生,除了身上的盔甲和武器,陪伴他们的只有一匹黑马,这是兄弟俩的唯一财产。
他们很不幸的陷入圣山最恐怖的地带--魔幻森林,那是一座天然的迷宫,他们在丛林里行走了三年,始终找不到出路,却仍旧行走不休,不是为了最初那个崇高的目的,只是因为习惯。他们不可能放火,否则自己也逃不掉,他们没有更聪明的方法对付迷宫,就采用了最直接的战术--砍树。
凡是视野所及的树木全被砍倒,空地便无以构成迷宫。
这时兄弟俩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野人,有时候与半兽人擦肩而过,对方也会误认他们是同类。
他们共同的财产只剩下那匹小母马,就是这匹马引起了两兄弟的争执……
这一天,他们在高原上露宿,寒风刺骨,篝火黯淡,仿佛半睡半醒的眼。兄弟俩围着篝火聊天,弟弟忽然问哥哥,记不记得来圣山几年了?
哥哥想了很久,回答说:“三年。”
弟弟又问哥哥想不想妻儿,哥哥说当然想,可想也没办法,走不出这该死的丛林,他们就回不了家。
弟弟摇头说:“你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我们是为了古代龙皇冠而来,就算能够走出丛林,也要继续寻找皇冠,回家只会让我们名声扫地。”
“那是因为你没有家庭。”哥哥冷淡的说,“睡觉吧,明天还要继续赶路。也许我们一辈子也走不出这该死的丛林,当我们在这迷宫里衰老,死亡,我还有儿子可以继承家业,你却一无所有。”
弟弟听了,感到很难过,他想就后代的问题跟哥哥讨论一番,然而哥哥已经没兴趣了。
哥哥在寒风中醒来,两三颗寒星挂在天顶,近的仿佛伸手可得。他发现身边不见了弟弟,虚掩的毛毯在风中颤抖,一如垂死的老人,身后传来剧烈的喘息声,还有马的低鸣,他正是被这两种奇怪的声音吵醒。
哥哥好奇的爬起来,钻进背后的树林,他看见拴马的树前站着一个巨人。巨人如此高大,哥哥吓了一跳,开始为弟弟担心。
哥哥握着匕首,走上前去看了个仔细,先是大吃一惊,随即勃然大怒,原来那巨人正是他的弟弟,他站在马臀后,脚下垫着一块石头,从远处看起来就像个巨人。他满头大汗,裤子垂在脚下,所作的勾当可想而知。
看到哥哥走来,他吓得连忙从石头上跳下来。
“畜生!”除了这个词,哥哥无以表达愤怒。
“我没别的办法,”弟弟哭丧着脸说,“我们快要死了,可我连个儿子也没有。”
“你这样就能生出儿子吗?”
“谁知道呢?我得碰碰运气!”弟弟穿好了裤子,看起来不那么狼狈了。“你总不能让我坐以待毙,我必须干点什么,也许你觉得可笑,可我相信这马行!它是我唯一的伙伴,陪我走了很久,我相信它一点也不比真正的女人差,它一定能替我生个儿子!”
哥哥狠狠打了弟弟一耳光,大声说:“这马不是你一个人的!你没权利这样对待它。”
弟弟捂着脸发呆,忽然笑了起来。“你说的对,这马也是你的,你当然也可以像我这样做。我们是兄弟对吧?这很合情合理……”话还没说完,他又挨了哥哥一耳光。
“这是对你的惩罚--不只是因为你擅自处置了我们的共同财产,更因为你的愚蠢。一匹马,老天作证,是不可能替人生出后代的!假如你真的需要,不如去找一只猴子!”
弟弟对哥哥的嘲笑不屑一顾,喃喃的说:“白痴才会去跟猴子干那事,假如马不能给人生儿子,猴子也白搭,不信我们可以打赌。”
前面说过,兄弟俩都是真正的骑士,固执、好胜,并且充满可笑的自信,前面也说过,兄弟俩在丛林里待的太久,已经是不折不扣的野人。
哥哥毫不犹豫的接受了弟弟的赌约,一只年轻的雌性猿猴被选中,做为这场别开生面赌局的另一位女主角。
兄弟俩开始为延续后代奋斗,皇天不负苦心人,他们都成功了,后代像蟑螂一样迅速繁衍壮大,短短一百年就遍布了整个高原山区。两个民族分别成为“野猿”和“黑马”,他们的确有着马的强健和猿的敏捷,血缘中还继承了祖先的固执,然而因近亲婚配的缘故,两个民族都相当愚蠢。
野猿族和黑马族对待传统格外虔诚,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事业,只有打赌和砍树,于是他们努力繁衍后代,努力砍树,终于把塔西罗尼亚山顶变成了一片光秃秃的高原,并把人类的种子散遍了这块贫瘠的土地。
现在的塔西罗尼亚蛮族终于开化一点了,大自然的反扑,使他们理解到破坏环境要遭惩罚,于是不再砍树,转而狩猎为生。
黑马族和野猿族经常内讧,但当外族入侵时,他们总是团结一致,击溃了无数次前来讨伐的山下文明人。两族联手统治塔西罗尼亚高原达数百年之久,人口也超过了十万,直到不久前,这一平衡才被打破……
“是黑十字军?”瓦上霜问。
“没错,”倾城点头道:“正是黑十字军的出现,使蛮族的统治受到了空前威胁。据说野猿大王和黑马大王已再次联手,发誓要将黑十字军赶出塔西罗尼亚。军队已经集结,大战即将爆发,野猿族战士希望得到猿神的祝福,蓦然和苏摩今天在树林里遭遇的那些人,正是部落的司祭。”
“糟糕!那可怎么办!”瓦上霜焦急的道:“蛮族有十万人,就算只有四分之一,能打仗也比黑十字军兵力多得多!”
苏摩豁然站起身来,大声说:“真该死,我们的人对蛮族的计画居然一无所知,不能再等了!我这就带你们去营地!”
战争来的比预想中更快。午夜时分,北方已传来了暴雨般的马蹄声,火光在夜幕深处浮动,迅速朝着这方接近。紧接着,南方也吹响了蛮族军队的号角,一声紧接着一声。
“南边、北边都有军队,我们往哪儿走?”
“就待在这儿。”倾城沉着的说:“把火熄灭,马赶到树林里,他们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三堆篝火刚刚被浇灭,北面的军队已经冲到跟前,他们从树林前冲过去,插进蛮族人的伫列。武器碰撞声在黑夜里此起彼落,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草地上,隔着一条干涸的河床,倾城看见红色的液体正在河床里缓缓窜流。
黑夜里的厮杀,以一种古怪的沉默方式进行着。南方的军队是身披兽皮的蛮族,人数虽然多,阵型却很混乱,武器也很杂;北方的军队身穿黑色衣甲,人数虽少,却训练有素,步兵使用短刀和盾牌,骑兵使用长枪,很快就取得了优势。
天濛濛亮的时候,蛮族已经一败涂地,只有几处还在持续战斗。林中惊起的宿鸟,引起黑衣军团的注意,一支骑兵队小心翼翼的围上来,命令林中的人出来。
“是我们的人。”苏摩悄声告诉众人,率先走出林地,而后,倾城等人也跟着她走出去。
刚一走出林外,马上有骑兵围上来,用长枪指着他们,命令道:“蹲下!全部蹲下!”
瓦上霜皱了皱眉头,大声道:“你们不认得我了吗?我是威尔斯女侯爵,叫你们将军过来说话。”
“真的是您?”对面的骑士慌忙跳下马来,单膝跪下,说:“请原谅我的粗鲁,紧那罗将军正在找您呢!我们三天前从要塞出发,路上遭遇了野猿人的军队,不得不回头赶走他们,您没受伤吧?”
“我没事。”
在骑兵队的护送下,倾城一行人被带到一座简易的营帐前。一个身材高大的便装男子在营门前等候,苏摩站在他身旁,正笑着冲他们挥手。
“快来呀,干娘、君上!我爹亲自来接我们了。”
“君上,我已经等你很久了。”男子亲切的拍着倾城的肩膀,眼中满是激动。
嗓音很熟悉,脸却很陌生,倾城仔细端详了一番,才从那张刀疤累累的脸上找到当年的神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