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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天地奇葩-第1部分

小说: 天地奇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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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楔子~
 
传说落下帷幕,历史刚刚开始。 
孔雀历一一九年,阳光明媚的晚春五月,命运女神选中的那一天,来自青龙大陆昆仑山的叶倾城,在孔雀帝国港口的城市“百灵”登陆。 
此时此刻,除了惊世骇俗的美貌容颜,他一无所有。 
而谁又知道,这位柔弱的美少年即将踏上一条通往神王圣殿的荆棘之路。 
他的故事,也将成为后世交相传诵的不朽传说。 
对于这初出茅庐的少年而言,未知的世界充满了无尽的危机,同时,也充满了无穷无尽的诱惑。 
倾城从小没出过门,是土生土长的女娲村人氏。打一出生,他就失去了父母,由族长抚养成人。 
倾城从小就被人误当成女孩,因为他的相貌实在太美。 
同伴们不敢接近这美得让人窒息的男孩,不仅因为他是族长的养子,更因为他们不敢与倾城相处。 
年幼的他,还懂得收敛神的气息,在他的瞳孔中,海样温柔的蓝、火样炽热的红、死样苍白的银,次第流溢着诡异的神采,人们都不敢与之对视。 
倾城就在别人的敬而远之中,度过了漫长而孤独的童年。 
除了读书、写字,他每日就缠着族长李老太爷讲故事,讲他的身世,讲昆仑的神话,讲外面的世界,讲英雄,讲神仙,讲战争,讲爱情。他津津有味的汲取着一切所能得到的知识,完全装进自己那不知疲倦的小脑袋中。 
他是如此聪明,以至于时常因求知欲得不到满足而痛苦不堪。他曾以为自己将永远生活在友情与求知的饥饿状态中,直到有一天,平先生来到村中。 
“哎呀呀,你瞧你瞧,我大老远的从朱雀跑来,就是想找个听话又聪明的好孩子。嘿嘿,别看别人,小家伙,就是你!” 
一身古怪打扮的异乡旅行者对倾城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刚见面就说出了上面那堆奇怪的话。 
老族长怀疑这自称平先生的家伙是个人贩子,年幼的倾城却断定:平先生正是自己等待多年的老师。 
平先生在女娲村定居下来,凭借渊博的知识得到了村人的尊敬。久而久之,老族长也渐渐放心的把倾城托付给他教导。 
平先生是个妙人,不但博学多才,谈吐幽默,更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的发明家,吹牛皮的本领也非同小可。等倾城长大一点,又发现他最大的本领乃是拈花惹草与自命风流。 
“我说倾城呀,你要记得,作为一位成功的男人,首要一条即学会讨得女人的欢心,那种让美女流泪的男子,绝对应该下地狱!”每天傍晚,平先生就会把倾城带到小海边儿,一面躲在树林里偷看村姑洗澡笑闹,品评妍媸,同时对纯洁少年进行上述教育。 
倘若倾城置疑,平先生就理直气壮的呵斥:“你懂什么,小家伙?无限崇拜美丽的仕女,乃是男子汉精神的集中体现。” 
“偷看姐姐们洗澡呢?” 
“哎呀呀,这个……嘿嘿,个人爱好,个人爱好!” 
被人拆穿时,平先生偶尔也会露出害羞的表情,仿佛很无辜。 
以至于后来倾城也学会了这一套,偷看姑娘洗澡时,若被发现,就娉娉婷婷的走过去,仪态万方的说:“大姐姐,你好美哦,我想认你当干妈……” 
于是乎,倾城就认了数不胜数的干妈,谁叫他长得乖巧呢?谁也不忍心拂他的心意。而平先生,就毫不客气的以干爹自居,与干妈们打情骂俏,没个正经。 
除了教给倾城各种来历不明的古代知识,平先生也扩大了孩子的眼界。 
“倾城,我来给你讲讲外面世界的故事。”每天晚饭后,平先生总是把小倾城放在膝盖上,开始这个永不完结、充满无穷魅力的话题。 
无数个夜晚就这样如流水般静悄悄的逝去,倾城渐渐长大了,也了解到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并非仅仅一个女娲村。 
很久以前,四神大陆曾经存在过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而当科技与欲望畸形到极致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洪水淹没了一切生灵,数万年后,洪水退去,新的大陆上诞生了新生命。 
数百万年后,人类在创世四贤者的帮助下,再次成为人间的主人,建立了新世界——四神大陆。 
与之对应,人们就把大洪水前的那个文明世界称为旧世界。 
旧世界的文明遗产通过种种形式留传下来,被处于铁器文明的新世界人类发掘出来,就是所谓的“古文明遗产”。 
现今朱雀大陆孔雀王朝,其统治者春江皇族,就是凭借了古文明遗产迅速发迹,从朱雀大陆西陲的一个小城邦起家,通过十年的征战,征服了其他邦国,统一了全大陆,建立了史上空前的奴隶制大帝国。 
孔雀帝国的好运,在其他大陆却不曾有过。 
西方白虎大陆呈圆形,中部为海拔千米以上的白虎高原,处于塔西罗尼亚环形山脉包围之中,自古以来就是高原蛮族的聚居地。“那地方的家伙又高又壮,男人女人都不穿外套,一身长毛!”对白虎高原的蛮族,“万事通” 
平先生如此评价道。 
塔西罗尼亚环形山脉以外,大多是山地、丘陵地区,分为韦尔斯、哈克逊、塔格奥、瑟尔四个邦国,大多土地贫瘠,物产不丰,当地人多以打猎为生,民风彪悍,混战连年。 
与白虎隔海相望的玄武大陆,又名“牧羊人的故乡”,那里有无垠的大漠,有辽阔的草原,更有热血豪情的塞上好汉。 
玄武大陆多是游牧民族,国家观念比较淡薄,族长就是最高统治者,当然,名义上的国王也是有的,人们称之为可汗或大汗。 
玄武南方水草丰美牛羊成群,隶属夫瑞游牧联盟,境内主要有狮族、象族、牛族、鹰族四大部落,他们的共同统治者为图特王朝的金帐可汗。 
罗汉山脉以北,狼山以南的疆域,则是苍天汗国所有。相对于南方,北部的水草和气候都不尽人意,风沙遮天蔽日,背靠狼山,更有天狼族虎视眈眈,正因如此,苍天汗国的军事实力也就更为强大,其王牌劲旅——苍天骑士团——更是玄武当之无愧的第一强军。而苍天皇室所授予的天骑士勋章,也是历代玄武第一高手才有资格拥有的至高荣誉。 
接下来就到了青龙大陆。由于交通不便,这块古大陆对外人而言,充满了种种神奇、荒诞的传说。 
有人认为,这里是遍地黄金的天堂,有人则认为这里是妖魔横行的鬼域。而更多的外乡人,对于青龙大陆的了解仅限于两点:火药的故乡;有座名为昆仑的大山,有天那么高,住满了乘着龙、凤飞来飞去的仙人。正是由于后者,人们通常又称青龙大陆为昆仑。 
身在昆仑山麓的倾城当然清楚,本地并不曾有什么仙人——至少他本人没见过,至于火药,也不是小孩子敢玩的。 
古老相传昆仑之巅有条秘道,可以通往世外仙境“迷都”,谁也没当真见过。 
倾城住在女娲村,该村隶属于华夏古国,除了华夏,青龙大陆还有罗摩、新·斐真、法兰、海蓝等邦,都是太平盛世,国泰民安。所谓的战乱,仿佛如纸上的故事般遥远。 
在这种和平的年代中诞生的倾城,也养成了与世无争的平和心态,只要有饭吃、有衣穿、有书看、有故事听,偶尔再能抱着漂亮干妈撒个娇,陪干爹吹吹牛,他就心满意足了。 
直到那一天,平静的生活终于到了尽头。 
“倾城啊,你也大了,干爹也老了。咳咳,我的日子不多了,你以后可得自己照顾自己了。” 
那天晚上,平先生一本正经的对他说出上述话时,倾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平先生健康的赛过种马,怎么突然说这种不吉利的话呢?倾城没法接受。 
可平先生却真的一病不起。族长想请大夫,他不准,说是:“我在这个空间待得太久了,身体已经撑不住,必须回到我的老家‘迷都’”。 
老族长摇摇头,不理他的疯话,让人把平先生抬到女娲神庙,请来大祭司诊治。 
可惜正如平先生说的那样,始终没有起色。 
弥留之际,平先生把倾城拉到病榻旁,谆谆教诲: 
“记住,男人一生最重要的是爱情,能和老婆痛痛快快的办事,比当神仙还快活千万倍。” 
倾城连连点头,心想:干爹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看来是死不掉的。 
可平先生还是去世了。临死前,他对倾城说:“我死之后,你把我的遗物带到朱雀,交给一位名叫春江水月的女孩……” 
“呜呜呜,你又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倾城哭着问。 
平先生有气无力的笑笑:“不,我把她妈肚子搞大了。” 
“干爹,您真不是个东西。”倾城破涕为笑,转瞬又哭了起来,“那我呢?你就不给我点遗产什么的?” 
平先生翻翻白眼,一声不哼,等倾城抬起头,才发现他已经断气儿了。 
倾城哭了个死去活来,三天三夜没合眼,守在平先生尸体旁不肯离去,谁来劝也不吃。要是想拉他,就凶巴巴的冲人家大吼:“不准过来,我会咬人的哦!” 
直到第三天夜里,一位女人悄悄来到他身后,柔声劝他节哀顺变。 
倾城从没见过如此温柔甜美的嗓音,转过身去一看,那女人凤冠霞帔,貌美如花,眼角眉梢无限怜爱,席地长裙下,竟拖着一条迤逦蠕动的蛇尾巴。 
就这样,倾城认识了创世四贤者之一——女娲娘娘。 
女娲接下了平先生的工作,成为倾城的下一任监护人,除了传授他更多的古文明知识,也弥补了他自小缺少的母爱。 
与平先生不同,女娲娘娘总喜欢昵称他为“小叶子”,开始时倾城以为那只是出于类似舐犊之情的关照,直到他满十八岁后,才从那无微不至的关怀中觉察出若有若无的情丝。 
为了躲避这种陌生而危险的感情,倾城决定暂时离开女娲,独自前往朱雀大陆旅行,履行平先生的遗命,也顺便开开眼界,见识见识朱雀的漂亮姑娘。 
对于后者,所有人听后都说:“没必要,你自己就是最漂亮的了。” 
谋画已久的旅行终于到来了,出发当天,倾城才去向女娲娘娘道别。 
对于他的打算,女娲简直无法接受。气苦之下,终于吐露真言:原来,她一直暗恋着倾城。 
这位自新世界创建开始就存在着的女神,舍不得离开她的小情人。 
倾城也是个多情种子,依照平先生的教诲,他立刻决定放弃旅行,然而,命运之轮已经启动,谁也无法阻止。 
女娲向倾城讲述了神族的秘密,也揭开了倾城神王的宿命,这位能让生命女神心动的大男孩,将肩负起缔造众神之王国的重担。 
圣母之水峰上春宵梦醒后,倾城离开了故乡,踏上未知的宿命旅程。 
“没有丝毫力量的我,真的是众神之王?” 
怀着这个疑问,倾城开始缔造四神大陆崭新的传说。 
我们的神王阁下终于抵达了目的地,可惜命中多磨的他,却再次落入命运的魔掌,成为孔雀帝国海军与海盗黑胡子军鏖战的牺牲品。 
为了解多年前的一桩公案,原雅兰斯王国的皇太子胡克,率军挑战驻军百灵港的孔雀帝国第二军统帅——朱雀的剑圣春江水月。 
再次惨败的胡克命令副将北条龙之介率余部逃离,自己则选择了与水月同归于尽。 
千钧一发之际,倾城阻止了这场实力悬殊的决斗。 
面对平先生的女儿、杀人不眨眼的干姐姐春江水月,倾城并没像其他人那样大呼“魔王”,恰恰相反,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避免的陷入了初恋。 
而在拥有双重人格的水月看来,倾城就更加古怪:自己单枪匹马把海盗宰了个精光,这个比女孩还美的大男孩非但不害怕,还敢一本正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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