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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剩女无敌之田园喜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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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此时却松了口气:“这倒不妨事,我娘家那边就有一位巫医,不也照样替人瞧病、解人苦难么。依我看,你比那稳婆只怕还强些,今日若不是你,杏花和孩子还不知会如何呢。”

春晓擦擦头上的冷汗,勉强笑道:“大姐过誉了,只是那杏花姐姐产后虚弱,还要劳烦大姐精心照顾。另外,她醒来之后,那伤口只怕要疼上几日,还需多加忍耐……”

美英上前看了那切口一眼,唬得连忙闭上眼睛,随即担忧地问道:“那棉线日后会如何?可会自己掉落么?”

春晓这才想起还有拆线的问题,顿觉头痛不已,思前想后,只得轻叹道:“大姐放心,到时我自会前来善后……”

 第四十一章 世外高人

见她起身要走,美英诧异问道:“姑娘,你一夜未眠,不歇歇再走么?好歹也得在此吃顿早饭啊。”

想起赵稳婆方才的神情,春晓苦笑着摇摇头:“多谢大姐,昨夜种种,那稳婆不知会如何宣扬,我还是尽早离开为妙。”

美英心下了然,略一思忖,将熟睡的孩子放在榻上,与春晓一同走到门口,叮嘱她稍待片刻,去厨房取了几个馒头,又从袖中摸出一些铜钱。

春晓见状连忙推辞,美英却牢牢捉住她的双手,恳切说道:“姑娘虽是巫医,但毕竟救了我家两条人命,何况行走在外,钱粮都是必备之物,你且安心拿着吧。”

她随即想起什么,迷惑地问道:“只是,不知姑娘要去何处,我看你行装颇为简单,可是要去投奔什么人么?”

春晓此时深觉美英为人可亲,便将自己为弟弟求医之事简略说了,谁知美英听了“扑哧”一笑,随即爽朗说道:“傻丫头,你这次可算是问对人了,我和杏花的夫婿都在军中,平日难免伤到筋骨,刚巧认识一位医术甚高的骨伤郎中呢……”

春晓听了大喜过望,拉住美英双手,连声问道:“大姐此话当真?那郎中现在何处?他可医得了这陈年旧伤么?”

美英将春晓请进自己屋里,将那骨伤郎中的住址详细讲了,后来索性拿出纸笔,画了一张草图。

据美英所说,这潭村距那郎中所在的惊雷镇约有两天路途,春晓千恩万谢地出来,抖擞精神,按照草图所示,向着第一个目的地——青山镇而去。

有了这个明确的目标,春晓心中喜悦,赶路的劲头更足,她只在青山镇休整了一晚,此后便日夜兼程,第三日一早便赶到了惊雷镇。

在惊雷镇东侧的边缘地带,春晓找到了那位郎中居住的宅子。那是一座青砖黑瓦的建筑,院中栽着几棵秀丽树木,院落四周用竹篱代替砖墙,中央还立着一扇爬满野花的柴扉,看起来颇为清幽别致。

春晓掏出面巾,擦净脸上手上的尘土,这才上前轻轻叩门。然而她叩了很久,里面却始终一片寂静,似乎家中无人。

附近只有这一座宅院,并无其他人家可供打问,春晓正有些心急,堂屋的门忽然被人重重拉开,一位醉醺醺的中年男子踉跄着走了出来。

见到春晓,男子先是一愣,随即“嘿嘿”笑着凑了过来,口中还喃喃说道:“小姑娘,你生得真美,啊,而且还好香……”

刚说到此处,只听“嗤”的一声,有样物事破空而来,恰好击中男子肩窝,男子顿觉整条手臂一阵酸麻,后退两步跌坐在地上。

春晓正觉惊异,男子却揉着臂膀憨笑起来:“我就说么,这么美的姑娘,如何竟会无人保护呢……”

春晓听了急忙回头,却只见绿树朝阳,炊烟袅袅。

经此一吓,男子酒醒了大半,他起身掸掸尘土,正色问道:“在下冯金庭,请问姑娘因何到此?”

春晓闻言大吃一惊,她睁大眼睛,盯住他脏污的衣裤和头上那根满是毛刺的荆钗看了半晌,半是惊异半是失望地问道:“你……哦,您就是那位专治骨伤的冯先生?”

冯金庭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反应,他并不气恼,只是微微一笑:“正是。方才唐突了姑娘,还请姑娘见谅。”

说话时,他挺直了脊背,姿态安然,晨风过处,他宽大的衣袖猎猎作响,竟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意思,与方才那个轻浮的醉汉判若两人。

想着许多出众人物都有些怪癖,春晓不再纠结,向冯金庭深施一礼:“梅林镇袁春晓见过冯先生。春晓这次来,是想请先生帮忙医治弟弟的陈年腿伤,不知先生……”

冯金庭倒也爽快,直接问道:“这个容易,不知病人现在何处?”

春晓闻言暗暗懊悔,早知事情如此顺利,真应该让春华向学馆告假,与自己一同前来……她连忙赔笑答道:“我弟弟现下还在家中,我原本想着……”

不等她说完,冯金庭已经摆了摆手:“未见病人,不可妄下定语。姑娘请回吧。”

他随即当真转身,大步走回房中,将门大力关上。

春晓急得扑在柴扉之上,一边拍打,一边高声呼喊:“冯先生,冯先生!您且容我再说几句……”

可任凭她喊破了喉咙,里面仍是悄然无声,春晓又急又气,几天来的辛苦委屈一涌而上,眼看便要落下泪来。

正在此时,堂屋的门却又戛然开启,冯金庭左手握着酒壶,右手拿着鸡腿,含糊不清地叮嘱道:“还有,下次来时,记得带十两银子,少一个铜板都不成……”

说完,他打了一个酒嗝,眯着眼回转身体,用脚将门重重踢上。

这句话让春晓越发灰了心,她缓缓离开柴扉,也顾不得手上被草木划破的伤痕,直直地坐倒在地,两行清泪蜿蜒而下。

发了一会儿呆,春晓起身擦干眼泪,一步三回头地向来路走去。

消沉了半日,春晓想起家中的弟弟和等待拆线的杏花,这才强打精神,又用了两日时间,回到了美英家中。

美英正在院中晾晒衣物,抬头看到春晓,连忙笑着出来迎接:“姑娘,你这么快就回来啦,可有见到那位冯先生么?”

春晓勉强笑笑,将话题转到了杏花身上:“杏花姐姐这几日可好?奶水还够吃么?”

美英连连点头:“好,好,多谢姑娘惦记。你一路辛苦,快进来歇歇吧。”

进了屋门,春晓只觉身上脏污难耐,想着家中都是女眷,便抛开矜持,拜托美英打来清水,痛痛快快地洗濯了一番。

梳洗之后神清气爽,春晓来到杏花房中,见她面色红润,孩子更是精灵可爱,也觉欣喜不已。

算算差不多到了拆线的日子,春晓仔细看过伤口,发现愈合情况良好,便拿起烧灼过的剪刀,将棉线一一拆去。

看过恶露的颜色数量,春晓正坐在房中与杏花闲谈,美英忽然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姑娘快去仓房躲躲,那赵婆又来寻你了!”

 第四十二章 小别重逢

春晓不明就里,只得被美英推着从后门绕出,进了昏暗的仓房。

过不多时,外面便传来隐约语声,却断断续续,听不分明。

又过了两刻,美英来给春晓开了门,歉然说道:“这仓房甚是污浊潮湿,着实委屈姑娘了,快出来透透气吧。”

春晓一边拍打着身上的稻草尘土,一边皱起眉头:“那稳婆果然来了?听您的意思,莫非她已然来过许多次了么?”

美英愤然答道:“可不是,你离开当日,她便带着几个壮汉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说是你对杏花施了妖法,要将你扭送官府查办,见到杏花和孩子安然无恙,又听我说你本就是位巫医,这才悻悻地去了。过了两日,她又颠颠地跑来,说是青山镇有位女子,许是不干不净中了邪气,怀胎十月有余却不见动静,想劳烦你过去看看。这不,方才她来,为的又是这件事……”

春晓听了眉尖微蹙,十月有余?不知究竟有余几何?莫非竟是过期妊娠……

见她凝神思索,美英连忙劝道:“哎呀,我的傻妹子,这桩事万万管不得啊,你有所不知,我听我夫君说过,现任知府大人的娘亲就是死在巫医手中,故而对你们巫医颇为记恨,而且那稳婆分明是忌惮你的才学,还能真心求教不成?姑娘,若让我说,你还是收敛些的好……”

春晓闻言,不禁打了个寒颤,随即点头笑道:“大姐说的极是,是春晓疏忽了……”她随即轻叹一声:“如此,我还是早些回家去罢,一别多日,我也有些惦记春华了……”

美英有些不舍,半晌才叹息着收拾了些吃食塞给春晓,轻声叮嘱道:“为免事端,大姐也不再强留你了,姑娘,日后若是得空,别忘了再来寻我们啊……”

辞别了美英和杏花,春晓脚下不停,当日晚间便赶回了梅林镇。

重新站在自家门前,春晓忽觉眼中热烫,忍了片刻才上前叩门。

然而,院门却并未闩好,轻轻一推便已洞开,春晓心中一跳,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房中。

当日天气阴沉,不见月光,她慌手慌脚地点亮灯火,看到躺在床上熟睡的春华,这才如释重负,看清他脸上残留的泪水,又觉怜爱酸楚,便在床边坐下,在弟弟腮边轻抚,为他拭去泪痕。

春华睡得并不沉实,此时惊乍醒转,待看清眼前人,先是不敢置信地揉揉眼睛,随即小嘴一咧,“哇”地哭了起来。他一头扑进姐姐怀中,泣不成声:“姐……姐姐,你,你可算是回来啦,春华,春华好想你啊……”

春晓抱紧弟弟,哽咽着说道:“姐姐知道,姐姐也想你……”

拥抱了一会儿,春晓扶起弟弟,仔细打量了片刻,轻声嗔怪道:“你这傻孩子,既是独自在家,如何竟连院门都不闩呢,姐姐走前不是反复叮嘱过你的么?”

春华仍是眼泪汪汪,颇为委屈地答道:“我并不是不听姐姐的话,我是想着,若你哪日晚间回来,我又睡得沉了,岂不就进不了门了么……”

春晓心中感动,握住弟弟的手,轻声问道:“整日吃那咸菜烙饼,大概早就吃絮了吧,你想吃些什么,姐姐这就去做。”

春华却连连摇头:“不要,我只想和姐姐说话……”他随即念头一转:“啊,你看我,单顾着自己,姐姐赶路辛苦,可是还未用饭么?这几日的青菜和鸡蛋我都好生收在厨房,姐姐快去做些吃食吧。”

听他这样说,春晓才觉出腹中辘辘,仔细一想,竟已大半日未曾进食,她不觉失笑,旋即打开美英大姐塞给自己的布包,发现里面除了馒头鸡蛋,竟还有一块上好的咸肉,便向春华笑道:“你这馋嘴猫又有口福了,稍待片刻,我去去就来。”

点亮厨房里的灯盏,春晓一眼就看到了台上摆得整整齐齐的青菜,再看那用来装鸡蛋的竹篮,春华自作主张地在蛋上覆了一块面巾,仿佛藏匿什么宝贝一般。春晓不禁摇头轻笑,麻利地淘米洗菜,很快便做好了一锅香喷喷的咸肉菜饭。将余下的咸肉收好,略一思忖,她又做了些鸡蛋汤,汤和饭每样先盛出一碗,热热地端进房间。

春华闻到香味,一骨碌爬起身来,在桌前端正坐好,眼巴巴地瞅着姐姐手里的菜饭。

春晓故意板起脸来:“对了,这几日你可有专心读书?可曾被秦先生责罚么?”

春华懵然摇头:“不曾啊,昨日先生还夸我字写得好呢……”

春晓忍不住笑了,将筷子递到春华手中,柔声说道:“好啦,姐姐逗你呢,快趁热吃吧。”

春华连着吃了数日烙饼咸菜,虽有不少茶蛋,但他总惦着这是用来换钱的,认为是稀罕吃食,实在馋了才吃上一个,现下见了那咸肉菜饭,只觉馋虫快要从肚子里爬出,连忙接过筷子吃了起来。

吃了几口,他忽然停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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