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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41部分

小说: 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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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主食,白米饭,好吧,这个是在晓苏洗菜切菜时周非池折腾的,他说煮米饭是最简单的事情,所以他就包了,不让晓苏动手。

煮米饭的确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真正要煮出一碗不软不硬的米饭其实是非常要功力的,所以周非池这种菜鸟煮的米饭,就只能是干不干稀不稀,而且里面的米粒还有些没有煮熟。

饭菜做得如此的艰难和辛苦,不过却远不如吃的时候的辛苦和艰难,因为,根本就是难以下咽。

当周非池拿出红酒和蜡烛出来时,晓苏心里就默哀了一分钟,忍不住弱弱的问了句:“这样要色相没色相要卖相没卖相的饭菜值得用蜡烛和红酒相伴吗?”

“值得,绝对值得!”周非池一边掏出打火机来把蜡烛点上一边回答着:“这是周非池和顾晓苏一起合作煮出来的饭菜,肯定要用红酒和蜡烛相伴了,否则的话岂不是浪费了这么精美的三菜一汤?”

晓苏是服了周非池了,蜡烛点燃,红酒倒上,房间里电灯关了,漆黑的房间顷刻间就显得无比的温馨浪漫起来。

“来,顾晓苏,为我们的通力合作喝上一杯!”周非池举起注入一半的红酒高脚杯,和晓苏在空中碰了一下。

“嘡”两只水晶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在这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的郊外悠扬绵长。

事实证明,用餐的过程远比做餐的过程要艰难痛苦十倍都不止,煎糊了的鸡蛋根本就是苦的,西红柿是酸的,酸苦味根本就咽不下去。

酸辣白菜就更加不用说了,承蒙那半瓶醋的功劳,这白菜已经酸得无法入口了,而那被大火呛得黑黑的辣椒却是半点辣味都没有了。

辣椒回锅肉的五花肉没有炼出油来,白亮亮的肥肉看着让人胆战心惊,而没有炒熟的辣椒送进嘴里一咬,却是辣的眼泪双滚。

好吧,对于这三个菜,晓苏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于是只能朝那汤下嘴,肉丸好在煮熟了,原本就带着味道的,香菇虽然少了点盐,不过勉强能接受。

只是那大米饭,着实煮成了半生不熟的夹生饭,晓苏勉强给自己盛了点,就着香菇肉丸一起硬往下咽。

到是周非池,不知道他平时是不是大鱼大肉吃多了,或者是味觉不够灵敏,他一直在说好吃好吃,把晓苏不吃的那三个菜都放到自己的跟前,然后用筷子夹起来毫不犹豫的往嘴里送。

晓苏看着那大口大口吃菜的周非池瞪目结舌,那么难吃的菜,周非池是怎么吃下去的?

要不要这么给面子?

周非池好像是注意到了她的神色,然后一边吃那酸死人不偿命的白菜一边很自然的说:“其实这不算难吃,至少有味道不是吗?而我曾经有断时间,根本是连菜都见不到,每天都只能吃光光的白米饭,那时蔬菜对我来说,几乎是一种极其奢侈的东西。。。。。。”

原来周非池三岁时就跟着父亲去了西北靠近沙漠的地方淘金,那地方夏秋还可以,多少有些蔬菜水果,而一旦进入冬天,蔬菜水果绝迹,于是白米饭或者干馒头就是一日三餐的主打,偶尔有客人或者过节什么的,才能吃上酸菜或者土豆片。

这样的日子周非池在西北过了8年,直到11岁才回来,也就是在那一年插班到了晓苏的学校,他们做了同学。

“顾晓苏,你不知道,同样是季家人,同样是季家的孩子,仅仅只是因为我是第二个出生的,于是我就要被赶出家门,仅仅因为。。。。。。”

周非池说道这里又拿起红酒给自己的酒杯里注入半杯红酒,然后微眯着眼睛说:“你知道吗,我在西北受苦受难的时候,季非墨。。。。。。他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我每天只能啃干馒头的时候,他却在家里这不吃那不吃的挑三拣四,听说他挑食得厉害,金针菇的根部没去除干净他都不吃。。。。。。这他妈就是人的命。。。。。。我天生就是他的小弟,天生就是为他背黑锅的命,我。。。。。。”

周非池说到这里打住了,目光愣愣的看着晓苏,眼神里却全都是歉意,伸手过来,抓住她的手,醉眼朦胧的开口:“顾晓苏,对不起,你初三那年,我。。。。。。真TMD混账!”

周非池说到这里,扬起手就朝自己的脸颊上狠狠的打了一个耳光!

晓苏吓了一大跳,即刻伸手过来抓住他欲再次朝自己脸颊上打耳光的手。

“都过去了,”晓苏急急忙忙的对他说:“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其实你不提我已经忘记了,人生的路原本就不平坦,而且我觉得回到县城读高中也没什么不好,那地方民风淳朴,我的高中生涯很平静也很愉快,而且我当年还考了省状元呢,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对对对,因祸得福,”周非池迅速的接过晓苏的话来,朝她竖起大拇指赞赏的道:“因祸得福这个成语棒极了,来来来,我们吃菜我们喝酒,这样的美好时光,烛光红酒,说那些过去真是大煞风景,让那些苦难的日子都离我们远点吧,愿我们以后的每一天都春光灿烂。”

“噗。。。。。。”晓苏听了这话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总觉得春光灿烂后面应该接的是猪八戒,而季非墨曾经给她起的外号就是猪八戒。

时光静谧,烛光摇曳,一瓶红酒,三菜一汤,甚至连那半生不熟的米饭,在不知不觉中都被他们来吃了个一干二净。

晓苏确实有些醉了,陈年的法国红酒,后劲很大,酸辣白菜里太多的醋,吃下去不仅她的胃是酸的,心都是酸的,蜡烛的烟熏得她有些想流泪。

而周非池好像也醉了,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走到一部老式的留声机边,放了一张光碟进去,接着猫王的歌声就在这静谧的夜里流淌了出来:

Wisemensay;onlyfoolsrushin。

But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Astheriverflows

gentlytothesea

darlingsowego

somethingsweremeanttobe

takemyhand

takemywholehearttoo

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

晓苏头晕晕沉沉的,整个人显得无比的慵懒,窝在沙发里,闭上眼睛,迷迷糊糊中好像听见周非池在跟着猫王的声音小声的哼着:takemyhandtakemywholehearttoo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顾晓苏是被窗外的明媚的阳光给刺着眼睛才醒过来的,用手揉了揉眼睛,视线迅速的在房间里扫视了一遍,这才发现自己原来躺在沙发上,身上还盖着周非池的外套,而餐桌上还摆放着昨晚的残羹剩汤,两滩白色的烛泪安静的在烛台上,像莲花一样。

她本能的掀开周非池的外套坐起身来,却没有发现周非池的影子,正欲大声喊周非池的名字,却在转动头的瞬间发现餐桌边用瓷碗压着的那张纸条。

顾晓苏,我因为有急事先回市区去了,见你睡得香不忍心打扰你,醒来后给我打电话,我再开车来接你,周非池!早上六点留。

晓苏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下手表,现在已经是中午12点了,周非池都走了六个小时了,她可真能睡,这大概要归功于前晚没有睡好和昨晚喝了红酒的缘故。

三两下把这里的碗筷什么的收拾好,走出院门来,这才发现其实距离一条大约两百米的田埂就是公路了,而且站在院子里都能看见公路上有奔跑着的汽车。

她当然没有给周非池打电话,因为完全没有在这里等他开车来的必要,直接到公路上拦的大巴车,上车后才给周非池发了条短信,告诉他她回市区了。

回到家里,推开自己的房间门,却意外的发现床上放着个硕大无比的芭比娃娃,是她十岁那年梦寐以求的芭比娃娃。

她记得十岁那年,去好朋友郑明珠家玩,看见她床上放着个美丽漂亮的芭比娃娃,郑明珠得意洋洋的告诉她,这是她爸爸买来送给她的,她当时心里特别羡慕郑明珠有个好爸爸。

那天回到家里,吃晚饭的时候,她小心翼翼的给父母说自己想要个芭比娃娃,却被父亲硬生生的一句:“你读书考了个倒数第二,还想要芭比娃娃?什么时候学习考到全班前十名了什么时候来要礼物。”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把芭比娃娃的事情忘记了,只是,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在她24岁这年,送她一个十岁那年渴望的礼物。

晚了14年的礼物,她一点激动的心情都没有,拉开衣柜的门,很随意的就把这个硕大无比的芭比娃娃给塞了进去。

葛小菲的确非常的够朋友,第三天就给她发了条短信,告诉她一个极具价值的消息,3月9号,宏业集团董事长周建明长60岁大寿,届时季家人包括季非墨都会出席,你可以通知你的朋友想办法看能不能混进去。

晓苏看了这条消息,稍微楞了一秒,随即就迅速的反应过来,3月7号,今天已经是3月4号了,这就是说这个寿宴将在三天后举行。

宏业集团的董事长周建明,不就是周非池的父亲么?她要想进去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怎么着问周非池要张请柬应该不成问题吧?

的确是不成问题,晓苏打电话给周非池时刚提了个头,周非池即刻就满口答应了,还说3月7号那天傍晚亲自开车来接她,她不需要什么请柬了,跟着他一起进去就好了,当他女伴,反正那晚他也没有女伴。

事情敲定下来,晓苏才开始着急起来,因为刚回来几天,有些该准备的东西都还没有准备,于是挂了周非池的电话后,她才又急急忙忙的在网上查找起取精必须要准备的一些材料。

好在这些东西都不是特别的难弄,而且中国在这方面的管理一向都是漏洞百出的,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她用网购的方式就把该买的都买齐了。

这几天晓苏虽然住在顾家,不过到也过得非常的平静,一个是郑心悦好似很忙,没有时间来故意讨好她,另外一个是她自己也忙,总是早出晚归的,和郑心悦在家里碰上的时候极少。

顾明珠是个二三流明星,好像也忙得不可开交,白天都不在家里的,而且自从晓苏回来后,她晚上都很晚才回来,估计是和季非墨约会去了。

然而,3月7号这天下午,晓苏正和王妈一起给拖拖洗澡,顾明珠却意外的回来了,她手里提着两个高级纸袋,一进门就大声的喊:“妈,快来帮我看看这件晚礼服,看是否适合今晚的晚宴穿。”

喊完才发现晓苏在客厅里,随即脸一下子暗淡了下来,晓苏对她完全选择了无视,和王妈一起帮拖拖把澡洗完,又找来了吹风帮它把身上长长的毛发吹干。

拖拖是当年苏薇安养的一条北京犬,全身的毛发都是雪白的,没有一根杂色,当年苏薇安给这条北京犬取名雪儿,可晓苏却总说它爱咬着她的裤管拖着不放,于是就叫它拖拖,这样叫着就叫开了,后来大家都叫拖拖了。

晓苏刚把拖拖一身收拾打扮好,手机的短信就来了,她即刻拿起,周非池发来的短信,告诉她正开车来她家,估计十五分钟后会到,让她赶紧准备好下楼来,他就不到她家里去了。

晓苏即刻放下拖拖就朝楼上跑,对于二楼刚换了礼服出来的顾明珠看都没有看一眼,她只是迅速的奔上三楼,冲进自己的房间。

礼服是次要的,随便穿一件五年前的就行了,反正她又不是主角,没有人会注意到她的,反而是别的东西却是一样都不能少带。

软布面罩,无菌手套,消毒过的试管,针筒,迷药,还有小小的保温杯,这个可是在德国带回来的,能保温8个小时以上。

这些东西都很小,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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