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穷人闹都市 >

第103部分

穷人闹都市-第103部分

小说: 穷人闹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人断掉了思绪跟灵感。胡琴讲究的就是急xìng创作,最怕的也是别人打扰。

受过良好教育的黄茜小脸通红对低着头的“大叔”连声道歉,“对不起大叔,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对这个胡琴很感兴趣,所以才……”那人抬起头露出一张帅气的脸庞,跟黄胜信的年纪相仿,因为刚才低着头再加上头上的白发,让黄茜误认为他是大叔。

“大叔”露出尴尬的神sè,黄茜就像喝了烧刀子一般,喉咙火辣辣的,小脸烫烫的。她不但破坏了人家的灵感,还将他的年纪叫大了,尴尬的她想要找一块嫩豆腐撞死,或者是煮烂了的面条也成。

“难道我很老么?我才十八岁。”大叔说话非常的稳重,像是一位中年男子,像是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要是从这一点出发黄茜叫他大叔也算说得过去。

“不好意思,我……叫错了!”黄茜大胆的承认自己的错误,一点大小姐脾气都没有,甜甜的像是一个小可爱。她的笑容让绷着脸的年轻人终于露出了笑容,说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很喜欢胡琴?”“我只是好奇而已!”黄茜学着他的样盘做在地上,庆幸自己今天穿着运动装出来的,要不然在这里可要被当成吉祥物看待。

“好奇?那你可以试一试!”年轻人将手上的胡琴递到黄新跟前说道,黄茜一脸的不敢相信。“我真的可以?”她再次确认道,年轻人给她递来一个肯定的眼神,他似乎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黄茜接过胡琴,小心翼翼的拉动了一下,传来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噪音。“看来我没有音乐天赋!”她俏皮的吐了一下舌头将胡琴送还回去。

“呵呵,那我拉一段给你听吧!”不知怎的,青年人对黄茜丝毫没有戒备之心,也很慷慨的拉了一段旋律。具有穿透力的胡琴之声震慑着这个角落,带有一种渲染的魅力,黄茜闭眼倾听在脑海里出现一副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驰骋,自由的翱翔与天地之间。一曲止,回味无穷。

“献丑了!”青年人微笑的说道,“很好听,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旋律!”黄茜激动的说道,突然她不由分说的抓过他的手,青年人先是愤怒,再是无奈,最后是一阵感动。

他从来不让别人碰他的手,不是因为洁癖,而是碰到他手的人要么就是仇人,要么就是兄弟,或者是亲人,黄茜是属于这几者之外的。无奈是因为青年人的愤怒全部都被被黄茜这张天真无邪的脸所融化,她就像是天间的花仙子,也是西方神话中的小感动是因为黄茜竟然在帮他包扎受伤的手,青年人愣神了。

“好啦!今天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黄茜,大叔你呢?”黄茜开玩笑的说道。“我叫古代。”青年人说道。“古代?这个名字到是很前卫。”黄茜说道。

古代当然不是他的本名,他的本名叫做古丰。因为他觉得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因此叫自己古代就好了,古代比较好记。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就是暗角的常客,那些毒品jiāo易的人应该对她记忆犹新。在漆黑的夜晚一个黑影拿着长鞭让他们胆寒的人就是他了。

古代就是黄胜信组建的QGDF团的最小的成员,但他也是最正义的一个人。在黄胜信不在的这段时间古代也因为跟龙仔闹翻才离开的,邪恶的龙仔说古代跟自己一起将暗角这块地方卖给了M国人。生平最痛恨这样的人的古代决定回来报仇,却惊讶的发现暗角已经被黄胜信收腹就干起老板行,看守这块地方。

往着眼前天真的黄茜,古代冷漠的心有些变化,“你是这里的吉祥物?”古代突然问道,他觉得黄茜很适合做吉祥物,“你才嘞,我是这里的小老板!”黄茜得意的说道。

“你是黄胜信的……”古代听说黄胜信喜欢一个叫付若惜的,可是没有听说喜欢黄茜。“我是他妹妹……干妹妹!”黄茜说道,“你认识我大哥?”“岂止是认识,还共生死过!”古代平静的说道,仿佛共生死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情。

“这么厉害!”黄茜惊讶的道,靠近了些继续听古代将以前的黄胜信的事迹,古代也幽默了一把,将黄胜信当年抓钢管舞nv差点**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给黄茜听,逗得黄茜小脸再次泛红起来。

“大叔,今天很高兴认识你,我该走了!”黄茜发现自己耽误的时间太长了,估计黄胜信已经欺诈了肺了,连忙起身要走。“那个……”“什么?”古代yù言又止,黄茜不知道他想说什么。“那个,以后有时间,欢迎你随时来找我!”“一定二人相见如故,后悔相识太晚。

保镖正要护送黄茜离开的时候一辆大卡车行驶进暗角,从车上下来一排武装部队,为首的人是高高壮壮的男子,拦住了黄茜的去路。

“闪开!”黄茜的保镖本来就不是吃素的,大声的呵斥道。高高瘦瘦的年轻人突然启动,三拳两脚将保镖打趴下道:“谁抢我的暗角,谁就要死!”“你的暗角!暗角明明是我大哥的!”黄茜鼓起勇气大声的说道,虽然她现在很害怕,但是她不想让自己的大哥吃亏。

“黄胜信那混蛋趁我不在干我老巢,现在拿个nv娃娃来受山。不过你到是长得够水灵,尝起来一定不错。”那人的话气得黄茜面红耳赤,脱下邪子朝那人丢去,那人抓住黄茜丢过来的鞋子,放在嘴边闻了闻,激动的说道:“一股处子的芳香!”

“你变态!”黄茜不顾淑nv形象,施展黄胜信平日里jiāo给她的三脚猫功夫对付那人,那人就像一座大山,雷打不动,风雨不惊,黄茜倒像是在给他按摩。

那人一把握住了她的小嫩手说道:“陪我睡一晚,暗角就是你的!”“嘿!”平日里很淑nv的黄茜终于在那人的挑衅之下触发了道德底线,抬脚要踢那人的跨下。对于这样的举动已经是她认为做的最疯狂的事情了。可惜功力不够,在快要碰到目标的时候自己的秀脚被夹在了那人的两腿之间。

“我喜欢你这么野的马子!”那人强行抱住黄茜想要亲下去,“不要~”黄茜拼命的挣扎,那人的最快要靠近,突然一根鞭子chōu过来不偏不正刚好chōu中了那人。

“古代!”那人激动的叫喊起来,使用鞭子的人一定是古代。“龙仔,我也等你很久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古代救了黄茜一命。“谢谢!”“你躲起来,我们打斗会伤到你的!”古代关心的说道。“你也要小心啊!”黄茜担心的说道。

“怎么!终于有勇气跟我打了!”龙仔猖狂的笑道,带着一股蔑视,“嗯!我们之间是应该做个了断了,卖国贼!”古代毫不客气的说道。

'。。'

。。

第186章 猪跟狗比你像人

在QGDF团还没有成立的时候古代就已经跟龙仔是好兄弟了,俩个人都是一样穷的没钱孩子,捡垃圾吃是当初他们最奢华的生活。当时的古代只有八岁,龙仔是十二岁,像一位兄长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那个时候只要能活着就是美好的事情。

“阿仔哥,你将来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小时候他们俩个常常会在堆积如山的垃圾上躺着,一边享用“美食”,一边仰望星空。那是的龙仔就开始幻想自己的生活,“我想做将军,能打仗的将军,手上扛着大炮把敌人炸死,然后带着奖金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阿仔哥,你的梦想伟大,我就不一样了,我想做一名普普通通的艺人,让那些知道我们胡人(华夏对少数人种的别称,带有贬义)也是好样的!还有就是铲除那些卖毒品的,还有就是卖国贼,我要除掉他们!”古代的梦想其实更加的伟大,只是他当时不知道,他就觉得龙仔能照顾他,那龙仔的梦想一定就比他伟大。

在古代的记忆中,那个男人将自己的母亲害死之后逃到了M国,让他成为了孤儿,在古代幼小的心灵上刻下了一道永远无法抹灭的伤痕。那个男人就是给与他生命的人,也就是他的父亲。

小时候的古代是个小神童,尤其在音乐方面的才华显露无遗,他父亲常常会夸奖他,“我的儿子是我最骄傲的作品。”那是一句鼓励的话,但是那也表示父亲没有将古代当人看,在他眼里古代就是一件经过雕工的yù器,非常的美丽。

生活像是一头邪恶的魔鬼,当你落难的时候它对你越发雪上加霜。因为父亲的音乐得不到别人的赏识,他成了一个整日酗酒的人,然后辱骂妻子,打骂儿子,最后就还是吸毒,让自己的得到放松。

毒品这种东西一碰上你就是一个罪人,甚至于是一个懦夫。人们往往将失败归结与上天的不公平,而通过吸食毒品在脑海中产生虚无的幻想,从而达到空虚的快感。这种快感是虚无缥缈的,过去之后就不在了。而切让人产生依赖、堕落,成为一个真正的懦弱的人。

吸食毒品的那一刻,你的嘴唇就已经跟死亡接吻了。不管你坚信自己只是想快感一下还是永久,反正你离死亡不远了。有些人说戒掉,是的,可以戒掉,到那个时候其实心灵已经扭曲了,不完整了,毕竟经历过。

古代的父亲是成功戒除毒品的人,然而人们并没有把他当成英雄看待。古代的父亲也没有再把自己当成一个民族音乐大师,他成了地地道道的毒贩子。他没有从吸毒的危害中吸取教训而是变本加厉的做大毒品买卖,当国家发现要通缉他的时候他已经在M国的一家宾馆里面睡jī了。

最令古代痛恨的不是父亲吸毒、卖毒,而是他让自己一项温顺的母亲成为了一个毒贩,而且每次让自己的母亲像个dàng妇一样的跪在父亲的面前祈求一点点看上去跟面粉相差无几的白粉。

五岁的古代就有想要杀掉父亲的冲动,但是他在幻想,幻想哪天自己的父亲能够回光返照的放过母亲,走回正途。父亲到是回光返照了一回,他那个上午老老实实的教了他一回胡琴,然后说:“胡琴之所以能让人产生共鸣是因为拉胡琴的人都是用心,将自己的遭遇通过胡琴演绎出来。”

这是他父亲跟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他父亲丧心病狂的雕琢他的开始。当古代以为他的耐心换回父亲的心的时候父亲已经逃亡国外。至于母亲,当然是被他nòng死了,放在衣柜里面,当古代找到他母亲的时候整个人沉默寡言了很久。一直流一直流最后碰到了跟他一样惨的龙仔。

龙仔是二战时期著名将领的后人,他的父亲在楼兰大战中牺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对待。龙仔就成了孤儿,跟古代一样可怜的孤儿。

二人浑浑噩噩度过了非人的十年,遇到了同样是单亲家庭的黄胜信,还有很有音乐才华的司徒南风。四个人组成了一个四个穷光蛋)团,将暗角的黑暗势力一网打井。因为龙仔最年长,因此让龙仔成为暗角的主人。

黄胜信跟司徒南风依然是闲云野鹤,不参与管理。跟着龙仔的古代心甘情愿成为他的佣人,吃苦耐劳。因为没有龙仔就没有这个时候的古代,在古代眼里龙仔是兄长,也是父亲,一个很好的父亲。

古代最疼恨的是毒品跟叛国贼,每当暗角有这样的人存在的时候他都会毫不犹豫的下手,让那些人见不到二天的太阳。古代杀完人之后每每会坐在暗角的那个角落,拉胡琴,声音一次比一次凄凉。

终于有一天他的才华得到了高人的赏识,高人将他带到了国外演出。终于在M国巡回演的时候古代见到了十年未曾见到的父亲,他现在成为一名绅士,微笑的在台下看着古代拉胡琴。

那一次,会场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