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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重生之为妻-第41部分

小说: 重生之为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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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朗红着脸挠头,“我,我抱了你上·床的……不,不,我不是那意思,我就是觉得你睡沙发不舒服,把你抱过来的。我什么也没做,真的!”
祝非扬和谢余笙两人的脸色都不见得有多好,谢余笙是不喜欢别人碰她,祝非扬么,独占欲太强。不过他还要感谢舒朗呢,要不是舒朗,他现在恐怕找不到谢余笙。
不过‘上·床’这俩字儿本来就有歧义,加上舒朗洗完澡就没来得及穿上衣,谁能不多想啊?
不过这会儿谢余笙和祝非扬明显都顾不上这么多了,又不是傻子当然知道舒朗是真的啥也没干,谢余笙一脸的不高兴,提着行李包就要往外面走。
祝非扬挡住她的去路,“去哪儿。”
“我爱去哪儿去哪儿,你管得着么。”谢余笙心里压着一口气,看着祝非扬就觉得火山都要喷发了。
祝非扬知道她闹脾气,圈住她不放手,但是脸上的神情丝毫没有缓和,“我不管你,谁管你。”
其实他不是这个意思。
谢余笙一听就炸了,“是啊,你不管我没人管我了,我是个孤儿嘛,我没有父母嘛。那你也不要管我呀。你去陪你的老婆呀!你们去生小孩吧!放我一个人在国外自生自灭好了!”
丢了钱包够郁闷了,只能拿人没事这种事情来安慰自己,可是看着祝非扬西装革履光鲜亮丽的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就是不高兴,凭什么呀。
凭什么自己这么狼狈挤在舒朗的房间里,祝非扬就能过得那么舒坦呀。
“说什么胡话!”祝非扬把乱扑腾的谢余笙的双手困住,微微勾着腰,另一只手揽住谢余笙的后腰,“跟我回家。”
谢余笙被他温柔而霸道的动作弄得有点心软,但是又觉得没面子,偏着头赌气,“那是你的家,才不是我的家。”
家里都有秦雪那个女主人了,她算哪根葱?有什么地位?
“别闹了,好吗。”祝非扬难得放下身段,耐心的哄她。
她离家出走这段时间,可把祝非扬给抑郁上了。怎么的也得先把人弄回国。
谢余笙就不喜欢祝非扬这种把她当小孩子的口气,“谁闹了?祝非扬我告诉你,我就是受不了你什么都瞒着我,你什么意思你说啊,你不说我晓得个屁!”
谢余笙如此粗鲁的话,让祝非扬眉头一皱,狠狠的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谢余笙!”
谢余笙吵得耳红脖子粗的,眼眶也红红的,“你吼我也没用,我不会跟你回去的。”
归根结底,祝非扬就没明白自己不高兴的点在哪儿。
祝非扬没那个耐性,把人往自己肩上一抗,不顾谢余笙的反对就径直的往外走,还压根儿不在乎外人的异样眼光。
这人,他带走了。
可没想到正好赶上腾瑞和宁是非上来,还以为是明目张胆的绑架,宁是非和腾瑞上去就抢人。
“你是谁。”
“你又是谁?!”


、狼与犬

作者有话要说:情敌见面,狼犬之争。哈哈哈哈我自己脑补得有点萌啊。
谢余笙见是腾瑞和宁是非,想也没想就大喊,“绑架啊!绑架!”
腾瑞两人见状就上去抢人,因为年轻,身手也不错,三两下就错开了前面的几个保镖,到了祝非扬跟前。说到底不是祝非扬的人没本事,只是这小旅馆,又没有老大的命令,大家都不敢放开了打。
只是两人还未近祝非扬的身,就被史岩和另外一个稍稍年轻一点的男人拦住了。
腾瑞两人都看出来祝非扬的身份不简单,身边居然这么多保镖,再看看在祝非扬肩膀上胡乱挣扎的谢余笙,还能动弹,还能大喊大叫的,说明没什么事儿,也就站定了身形没再往前。
祝非扬看着眼前两个年轻人,暗暗在心里思索,这两个人乍看不凡,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和他家的小丫头一起?又是小丫头在外面认识的不三不四的人?
不过肩膀上的小人儿实在是太会闹腾了,祝非扬无奈的把她放下,故意板着脸,“还闹。”
这两个字一出,腾瑞和宁是非大概猜到了,这个看上去比他们大的男人,可能是谢余笙的家人。是以,更不好干涉了。
谢余笙微微鼓着腮帮子偏开头,“我不跟你回去!我还没玩够,我是出来旅游的!”
祝非扬笑了一声,“旅游?我认为你这个应该叫——离家出走。”
“要你管。”谢余笙认怂,她是离家出走没错了,还担心被祝非扬发现,连卡都不敢用。
又是这句话。
这丫头现在好像很想和自己撇清关系,甚至拒绝自己的关心?是怎么回事?
祝非扬定定的看着谢余笙,谢余笙不自在的把头偏开,“你回去吧。总之我是不会回去的。我会在这边玩到开学,然后在国外念书。我已经决定了。”
也就是说,这丫头早就打算好了,要离开自己?
祝非扬有了这个认知,微微愠怒,“在国外读书的事情你不要想了。我已经帮你联系了冉城的大学,档案也已经给你调过去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就在家里。”
谢余笙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的看着祝非扬,“你!谁让你擅自帮我做决定的?!你问过我的意思了吗?!”
“你现在还小,你现在做出的决定,可能将来并不会赞同。”祝非扬微微拧起眉心,看着谢余笙又红了眼眶,有些心疼。
他也是不希望谢余笙走得太远,就像是放风筝一样,一开始希望它好好飞,但是飞得太高,也怕断了线。
而现在的谢余笙,他似乎有些掌控不了。
“我不小了!”谢余笙吼出这句话,几乎是同一刻,她想要不管不顾的说出来,自己实际上已经活了二十八年了!尤其是认识祝非扬以后的这些年,她从来没有忘记过好好长大!
这一路走来,为了长大,为了成熟到能和祝非扬比肩,她耐着性子去学自己曾学过的东西,忍着孤独去和一群小屁孩坐在教室里,一坐三年,就为了让那些枯燥的知识把自己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可祝非扬却还只是当自己是小孩子,当自己是一个没有自主决定权的小孩子!
祝非扬知道谢余笙情绪不好,很抵触自己,但是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他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决定,他的决定,素来不会改变,他命令道,“你必须跟我一起回去。”
谢余笙咬着唇看着祝非扬,豆大的眼泪一颗一颗的从眼眶里掉下来,安安静静的走廊上,打得‘啪啪’作响。
周围围观的人也不少,渐渐地,周围的人都开始议论纷纷了起来。
这时候腾瑞突然走过来拉住谢余笙的手,把她拽起来就跑。这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所以谁也没反应过来。
等谢余笙自己反应过来了,两人已经冲上了宁是非的车,腾瑞异常熟练地把车子发动起来,车子飞出去的前一秒,史岩等人已经追下了楼,眼看着要打开他们的车门,却被错开了去。
祝非扬忍着怒意坐进车子吩咐史岩,“马上追。”
这男人是谁?胆子也太大了点。
谢余笙脸上海挂着泪,她抽了抽鼻子,前面的腾瑞一边猛踩油门一边往旁边伸手,递过去一张卫生纸,“擦擦,脸都哭花了。”
谢余笙胡乱的擦了一把脸,再往车后面一看,天呐,后面的黑色车子穷追不舍。
“他们追来了!”
“我知道。”腾瑞笑了笑,一脸的跃跃欲试,“开车这种事,我可不会输给任何人。”
他在京城的时候,没少飙车。
不过在半小时后看到依旧在他们后面穷追不舍的黑色车子,腾瑞就有点慌神了,“那些是你的什么人?开车的那个人是谁?有点能耐。”
“……家人。”谢余笙瘪了瘪嘴,何止是有点能耐。史岩的过去精彩的很,他曾说过,他要真开赛车,就没别的本事,就是拿命去开,自然就快了。
滕瑞以为谢余笙是离家出走,然后生气是因为和家里人对高考志愿产生了分歧,自然就觉得祝非扬做得不对,他本身也是个极为向往自由的人,当然见不得被束缚,不过谢余笙嘛……
“那你家人这么做,我可不赞同。女孩子呢,就是要多出去看看,才会大气,何况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更应该感受一下这个大千世界,被拘在一个小小的县城的话,倒是像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鸟了。”
腾瑞说得貌似漫不经意,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谢余笙瞥了一眼腾瑞,看上去他好像真的是那么随口一说,开车开得很专心。
是吗,金丝鸟?
她失落的看着后视镜,“甩掉他们。”
腾瑞一个急转弯,正是岔路口,他迅速的拐了进去。再这么超速下去,恐怕伦敦的警察都要跟来了。他踩下刹车,把车子甩在路旁,带着谢余笙就拐进了另外一条路。
所以等祝非扬等人追到车子的时候,已经是人走车空。
一时间没忍住,史岩在人家车胎上狠狠踢了一脚,害的车子抖了好几下。
祝非扬环视了一下四周,这里是繁华的街道,他们随便藏在哪家店里,恐怕都不好找,何况这次来伦敦他带的人并不多,他也不想闹得太大,只得深呼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戾气。
小丫头竟然被别的男人带跑了。而且……之前她看他的眼神,带着浓浓的怨气。
怎么?自己做的决定,她难以接受?在冉城念大学和在国外念大学,差别很大?
这么想着,他也问了出来,对象是史岩。
史岩挠了挠头,搞不清楚老板的意思。反倒是他手下带的严初开了口,“我记得……好像小姐成绩很好吧?而且,听说小姐学习上一直很努力。”
严初是严沫的哥哥,虽然严沫已经不在祝非扬身边办事了,但是严初还在。
“什么意思。”
严初想了想措辞,有些腼腆一笑,“老板,是这样的,现在的年轻人可能跟咱们观念不太一样。您想啊,小姐读书那么努力,一定有什么理由。说不定她一直以来的努力,都是为了能出国念书。她有这么个梦想,可您现在二话不说把她的梦想给掐断了,小姐可能一时间还无法接受。”
梦想……吗。是这样……吗。
祝非扬望了望天,他忘了,人还是需要梦想的。
说起来自己小时候也有过的,想要好好念书,以后为官入仕,像他的爸爸一样厉害。可惜……
“所以……劝小姐回家这事儿,最好是循序渐进。”
“我们没那么多时间。过几天集团有个大单子要处理。”
严初也有些为难。祝非扬作为飞扬集团的唯一老板,自然是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可这老板看着就挺在乎小姐的,可又说没时间,是几个意思?他再聪明,也是捉摸不透了。
史岩示意严沫别说话了。老板的性子他懂,死要面子活受罪。
其实腾瑞没带谢余笙跑多远,反而是直接跑到了街头的一家西餐店,还很一本正经的点了牛排,两个人就坐在楼上靠窗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祝非扬等人,却又不至于被发现。
不得不说,腾瑞的话和行为,让谢余笙放松了对他的些许戒备。她知道的,腾瑞一直都是一个蛇打七寸的人,他总能说出些好听的话来让她的心情摇摆不定,总是能把事情的细节细致到她都觉得有些感动,比如现在。
“他们还在找你。”腾瑞没有留谢余笙,也没有问什么。反而是悠闲的吃起了牛排,好像之前的逃跑并不存在。
“让他们等着吧。对了,”谢余笙咬了一口半生不熟的牛排,“还是谢谢你,带我冲出重围。”
“举手之劳。”腾瑞微微一笑,露出白白的牙齿。
可谢余笙心思没在这儿。她还是觉得牛肉要全熟的比较好吃,三分五分七分熟,都不是她会喜欢的味道。如果连牛排都吃不惯,那么她在国外念书的日子,会很辛苦吧?
可是即便是这样,祝非扬也不能未经自己同意,就擅自替她做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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