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姐快到我的碗里来-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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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郁正在梳头,听见母亲的埋怨,也没半丝怒气,只淡淡道:“只是身体苦一点,精神上倒是蛮开心的。妈,我和奚欢过得真ting好的,你放心。”
“我是真不知道,究竟上辈子是你欠了奚欢的,还是我欠了奚欢的,怎么这辈子就要牺牲这么多还他!”唐婉余话中有话,只是这话也只能暗喻,不能明言。
“也许,是我们付家都欠了他的吧。”付郁望着镜子中的自己,眼神有点辽远。
“我们对他算是可以的了,自从他那个疯子妈抱着他那个酒鬼爹一起自杀后,他就成了孤儿,无亲无戚的,还不是付家收留了他。这些年来,供他吃供他穿还供他读书,算够意思的了,可没料到到了最后他居然还恩将仇报!”想到这里,唐婉余便咬牙,愤恨得精致的妆容都显出了裂缝。
付郁微皱眉宇:“他怎么恩将仇报了?”
唐婉余顿了顿,道:“他勾&引东家女儿,妄想一步登天,拿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恩将仇报。”
“妈,我说过很多次了,是我喜欢他的,是我追求他的,”付郁纠正:“也是我非得要和他在一起的。”
“你心地单纯,根本就是中了他的圈套。”唐婉余恨铁不成钢:“你以为他这种男人会是真心的吗?小郁你可得留心,别被他骗得骨头都没剩下!”
付郁抚&mo着自己的面颊,喃喃地对着镜子自言自语:“是吗?我这样也算是心地单纯吗?”
唐婉余仍旧在劝道:“反正你还年轻,多玩玩几年,可别急着怀孕生孩子。这女人一有了孩子就不自由了,到时就必须得任由男人摆布。”
唐婉余私心里仍旧不接受奚欢,更加不想让他成为自己外孙女的父亲。然而自从奚欢与付郁结婚以来,工作十分出色,付磊对他是赞不绝口越发满意,果真是把他当成了半个儿子在培养。每每想到今后他会越来越融入自己的生活里,唐婉余心内便是焦急如火,烦躁不安。
唐婉余是在焦急,而这边厢,听见了“孩子”两字,付郁思绪却有些飞起。
孩子,他们两人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呢?付郁希望孩子能长得像奚欢,那样更漂亮。想着想着,付郁嘴角微勾,忍不住笑了起来。
正笑着呢,付玲子直接推门进来了,闷闷不乐地问:“姐,你找我?”
付郁回过神来,从行李箱里拿出几瓶古龙香水,道:“你眼巴巴地天天催着我带回来的,怎么我回家了反倒不着急要了?”
虽说付淼与付磊是死对头,可付玲子从小就与付郁要好,而且两人又是女孩,付家的规矩是女人不能插手公司内部事物,所以她们并没有受到父辈影响,关系倒还不错。
前段日子,付玲子天天几个电话催着付郁一定要带回科隆4711古龙水,说是自己男朋友喜欢。付郁见付玲子这样重视,也不敢怠慢,不辞辛苦地带了好几瓶回来。可自从她回家后,付玲子却又对这香水不闻不问,付郁也只能主动拿出来给她了。
其实付玲子是要将这香水送给沈盛年,她之前无意中打听到沈盛年想要买这款香水送给自己叔叔沈昂,她听了就记在心里,赶紧让表姐带回来,想要讨沈盛年的欢心。然而时过境迁,此刻的付玲子看见那些香水,屈辱的怒火一下涌上脑袋,冲上去抓起香水狠狠地砸在地板上。
蓝色古典香水瓶被大力抛摔,顿时四分五裂,液体气息虽是干净清爽,可因为太多太浓,仍旧使人觉得窒闷。
付玲子望着那些破碎的玻璃瓶,像是在望着自己一颗破碎的心,整具身子不断颤抖着,眼泪大滴大滴落下,也顾不得大伯母在场,哽咽道:“姐,我输得好惨,沈盛年居然喜欢那个老女人,他居然喜欢那个秦红颜。”
这话一出,屋子里其余两个女人俱是一惊。
付郁按捺住混乱的思绪,细心询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好好说。”
付玲子在付郁面前也懒得撑什么面子,干脆捂住脸,嚎啕道:“他和秦红颜住在一起了!那个女人可比他大十岁,整整十岁啊!他们怎么能在一起呢!为什么他就是喜欢上她而不是我呢!”
付郁只能抱住付玲子,安慰道:“也许,他们只是一时激情呢,并做不得真的。”
付玲子摇头,牙齿紧紧咬着,无形中做出了撕咬的动作:“不是的,天知道那个女人用了什么手段,居然让沈盛年爱她爱得要命!他基本上天天都往她家里跑,开始时那女的还假模假样地与他保持距离,欲拒还迎。可是差不多就在你和姐夫结婚那段时间,他们不知怎么的,就住在了一起。沈盛年还对我说,他是认真的!”
付玲子不知道为什么沈盛年与秦红颜会忽地住在一起,可是付郁知道,唐婉余也知道。
那是因为奚欢已经另娶他人,秦红颜伤心之下便决定投入沈盛年的怀抱。
那是心死之后的决定。
“都是那个贱人,都是那个姓秦的贱人,都是她勾&引的沈盛年!”付玲子将一腔的愤恨都抛在了秦红颜身上,咬牙切齿地道:“大伯母说得对,她就是个贱种,就是个下等人!我一定不会放过她,我要把她……”
“不要说了!”
付玲子的话却被唐婉余给厉声打断,只见她脸色越发雪白,像是听见了什么可怕的消息,浑身微微颤抖。
见付郁与付玲子都微讶地望着自己,唐婉余才惊觉自己的失态。但她毕竟经历过许多大场面,迅速地掩下失态,道:“你们要记住自己是付家的女儿,别这么没骨气,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是他没有眼光,你再找个比他好十倍的就行了,何必要去苦苦纠缠,跌了自己的面子!”
说完,唐婉余也不待她们回话,以自己要下去招呼客人为由,快步走了出去。
付玲子抹去眼泪,冷冷地叹口气:“大伯母说得倒是轻巧,可要是我能放开,这些年也不会这么辛苦了。”
付玲子的这句话直直地击中了付郁的心里,她忽地想起了自己结婚前夜发生的事。
那天,奚欢醉酒醉得厉害,躺在chuang上便睡着了。虽然那天他始终在笑,可是付郁却知道他心里不痛快。她当然是知道的,她爱了他这么多年,暗中看了他这么多年,对他脸上每一分表情都很熟悉。同样的,付郁也知道他为什么不痛快。
因为他没有娶到想要娶的人。
是的,他的心思,他的感情,他的爱憎,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付郁苦笑,她就是这样清醒地踏入了深渊。
但没有关系,他就是她心中的白月光,如果有他陪伴,即使跌入深渊,对她而言抬头能见到华丽月光也是莫大的幸福。
奚欢睡得正酣,忽然他的手机响起,来电显示上写着“Jayne”。
付郁知道,她一直都知道,这个人就是秦红颜。是那个美艳冷傲,让奚欢爱了许多年的秦红颜。
她接起,听见那边的秦红颜气急败坏地质问奚欢为什么在结婚前还要送她礼物,还要向她表白,还不能对她放手。
即使很清楚奚欢的心里满满的全是秦红颜,但在听见这句话时,付郁仍旧心疼得像是裂成了无数的莲瓣。她深吸口气,对秦红颜道了歉。
付郁是真心地对秦红颜感觉到抱歉。
她知道秦红颜爱奚欢,也知道奚欢心里只有秦红颜。她知道在这场三角恋里,自己是多余的。
可是没有办法,她深深爱着奚欢,无法自拔。
所以,她必须要将他从秦红颜手中夺过来。
在德国的日子,奚欢吃不惯当地菜,付郁每天走很远的路,跑去中国超市买食材,回来煮中餐给奚欢吃。出嫁之前,付郁从没有做过饭,于是就一遍遍在家里试验,待成功后才端上桌给奚欢品尝。开始的那段时间,她的手不是被油溅伤,便是被刀割伤,可是却从不叫一声疼。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付郁便从连煮饭都不会的娇小姐变成了手艺堪比厨师的家庭主妇。
付郁想,她从小便不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可却是家里成绩最好的孩子,因为她肯努力。
付郁坚信,只要她努力,总能得到自己的白月光。
从开春起,秦红颜便觉得自己身体ting反常。时常感觉到疲倦,偶尔会犯恶心,更重要的是,她的经期延迟许久了。
过完春节后,公司事情积累了许多,忙得她是焦头烂额,每天睡眠时间都不能保证。等她注意到时,才发现自己的经期竟延迟了两个月的时间。
秦红颜不敢再耽搁,赶紧去药店买了早孕验孕棒。拿回家里一测试,竟发现几根验孕棒都显示着明显的两条线。
也就是说,她怀孕了!
当确定这个事实后,秦红颜坐在马桶上,先是安静地出神,之后双唇开始颤抖起来。
不仅是双唇,还有四肢,眼皮,脸颊,全都微微地颤抖着。
她竟怀孕了!
秦红颜额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怀孕。从北山温泉回来后,沈盛年便以为秦红颜身体着想提出不再让她吃长期避孕药,而是宁愿自己戴套。秦红颜害怕出意外,每次都是她负责买来避&孕&套,每个都检查清楚才使用。而且最近一段时间,沈盛年学校要与别校进行篮球比赛,他都专注在练习,每天回来都是累得倒头大睡,他们做那回事的几率是少之又少。唯一的疏漏便可能是春节之前在温泉池里那次,虽然体外有一定几率怀孕,可秦红颜以前去检查过身体,医生说她有宫寒这个毛病,并不容易受孕。要是那一次便能中招,简直是比中彩票头奖的几率还要小。
秦红颜来不及思考究竟这个孩子是何时来的,她咬住下嘴唇,告诫自己要冷静。
她必须要冷静地思考究竟该如何解决。
首先,她不能让沈盛年知道这件事,她并不确定他的想法,也不想让另一个人干涉自己的决定。
那么唯一的办法便是她自己去处理掉这个孩子。
是的,由她一个人,安静地处理掉。
想到这里,秦红颜安下心来,决定明天便去医院做手术。而在此之前,她必须如常,什么痕迹也不露出。
出乎意料的是,沈盛年这天回来得ting早,还给秦红颜带了她最爱吃的千丝坊的土鸡汤。
秦红颜坐在餐桌上安静喝着,而沈盛年则在对面以同样的安静看着她。
他的视线温度过于异常,秦红颜甚至觉得自己整个人被那目光晕染得跟碗里冒着热气的鸡汤一个温度了,她无法再保持视而不见,抬头问道:“你有什么事要说吗?”
沈盛年换了支手撑住下巴,缓慢地眨了眨眼;“我怎么觉得,是你有事要告诉我。”
秦红颜望着沈盛年,从他那幽黑却蕴着碎光的眼里,她似乎读懂了什么。
沈盛年当然会知道了,他肯定会知道的。
这段日子来,他们俩过得真ting不错的。虽然都忙,早出晚归,但至少没有争吵过,每晚都依偎入睡,各自有了颗安稳的心。这是秦红颜觉得最惬意的日子,然而这些日子就要随着她接下来的话而被打破。
“看来你都知道了。”秦红颜重新垂头喝着鸡汤,语气淡淡的,像是在讨论明天晚饭要吃什么菜式:“我怀孕了,打算明天去医院做手术,如果你不忙的话,就陪我去下吧,如果忙就算了。”
说完之后,那边没有任何反应,寂静得过了分,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气氛。
秦红颜不动声色,用小瓷勺舀起一勺鸡汤,淡淡黄色,有着浓郁香气,她正看得入神,桌上的碗却被另一只手“啪”地一声打到了地板上。
瓷碗四分五裂,浓汤溅洒了一地,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