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天地-第10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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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龙逆天这小子虽然从来不把钱当成钱花,但是似乎也没做过什么亏本的买卖。当初他给了我二十万,到最后换到的却是龙城老大一块地皮。他那间超市所赚到的又岂止是几十上百个二十万呢。
如果是这样来看,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对这次的计划非常有信心,所以才敢拿两个亿来跟我们赌上这么一把呢?
想到这里,我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砸锅卖铁,再多投入个五千万,让疯涌的钱潮把我淹死得了。
想来,众人也都听说过龙家少主眼光的独到,所以还没等我开口,慕容剑这小子就已经涨价了。没办法,谁叫他是慕容世家的家长,不像另外几个,多少还要受到家里一点限制。
我回头望了芸芸一眼,我这个老婆比我有钱,如果我想再投资,恐怕还得她说了算。
经过一番商量,众人毅然决定,将原来的五千万改为一亿,加上龙逆天单独出资的那两个亿,我们就一共有了十一个亿的启动资金了。
十……十一个亿啊。
看着桌上那些花花绿绿的支票,我的心不由得有些颤抖起来。虽说看在那些个世家子弟们眼里,这笔钱虽然庞大,但还不至于大到让他们心跳加快的地步,但是对于我这个平头百姓出身的“暴发户”来讲,那就是……
难道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梦,离我并不是那么遥远么?
我也费了好大劲告诉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更要相信芸芸的眼光,但是还是有好几次,我忍不住想要伸手把支票给拿回来。不过断牙那小子适时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算上我跟芸芸,实际上我投入的是两个亿,如果赚了,我赚得也是最多的,至少跟龙逆天那小子赚得一样多。
终于,在漫天金钱的美梦中,我终于还是闭上眼,把支票交到了龙逆天那败家子的手里。
钱真的交出去了,事情似乎也就没那么严重了。该玩游戏的还玩游戏,该回家抱老婆的还是回家抱老婆。我也不像其余的那几个家伙那样,每天还得关注着股市的变化。反正我也不懂,那就索性丢下不管。
如果真的赔了,不是还有那几个家伙跟我一起陪葬么,而且我对自己的运气一向还是有信心滴。至少,在我跟天诛的那场赌局中,我又赢了一次。
天诛不愧是指挥的一把好手,对游戏里的任何细节也都能细察入微。就在我将龙城军团的指挥权再次交到他手里的时候,不到半天的功夫,他就找出了隐藏BOSS的所在。
等我再次上线的时候,BOSS已经被干掉了,而包围在龙城外的那些怪物也被疯狂的玩家们洗劫一空。
令我哭笑不得的是,每个人看我的眼神似乎都带着一丝古怪。原因是我下线之后,那个名叫命运的NPC附到了我的身上,竟然发了疯似地杀怪打怪,连一些最低级的小怪也没放过。
本来我那几个宝贝杀怪的经验与声望都要算到我的头上,现在再加上这个疯子,一下让我的战斗声望飚升到了全阵营第一位,也难怪别人会用那样的眼神看我了。
第二部 东发风云 第三百九十五章 烈火招魂铃
“那家伙就是龙城城主么?怎么杀起怪来就跟疯子一样?”
“你没见过么?人家都说百鬼夜叉跟西面的恶魔领主有得一拼,今日所见,果然名不虚传。”
“真是的,连小怪都要抢,没见过经验是怎么的。”
“话也不能这么说啦,围在龙城的怪清得越早,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参加其他的战斗。刑天还没出来呢,想要声望与经验,你还怕少得了你的么?”
龙城被袭事件算暂时告一段落,但是九州风云的战斗却没有因此而结束。等待玩家的,将是刑天的灭世烈火,这场生死决战,现在才刚刚开始……
由于龙城遭遇了这场突如其来的怪物偷袭,再加上先前论坛上放出龙城药水缺乏的消息,以至于不少魔族阵营的玩家打起了龙城的主意。
虽说在这个时候,任何以帮派发起的攻城都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杀死敌方阵营的玩家,所能获得的声望与奖励也比杀死怪物来得要大。所以趁着龙城现在的“虚弱”状态,那些早就看我们不顺眼的敌方玩家们,当然要趁此机会“痛打落水狗”了。
而在坚持了三天的守城运动之后,玩家们也着实是累了。不少人连声望奖励都懒得立刻兑换就下线休息了,此时的龙城除了我自由实业本部的守军以外,几乎已经形成了一座空城。
谁都知道。再过不到一天时间,刑天那大家伙就要出来了,这时候再不去休息一下子,真正等到最终决战的时候,还拿什么去争去抢呢?而且,对于那些玩家的攻城,我根本就没怎么放在眼里。
抢先扑向龙城的魔族阵营玩家,仗着人多势众,骑着各种飞禽走兽,如潮水一般朝着龙城的方向涌来。而我方玩家,也仗着坚实的城墙作为后盾,开始发动反击。
满天的流光,几乎比过年时放地烟花还要热闹。
纯白、纯青、赤红、淡金……各种各样的法术攻击交错纠缠在一起,期间还包含了不少道士们的剑光,机关师们的攻击性机关兽。以及猎手们加持了各种药剂的羽箭。更有甚者,不少妖族玩家根据自己的种族优势,选择了猎手的一个分支——养蛊,满天放起毒蛊,什么金翅蜈蚣、八爪虾蟆、天毒金蝎、千年蜘蛛……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其实养蛊并不是什么特殊的职业,更没有什么神秘性,像当初小白弄地那窝玉皇蜂,其实也算是蛊的一种。不过就是毒虫系列的宠物,再加上一定的猎手驯养技能的辅助,就给冠上了这么一个吓人的称号。
除了道士的御剑飞行之外,猎手也是所有玩家当中速度最快的,(杀手与盗贼的速度当然也快,但是那都是短时间的爆发力,跟猎手长时间地奔跑比起来,还是要差了那么一点。)所以,这些猎手也是最早攻打到我龙城门前滴。
再加上炼器这种技能在东方大陆也不是什么特殊职业了。所以,在这场魔神大战中涌现出的法宝也是层出不穷,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悠扬的琴声响起,我龙城顶级助战大师——霜飞羽小姐已经开始发挥她变态的辅助技能了。其实也只有在这样的大战中,霜飞羽琴音的威力才能真真正正地体现出来,跟咱家芸芸的生命之树有得一拼。
凡是能听到琴音地玩家,血量全部增加百分之二十,就连攻击的速度也有所提升。我只觉得身上一暖,浑身上下似乎充满了力量。只想立刻找个地方发泄。
呵呵,霜飞羽弹这首曲子也真是地,让人血脉喷张,存心不让人活是怎么的。当下,我也没有再停留在城墙里,大喝一声,踏着咱的封龙刃,直冲到外面的玩家群中。
一见俺这个当城主的身先士卒,其他玩家又怎么甘于落后?于是乎,一场混战迅速拉开帷幕。
由于这些攻城玩家没有使用什么“高科技”手段,所以我们的机械飞龙与碧云金梭,以及屠神雷火炮都没有派上用场。这时候用这些东西进行守城,那不是杀鸡用牛刀么?
由于封龙刃速度过快,我一下子就冲到了敌方道士集结成的飞行剑阵之中。迎面一人一妖两个道士一左一右向我夹击过来,我连看也没多看一眼,脚下封龙刃向前一送,同时手中丢出轩辕剑,直接将那两个家伙砍成白光。
凭着手中武器变态,还有我那灵活无比地身手,硬是在那群道士中杀出一条血路。正想继续往前冲杀,突然身上一凉,血量顿减。
“咦?怎么血量跟攻击都下降了?”我一拍脑袋,突然想起来自己已经飞出太远,早已听不到霜飞羽的琴声了。
就这一愣神的功夫,我手下不知不觉也停了下来,几个玩家抓住这个机会,一起联手,手中的水灵符集结出一道巨大的水幕,朝我当头罩了过来。
我靠!就这点水平,还想冻住我吗?
我是眼皮子都没眨一下,身后七宝流光闪耀而起,将俺面前的水幕直接吸收了个一干二净。
嘿嘿,有咱家伞儿护身,我还怕你这种程度的攻击么?
当下,两把飞剑狂舞,眼前的玩家就像割麦子一样齐刷刷地倒了下去。
唉,那么多玩家不去打,跑来跟我过不去干嘛,这不是找死么!
其实也怪不得人家这几个玩家,谁叫我已经冲得这么近了。他们不打我,难不成还要舍近求远,然后等着我直接攻击么!
跟这些玩家打实在没什么挑战性,我索性也把轩辕剑收了起来,脚下只踏一把封龙刃,手中的武器换成了俺前阵子炼出来的烈火招魂铃。
这铃本来也是道士独有的武器之一,只可惜天地里用这个武器的道士玩家极少,因为它的攻击力十分弱,甚至不到剑系与符系的十分之一,甚至连一些寻常的幡都赶不上。
不过在我看来,天地是不可能让某一种职业或者武器特别弱的,道士的铃系技能这么弱,会不会代表着以后会变得很强呢?
想想霜飞羽的琴音覆盖面积,俺不禁也开始幻想着,以后咱招魂铃一晃,所有玩家就跟着像农药喷苍蝇一样哔哩啪啦地往下掉。
可惜,幻想始终是幻想,用一个咱从来没有用过的武器,还真是不如俺用惯了的飞剑顺手。这不,随着铃音响起,周围的玩家全都傻眼了。
刚才,见到我那几招杀手,这些魔族阵营的玩家们全都被我吓住了。见我突然更换武器,所有玩家都以为是啥厉害的法宝,全都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喝药的喝药,加护身符的加护身符,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但现在,看着自己身上那一个个“1、2、5、1……”的数字亮起,玩家们不约而同地哄笑起来。
我靠!
早知道铃系武器的攻击力低,但是我怎么也没想到会低得这么离谱啊,这跟完全不破防有啥区别。人家连药都不用喝,就系统自动的回血也能把那点伤害给补满了。
其实俺也不能怪自己炼出了这么一个“废物”,从来没有使用过铃系武器的我,一时间把这玩艺拿出来,自然是伤害极低的。再说了,能够第一批冲到这里的玩家,等级也都低不到哪里去。再加上他们身上多少也有些品阶不错的装备,所以打出这样的数字,也并不令人吃惊。
而且,受人嘲笑是受人嘲笑,我同时也看出了铃系技能的潜力。虽说俺的烈火招魂铃伤害极低,但我也看到了,在我面前所有的玩家无一例外,头顶上都冒着那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也就是说,俺的那个幻想不一定就不能实现。如果等到我铃系技能的等级高了,到时候谁笑谁还说不定呢。
有了这种想法之后,我索性也不杀人了,直接仗着自己的速度在玩家中来回穿梭,手里拼命地摇着俺的烈火招魂铃,只为了尽快让俺的技能等级得到提升。
俺的宝宝虽然个个都厉害,而且那几道召唤系符咒的技能也都不错,但是怎么也赶不上自己亲力亲为亲自上阵杀敌来得爽啊。俺的轩辕剑跟封龙刃已经和咱心神合一了,俺自然想弄个大面积杀伤的技能来玩玩。
见我再没用出什么“杀手锏”,而是在那里一个劲儿地“摇铃呐喊”,那些魔族阵营的玩家索性也把我当成是个不正常的疯子,根本不予理会,直接找其他人拼杀去了,而我方阵营的玩家见我突然停手,还以为我良心发现,不跟他们抢经验和声望了呢。
身后有伞儿的保护,就算我没把其它宠物放出来,一样没人能伤得了我。我在这里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