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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风姿物语 02 第01部 风姿正传-第5部分

小说: 风姿物语 02 第01部 风姿正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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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便要起身。

“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洛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洛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着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兰斯洛瞥向有雪。雪特人别的不行,但因惯于流浪,对大陆各地的见闻,倒算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着兰斯洛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熟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

确定兰斯洛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后半句,这才吃惊地望向兰斯洛。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

有雪指指兰斯洛,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兰斯洛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洛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后,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洛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洛便想发问,有雪却已经笑着开口,道:“咱们来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绝世美女喔!”

“绝世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洛心中一凛,但立刻摆出庄重表情,道:“什么绝世美女!听说你们雪特人的审美观大有问题,别把什么三姑六婆都说成天仙一样。”

有雪谄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洛本就是少年心性,立刻被这话说动了心,面上尽管不以为然,脑里却不禁猜想那美人会是什么相貌?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洛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向导的用途一了,立刻与这雪特人分道扬镳,但连连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于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个接应,不知不觉已开始把他当同路人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洛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靠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

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自动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洛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终于遂了心愿,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后,之后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带着轻笑,一直陪伴着养伤中的自己。

她告诉兰斯洛,她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艾尔铁诺。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洛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洛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洛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洛对所谓的贵族也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

刚开始,兰斯洛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可是,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脾气暴躁的他不致气闷。后来,单是她坐在床边,静静地凝视,水晶般清亮的美丽眸子,就会让自己胸中的不安、狂躁全都平和下来,那是这辈子从没有过的感觉。

也许是崇拜救命恩人,也许是为了寂寞,这出身娇贵的千金小姐,似乎慕恋上自己,兰斯洛起初自豪暗喜,可是与某人相恋的别扭感觉,又在不久后让他感到不惯,伤势一愈,立刻离开杭州。

依照当初目标,他往自由都市行去,在那里锻炼武学,开始招兵买马,进行盗贼生意。本以为再没机会与苍月草交会,可没想到,分别不过两月,便给她离奇寻来,泪眼汪汪地询问为何不辞而别。

被弄得烦不胜烦,加上手下弟兄起哄,兰斯洛无奈点头,半认可了两人的情侣关系。

盗贼生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却说也奇怪,不管自己移动到哪,每隔一段时间,苍月草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洛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洛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

对自己那么好,又能了解自己的心事与烦忧;脑袋看来笨笨的,但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容貌美得出奇,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洛不敢确定,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如果要讨老婆,实在不敢考虑这样的女孩。

早在下山前,自己便立志要闯一番事业,虽然还不肯定最后目标是什么,但绝离不开成天厮杀、刀头舔血的日子,这是自己理想的男儿豪情,也是自己最习惯的生活方式;将来的伴侣,纵不能在这方面有所助益,却也不能大扯自己后腿。

像那种娇怯怯的贵族小姐,未经世途险恶,成天只学些诗歌与绣工,连见了血也要晕倒,怎能适应自己的生活?况且,大家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如今对己有意,却未必打算托付终生,大有可能只是仰慕救命之恩,加上贵族女子对草莽世界的好奇,这才垂青于己。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毕竟彼此的差距太大,变因太多,如果自己把她定位的太高,日后失望得更大,岂不是很糟糕吗?

“没有。”兰斯洛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

有雪说完,干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洛问话,兰斯洛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已经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是极普通的本地菜。

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送给兰斯洛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和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后加工的酱,叫做“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洛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粘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肴。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洛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着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点点,口中不住说着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洛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后地方就是落后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怪。”

兰斯洛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洛便觉得自己的口中像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着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着兰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大哥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象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兰斯洛狂嚎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洛哪里还等他,瞥见对面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洛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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