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古代宫廷电子书 > 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 >

第54部分

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第54部分

小说: 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夕夕嘿嘿的笑道,惹了轩辕枫,竟然还让轩辕枫穿女装,他也别想活了,与其生不如死,还不如死得痛快,不过她也没那么简单放过他,弄了个小小的恶作剧。

就是在碟刹中掺入了经典的三句话,若练此功必先自宫,不必自宫也可成功,即便自宫未必成功。

看到这三句话,不用走火入魔,气都气死了,直接吐血身亡了,没想到竹落倒是真的自宫了,想起那日轩辕枫打开盒子的一瞬间的脸色,林夕夕弯了弯眼睛,当时已经闻到一丝丝血腥味,不过她不知道为何竹落要将这个东西放到她这里让她保管,难不成留给她做纪念,或是还想再接回去,最后轩辕枫阴鸷着面容将盒子丢给影,吩咐他拿去喂狗。

林夕夕拍了拍轩辕枫宽厚的后背,“已经过了分界处了,我自己走,像你这个速度,天黑我们都到不了山下。”

“想多背你一会儿都不行。”轩辕枫说着将林夕夕放下,但还是依旧牵着她的手不放开。

“你的脚还没好。”林夕夕指了指轩辕枫脚说道,虽然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但是那么大的一个窟窿想要完全痊愈还要一段时日。

“无碍。”轩辕枫绯色的薄唇突然邪肆的勾起,朝着林夕夕挑了挑眉毛问道:你这是在关心我?

“轩辕枫,我肚子不舒服……”林夕夕突然蜷缩着身子捂着自己的肚子说道,秀气的眉毛紧紧地蹙起。

“怎么会突然肚子不舒服?”看到林夕夕突然面露难色,轩辕枫一脸忧色的问道。

“我想如厕……”林夕夕左右张望了下,然后捂着肚子进入了一旁的丛林中,找了处灌木丛蹲下,“轩辕枫,不准偷看!”

轩辕枫绯色的薄唇抽动了下,而后握拳放到嘴边咳嗽了下,背过身去,低头看向青葱碧绿的山谷。

林夕夕看到轩辕枫转过了身,挑了挑眉,跑向树林中,足尖轻点,如同一个敏捷的林中精灵,攀着枝干,跃向另一棵松树,而后整个人猛地向前一跃,攀上了树顶。

脚尖踩在茂盛的树冠上,林夕夕张开翅膀,扇动了俩下,如同一只窜出树林的小鸟,林夕夕离开了繁茂的山林。

“林夕夕!”听到从树林中传来的吼叫声,林夕夕愉悦的发出了笑声,银铃般的笑声似泉水叮咚随风飘逝。

轩辕枫的怒吼声在山谷间回荡,萦绕在山间,一遍又一遍的回旋着,最后慢慢减弱,消散在丛林中。

林夕夕娇笑着转过头来不去看茂密的山林,结果刚偏过头来,眼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顶轿子,火红的轿子艳丽非常,珠帘从轿顶倾泻而下,四个黑衣人抬着轿子身影如同鬼魅般踏着树顶快速的移动着。

仇恨天?林夕夕挑眉,她倒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碰到他。

轿子的速度极快,眨眼间便已经掠至她的身前,轿帘被掀开,仇恨天妖娆惑人的面容出现在帘后,对着林夕夕勾唇一笑,霎时如同花开十里般魅惑人心,袭人眼球。

林夕夕愕然,没想到仇恨天刚见面就给她一个如此酥魅的笑容,待从那昙花一现的笑容中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被仇恨天拉到轿子中了。

“既然在这里碰到你了,我们也算有缘,那我就送你一个礼物。”仇恨天双臂禁锢着林夕夕说道,身上散发着蔷薇花的幽香,声音如同如同柔柔的羽毛撩人心弦。

仇恨天快速将自己的手腕割破,白皙的肌肤上瞬间蜿蜒出几道血流,霸道的牵制着林夕夕纤瘦的身子,将伤口对准林夕夕粉嫩的嘴唇,瞬间温热的鲜血涌进林夕夕的口里,浓浓的血腥味里还有一丝甜味和淡淡的蔷薇花香。

灌了林夕夕俩口鲜血后,仇恨天放开了她,而后慢条斯理的包扎着自己的伤口,动作优雅而又妖媚,小心沈慧蝶。

唇齿间弥漫着鲜血的味道,林夕夕捏着脖子干呕着,听到仇恨天的话,林夕夕猛地抬头,眼神清冷的问道:“你和她什么关系?”仇恨天这么说一定是有原因的,他是如何认识沈慧蝶的,和沈慧蝶又是什么关系呢?

结果仇恨天一脚将她踹下了轿子,而后扬长而去,精致的轿子几个呼吸间便消失在了视眼中。

林夕夕停在半空中挥舞着翅膀,擦着嘴角处的鲜血,咬牙切齿道:“跑的比兔子还快!下次最好不要被我碰到。”

“驾!驾!”林夕夕穿着短衫马褂,头上戴着帷帽,手持马鞭,一只脚屈膝架在车沿边,另一只脚虚空挂在马车边晃荡着,靠着门沿驾着马车。

恶魔岛路途遥远,在空中飞行那么远的距离,是一件十分耗费体力和灵力的事情,每次她使用碟刹的时候都避免被人看见,而且风餐露宿的,现在正是盛夏时刻,炽热的太阳烘烤着大地,让她一个人在太阳底下飞行,不消半天,人已经被烘烤九分熟了,或者摸黑分不清东西南北的飞行,使用碟刹飞行到恶魔岛着实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几日的行程已经让她能够熟练的驾驶马车了,林夕夕眯眼看了看耀眼的太阳,已经时值正午了,将马车停在一边,林夕夕抹了抹脸颊上的汗水,钻进了马车内。

将帷帽摘下来,放到矮几上,林夕夕坐在小凳子上,从暗格中拿出竹筒,打开盖子,里面装着精致的小点心。

矮几上放着茶盏,茶盏放在冰水中凉着,林夕夕端起茶盏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舒服的呼了一口气。

马车内放着冰块,是她每经过一个小镇,高价购买的,但是因为天气太过炎热,冰块一下子就融化了,她只好将马车改装了一下,加强隔热效果,倒也使得马车内不显闷热,反而凉爽舒适。

午餐过后,林夕夕伸了伸腰,躺在软榻上,盖了张薄毯,闭眸小憩,正午的太阳毒辣的狠,艳阳高照,烈日当空,整个地面就好似枕在火炉上一般,热浪翻滚着,万物都拉耸着脑袋,奄奄的提不起力气,她的行程不赶,所以此刻美美的睡上一觉是最好的选择。

待到火辣的太阳慢慢的向西边移动,白亮的日光渐渐地不显得那么刺眼耀目,渐渐地染上橘红色的色彩,林夕夕懒懒的从马车内钻出来,继续赶路。

在火红的落日消失在地平线之前,绚丽夺目的红光渲染着变化万千的白云,天边如同喷洒着红色的颜料,林夕夕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平安镇。

将马车交付给店小二,付了押金,林夕夕上街采购一些所剩不多的所需物品。

街道上渐渐地灯火通明,家家户户门梁之上的灯笼都点上了,万家灯火仿佛是芦苇丛中飞翔的萤火虫,散发着幽幽的光芒,黑幕的降临反而为静谧的夜晚增添了一抹热闹。

林夕夕双手抱着怀中的纸袋,纸袋里面装着红彤彤的苹果,后背处的双肩包里面装着一些新购的衣物,斜跨的包内装着一些食物,腰间还挂着水袋,装着干净的食用水。

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袋子,长短不一的绸带垂在腰间,林夕夕却依旧步履轻盈,脚下生风。

纤瘦的身子如同跳跃在键盘上的音符,脚底点着轻快的步伐。

“咳咳……”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传来,但是即便如此,也能让人听出那种咳嗽声仿佛要将心脾咳出来一般。

“都病入膏肓了还喝酒,真是不要命了。”林夕夕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看着眼前的男人忍不住出声说道。

坐在地上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直襟长袍,但是长袍已经有些褴褛,袍角处破碎成布条,可怜的挂在身上,头发凌乱,发髻上斜斜的插着一个竹簪,他的脸有些脏污,墨黑的痕迹交错在脸上,鼻子如刀削般直挺,唇形很优美,颜色很淡,是浅薄的粉色。

他一条腿随意的屈起,手悠闲的搭在膝盖上,低垂着头,另一只手拎着酒壶,他的身旁放着一个黑色的剑,剑身古朴而厚重,如同尘封在灰尘之下的宝石。

和他的人给人的感觉一样,他就这样坐在路边上,像是一个落魄的侠者,毫不起眼,仿佛脱离了尘世的烦嚣,在这个世界之外,淡看人来人往,隐藏在人们的视线之后,但是当人们的视线移到他身上时,却又移不开眼睛了,明明是一个看上去平凡到极点而且狼狈不堪的人,但是从他身上散发着那种气质让人们想更深的去窥探他。

听到林夕夕的话,男人冷哼了一声后,拎起酒壶扬起下巴往口中猛灌了一口酒。

怪人。林夕夕耸了耸肩膀后,转过身子离开,结果她怀中的苹果突然脱离了纸袋,啾的一下飞到了那个男人的手中。

男人将伸出的手收回,大掌握着苹果放到唇边,清脆的咔嚓声响起。

隔空取物?林夕夕挑了挑眉毛,想必这人一定武功高强,内力深厚,能够用内力将外物吸附到自己的手上,需要浑厚的吸引力。

看到男人三下五除二的就将苹果解决掉了,那样子可以称得上是狼吞虎咽,林夕夕从纸袋中掏出俩个苹果递给他,有手有脚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这个地步的,难不成是受权势压迫,不与权贵同流合污而后落魄至此?

林夕夕撇了撇嘴角后离开,结果她发现坐在地上的男人竟然站起来跟在她的身后,她走一步他也跟着走一步,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林夕夕从包里掏出银两给他,结果他只是抱着剑木着脸像根木头一样站在林夕夕的身前。

林夕夕哀嚎,她不小心惹到一个跟屁虫了,而且是一个怎么甩都甩不掉的跟屁虫,一言不发的跟着她,林夕夕想将他无视成空气,可是身边凭空多了一个人总是心里觉得怪怪的。

“这是新衣服,你洗澡之后就直接睡觉,不准跑到我房间里面去!”林夕夕将新买的衣服放到他手中,警告道。

“追溪。”突然男人开口说了他自从跟着林夕夕后说的第一句话,声音有些冷冰冰的,但是像大提琴拉奏的声音,低沉而且性感。

林夕夕点头表示她知道了,熟悉了冷情说话的模式,眼前男人简单的话语不难理解,他的名字叫追溪。

 第六十三章 恶魔小镇

回房睡觉的林夕夕第二日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开始出发了,黎明的曙光还没有破晓。

哒哒的马蹄声在林间道路上响起,道路的前方似乎蒙上了一层薄纱,飘渺的晨雾围绕在身边,微风徐徐,凉风飒爽,混合着泥土的芬芳和小草的清香,让人的每一个细胞都为之舒展开来。

林夕夕悠闲的晃动着左脚,一只手握着鞭子,另一只拿着大饼送到嘴边。

昨晚她给了小二几两碎银子,一坛下了蒙汗药的女儿红就撂倒了追溪,终于摆脱了这个跟屁虫了。

林夕夕心情愉悦的哼着调调,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渐行渐近,不禁疑惑,竟然也有人这么早就上路了。

一辆朴素的马车经过她的身边,车身虽是一般,但是那匹驾车的马却是好马,身上的毛发油光呈亮,柔顺无比,四肢矫健,奔跑起来强劲有力,身上的弧线优美而且流畅,马身健硕。

林夕夕有些艳羡的看着这匹黑色的骏马,她的马车也是花了大价钱买下的,但是若是用这匹黑色的骏马拉车的话,行程至少会缩短三分之一。

待看见持鞭驾车的男人时,林夕夕扶额,果然还是跟上来了,不过好像是她自作多情了,因为追溪驾着马车从林夕夕的身边经过时,面无异色,连一个眼神都没有投给林夕夕,自顾自的擦肩而过然后扬长而去,如同俩个陌生人一般。

林夕夕不禁鄙视了他一番,忘恩负义的家伙,虽然没有什么交情,但是指不定他现在驾驶的马车就是花她的钱买来的,虽然似乎不够,但是不管怎么说,至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